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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508c标准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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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508c标准-回复什么是UL508C标准?UL508C标准是美国电气设备与电防护组织(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制定的一项用于电气控制设备的安全标准。

UL508C 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确保电气控制设备在正常操作和故障情况下的安全性能,防止火灾、电击和其他危险事故的发生。

它包含了一系列关于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和安装要求,以及必须通过的测试和认证程序。

UL508C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各种电气控制设备,例如驱动器、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HMI(人机界面)、开关、断路器以及电动机控制器等等。

该标准要求制造商满足一定的要求,目的是为了确保设备能够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并且不会对操作人员或设备本身造成任何危险。

在UL508C标准中,有一些关键性的要求和测试程序。

首先,设备必须满足材料的耐热、耐电压和防火等性能。

其次,设备必须具备过载和短路保护能力,以防止电流过大引发的火灾和电动机的损坏。

此外,设备还必须符合电气绝缘和接地的要求,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最后,设备的机械结构必须经过测试,以验证其抗震、抗震动和抗振动的能力。

符合UL508C标准的设备通常可以通过UL的认证程序获得安全认证。

UL的认证过程包括对设备的样品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标准的要求。

UL认证的设备可以在市场上获得更高的信誉度和可靠性,因为UL认证被广泛认可为参考安全标准之一。

UL508C标准的制定对于电气控制设备的行业发展和用户安全至关重要。

它的存在和实施,促使制造商更加关注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质量,提高了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同时,它也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可靠的选择标准,使其可以根据UL认证的设备进行选购和使用。

总结起来,UL508C标准是一项用于电气控制设备的安全标准,其内容包括了各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和安装要求。

