司法考试商法复习:终结的事由每日一练(201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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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商法复习:终结的事由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商法复习:终结的事由带答案和解析
A. 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 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 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D. 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D
24、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B. 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
C. 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
D. 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正确答案】:D
12、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
B. 申请法院公示催告
C. 向法院提起诉讼
D. 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
A. 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B. 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C. 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D. 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B,C,D
25、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D
21、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因公示催告期间已经届满,法院应当驳回乙的权利申报
B. 法院应当开庭,就失票的权属进行调查,组织当事人进行辩论
C. 法院应当对乙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甲到场查验票据
C. 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每日一练(2014.2.15)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每日一练(2014.2.15)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每日一练(2014.2.1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C.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D.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多选题【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选项C、D正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甲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某地块50年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写字楼。

土地使用权满3年时,甲公司将该地块的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但将该地块上已建成的一幢楼房留作自用。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该楼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甲公司可只转让整幅地块的使用权而不转让该楼房B.甲公司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应由乙公司整体承受C.乙公司若要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取得原出让方的同意即可D.乙公司受让后,可以在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满46年之前申请续期多选题【正确答案】 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则。

选项A错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据此可知,我国实行房地一体转让主义。

选项B正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选项C错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14年司法考试商法复习:终结的事由带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商法复习:终结的事由带解析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10、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
选项C错误。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产品,但不适用于货物产品。
选项D正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并且要遵循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
【答案】D
3、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14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单选题)_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单选题)_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单选题)_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司法考试真题,并对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

下面是2014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单选题),好好备考、大家都能顺利通过司考!25. 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

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B.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D.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据此可知,设立分公司应当申领营业执照。

并且,分公司因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C错误。

对于分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未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应由该公司自行决定。

选项D正确。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6.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

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

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B.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C.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D.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选项A、C、D说法正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2年司法考试商法复习:终结的事由带答案和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商法复习:终结的事由带答案和解析
9、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7、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最新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最新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71.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有限责任公司体现更多的人合性,股份有限公司体现更多的资合性B.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更多的强制性规范,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章程享有更多的意思自治C.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但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D.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例外情况下都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以人合为主但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但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

因此,A项正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规模较小或人数较少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或只设1-2名监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对此《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更自由一些,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更强制一些。

另外,对于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直接规定来确定;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自由约定。

对此,《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更强制一些,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更自由一些。

因此,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公司法》对两者都有一定的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至于哪个更多或更自由,法律及其理论没有给出界定。

因此,B项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分期缴纳。

因此,C项错误。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条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适用。

因此,D项正确。

法学本科商法考试题及答案

法学本科商法考试题及答案

法学本科商法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商法中的“商行为”是指什么?A. 商业广告行为B. 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C. 商业谈判行为D. 商业运输行为答案:B2. 根据商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公司的法定登记事项?A. 公司名称B. 经营范围C. 公司章程D. 公司口号答案:D3. 商业欺诈行为在商法中通常承担的法律责任是?A. 行政责任B. 民事责任C. 刑事责任D. 以上都是答案:D4. 商法中规定的“公示催告”是指什么?A. 对外公布财务报表B. 对外公布公司决议C. 对遗失的商业票据进行公告寻找D. 对公司重大变更进行公告答案:C5. 以下哪项不是商法中规定的商业代理的终止原因?A. 代理期限届满B. 代理人死亡C.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D. 代理人主动辞职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商法中,以下哪些因素可以构成商业秘密?A. 技术信息B. 经营策略C. 客户名单D. 公司文化答案:A, B, C7. 根据商法,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A. 商业诽谤B. 商业贿赂C. 侵犯商业秘密D. 价格垄断答案:A, B, C8. 商法规定的公司合并形式包括哪些?A. 吸收合并B. 新设合并C. 横向合并D. 纵向合并答案:A, B9. 在商法中,以下哪些属于公司的财务报表?A. 资产负债表B. 利润表C. 现金流量表D. 股东名册答案:A, B, C10. 商法中规定的破产程序包括哪些阶段?A. 破产申请B. 破产宣告C. 破产清算D. 破产和解答案:A, B, C, D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简述商法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

答案:商法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通常包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且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主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整理9篇) - 其他范文

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整理9篇) - 其他范文

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整理9篇)-其他范文篇1: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根据以下材料,回答1――3题: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

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到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请回答题。

1.关于子公司设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的名称中应当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B.子公司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子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D.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答案】BCD【考点】子公司【解析】选项A错误。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的财产、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

因此,子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

选项B正确。

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

选项C、D正确。

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该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关于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任命一名执行董事B.子公司可自己单独出资再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D.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甲公司的经营范围【答案】AB【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解析】选项A正确。

《公司法》第51条第1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据此可知,子公司若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不设董事会,任命一名执行董事。

选项B正确。

《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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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法复习:终结的事由每日一练(2014.2.2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B.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D.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特别程序【答案解析】特别程序包括两类案件,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特别程序的启动,有的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有的是基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但起诉人或者申请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是由别程序只确认某种法律事实和权利状态这一特殊目的所决定的。

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判决书已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对之声明不服,不得提起上诉。

故C 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2、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行性的应急措施,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所以A、B、C均正确。

D 项错误。

3、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

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

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

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司法部答案】B【考点】分期付款买卖、所有权保留【答案解析】《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正确。

汽车所有权仍然属于甲,其仍属于有权处分,而善意取得适用的前提系“无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C错误。

D选项中,丙未能取得实际占有,而接受指示的人系乙,乙不负有对甲的返还义务,丙未能受让返还请求权,D错误。

4、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司债权人唐某B.公司董事长程某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司法部答案】A【考点】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的组成【答案解析】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清算案件,应当同时指定清算组成员。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形,清算组成员可以由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

据此,本题应选A。

5、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B.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C.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D.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司法部答案】ACD【考点】船舶优先权;请求权【答案解析】参考《海商法》22-25条的规定。

《海商法》第22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第23条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

但是,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受偿。

…据此,第(四)项海难救助先于前三项优先受偿,A正确。

其他依照顺序受偿,所以(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应“后于”(三)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

B错误。

第24条规定,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C选项正确。

第25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简单归纳三者受偿顺序为: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

D选项正确。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6、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B.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C.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D.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司法部答案】BCD【考点】专利权、职务作品【答案解析】《专利权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由于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其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属于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A正确不选。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同样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B错误应选。

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属于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C错误应选。

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属于“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甲公司,D错误应选。

7、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

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C.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D.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司法部答案】ACD【考点】国有企业合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答案解析】《公司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由此,选项A说法正确。

第四十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B选项中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但须因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才在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仍应履行董事职责。

故B项说法错误。

董事长是董事的一员,董事通常应由股东选举,所以,方圆公司作为富圆公司的股东,有权选举富圆公司董事长。

可以派人担任董事长。

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由此,股东可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故D说法正确。

8、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B.申请法院公示催告C.向法院提起诉讼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司法部答案】D【考点】票据丧失的法律救济【答案解析】《票据法》第15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9、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B.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C.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D.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司法部答案】AB【考点】法院与仲裁审理【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仲裁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故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诉意见》第73条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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