符合该标准的设备通过UL的认证程序可以获得安全认证,提高了设备的信誉度和可靠性。

UL 1026标准--中文版

UL 1026标准--中文版

UL 1026前言A. 此标准包括目录范围内覆盖UL公司产品后续服务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是基于成熟的工程原理, 研究, 测试记录现场试验及生产安装问题的认识, 从厂家, 用户, 检验机构其它专业经验咨询时所获取的信息, 如有必要他们可以进一步实验调查后改正.B. 此标准的观察要求是持续保证生产厂家产品的条件之一.C. 按这些要求在检查或测试产品时, 只要产品符合此标准, 即使发现预料的其它安全损害,也可视为符合标准.D. 产品采用的材料或者其结构形式与此标准中的要求有些区别, 那么可以按照设计要求测试, 如果大部份材料相同, 那么就可以按照标准进行判断.E. UL在按照目标进行功能演示时, 不能下放厂家或其它任何部门的责任, 标准在制定时, UL的意见和调查研究结果, 已经代表了专业评判标准, UL对任何使用或依赖下标准不负任何责任, UL不会发生任何责任义务损害, 包括由于使用, 解释或依赖此标准产生的重大损坏.F. 按照UL要求进行测试时有一些不可避免的损害, 因此在进行测试时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和足够的防护工具是必要的.1. 范围1.1. 这些要求覆盖了在普通情况下使用的250V或以下的家用厨具电器(除了1.2里有说明外),包括临时或永久地在户外使用的家用厨具电器应符合国际电器条例规定.1.2. 这些要求不包括家用电器系列, 电极型, 长柄锅及电炸锅, 奶酪机锅, 面拖油炸机, 爆谷机, 咖啡壶, 电饭锅, 微波炉, 以及按个人要求制作的电器不包括在此标准内.1.3. 以下内容中, 确定是否符合此范围内的一种装置的要求(如多士炉和类似的)应通过具体参考此型号要求, 在没有具体参考数据时, 如果采用"符合"条款, 那么条款应为公认符合标准所有型号的要求.1.4. 产品包括外形特点, 零件, 系统更新及与此标准要求有区别的产品, 而涉及到火险, 电击, 伤人应该使用适当的附加零件进行测试, 其安全水平的最后结果应保留在标预期的范围内, 产品外型, 特性, 零件, 材料, 系统与具体要求相冲突, 不能视为符合此标准, 如果考虑提出修改要求, 应采用一致的方法, 开发, 修正, 执行此标准.2. 组合件.2.1. 除2.2说明外, 此标准中产品组合件应符合组合件的要求, 如产品一般使用标准组合件清单索引A所示.2.2. 组合件不需要与具体相符是:a. 此标准包括的产品应用中不必涉及到外形或特性.b. 由此标准要求代替.2.3. 组合件应在认可的设计环境下使用.2.4. 结构中的些特殊组合件不全面或限制其性能发挥, 这些组合件只能在限定环境下使用,例如不超过一定限定温度下使用且只有在认可的选定环境下限制使用.3. 装置的测量:3.1. 指数必须说明, 括号里的指数为解释或相近信息.4. 参考材料4.1. 此标准要求的条例或标准的任何要求更新应被解释为最新的条例和标准.结构5. 总则.5.1 如果电器在运行时会产生或在有气体或其它气体压力下运行, 考虑到爆炸事故的可能性,因此电器不能算合格, 除非电器有足够强度抵御爆炸危险.6. 框架与外壳.6.1. 电器的框架和外壳应该足够的张度和钢度抗拒正常使用中可能的滥用, 但不要因电器固有的抵抗强度而减少电器的空间, 产生松动, 零件错位而导致部分或全部失效或者结构组合时而增加火险, 电击或伤害的危险.6.2. 电器外壳材料应该能够随特殊用途, 能够容纳所有电器零件, 除电源线和14.3,14.4中在任意环境下使用时可能会引起火险, 电击或伤害的裸线组件外, 如果电器要与电源永久联接时, 电器外壳应提供用于安装所必需的装置, 如: 托架, 挂钩或类似物.6.3. 在正常工作状态中需要加油的电器, 应特别考虑在烹调腔上加一个外壳, 外壳的材料也应适合此目的.6.4. 电器外壳采用通风开口或在外壳上安装永久电源联接组件的电器, 其位置不能让排气进入封闭结构的空间, 如活动顶的空间, 壁洞空间或类似空间.6.5. 判断电器外壳性能时应考虑的因素是:a. 物理强度.b. 抗冲击强度.c. 吸水汽性.d. 可燃性.e. 防腐蚀性.f. 在高温下抗变形能力, 外壳在正常和非正常情况下使用的承受能力.对于非金属材料外壳要求可参考<<电气设备评估>>UL746C的聚合物标准, 金属外壳零件或外壳应按照<<金属外壳冲击测试>>42节进行抗冲击能力测试.例外情况1. 考虑按UL746C进行滥用和恶劣条件测试时, 电器外壳应按此标准中滥用运作测试的第44节进行判断.例外情况2. 因加硬化材料要按43.1要求在高温下连续1000小时老化测试, 所以加热硬化材料不需要符合UL746C要求..06.6. 采用过热保护的热塑外壳电器, 如果采用94HB材料, 具有至少60弧抵抗高电流弧光点火, 至少7秒钟抗热点火, 及外壳所有零件包括, 肋骨, 煎件或类似零件相距至少1/2"(12.7mm)那么可燃性要求可不一定要符合UL746C.6.7. 除非电器外壳如6.5和6.8判断认为合格, 否则电器外壳的铸造和铁片部分厚度不能小于表格6.1所示.6.8. 除了考虑6.5中所提及的因素外, 考虑到电器的设计用途, 外壳金属片也要考虑其尺寸,形状, 厚度和特殊应用能力.6.9. 为防止发生无意识与导电零件接触, 电器上的导电零件, 除自动焗烬裸线组件的发光部分以外, 其位置或包起来保护, 绝缘马达刷帽不要求额外附件.表6.1金属外壳的最小厚度金属印模压铸可塑性铁其它可铸金属裸金属片镀锌金属片有色金属片用小的,平整未加固的平面或表面通过弯曲,棱纹和类似处理(其它形状或呎吋)提供相应的物理强度.用线路系统连接的表面比较大未加固的平面Inches Mm Inches mm Inches mm3/641/163/320.026a0.029a0.036a 1.21.62.40.66a0.74a0.91a ---0.0320.0340.045 ---0.810.0861.14 5/643/321/80.0260.0290.036 2.02.43.20.660.740.91a 当外壳符合6.5要求时可采用较薄的材料6.10外壳构造应该让熔化金属, 防火物, 或类似物不会落在支撑面上6.11在6.10必须要求中, 外壳底部开口处的上面或下面必须有隔板, 如果开口为:a. 在马达下面时应:1).马达的结构零件或电器提供类似的隔板.2).马达在以下缺陷条件下通电时, 马达这种保护措施是为了防止燃烧绝缘物或熔化物落在电器的支撑面上.i) 开主线圈.ii)打开起动线圈.iii)启动短路关.iv)永久分开电容器的马达为短路电容器, 在马达通电前和回转轮被堵时进行短路通电.3).采用热发动机保护器(同时感应温度和电流的保护装置)的发动机是防止发动机线圈在最大负荷的内温度不超过125℃(302ºF).4). 采用的马达符合阻抗马达要求.b. 在电线下, 除非电线符合电线, 电缆, 伸缩线UL1581参考标准VW-1燃烧测试或者垂直燃烧测试.c. 在无盖开关, 变压器, 螺线管或类似物下面, 除非马达零件不会因为着火而引起故障.d. 在电场和工厂制造的拼接过载, 过载电流保护装置.例如: 如图6.1D线所示, 如果开口不在组合件下面范围内, 可以不用隔板.图6.1隔板呎吋与位置A- 隔板遮盖的范围,如果组合件没有被遮盖,则由整个组合件组成和一个组合件未遮盖部份(被组合件外壳遮盖的部份)组成.B- 投影在水平板上组合件的轮廓C- 隔板倾斜线轴轨迹最小范围,倾斜线总是1) 与零件的切线2) 与垂直线5度,和3) 水平面的定向轨迹是最大的D- 为隔板最小范围和位置(水平位),范围包括倾斜线C和隔板水平面轨迹交叉线6.12 于6.11中所提及的挡板应是a)金属,陶瓷,或作为外壳符合6.5可以接受的原料.b)水平的c)位于图6.1指示的位置,不应小于图6.1所描述的位置.6.13 如果在图6.2中说明的探针通过开口插入不能接触能引起水险或电击的任何非常绝缘带电部件,则在外壳中的开口有小于1英吋(25.4mm)的较小呎吋是可以接受的.探针在插入前、后及过程中适用于所有可能连接的位置.6.14 如果在外壳内部没有非绝缘体或用胶膜包裹的电线,则如图6.3说明的外壳开口最小呎吋为1英吋或更长一点是可以接受的.R表示至开口周围里边的距离,X表示至开口平面的距离,T等于外壳的厚度,R等于X加T,X等于能插入开口圆杆最大直径的5倍,但不小于6-1/16英吋(154毫米).在测定开口的过程中,任何在容积范围内的挡板是可以被忽略的,除非它持续横切容积边缘.6.15 为了恒温器的调整或类似的行动,如果在外壳上作一个引起用户注意的任意大小的孔,不能破坏绝缘体或用直径为1/16 英吋(1.6毫米)插通过孔接触非绝缘体.6.16 关于在6.9和6.13-6.15中的要求,在电器的检查过程中,外壳的任何部份可被忽视(打开或移动)那是受到的保护能防止电击或伤人的部份.或如果a) 外壳用或不用工具打开或拆卸以执行制造商推荐的用户服务、维修、操作调整.配件连接或其它操作.b) 不用工具能打开或拆卸,见6.16.1例外:如果电器标记与54.9一致,外壳的一部分要求用工具打开或拆卸以执行制造商推荐的用户服务、维修、操作调整、配件连接或其它操作以保持保持其位置.6.16.1 关于6.16(b),为确定外壳或外壳的一部份要求使用工具打开或移动,依靠非金属部件机械稳固的外壳或外壳的一部份,如塑料挂耳或快速连轴节插人物或插杆应遵照42A节非金属外壳紧固器测试.例外:完全通过金属紧固器(如镙丝或铆钉)稳固外壳或外壳的一部份到其它外壳部份,则不需经受此测试.6.17 任何活动零件, 例如马达回转轮, 链条, 滑轮, 带子和齿轮应褢起来或监视以减少对人的伤害.6.18 参照6.17要求, 外壳的保护程度取决于总结构和电器的用途, 以下为判断裸露活动零件能力应考虑的因素.a. 外壳强度b. 活动零件的锐利程度.c. 无意识与导电零件接触可能性.d. 这些零件移动的速度.e. 手指, 手臂或衣服被卷入活动零件的可能性.6.19 外壳上的门或盖上应有手柄以确保进入关闭位置6.20 为方便更换过蠛保护装置或当有需要开盖操作保护装置, 外壳上的门或盖应用绞链连接.这些门或盖应有插销, 配合紧凑或与外壳表面开口有重垒.6.21 电器零件无需用特别工具(不是服务人员就难得到的工具)如果是由人工操作, 调节或定期维护的电器.6.22 如果试管或灯泡坏了会啬火险, 那热偶的灯泡或毛细管应可以保护电器不被破坏.7 组装7.1 如果电器上有开关, 可连接插头型插座或插头型连接器安装要可靠防止因表面摩擦而使零件产生反转(动).7.2 为防止装柄开关转动可采用锁垫圈.7.3 如果导电零件因附重压而转动或转移而减少零件之间空间低于26.1.1.1-26.1.1.4的要求, 那么导电零件应固定在基面上. 7.4 防止导电零件转动或转移, 导电零件之间的表面不能产生摩擦可使用锁垫圈.8. 稳定: 8.1 电器的稳定性, 不能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电器很容易倾倒.8.2 家用烹调或热电器可以轻易用手提或搬运(如矮电器, 食品加热器或类似的) 电器装上至少50盎司(148ml)水, 加热到115ºF(46ºC)温度, 放在与水平面15º的倾斜面上, 无论装上全部的拆分件, 液体或其它材料, 电器应符合设计使用的最大倾斜角倾倒要求, 电器不会产生滑动, 不能因测试而倾倒.9. 防腐蚀保护9.1 如果因未保护零件的故障增加着火或电击危险的铁和钢片应以瓷釉法, 镀锌,电镀或其它的方法以保护.例外: 某些设备中的氧化钢不会因为金属暴露在空气, 水汽或其它氧化而影响使其加快氧化的金属其厚度和温度也是考虑因素, 无需保护, 外壳内金属片表面要求防腐蚀保护. 铸压零件不要求防腐蚀保护, 采用保护套的加热件和直接连接加热件的终端零件不需防腐蚀保护.9.2 电器里电镀或其它处理具有老化性质的零件不能在最后坏至电器不能使用的程度.10. 电源联接10.1 永久性连接电器10.1.1 总则10.1.1.1除10.1.1.2中注明外, 电器采用永久电源联接设计, 应符合国际电器条例ANSI/NFPA No.7-1993要求.10.1.1.2如果采用活动短电线和可连接插头作为电源联接的电器, 可以固定在特点空间. 这种特征的电器还应考虑到电器的应用性, 和电器可连接电源插头应容易拆开. 10.1.1.3 电器按设计要求安装以后, 终端的位置或永久联接电器与电源隔板的这些联接应检查方便. 10.1.1.4 联接电源保护管的终端间隔与电器的联接不会产生转动.10.1.2 电场电线终端.10.1.2.1 永久联接电源电器应该采用电线终端或当电流量不低于电器电流量, 连接导体的安载流量不少于电器电流的125%时, 负载边3小时或以上时这时负载将时断时续.10.1.2.2 为符合这些要求, 电路终端应为电源接头或当电器安装时现场联接控制.10.1.2.3 电线终端应采用焊接接合, 或可以将电线联接器牢固地压入合适位置(如用插销或螺钉稳固)如果向上接合或类似方法使电线固定, 电线终端容纳10AWG(5.3mm2)或更小的导体可以采用线绑螺钉固定.10.1.2.4 电线终端应防止转动或旋转, 除表面摩擦外, 可以用两个螺丝,铆钉或其它类似方法固定.10.1.2.5 电线终端上的线绑螺钉不能小于10号, 除8号螺钉可以使用在14AWG(2.1mm2)或更小导体的终端联接中, 6号螺钉可以使用在16AWG(13mm2)或更小的控制电路导体中.10.1.2.6 叩入绑线螺钉的终端金属片不能小于0.050”(1.3mm)除叩击螺纹线有相同的机械强度可用于小于0.030”(0.8mm)厚度的金属上. 如果需要螺纹线伸出金属上可用双根螺纹线.10.1.2.7 突出接合处或杯形垫圈可保持导体的能力如果其尺寸为10.1.2.1在螺帽或垫圈下的导体不能小于14AWG(2.1 mm2)10.1.2.8 线绑螺钉应穿入金属中.10.1.2.9 接地电源导体联接的电器应:a. Edison螺帽型的灯头或组件容器.b. 单柱开关, 或c. 单柱自动控制应有一个终端或头以确认电源电路接地导体.除在24.2中说明外, 终端或头到灯头或组件容器的螺帽壳视为一个整体, 不是联接到单柱开关或单柱自动控制器.10.1.2.10 接地联接电路导体的终端应用白色金属制成或镀成白色, 使之非常容易与其它终端与辨出来, 或以其它方法使之容易分辨, 如在线路图上标注, 接地电路导体的头也要用白色或灰色, 使之与其它头容易分辨.10.1.2.11 除10.1.2.12说明外, 内部的插座盒或电线间隔长度应为6"(152mm)或以上, 如果头联接电场与电路外围.10.1.2.12 如果有迹象显示, 使用长头可能导致火险或电击, 头的长度可以少于6"(152mm).10.1.2.13 只联接设备接地导体的绝缘头的表面, 应用涂上绿色或黄绿相间的斜带, 其它头不必如此.10.1.2.14 联接设备接地导体的六角形, 沟槽形或都是的绑线螺如应为绿色, 联接这种导体的压力电线联接器应标记"G" "GR" "GROUNDING"或类似的或标记在加热电器上的线路图里, 以便于区分, 绑线螺丝或压力电线联接器位置在电器维护时不会被移动.10.1.2.15 只联接接地设备导体的终端应能确保特殊电器导体的适当尺寸.10.2 线联接电器10.2.1 总则10.2.1.1 线路联接电器(用伸缩线路联接电源电路的一种电器)应有一根电源线联接电源电路或应有容纳可拆或电源线的雄针终端, 连接线或分拆线的长度按10.1所示.10.2.1.2 线路联接电器的线路电流量和电压, 配件不能小于电器的标准, 当电器负载续运行3小时或以上时, 联接插头电流量不能小于125%电器电流量. 10.2.1.3 电器中的可连接伸缩线和在可拆开电源线的型号应按10.2表格所示, 或其特性至少应能适应特定用途.10.2.1.4 当烧烤器使用在焗炉里时, 焗炉应采用可拆式或电源线, 焗炉和烧烤器都应采用无附件可拆式电源线.10.2.1.5 加强绝缘, 如果采用伸缩线长度不能超出电器外1/2"(13mm)如超出此长度, 应采取机械保护, 防止磨损或松脱, 减少拉紧力产生的不利影响.10.2.1.6 电器不能采用A3-2线制, 接地型接头.10.2.1.7 15-20A电源线连接插头的电器一般用3线接地型插座, 开合电器采用的电源线可联接插头应该可手工操作, 线联单柱开关, 或是极化或接地型螺口灯座灯柱.10.2.1.8 采用线接地型联接插头或2线型极化联接插头应符合图10.1, 伸缩极化确认应符合表格10.3要求.10.2.1.9 接地电源导体以下因素也要考虑在里面.a. 螺口灯座柱的螺丝壳.b. 插座接地终端或头.10.1 为接地电源线确认表.10.2.2 缓解拉力10.2.2.1 缓解拉力应防止联接伸缩电源在线的机械力传至终端, 绞接处, 或内在线. 10.2.2.2 如果使用材料, 压力板或其它纤维确保拉力缓解装配, 纤维材料应用别针, 固定螺钉或其它有效方法予以固定.10.2.2.3 应采用一些措施防止联接伸缩线通过线入口被压入电器外壳里面, 确认是否符合此要求, 电源线或头应按照Push-Back Relief40节A进行测试.10.2.2.4 用电线夹绑紧软皮线,任何表面可以自由从,边缘,批锋,以便导致绝缘导电体擦损.10.2.2.5 当测量结果与10.2.2.6相符时, 伸缩在线的压力缓解结在断开电源状态下以35磅(156N)拉线, 应能支撑1分钟, 无错位.10.2.2.6 电器结构的电线允许特定力量和从不同角度的拉线. 导体的断开点, 结果显示电线移动有足够连接力.10.2.3 终端针10.2.3.1 如果电器采用终端针, 电器把插头插在针上时或插上后, 不能使导电零件产生无意识的接触.10.2.3.2 针护套要求如a. 直线边缘放在任何位置,交叉,与连接插头开口(插头没有插在里面)边接触时, 不能与通电的终端针接触.b. 插头与指针在同一条直线, 板上的插头与未端或与通电指针成直角,当管道插入任何位电器的开口时, 管道(如图6.2)不能接触任何通电指针.10.2.3.3 符合10.2.3.2(b)要求的插头可以随附电器.10.2.3.4 采用3个以上的针终端, 并覆盖所有的指针的电器插头, 终端的空间不能容纳一个熨斗插头或线联插头或导体主体, 这些插头针应适应于特定电器.10.2.3.5 如果电器采用用户可拆加热组件, 这些加热组件应有如下保证:a. 安装可靠安全耐磨和b. 加热针防止被破坏, 缩短, 当在插入或拆出和彼此更换位置时.10.2.3.6 针终端应安全, 严格安装防止摩擦而产生位置更换.10.2.3.7 10.2.3.6的要求主要是提供空间维护, 说明如26.1.1.1表格26.1和26.2里, 针终端之间保持适当空间. 在此要求中, 还要考虑保持锁住终端的紧密性方法.10.2.3.8 针的尺寸, 中点与中点之间的距离, 包括一般使用插头的接触片之间的相应空间, 采用这些针的规格如10.4所示.10.2.3.9 采用两针终端的电器不能使用可拆三导体或电源线作为接地导体.10.2.4 杯士10.2.4.1 软皮线在通过墙隔板或密封盒的任一点时,将有一个杯士或相等同的固定,应光滑,圆浑的表面,如果SP-2, SPT-2型或采用其它比HSJ型轻的伸软皮线, 如果墙或隔板为金属, 软皮线可能要承受拉力或移动时, 绝缘的杯士, 特殊用途的电器套管采用的材料应能隔热, 抗水汽的特性.10.2.4.2 如果线孔是木材,陶瓷,电木粉成份或其它不导电材料构成, 套管的表面应光滑, 圆浑相等同的杯士.10.2.4.3 绝缘套管通常可采用陶瓷材料和一些铸模结构, 但不能采用, 木材, 热模紫胶, 沥青, 橡胶等材料的单套管. 如果套管厚度不小于3/64"(1.2mm)在一般水汽条件下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可采用硬化纤维材料.10.2.4.4 单个的软橡胶, 氯丁橡胶管套可采用在马达框架上或边接马达的容器外壳(除10.2.4.5说明外不能使用在电器其它地方)且:a. 套管厚度不能少于3/64"(1.2mm)b. 套管位置不能暴露在油, 油脂, 油性气体或其它对化合物有破坏影响的物质中.10.2.4.5 如果绝缘连接导管伸缩线无型号要求, 10.2.4.4中所提及的套管的任何材料可以使用在电器中任何部位, 安套管洞口边光滑无毛边, 鳍或类似物时.10.2.4.6 如果使用的绝缘材料厚度少于1/32"(0.8mm), 能完全填住安装金属的孔眼, 绝缘套管里可以采用绝缘金属垫圈.11. 通电零件.11.1 每一个通电零件所采用的材料应适合特殊用途.11.2 通电零件可用抗腐蚀合金做成(如不锈钢)不能用普通铁和钢做成, 除非这些材料经过表面处理及产生抗腐蚀能力, 即使这样也适用于:a. 针终端b. 终端零件, 马达的其它零件, 马达控制器.c. 正常温度下操作时超过100°C(212°F)的零件.d. 镀膜铁和钢件局部的部件要求参照2.1节所示.11.3 带水槽的电器, 所有的活动零件其位置或要保护起来而不会因为水槽坏了而掉下来, 除非:a. 水槽能抗使用液体腐蚀, 和b. 水槽不会因老化而破裂.12. 内线12.1 总则12.1.1 电器的内线尺寸, 型号应适用于特殊用途, 并考虑以下特性:a. 电线可能承受的温度和电压.b. 暴露在油或油脂中, 和c. 可承受的其它环境.12.1.2 玻璃纤维, 无机材料或类似材料作为导体绝缘材料无温度限制.12.1.3 电器内部采用的热塑绝缘电线应为标准的建筑电线, 混合电线或适用于特殊用途的电器电线材料.12.2 电线保护12.2.1 线路和零件之间的联接应予以保护或封闭, 除外部联接的伸缩线外, 或因为电器使用时可能暴露内部联接, 线路必须是活动的除外, 绝缘的裸导体或带珠导体不能在外壳外使用.12.2.2 穿过电器外壳开口处而露出的内部线路的保护要求如122.1当认为有镀膜需要的线路应符合6.9-6.13要求. 内部线路在外壳内不会承受压力或机械损坏可不需要保护. 12.2.3 如果电器线路的位置可能靠近可燃材料或机械伤害的线路要用彩盔甲电线或在钢管,电子金属管, 金属保护里, 或其它保护..12.2.4 外壳, 零件, 保护管或类似物内的线路其位置或被保护, 而不会因为接触任何粗糙,尖锐或活动零件而损坏导体的绝缘体.12.2.5 绝缘电线通过电器外壳内金属墙洞口时, 应用一根光滑的导管, 或电线通过的表面应光滑圆浑, 以防止绝缘体被擦坏. 如12.2.1用伸缩线作内, 外联接应按照10.2.2.1-10.2.2.6和10.2.4.1-10.2.4.6进行拉力解缓和采用套管, 除非伸缩线的结构可抗拒拉力和移动, 例外10.2.6 绝缘电线可以扎成束穿过电器外壳内金属墙洞口.12.3 绞接(迭接)12.3.1 所有的绞接和联接机械性能应可靠, 电子件接触应应适应, 如果由于联接的破裂或松动可能引火险或火击时, 在确保可靠机械性能下可进行死联接.12.3.2 如果绞接处与其它金属零件之间的距离不能永久保持, 那么绞接处也要采用与电线一样的绝缘.12.3.3 绞接处的绝缘由两层摩擦带, 两层热塑带或一层摩擦带在一层橡胶带上组成, 考虑其绝缘性, 抗热性, 抗水汽性, 绞接处绝缘材料可由纤维, 热塑片或其它型号管子构成. 但热塑带不能包尖锐边.12.3.4 连接绑线螺丝和内部线路, 应绝对防止与其它任何同样极化的导电是线接触, 与任何死区金属零件接触. 可使用压力终端连接器, 焊接接合, 折皱视孔, 氢所有的电线焊接在一块或其它类似方法达到目的.12.4 分开电路.12.4.1 总则12.4.1.1 除非绝缘导体提供最高电压绝缘, 否则电路绝缘导体分开联接电源应用隔板隔开, 或单独联接电源, 除12.4.1.3说明外, 电路上的绝缘导体应为单独的或与其它不同线路导电零件和绝缘零件分开.12.4.1.2 绝缘导体的分开可采用夹, 路线, 或类似能与不同电路的绝缘和导电零件永久分开的方法.12.4.1.3 任何电路的现场安装导体应隔与….分开.。

UL 1017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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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定人 : 於蘭青審定人 : 皺岩真空吸塵器,鼓風式吸塵器,和家用地板清潔器1 範圍1.1本標準適用於符合the Canadian Electrical Code Part 1 (CEC) ,theNational Electrical Code (NEC),ANSI/NFPA 70 要求的電動真空吸塵器和鼓風式吸塵器,以及家用地板清潔器.1.2 這些要求包括:a) 打算室內或室外使用,或兩用型,家用,商用以及電動真空吸塵器和鼓風式吸塵器.b) 家用,商用以及機動吸濕式,干吸式,永久安裝的,便攜式和中央真空吸塵器以及鼓風式吸塵器系統.c) 家用干吸式備載電喉管,室內使用;d) 家用,連接載電喉管或機動噴嘴,帶電子牆閥的中央真空吸塵器.e) 家用地板清潔機,包括地板打磨機,地板洗刷機,地板除沙機,地毯清潔機,地毯和地板清潔機以及類似電器.1.3 這些要求不包括額定电压大於250volts的電器.凡使用除電能以外的其他能源,如煤氣或蒸氣的電器,均需參照這些要求和適用於正在考慮中的電器的附加要求進行測試.1.4 這些要求不適用於那些在醫院,實驗室,研究機構等有病害,化學,物理,放射物質或其他有礙健康的試劑擴散的地區內使用的電器.供這類地區使用的電器需根據這些要求和特別用途的電器所適用的附加條件進行測試.1.5在這個標準的要求中的任何未標明日期的規則和標準將被解釋為是那個規則或標準的最新版本.1.6 如果對涉及的型號,類別有具體的說明,這些要求就僅適用於具體的型號或類別的電器,如真空吸塵器或地板清潔器.缺乏具體的說明或是使用了術語"電器"一詞的就是指該要求適用於這個標準覆蓋的所有電器.1.7一個包含了新的特性,性能,部件,材料或系統,或不同於這個標準的要求的產品.以及那些涉及可能引起火災,電擊或對人體有傷害危險的產品將用適當的,附加的部件或成品要求進行評估.確定這些要求是必要的,這是為了保護可接受的安全層次,就象這個標準的最終目的一樣.一個產品如果它的特性,性能,部件,材料或系統和這個標準的具體要求及防護措施有沖突的話,就不能被鑒別為符合這個要求.當考慮周全,是可提出對這些要求的修訂,並采納那些符合這個標準的擴展,補充以及修訂的方法.12 定義2.1 下面的定義適合於這個標準:自動控製----如果一個電器被認為是自動控製的,它要符合:a) 電器的重複啟動,當達到預定的工作周期時,就由一種控製開關的來開啟這種電路,而不是靠人工來控製.b) 在任何單個的預定的工作周期裡,馬達能停止並一次或多次重新啟動.c) 給電器通電後,馬達的初始啟動將被故意推遲,使不同於通常的,直接的啟動.d) 在任何單個的預定的工作周期裡,機械負載的自動改變可能有效的降低馬達的速度,由此重新建立與電源電路的starting-winding的連接.特低電壓電路--一個開路電壓的峰值不大於 42.4V的電路.這種電路有一個主要的電池,由一個2類變壓器或由一個變壓器和固定式阻抗聯合提供,象一台主機一樣,該電路符合所有的性能要求.一類由線性電路演化而來,把一個電阻與電源電路順次連接作為控製電壓和電流的手段的電路不被認為是特低電壓電路.線性電壓電路---一類包含了不大於600V的電壓,具備多於一個特低電壓電路的電路特徵的電路.遠程搖控電器--一類位於啟動工具的操作員的視野之外的電器.3 概述3.1 部件3.1.1 除了3.1.2 中列出的,這個標準涉及的一件產品的一個部件應符合對那種部件的要求.參看附錄A的標準清單,包括了這個標準下所有使用在產品上的部件.一種部件要符合UL和加拿大標準協會的部件標準.3.1.2 不需要符合一項具體要求的部件:a) 這個標準涉及的產品的部件的某個特徵或性能在使用中並不需要.b) 被這個標準裡的一個要求替代.3.1.3 部件應在額定的使用條件下使用.23.1.4 特殊部件被當作是結構不完整或在性能上有限製而被接受.這些部件僅在有限的條件下使用,比如溫度不超過規定的限值,並且應限製在已測試過的那些規定的條件下使用.3.2 附件3.2.1 對一類必需的,或由廠家將它們與電器包裝在一起,並隨電器一起使用的功能性部件,應包括在對該電器的測試中.例外: 非電子附件,例如裝飾性毛刷,或類似的部件,它不驅動任何其他零件,不用液體也可幫助清潔,這類附件不需被測試.3.3 電器附帶的使用說明書3.3.1 一份有關操作,用戶維修,和其他打算附帶在電器裡的說明書將被使用作為一個對該器的檢查和測試的指導.為此用一套複印件就足夠了,不需要原版.3.3.2 一台電器附帶的使用說明書應包括廠家認為的,對電器的使用有幫助的指導和信息,包括電器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並應符合第10條中規定的說明手冊的要求.3.4 參考版本3.4.1 由CSA 或UL 製定的,當某個標準被選用時,將被認為是指最新的版本,並且所有的對該版本的修訂本也被認為是最新的.UL 標準UL 94 對工具和器具零件的塑料材料的易燃性測試UL 746A 聚合物材料---短期正確性評估UL 873 溫度--指示和調節設備UL 1446 絕緣材料系統---概述UL 1676 使用在無線電,錄像,電視等類型電器上的導電和放電回路的電阻器UL 2111 馬達的過熱保護CSA 標準C 22.1-98 加拿大電子編碼,第一部分CAN/CSA C22.2 No.0.17-00 聚合物材料的正確性的評估3C 22.2 No.24-93 (R 1999) 溫度--指示和調節設備C 22.2 No.77-95 (R 1999) 配備過熱保護裝置的馬達3.4.2 本標準指的是由以下機構編寫和發行的版本:美國國家標準機構(ANSI)ANSI C101.1-1992 器具的泄漏電流ANSI MC96.1 測量溫度的熱電偶4 結構4.1 外殼4.1.1 電器的框架和外殼應具備必要的強度和硬度,以防止在正常使用期間可能遇到的非正常操作.裝置內固有的可靠程度應能排除因空間減少,部件松動或更換以及其它嚴重故障而造成的整個或部分毀壞,否則會導致火災,電擊或人身傷亡的危險.4.1.1.2 對未增強的扁平表面:a) 鑄造金屬,厚度應不小於1/8"(3.2mm);b) 除鍛鋼,厚度應不小於3/32"(2.4mm);和c) 壓鑄金屬,厚度應不小於5/64"(2.0mm)例外1 : 如果考慮中表面達到以下情況,則可分別采用不小於3/32"(2.4mm),1/16"(1.6mm),3/64"(1.2mm)厚度的金屬:a) 彎曲,加助,或其他的增強使表面達到要求的機械強度;或b) 表面的尺寸,形狀使表面達到要求的機械強度.例外 2:如果一塊相當小厚度的金屬符合5.18條中的物理性能非正常測試,那麼可以使用.4.1.1.3 金屬板外殼應從金屬的尺寸,形狀和厚度,以及考慮整個電器的預定用途的可接受性等來加以評定.鋼板的最小厚度為0.026"(0.66mm);鋁板的最小厚度為 0.036"(0.91mm);銅板或青銅板的最小厚度為0.033"(0.84mm)4例外 : 如果有相對小的面積或表面彎曲或增強的情況符合5.18條中的物理性能非正常測試, 那就不用符合這個要求.4.1.1.4 當判斷鎂和非金屬以及其他聚合物材料的外殼時,應考慮的因素是:a) 抗機械損壞;b) 抗沖擊強度;c) 吸濕性能;d) 易燃性;和e) 在正常和非正常使用條件下材料受溫度影響時的抗變形性.4.1.1.5 包裹不絕緣帶電零件或絕緣帶電零件的聚合物絕緣層是小於0.028"(0.7mm),應經受5.20 的測試,並要有一個符合UL 94和CSA C22.2No..0.17,如下面所列出的易燃性額定標準.a) 對一台固定式,或永久安裝式電器是5VA和0.175VA.b) 對便攜式的,間斷性工作的家用電器最小的是HB 和0.17HB.c) 除了(a)和(b)提到的,其他電器最小的是V2和0.17V2.4.1.1.6 絕緣帶電部件的聚合物外殼[絕緣層厚度最小是0.028"(0.7mm)],內部布線和可移部件應具備HB 或0.17HB的最小的易燃度額定標準.並要經歷5.20.3的模具受力,變形測試以及5.20.4的沖擊測試.4.1.1.7 其他的4.1.1.5和4.1.1.6描述之外的聚合物材料應具備HB或0.17HB的最小的易燃度額定標準.例外 1 : 最大體積不超過0.12立方英寸 ( 2cm³ )的小零件不要求符合4.1.1.7.例外 2 : 不用工具就可拆卸的外部的聚合物零件不要求符合4.1.1.7.4.1.2 外殼上的開口4.1.2.1 搖控或自動控製的電器外殼應防止易熔金屬,可燃的絕緣材料,燃燒著的顆粒等掉落在易燃材料上,包括支撐電器的表面.參看2.14.1.2.2. 條目4.1.2.1 要求使用一塊阻燃材料製成的擋板.a) 放在馬達的下面,除非:1)電器或馬達的結構部件配有一塊同樣的擋板.52) 馬達上有保護裝置,以便在下列一種故障條件下給馬達通電時,不致使可燃的絕緣材料或易熔材料掉落在支撐電器的表面上:i) 敞開式主繞組;ii) 敞開式啟動繞組;iii) 啟動開關短路;iv) 馬達的固定開口電容器短路---在馬達通電前進行短路,並且鎖住轉子.3) 馬達配有馬達熱保護裝置,這種保護裝置對溫度和電流都很敏感,能控製馬達繞組的溫度.i) 在最大負荷時溫度不超過125℃,馬達在最大負荷下運轉時,保護裝置不運轉;和ii) 馬達轉子鎖住時,溫度不超過 150℃ (302℉);和b) 放在布線下, 除非按第五條所做的測試結果不會有火災的危險.4.1.2.3 如4.1.2.1的說明,電器的開關,繼電器,螺線管等單獨且完全的封閉.例外1: 開關,繼電器,螺線管等的端子不需要單獨且完全的封閉.例外2:如果部件的失靈不會引起火災的危險,部件就不需要單獨且完全的封閉.4.1.2.4 在4.1.2.1中提到的擋板應如圖1所示的放置,並有符合那個說明的面積.擋板上可設有排泄孔,通風孔等,如果這樣的開口能防止易熔金屬,可燃的絕緣材料等掉落在易燃材料上.4.1.2.5 可以在雨裡使用的真空吸塵器的構造要符合5.12.1 規定的噴水測試的要求.4.1.2.6 吸濕式真空吸塵器的構造要符合5.12.2 規定的吸水測試的要求.4.1.2.7 如果使用過載保護裝置,其正常工作需要更新,或如果需要打開與保護裝置連接使用的蓋,外殼上的門或蓋應鉸接或以同樣的方式裝配.4.1.2.8 應備有使門或蓋固定在保險盒上封閉位置用的裝置,門和蓋應固定嚴密.4.1.2.9 便攜式,軟線連接的帶有鎖孔,掛孔等懸掛裝置的電器的設計構造,應使電器掛起來時,附牆的懸掛裝置是不易觸及的.64.1.2.10 為確定電器是否符合4.1.2.9的要求,要把接近懸掛裝置的不用工具就可拆卸的外殼上的任何零件或擋板取下來.4.1.2.11 電器上用作懸掛用的開口應被固定或保護起來,以便釘或鉤等不會引起火災或電擊,,並不和下面的任何一個接觸:a) 不絕緣的帶電部件;b) 磁導線;c) 內部布線;d) 可移動部件;或e) 任何其他可能引起火災或電擊危險的部件.4.1.3 用來固定部件的粘合劑4.1.3.1 用來減少火災,電擊,對人身傷亡危險的粘合劑要符合5.22對粘合劑的要求.4.1.3.2 4.1.3.1 的要求也適用於固定部件用的粘合劑,包括銘牌,如果松動或移動,可能:a) 讓帶電部件易接觸;b) 使間隙減小到規定的最小值以下;或c) 使一個封閉的移動部件外露.4.1.4 帶電部件的可觸性4.1.4.1為減小由於無意接觸到不絕緣帶電部件或漆包線而引起電擊危險的可能性,外殼上的開口應符合(a)和(b):a) 如圖2所示,用探針應不能接觸到對於面積小於1" (25.4mm)的開口,如零件或金屬線.b) 對1"或更大面積的開口,應如表1的規定把零件或金屬線隔開.例外 : 如果商用電器的馬達以及其他使用在手提式電器或電器的手撐部分的馬達符合4.1.4.2的要求,那就不需要符合這要求了.4.1.4.2 在4.1.4.1例外情況提到的馬達的完整殼體的有關4.1.4.1提到的零件或金屬線:a) 小於3/4"(19.1mm)的小面積的開口是可以接受的,如果:1) 如圖3所示,用探針不能接觸到漆包線;2) 如圖4所示,用探針不能接觸到不絕緣帶電部件.b) 如果零件或金屬線如表1規定的與開口隔開,那麼3/4"或更大一點的開口是可接受的.74.1.4.3 圖2-4中所示的探針應可探到開口允許的任何深度,在通過開口插入需檢查外殼的任何位置前,期間和之後應可旋轉或成一定角度.圖2-4中所示的探針應可探到任何可能的構造裡,並且如果需要,在通過開口插進去後,可改變結構.4.1.4.4 用探針來測量器具從而判斷開口的可接觸性,而不是判斷一種材料的強度.4.1.4.5 根據4.1.4.1和4.1.4.2的要求,能用一個針尖是半球型的,圓柱型探針插入面積小的開口內.4.1.4.6 為確定電器是否符合4.1.4.1或4.1.4.1的要求而進行測試時,外殼上可能被用戶不用工具就能打開或拆下的零件(如為了裝附件,為做一個操作調整或為其他原因)應被斷開或取下來.4.1.4.7 易觸及部件與帶電部件的連接,包括電源線,能方便釋放靜電,應符合下面的:a) 最少應串聯 2個電阻器;b) 電阻器要符合UL1676 以及CSA IEC E65-94-CAN的合適的要求;c) 對5.3 , 5.4 ,5.5 和6.12描述的測試,每一次要將一個電阻短路;和d) 對 5.11和6.13描述的測試,如果合適,電阻器和易觸及零件的引線要斷開.為確定是否符合這個標準裡保留的要求,電阻器和連接的電路應作為帶電部件進行測試.和可觸及部件連接的電阻器的引線應作為不帶電的金屬部件進行測試.4.2 機械裝配4.2.1 電器應被裝配防止正常工作產生的振動不會導致電擊,火災或對人身傷亡的危險.4.2.2 一些部件如開關,燈座,插座或電機插頭等應安裝牢固,並要防止轉動,在表面間造成摩擦.可用鎖緊墊圈來防止單孔安裝的控製器的轉動.4.2.3 不絕緣的帶電部件應固定在底座或安裝表面上,以便使其不致產生轉動或位移,防止間隙縮小到規定的最小允許值以下.表面之間不允許有摩擦,以防止帶電部件轉動或位移,但可使用鎖緊墊圈.4.3 防腐保護84.3.1 鐵質和鋼質部件應采用涂漆,鍍鋅,電鍍或類似方法防止腐蝕,不加防護的部件腐蝕後會造成火災,電擊,人身傷亡的危險.例外1: 對金屬因暴露在空氣和濕度下造成鐵和鋼氧化,但還不太明顯--金屬板的厚度和濕度也是氧化的因素,在這些情況下裝在外殼內的鋼板和鑄鐵部件的表面可以不需要再加以保護防止腐蝕.例外2 : 軸承,層合板或鋼,鐵類的輔助零件,如墊圈,螺釘等不需要防腐保護.4.3.2 如果作為電器的一部分而提供的液體容器磨損或破裂會導致火災,電擊,或人身傷亡的危險,那麼容器的材料應能抵抗溶液的腐蝕.4.4 電源連接4.4.1 軟線連接的電器4.4.1.1 用軟線與電源電路連接的電器應配有一定長度的軟線和與電源電路相連接的插頭.4.4.1.2 固定式電器應配有與電源連接的不超過8英尺(2.44m)的軟線和插頭.這一特點的檢查包括考慮電器的使用條件和易於通過插頭將其從電源拆下的必要性.4.4.1.3 電源線和軟線組件應:a) 額定電壓不小於電器的額定電壓;b) 電流量不小於電器的額定電流;和c) 使用表2規定的軟線或是適用的類型的軟線.4.4.1.4 插頭的額定電壓應等於電器的額定電壓,並且插頭的額定電流不應小於電器的額定電流的125%.如果現場變化,內部接線使電器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電壓下使用.電器配有的插頭應適用於從工廠裝貨時連接的電壓.參看9.3.2.例外 1: 一個按9.3.6來標識的固定式器具,應使用額定電流不小於電器的額定電流或不小於如5.2規定的正常負載條件下的輸入電流的插座.無論如何都選用較大的一個.例外 2: 一個按 9.3.7 來標識的商用真空吸塵器,120volts,60herz額定電壓,12-15amps,帶有一個22"(55.9cm)寬或更寬的由馬達驅動的毛刷,應使用額定電流不小於電器的額定電流的插座.94.4.1.5 電器上打算連接額定120volts電路,並配有和4.9.7,4.11.3,4.12.8規定的專門的電源線連接的裝置的插頭應是規範化的.按照圖5和表3來連接插頭,也參看10.4的有關規範化的使用說明書.4.4.1.6 一個要求使用4.4.1.5規定的規範插頭,帶有可拆卸軟線裝置的電器也應使用規範化的電器連接器.4.4.1.7 便攜式電器的電源軟線應從插頭主體上分開.分開的位置在與扇葉外徑平行的方向上,並在與扇葉之間的幾何中央插頭表面上的一點相對的點上.便攜式電器不應使用傾斜插頭.4.4.1.8 一定長度的軟線可與電器永久連接,也可是分開的軟線裝置的形式,上面設有與電器連接時用的裝置.4.4.1.9 帶有可拆卸軟線裝置的家用電器不應配有適合標準扁鐵或插頭的尾銷.4.4.1.10 除了4.4.1.13 和4.4.1.14列出的,真空吸塵器和鼓風式吸塵器的電源線長度不應小於從插座面到入線口的 6ft(1.82m)長度.例外:對於中央真空吸塵器,電源線的長度應不小於 3ft (0.9m).參看10.5.8的安裝說明.4.4.1.11 家用地板清潔器應帶有可拆卸或不可拆卸的不小於15ft(4.57m)長的電源線,要包括附件.4.4.1.12 軟線裝置的長度,包括附件在內,不應小於 6ft(1.82m).除了4.4.1.14的規定.4.4.1.13 便攜式商用電器,便攜式戶外用電器,便攜手持式鼓風吸塵器,應帶有不大於18"(457mm)的永久連接的電源線或帶有電機插頭.如果:a) 電器按9.3.15進行標識或按10.5.2配有使用說明書;或b) 製造商給電器配套長度為 6ft(1.82m)或更長的可拆卸軟線.4.4.1.14 對於吸濕式,由人身體支撐的,而不單是手持的電器的電源線和軟線裝置的長度不應小於 20ft (6.1m).4.4.1.15 打算和符合4.4.1.8或4.4.1.13可拆卸軟線裝置一起使用的吸濕式電器的連接裝置(如插座或連接器底座)是鎖定型的.10 4.4.1.16 附件,比如可拆卸的電子毛刷不應使用通用插頭.例外1: 打算和中央真空清潔系統一起使用的附件可配有通用插頭,附件按 9.3.14進行標識.例外2: 打算和除塵式商用地毯清潔系統一起使用的附件可配有通用插頭.4.4.1.17 和吸濕式電器連接的電動吸嘴應配有:a) 不用過渡連接,直接插入電器的一定長度的電源線;或b) 經測試過且發現是適合使用的,當暴露在潮濕的環境下不會有火災,電擊或人身傷亡危險的軟線連喉管裝配組件.4.4.1.18 使用專用的連接器和插頭作切斷裝置的電器,比如在真空吸塵器的手柄和馬達之間的電源軟線內,使用專用軟線連接器的電器,按4.1.4的規定要求,在任何正常條件下,不應有外露的帶電部件.4.4.1.19 電器不應安裝3線或2線的接地型配用器.4.4.2 尾銷4.4.2.1 配有尾銷的電器不應有任何帶電部件裸露,以便在用正常方式在銷上放置插頭期間或之後都不會有偶然的接觸.4.4.2.2 應配有銷的防護裝置,以防止和任何帶電銷接觸:a) 放在任意一個位置上的直邊,在無插頭插入的插頭開口的邊緣之上並與之接觸;和b) 當如圖2所示的探針插入電器任一位置的任一開口內時,插頭與銷和插頭表面成一直線,插頭面位於並與最遠的突出的帶電銷成正切的平面上.4.4.3 張力釋放裝置4.4.3.1 電源線應配有張力釋放裝置以減少作用在軟線外部的機械應力傳送給內部布線,接頭和端子.張力釋放裝置應符合5.14規定的測試要求.4.4.3.2 除了已知的適用此種用途的以外,任何一種金屬材料或其他材料的應力釋放夾都不應用在SVT型,或類似的或較輕結構的軟線上.對於加強型熱塑性塑料絕緣的軟線可使用釋放夾.在這種情況下不要求使用輔助絕緣,除非釋放夾會損壞軟線絕緣.11例外: 釋放夾可用在SVT型,或類似的軟線上時,這類軟線釋放夾的下面應用漆布套管,酚醛纖維,硬化纖維或類似材料加以適當的保護,並按5.14.3規定的進行檢查.4.4.3.3 如果軟線上的結可起釋放應力的作用,那麼與結接觸的表面不應有突出部,鋒邊,毛刺,裂縫等,否則可能會導致導線的絕緣層的磨損.4.4.3.4 如果出現以下的情況,應沒可能讓電源軟線通過引線孔被推入電器:a) 如果位移會使軟線受到機械損壞或暴露在高於軟線可接受的溫度;或b) 可能會使間隙(例如從不絕緣帶電部件到金屬張力釋放夾)縮小到最小允許值以下.4.4.3.5 應防止軟線的可能導致接頭和端子的內部布線運動的任何旋轉.4.4.4 襯套4.4.4.1 絕緣導線穿過金屬板上的孔處應備有平滑圍繞的襯套,或者襯套的表面應是光滑的,呈圓形,不致損傷壓在表面的軟線.4.4.5永久連接的裝置4.4.5.1 概述4.4.5.1.1 用於連接或固定在其位置上的電器應備有連接電源導線的被複線接頭或引線, 並應備有連接永久接線系統用的裝置.4.4.5.1.2 在金屬板外殼裡導管的開口處的金屬厚度不小於0.032英寸(0.81mm),如果是非鐵的鋼板,其厚度不小於0.043英寸(1.09mm).4.4.5.1.3 接線盒和布線盒應固定在真空吸塵器安裝完畢後容易檢查接點的位置上.4.4.5.1.4 在4.4.5.1.3中提到的布線盒安裝時應在導管連接期間使內部布線和電氣元件不致外露受到機械損壞或應力影響.4.4.5.1.5 供連接電源電纜管道用的接線盒應安裝在電器上,以防止相對轉動.4.4.5.2 布線接頭和引線124.4.5.2.1 永久連接的電器應備有連接導線用的布線接頭,導線的載流量與該電器相配,或者電器應備有用於連接的引線.4.4.5.2.2 裝有現場連接電源導線的接頭或引線的電器應配有連接設備接地導線用的接頭或引線.4.4.5.2.3 布線接頭被認為是在現場連接金屬線的接頭.除非金屬線,連接裝置如終端線夾,焊接的突出部,焊接的回線,卷邊的小孔等均由工廠裝配好金屬線,這兩點被作為電器的一部分提供給用戶.4.4.5.2.4 只用於連接接地導線的接頭應能固定適合這種應用尺寸的導線.應不單僅用焊接劑來連接.4.4.5.2.5 布線接頭應有牢固的固定在其位置上的焊接的突出部或終端線夾,比如用螺栓栓接或螺釘固定.例外: 如果備有將金屬線固定在其位置上的向上突出部或類似部分,夾線螺釘可適合在10號AWG(0.82mm²) 或更小的導線的布線接頭處使用,4.4.5.2.6 布線接頭應能防止轉動.4.4.5.2.7 如果引線用於現場連接外部電路時,引出箱或接線間內引線的自由長度不應小於6英寸(152mm) .例外: 如果使用較長的引線很明顯會導致火災或電擊的危險,引線的長度可小於6英寸.4.4.5.2.8 用於在現場連接電源導線的引線不應比18號AWG(0.82mm²)更小,其絕緣是熱塑性塑料,壁厚至少為1/32英寸(0.8mm)或類似的其他材料.4.4.5.3 夾線螺釘4.4.5.3.1 螺釘的尺寸應不小於:a) 10號,如果使用的導線大於14號 AWG (2.1mm²);b) 8號,如果和14號 AWG 導線一起使用;或c) 6號,如果使用的導線小於14號 AWG.134.4.5.3.2 向上的突出部或密封套圈,應能將4.4.5.3.1中所示的尺寸的電源導線保持在螺釘或墊圈的範圍以內.4.4.5.3.3 夾線螺釘應穿過金屬.4.4.5.4 接線板和螺紋4.4.5.4.1 安裝夾線螺釘用的接線板的厚度至少是螺釘的螺紋的兩倍,但不小於0.030英寸(0.78mm),並且至少有2個光滑的全螺紋.4.4.5.4.2 在任何可能預見的使用條件下,螺釘在接線板上的螺孔應不少於2個全螺紋.4.4.5.5 接頭和引線的鑒別4.4.5.5.1額定電壓為125V或125/250V,三線以下的,使用愛迪生螺紋燈座,或單極開關,或除自動控製外使用過電流保護裝置的永久連接的電器,應有一個在接線端子或在引線上做出連接電源電路的接地導線用的標記.帶有標記的接線端子或引線應該是與燈座的螺紋套管連接通電的端子或引線,上面沒有與之連接的開關或單極過電流保護裝置,除了沒有標記 off位置的自動控製器外.4.4.5.5.2用於連接接地電源導線的接線端子,應當是金屬的或是涂覆成白色的金屬並應易於與其他端子相區別,或者用適當的標記標明,以便在接線圖中清楚的表示出來.連接接地電源線的引線應涂成白色或天然灰色,並與其他引線相區別.4.4.5.5.3 專供連接設備的接地導線用的絕緣引線的表面應當是綠色的,上面可帶一,兩條黃條,也可不帶黃條.其他引線不得使用此標記.4.4.5.5.4 用於連接設備的接地導線的夾線螺釘,其頂部應該是綠色的,六邊形,有開槽或兩者皆有,與這樣的接地導線連接的拉線夾只做簡單的標記,如標上"G","GR"" Ground" 等,或者在電器的接線圖上做個記號.安裝夾線螺釘或拉線夾,,應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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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布线电线电缆及其试验方法Standard for Appliance Wiring MaterialUL 758/2000上海电缆研究所电线电缆信息中心目录导论 (4)1范围 (4)2总则 (5)结构 (7)3总则 (7)4材料 (21)5导体 (21)6光纤元件 (36)7绝缘 (37)8护套 (46)9填充物 (46)10被覆层 (47)11屏蔽 (47)12缆芯 (48)13外护套 (49)性能 (56)热学和化学性能试验 (56)14末老化和空气烘箱老化绝缘和护套的物理性能 (56)15浸油老化绝缘和护套的物理性能 (56)16耐汽油绝缘和护套的物理性能 (58)17耐日光绝缘和护套的物理性能 (58)18导体腐蚀性试验 (58)19变形试验(仅适用于热缩性和XL级材料) (59)20空气烘箱处理后柔韧性测试 (61)21热冲击试验(仅适用于热缩性材料) (61)22低温弯曲试验 (62)23脱层试验 (63)24绝缘回缩试验-仅用于特种等级电视线 (63)25耐臭氧试验-仅用于特种等级电视线 (64)机械性能试验 (65)26耐压裂试验(机械损坏等级B) (65)电器性能测试 (67)27导体电阻试验 (67)28介电试验,方法I (68)29介电试验,方法II (71)30介电试验,方法III (72)31高压直流线介质耐电压试验,方法I (73)32高压直流线介质耐电压试验,方法II (74)33高压切通试验,仅用于特种电视线 (75)34室温水中短期绝缘电阻试验(潮湿场所缴AWM) (77)35室温水中长期绝缘电阻试验(潮湿场所缴AWM) (77)36温度校正糸数(潮湿场所缴AWM) (79)37电容和相对电容率试验(潮湿场所缴AWM) (83)37A稳定因数(潮湿场所缴AWM) (83)燃烧性能试验 (84)38用途等级I的水平燃烧试验 (84)39用途等级II的垂直燃烧试验 (84)40 VW-1燃烧试验 (84)41 FT1燃烧试验 (84)42 FT2燃烧试验 (84)制造和生产试验 (85)43导体连续性试验 (85)44 火花试验 (86)标志 (88)45AWM的表面标志 (88)46标牌,线盘或纸箱上的标志 (88)47多重标志 (89)导论1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电器布线线缆(AWM),这些布线线缆可以是单芯电线、多芯电缆、光纤或用作多芯电缆构件的绝缘线芯和光纤元件。

UL标准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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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1.范围1.1 本标准的这些要求,适用于荧光灯用的电阻、电抗和电子(固态)型镇流器,其电压包括按国家电气规范NFPA70所规定的2500V及以下之规格。

1.2 荧光灯镇流器可以在支架或其它装置上,用荧光灯以外的放电灯来审核确定其是否适用。

1.3 包含有性能、特性、元件、材料或当标准发展后,在使用上就成为新的或有差别的系统上的产品,以及包括那些有着火、触电或对人体伤害危险的产品,须用相应附件经贸终端产品的要求进行评价,来确定必需保持的由本标准原来所预期的对产品使用权用者的安全水平。

第1.3条于1990年7月17日增加2.术语2.1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A 镇流器——利用电抗或电阻,以单个或组合的方式,为了适当的工作而限制灯管电流至规定值,并且,如有需要,提供足够的启动电压的装置。

此外,对于快速启动线路的场合,还提供用于低压灯丝加热的装置。

第2.1A条于1990年7月17日增加2.1B 小型荧光灯——所有接线触头集中在承担全部机械支承作用的单个底座上的一种外型细小(例如折叠结构)的一种荧光灯。

第2.1B条于1991年12月12日增加2.2 处理过的灯管——至少经过100h工作的新灯管2.3 不激活灯管——由于灯丝发射物质耗尽,因而灯管不能被电离而造成寿命终结的灯管。

2.4 电子镇流器——一种包含受纯功元件(晶体管、可控硅及类似元件)控制的高频转换装置的,并且由串联容抗或感抗与灯一起,为适应高的转换频率而提供稳定阻抗的一种镇流器。

第2.4条于1990年7月17日修改2.5 固定式镇流器——被定作永久性电气连接的镇流器。

2.6 瞬时启动电路——利用高的开路电压来启动灯管的电路,通常,此种灯管每端有一个单触头。

2.7 超前——滞后电路——一个灯串联感而另一个串联电容来提高功率因数的一种双灯电路。

通常,这种电路既可以是瞬时启动、也可以是预热电路的一部分。

2.8 电力电容器——被连接成(1)与一个或数个灯管串联,并对灯管电流提供稳流阻抗,或(2)为了校正功率因数而跨接镇流器的输入引线或跨接原边绕组抽头的一种电容器。

UL1598中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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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1598中文版本序文:于2001年1月31日所有Lited或Recognized的产品必须符合此本标准的条款.于2000年1月31日至2001年1月31日,新产品送样至UL 测试可用本标准的条款评估,如必须书面评估,则以现有的条款,现有的条款为UL1570,1571,1572.CSA生效日期CSA的生效日期则透过CSA刊物通知2.专门术语1.2.1.下面专门术语是本安全规范所使用的:Baffle(隔板)—发光灯组的一部分用于让空气通过但阻止火焰或由封闭空间的出口处所溶化的材质通过.Ballat,reactor(implereactor)—反应式的安定器,其灯组的电流安定抗阻是由单独的感应线圈而不是变压器或附有额外零件感应器.Ballat,remote—未装于灯组上的安定器,或装于灯组中座由安定器最接近灯组处量起超过460毫米,此安定器可附于灯组上也可不附于灯组上.Ballat,fluorecent.Thermallyprotected—符合UL标准935日光灯ClaP规定或加拿大标准CSAC22.2NO.74-96的安定器.Barrier—灯罩子,减少对使用者产生受伤危险的灯具零件.Bonding—将无带电的金属零件永久的接合而得到持续的电气同时具有将所接合处所增加的电流导通能力低抗组线路.CANOPY(天房盖)—一个覆盖用的装置,附于灯组或分开,用于将接线盒盖住之.CANOPY,DROP(可调升的吸顶盖)—一种可将吸顶盖取下但并不须将灯组取下而能碰到接线盒的接线,此种吸顶盖并不支撑灯组.(例水晶吊环即是)CEC—加拿大电器代码第一部b)对相同或类似的结构或材质确定已将所述说明的加以测试c)经由工程部门评估决定或以取得更高的数值.Conductor,inulated—装于电气绝缘的电线.Conductor,neutral—经识别为接地的导电线.Decorativepart—装于灯具中座外无安全功能的零件.Encloure,electrical—减少触电危险的灯组零件.Fi某ture—于此本标准当作灯具解释.FLATGLASS:平板玻璃Gaket:装于两个表面而具有弹性材质.GUARD:一个灯组的零件主要目的限制使用者触摸到会伤害到使用者的零件,例如高温零件.Inulation,baic—提供基本避免触电而应用于有带电零件的绝缘物质.Knockout—于生产时预先冲好的孔而于使用时再将孔移掉(冲浴板上的八卦孔即是)Lamp:灯泡热质包住.Lamp–upportedlampholder—由灯泡所支撑的灯头,意即由灯具所支撑..Livepart—无基本绝缘的导电零件而具有触电的危险,电线的白线即为Livepart.Location,damp—室内或室外包括部份有保护之处,于正常或周期性的于电器产品里头,外头或上头会产生湿气.Location,dry—针对潮湿的正常情形下但或许包含于建筑物于建筑其间暂时会潮湿,提供通风而避免发生湿气累积之处.Luminaire—能提供装上灯泡并连接到电源供应处的完整照明设备.Luminaire,canopytype—装于室外天房盖或帐蓬的灯具,非用于装有隔热的室内或室外处.Luminaire,convertible—可将ICType的崁灯变为Non-ICType,或将Non-ICType崁灯变成ICType.Luminaire,cord-connected—使用或可以不使用插头将灯具电线联接电源且无法移动的灯组.Luminaire,finihingection—含有中座或灯头部份的崁灯.Luminairefitting—于出货时和灯具分开包装的半成品而于实际装配于灯具上,例如:反射罩、安定器、中座、零件包、柱子.Luminaire,ground-mountreceed—灯具的电器零件的电源线低于地面.Luminaire,ground-mounturface—灯具的电器零件的电源线高于地面.Luminaire,pendant—装于天房盖下面的灯具.Luminaire,receed—灯具的部份或全部装于天花板里头的灯.Luminaire,receedrough-inection—包含所有电气零件和电线但并包含中座和灯头的灯具部份.Luminaire,receed,TypeIC(intendedforinulationcontact)—装于有隔热保护的崁灯,此种灯具或许会直接和易燃物、绝缘物直接接触.Luminaire,receedTypeIC,inherenrlyprotected(intendedforinulat ioncontact)—不须要隔热保护的崁灯,同时符合本标准于可设想的操作条件的一般温度限制.Luminaire,receed,TypeNon-IC(notintendedforinulationcontact)—装于孔和空间附有符组装条款的隔热和易燃物的崁灯,此种灯并不直接接触或覆盖隔热棉.Luminaire,receed,TypeNon-IC,markedpacing(notintendedforinulationcontact)—崁灯装于天花板的孔后其空隙的建筑物的易燃物质和隔热棉是由工厂所指定.Luminaire,urface—直接装于天花板或墙壁的灯具.Manufacturer—本标准对此的解释,将产品送样至UL测试的一家公司代理,或个人并不限定为实际生产的工厂.NEC—美国国家电机规格.Opening—于灯具中座或封闭处上端覆盖或塞上塞子或预先成形的孔.Openhole—于灯具中座或崁灯的中座的孔,其上端无覆盖或塞上塞子或其它零件.Ordinarytool—对消费者可随意取得的工具,例如螺丝起子,琅头,螺丝扳手.Polymericmaterial—含有聚合物的加工品,或其组合物,同时里头具有对于制成功能用途的物质的添加物,例如颜色,安定剂,增塑性剂,抗氧化剂,润滑剂,填隙料.Receedhouing—崁灯的一部份,装于天花板或墙壁的孔,用于将孔的空间填满,但并不将电线或其它零件封闭住.Rikofelectrichock—于灯具上任何两个未绝缘之间的零件或灯具一个未绝缘的零件和土地之间存在触电的危险,如电流流过1500奥姆电阻,和0.015uf电容器平行,将超过5mArm两点联接,如开放电流超过30伏特rm或潮湿或湿的或室内用灯超过42.2V.Rikoffire—于两个导电的零件中如果V(伏待),I(电流),VA最大值超过如NEC第725条的cla2的线路限制,则存有失火的危险.Splice—电线的联接处.a)由电焊,银焊将电线结合同时于外端使用绝缘的物质包住.b)使用符合UL的接线粒.Strainreliefdevice—将电线打结,加衬套或类似方式以避免拉力传到灯组内部.Tapconductor—灯具和接线盒之间的电线.Uermaintenance—由未经过训练人员换灯泡,清理灯具的动作.Waterhield—户外用灯具的一结构部份,其功能为减少和避免雨水进入灯具或进入带电零件.Wirebindingcrew—将电线固定的螺丝.Wiringdiagram—将灯具和电源接线的画线图.Wiringterminal—用于将电线联接的夹式端子.1.3零件1.3.1除于1.3.2注明,本标准所含盖的零件必须符合该零件的标准,请参考附本A有关本标准所用零件的UL标准,零件必须针对产品所要使用国家而必须符合UL或CSA的标准.1.3.2如零件不须符合规定的条款.a)此零件的特症根据此标准并不须要申请.b)于此标准的规定里头被替换.1.3.3一个零件必须根据它的类别而使用.1.3.4特殊的零件由于结构不完整,或于性能上被限制,此种零件只能用于所限制的范围,例如温度不得超过经过测试后所允许的范围.(Recognized)1.4参考的刊物C22.2No.0.17(R1997)聚合物材质的评估UL标准UL723建筑材料的表面燃烧行特性的测试UL746C1.5测量的单位1.5.1本安全标准所述说的测量数值S1为公制,其后面括号则为大约值,请参考附录D公制和英制换算表.1.5.2温度单位为摄氏度1.5.3除非特别标示,本标准所提到的电流和电压为rm(root-mean-quare).1.6条款的应用1.6.1本标准已经注明美国装配条款,和其它加拿大和美国可参考的规定的条款.1.6.2产品使用于美国和加拿大地区必须符合本标准的条款.1.6.3产品只用于加拿大或只用于美国,必须符合本标准,但只须符合适用国家的条款.1.6.4适用国家的条款和原条款的章节是相同的但会标示(CAN)或(USA).表1.6.1为适用国家的条款,表格,图形等简表.表1.6.1-适用国家的条款简表(请参考1.6.3)3.电气结构4.白热灯具-副属条款5.3.3(CAN)崁灯用的电源线1065.5.2(USA)免温度测试的灯具1076.HID灯具-副属条款7.装于天花板的灯具-副属条款7.2.5(USA)最重50磅的灯具1177.3.13(CAN)户外灯用铁柱的额外规定1217.6.7(USA)无固定电源线的说明书1277.6.9(CAN)75℃的电源线1288.崁灯-副属条款9.杂项灯具-副属条款11.正常的温度测试表11.1.2温度的最大限制172第5项(CAN)房子里头电源线盒里头的电线-壁灯172第5项(USA)房子里头电源线盒里头的电线-壁灯172内容2.机械结构2.1通则2.2组装和包装2.3中座封口2.4灯泡罩子2.5中座封口的金属厚度2.6防腐蚀的处理2.7聚合物材质2.8阻隔板2.9线槽的预冲孔2.10机械性质的接合及固定方式2.11装灯的方式2.12万向旋转接头2.13槽板铁管2.14电线的保护2.15拉力测试2.16玻璃2.17玻璃的支撑2.18防火棉2.19连续整排的装配及电线的线路2.机械结构2.1通则2.1.1此段的规则应和本标准里的其它适用附属的规则联合并用.2.1.2一个零件于消费者正常维修情形下或许会移动,则必须:a)预防因须要替换品而影响灯具的功能.b)根据表17.1.1项目1.33规定标示适当的替换品.2.1.3不得有损伤电气零件或其空间的尖锐边缘,毛边,或其它结构.2.2装配和包装2.2.1除非包装的须要可以部份没组装完成,所有的电线接线必须于工厂完成,如必须于装灯之场地完成组装和电线接线则只能使用一般工具,或使用附于灯具的工具.2.2.2须要于装灯之场地完成组装的灯具则必须根据表17.1.1的项次1.33提供组装说明.2.2.3所有用于组装灯具的零件必须装于一箱,如须分开包装则必须根据17.1.1项次1.8的规定标示.2.2.4类似装饰玻璃的零件,可以分开包装而不须另外标示.2.2.5灯具上头有非带电体的零件而于灯组装好后会成为带电体者,则必须提供将此零件固定或接地的方式,使用螺丝,或弹簧卡入方式或装吊卡的方式符合此点.2.2.6用于将灯具和电源线连接的接线粒不得用于接线超过5条电线.2.3中座封口(电器封闭)2.3.1灯具中座封口必须有如下的功能.a)减少和带电零件接触危险b)将会引起失火的零件或电气零件封住c)将封口里头的零件避免受到机械损伤d)将封口里头的零件和工作环境隔离2.3.2所有的接线,开放式的线圈零件,电容器,用于灯具接线的电源或端子,以及其它带电零件都必须有封口中座.2.4灯泡罩子.2.4.1灯泡罩子的结构必须以下方式之一:a)铁制品或非铁制品的厚度须至少0.41毫米b)玻璃或陶瓷至少须3毫米c)渗入式的硅套管厚度须至少0.25毫米,同时须符合温度的需求d)硬化的纤维厚度至少须0.71毫米e)聚合物则必须符合条款2.7.1.62.4.2除了聚合物以外的灯泡罩子,如合于条款13.1灯泡罩子拉力测试则其厚度可以较2.4.1规定较薄.2.5封口中座的金属厚度封口中座的材质结构必须:a)金属板和挤压出成形的铝的厚度必须符合表2.5.1或符合条款13.2的金属厚度等值拉力测试.b)翻砂金属的厚度必须符合表2.5.2或符合条款13.2的金属厚度等值拉力测试.表格2.5.1未表面处理金属板和挤压成形的铝的封口中座厚度规定(参考条款2.5.1,8.3.6,9.3.2.2和12.2.5.11)钢铁无补强毫米(英吋)于线槽的开口处上无电气零0.51(0.020)件支撑超过660毫米长度(26英吋上有电气零0.66(0.026)件支撑上无电气零0.41(0.016)件支撑未超过660毫米长度(26英吋)上有电气零0.51(0.020)件支撑上无电气零0.41(0.016)件支撑未超过380毫米长度(15英吋)上有电气零0.41(0.016)件支撑注解:(1)补强-提供类似机械力学的结构(2)上无电气零件支撑:无金属零件于上端的最低金属厚度(3)可接受补强方式的范例:1)单独的一片铁片和金属成最大不超过120度角.2)由13毫米某13毫米的铁片成90度厚度最少8.1毫米,将一表面分割为小部分,除非一般都和封口固定.3)宽度至少9.5毫米,厚度至少3.2毫米的平铁棒,如2)一样固定.4)曲线,条纹,或凸缘,如两对边弯曲超过正确平面13毫米即为凸缘.(4)表面处理过的金属,为每一面的总厚度超过表2.5.1的规定至少0.013毫米.(5)长度-于任何未补强表面上能够画出的最长直线.结构规定(b)补强毫米(英吋)0.66(0.026)0.41(0.016)0.51(0.020)0.33(0.013)0.41(0.016)0.33(0 .013)0.41(0.016)青铜、黄铜、铝无补强补强毫米(英吋)毫米(英吋)0.81(0.032)表2.5.2翻砂金属封口中座厚度规定材质翻砂金属鄱砂铸铁铸铝压铸金属注:无补强毫米英吋3.2(0.126)2.4(0.194)2.4(0.194)2.0(0.179)补强毫米英吋2.4(0.194)1.6(0.126)1.6(0.126)1.2(0.047)螺纹的根部适用于补强的尺寸,如平面上为弯曲的面,或其它补强的形状,尺寸,或两者,可提供力量者,对于易断裂之处或类似原因,并不影响所提供的力量,但不得比允许的金属板薄,参考条文2.5.1和表2.5.1.2.6腐蚀保护2.6.1于组装成品后所有的金属零件含螺丝,铰练和固定零件会外露者,其表面须经过电镀,烤漆或油漆等腐蚀保护,铜,铝或合金,和不锈钢等有抗腐蚀能力者则不须额外的防腐处理.2.6.2五金的金属的边缘,冲孔,粗胚的焊接处,封闭的铁管,不须防腐蚀保护.2.6.32.6.2条款的规定不适用于:a)轴承,铰练的插入面或轴,插鞘等位于封口中座外端的零件,不须额外的防腐处理.b)装饰用的零件.2.6.4金属厚度最少0.6毫米可使用透明当作保护用的表面处理方式.2.7聚合物聚合物必须符合条款2.7.1.2至2.7.1.72.7.1.2以聚合物作的封口中座,其所有的带电零件为绝缘或离封口中座的距离永远保持0.8毫米则必须:a)必须有5VA的易燃等级,或符合条款13.3的5英吋燃烧测试.b)其温度的等级必须等于或超过灯具使用时所产生的最大温度.c)符合13.2.3冲击测试.d)符合条款13.4对于模具的压力测试或成形的热塑材质.e)符合条款12.5异常操作测试.f)符合条款13.2.2压缩测试.g)当聚合物曝露于太阳下,日光灯,或Halide光源时,必须能抗UV幅射线,聚合物必须根据条款13.5.5UV外露测试而分UV等级,或必须符合UL标准746C.2.7.1.3以聚合物作的封口中座,其所有的带电零件为绝缘或离封口中座的距离于0.8毫米之内则必须符合2.7.1.2条款同时必须至少HWI15秒钟等级,或符合条款13.6HWI的测试.2.8阻隔板阻隔板必须:5)符合条款2.5的金属所做成.6)由非铁金属作成但必须符合条款13.3的5英吋火焰测试.7)上面有孔的金属所作成的则必须符合:1)镀锌钢板或类似的铁钢,上面至少为14某14平方吋,网上的孔至少为0.46厘米.2)上面有孔的金属,其孔平均分配但不超过11平方米,同时最大尺吋为1.6毫米.3)必须符合条款13.12的火焰燃油测试.2.10机械接合和固定2.10.1机械的接合处必须能提供力量和坚定的方式,同时避免旋转而导致组装完成后电线移动.2.10.2用于固定电气零件和封口中座的自攻螺丝包含铁板螺丝,必须符合条款13.14自攻螺丝测试.2.10.3自攻螺丝或铁板螺丝用于固定或支撑3.4公斤的零件,则每一支螺丝必须符合13.14条款的测试.2.10.4自攻螺丝或铁板螺丝的牙如于电线中座里头超过5毫米,则电线必须固定并隔离螺丝会经过之处,或者电线必须于中座里头完全松散以避免造成电线外头的绝缘塑料受损.2.10.5为避免旋转,两个零件以摩擦的方式接触是不能接受,为避免旋转必须使用适当的华司,或同时用螺母和另一个螺母固定,如果接合处是由全管牙的管则不须额外的固定.2.10.6铁板金属螺丝用于直径超过6.4毫米的螺丝,如不依靠机械方式可当作避免旋转或松动.2.10.7经过热处理的六角螺母可以:a)用于装配.b)可用于铁管的牙径不超过1/4IPS的固定方式.c)可用于铁管的直径不超过6.4毫米的固定方式.2.10.8如用于当做支撑的工具,无攻牙铁管的接合必须符合条款13.15的负载测试.2.10.9封口中座的零件必须以机械的方式固定,例如螺丝,焊接,或紧密的配合.2.10.10封口中座的于下列情形下可以单独的以摩擦的方式固定.a)此零件没有预冲的孔,电线导管开口,同时符合条款13.16卡入式,或铁管拉力测试.b)此零件有预冲的孔,线槽开口,则必须符合条款13.16拉力测试.2.11装灯具的方式.2.11.1灯具必须具有组装的方式,如须特殊的零件,则必须由工厂提供同时符合13.15的测试.2.12万向旋转接头.2.12.1可移动的接头,例如万向旋转接头,或具有伸缩的管,其结构必须当旋转时不会对电线的绝缘产生损伤,其旋转的范围不得超过370度,或者移动的接头必须符合条款13.192.12.2万向旋转接头里头如有电线则必须符合条款13.20的测试.2.13里头有电线的弯管.铁管不得有打结,或破裂同时:a)无攻牙的必须至少0.5毫米厚..b)有攻牙的金属铁管则至少须1.0毫米.c)铁管的牙如为自动攻牙机攻牙,厚度须至少0.5毫米.2.14电线的保护.2.14.1电线如经过金属的边缘或开口,必须固定以避免和金属边缘接触,或者须加以保护以免被切断或磨损,金属板的厚度未超过1.1毫米必须以下列的方式保护:a)卷边其角度不超过120度.b)护线套或徐橡胶做的金属铆环厚度至少1.2毫米.c)玻璃管厚度至少0.25毫米.2.15应变拉力测试.2.15.1通则2.15.1.1灯具装好后如其电源线会受到拉力,推力,或扭转,则必须于灯具上提供应变拉力的结构.2.15.12应变拉力的结构,包含里头已有应变拉力护线套,必须能够阻挡测试力而不会损害到电线的绝缘塑料.2.15.2电源线电源线的应变拉力必须符合条款13.21.1的15.9公斤的测试.2.15.2.2当电源线用于支撑灯具或零件时,电源线的两端必须有应变拉力.2.15.2.3于下列情形下,电源线的一端,只须有应变拉力.a)电源线直接联接到附有电线的装备,例如由插头工厂制作的插头.b)符合条款13.21.1的15.9公斤的拉力测试.2.15.2.4如说明书提供如何作应变拉力的方式,例如根据表17.1.1项次1.33于电线上打结,则用电线悬吊的灯具不须于天防盖或提供应变拉力.2.15.2.5灯具上有电源线,但却没有插头,则须提供下列:a)用于一般线槽开口处的应变拉力的方式.b)根据表17.1.1项次1.33于说明书里头说明应变拉力使用的方式.2.16玻璃2.16.1通则2.16.1.1玻璃的边缘于一般使用或擦试时会碰到者,必须以去缝,火抛,或类似方式以消除尖2.16.2最低厚度.2.16.2.1玻璃的最低厚度和当作封口中座的最低外露面积必须根据表2.16.2.1.2.16.2.2平板玻璃的最低厚度和外露面积须根据表2.16.2.1.2.16.2.3烤弯或圆形玻璃除非外露的面积低于1774平方公分,其最低厚度和外露的面积须根据表2.16.2.1.2.16.2.4未强化的玻璃符合2.16.2.1之表,必须相同的机械力量.2.16.2.5未根据2.16.2.1之表的强化玻璃,必须符合条款13.22的强化玻璃冲测试.表2.16.2.1-玻璃片的厚度玻璃外露面积平方公分0-968969-32263227-70977098-93162.16.2.6条文,有花样玻璃的最低厚度必须以一边花纹的最低部量到另一边的平坦部,或两个相对边的最底部.2.17.1玻璃于灯具上必须固定,同时于正常使用或维修时不得受不适当的拉力,而导致破损.2.17.2玻璃装于架子上后于平常维修情形下必须打开或移动,则不须将玻璃固定于架子上.2.17.3用于固定平板玻璃的夹子,必须将玻璃重迭于玻璃上至少5毫米.2.17.4用于固定玻璃于灯架的黏胶必须符合13.23条款.2.17.5用于支撑玻璃的夹子必须:a)至少0.4毫米厚的金属.b)非铁金属则为0.5毫米.c)聚合物至少1.5毫米厚.2.17.6球状玻璃,口吹或用模具作的玻璃,或装饰用的玻璃,必须以下列方式固定:a)圆形的灯杯,其上至少有三颗螺丝.b)一个上端有牙的装饰螺母.c)玻璃上有牙可锁于有内牙的灯杯.d)以摩擦方式的弹簧夹,但必须符合13.24.e)符合2.17.4的黏胶.f)以玻璃的重量挂于灯架上且没有开小门,同时换灯泡时不须移动玻璃.g)附有止滑器或勾子的直条圆棒经过玻璃上的孔.平方英吋(0-150)(150-500)(500-1100)(1100-1444)玻璃的最低厚度平板玻璃弯区玻璃毫米(英吋)2.11(0.083)2.54(0.100)3.56(0.140)3.56(0.140)毫米(英吋)2.11(0.083)2.11(0.083)2.54(0.100)2.54(0.100)2.18隔热棉.2.18.1隔热棉必须能够防火,例如玻璃纤维,无机的材质,或聚合物.2.18.2以聚合物作的防火棉必须:a)必须等于或高于灯具实际操作的温度.b)至少具有HB的等级,或符合13.25的条款.2.18.3防火棉必须以下列的方式固定于灯具上:a)订书针或螺丝.b)用黏胶固定至少1/3于表面.c)于装灯具时必须移动的零件,灯具上的电线不得用于固定防火棉.d)于送样测试后的其它机械方式.2.18.4防火棉不得位于线槽界面处的6.4毫米,除非防火棉是附于盖子上,或其它零件,而当电线导管装于灯具时盖子将会移动.2.18.5玻璃纤维作的防火棉,当为灯具的一部分时,其密度必须至少9.6kg/m3.2.19.1用于联续整排组装的灯具,必须根据条款17.1.1项目2.16的标示能提供组合的方式.2.19.2用于联续整排组装的灯具,必须能有四条12AWG电源线的适当的空间.内容3.电器结构3.1通则3.2电线装置3.3灯头3.4开关3.5容器3.6保险丝和保险丝座3.7安定器和变压器3.8电容器3.9电线和电源线3.10极性和识别3.11电器空间3.12电器的绝缘3.13带电零件的接触3.14接地3.15电源接线3.16电线中座和电线盒里电线的容量3.17线路的分隔.3.电器的结构3.1通则3.1.1以下的条款必须和本标准其它可应用的条款一并使用.3.1.2除非特别说明,带电体必须是铜,铜合金,镍合金,或不锈钢.3.2附有电线装置.3.2.1附有电线装置必须符合于正常操作下的使用温度,位置,电流和电压.3.2.2灯具上附有电线装置注明为AConly(交流电)必须根据条款17.1.1项目1.4或3.7.3.2.3当电线接合处受力时附有电线装置必须预防会旋转,以免导致电线受损,或其它明显的对装配有影响,以摩擦的方式不能当作预防旋转的方式.3.2.4部分附有电线装置于封口中座外面不须使用工具即可移动者,不能当做可触碰封口中座里头的带电体.3.2.5连接至接线盒的电源在线所附的插头等级,必须符合表3.2.1表3.2.1电线连接的灯具上所附的插头(参考条款3.2.5)灯具最大输入安培等级121624403.3灯头3.3.1灯具上所使用的灯头必须适合实际使用.3.3.2由灯具支撑的灯头必须使用绞线.3.3.3由经过处理的纤维套管或外壳,对端子或灯头的铜口螺丝能有电器上的绝缘,必须至少0.8毫米厚,如灯头电线端子的外壳或套管除掉后可触碰,必须根据条文2.3额外的封闭.3.3.4灯头铜口螺丝必须接于接地的电线(白色).3.4开关3.4.1通则3.4.1.1开关必须有最低等于它所空制总电流乘以于表3.4.1.1或功率因素的安培数.3.4.1.2除非于条款3.4.1.4说明开关必须能同时切断非接地的电线.3.4.1.3单段的开关不得接于接地的电线.3.4.1.4于线对线的供应里使用单段的感光开关,灯具必须根据表17.1.1项次3.18和3.6标示于使用前必须切断电源.3.4.1.4(加拿大)于加拿大表17.1.1项次3.18的标示不须要.3.4.1.5灯具上有容器装感光控制的开关必须:在线所附插头最大安培等级15203050a)出货时连控制器一并出或将插头减短.b)根据条款17.1.1项次1.20标示须装置控制器或插头.表3.4.1.1-开关的负载功率因素等级(参考条款3.4.1.1)负载的种类卤素钨丝感应式容器3.6.1保险丝必须根据所须装于保险丝座.3.6.2保险丝的识别和安培数必须根据17.1.1项次3.5于保险丝座上标示.3.6.3于换保险丝时保险丝须能同时切断非接地的电线.3.6.4保险丝不得为非接地的电线.3.7安定器和变压器3.7.1通则3.7.1.1灯具如有使用变压器或安定器其上的开放线路电压超过1000伏特则必须根据条款17.1.1项次2.5标示“Notforueindwelling”.3.7.1.2灯具上所设计使用的安定器或变压器必须连同灯具一并出货,同时必须根据安定器上的线路图安装说明接线,装有遥控安定器的灯具则须参考条款3.7.2.3.9电线和电源线3.9.1带电体必须为铜,铜合金,镍合金.3.9.2(加拿大)于加拿大除非于3.9.3条款规定,电线须至少18AWG同时须符合表3.9.1(加拿大)针对灯具使用的电流,电压,温度,条件而使用.L等级交流电用111特殊开关T等级交直流电111安培数交流电用323安培数交直流电323一般开关安培数交流电用111表3.9.1(加拿大)各种电线的温度(参考条款3.9.2&3.13.3.2&3.13.3.3)使用场所用法说明种类伏特温度℃室内非重荷载用设备用线HPN3009060SPT-1300SPT-1300105SPT-230060电源线300105SPT-2SV30060SVO3006060SVT300SVT300150CL7513007590CL901600105CL1051300。

UL卡介绍(UL与U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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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light/Ultralight-C ( 内存空间差别,3倍关系。

)1、芯片: NXP Mifare Ultralight / Ultralight-C2、描述:频率13.56zmhz, ISO 1443A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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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擦写次数10万次。

寿命10年。

3、标准尺寸:85.5*54*0.84 mm4、材料:PVC/ABS/PET/PS 等5、标准尺寸: 3 3/8”* 2 1/8”(85.5 * 54 mm) 或按要求的尺寸制作。

6、厚度:0.8~2 mm7、读写距离:1.5-8CM(与天线大小,读卡器功率有关)8、工艺:双面四色,单色印刷,高抗/低抗磁条,条码,喷码,激光码、凸码、烫金/银、印金/银、刮刮乐、UV油,人像,打孔等等9、广泛应用于:银行、交通、社保、电信、医院、学校、超市、酒店停车、门禁管理等Ultralight 共有512bit存储空间,共16页,每页4byte组成。

其中前2页中包含7byte的全球唯一的ID号,后2页包含一次性写入的字节,可记录如采购日期等不可变的内容,最后12页可自由读写,由于存储交易信息。

Ultralight 是一种存储卡,其本身不具备安全机制,为了防止伪造,通过单程票交易密钥对写入信息进行某种加密算法运算,得到一报文认证码(MAC),并将MAC码写入票卡。

安全机制:由于Ultralight 卡可自由读写,为防止将一张单程票的信息简单的复制到另外一张卡中而实现伪造,在计算交易MAC时,引入卡中的7byte的全球唯一ID号,选用的方法如下:将卡的ID号和票卡的交易信息组成一报文,并对其进行CRC计算,得一32位值,再使用单程票交易密钥对该值进行DES(data encryption standard)加密运算,计算MAC值,设备则根据MAC码验算票卡内售票信息是否被篡改或伪造。

ul1993-1999 中文版.doc

ul1993-1999 中文版.doc

1.1适用于日光自带镇流器灯及额定电压120V的日光灯适配器(配用白炽光照明装置及手提式电灯的灯座). 产品专为符合国际电气代号ANSI/NFPA 70要求而设计.1.2这些装置集电阻,电抗,或电子(固态)型镇流器而成.1.3这些要求不涉及中型对中型底座(E26)配件,诸如, 光电池,移动探测器,无线遥控或调光器等.1.4这类装置不宜用于紧急出口装置或紧急出口指示灯上.1.5具有新的或有别于那些符合初始标准产品的属性,特征,元件,材料或系统的产品,以及具有火灾,电击或伤人隐患的产品,应该用附加的元件/制成品要求对前述产品进行评估,以确定有必要保持标准初衷的用户安全标准.2 术语2.1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要求。

2.3、2.4和2.13中的定义见图2.1。

2.2术语“装置”用于表示本标准中覆盖的荧光灯自镇流器和荧光灯适配器。

如仅对一个装置有要求,则可使用装置的名称。

2.3装置底座——螺纹底座将底座与照明固定装置或移动式电灯的螺纹灯座相连。

2.4装置灯座——提供可替换荧光灯照明电源。

2.5装置灯座栓——灯座的一种设计,仅用于与相应的灯底座相契合。

2.6电子镇流器——一种包含受纯功元件(晶体管、可控硅及类似元件)控制的高频转换装置,并且由串联容抗或感抗与灯一起,为适应高的转换频率而提供稳定阻抗的一种镇流器。

2.7镇流器适配器——有一可替换照明电源的适配器,可能带有一可替换的启动装置以及结合并永久封装操作所需的其他零件。

2.8灯连接器——黏附在软导线上的一套接触装置,可将软导线和灯管进行电气连接但无机2.9带电零件——测得电压大于30V或与地之间的峰值电压(在相反极性的零件之间)为42.4V的任何传导性零件。

2.10位置——a)潮湿位置——电气装置内、外或邻近部经常受潮的位置,包括部分受罩壳、商标保护的位置和类似位置。

b)干燥位置——不经常受潮的位置,但包括暂时受潮的位置(如未完工的建筑物),提供充分的通风系统以避免潮气的沉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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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9, 2001(Title Page Reprinted: November 5, 2002)1UL 746C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EvaluationsThe first edition was titled Test for Polymeric Enclosures of Portable ElectricalAppliances and numbered UL 746.51.First Edition – June, 1973Second Edition – March, 1978Third Edition – May, 1989Fourth Edition – December, 1995Fifth EditionNovember 29, 2001The most recent approval of UL 746C as an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ANSI) occurred on September 23, 2002 and covers the Fifth Edition, including revisions through November 5, 2002. Approval of UL 746C as an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is maintained using the continuous maintenance process. Comments or proposals for revision on any part of the Standard may be submitted to UL at any time. Written comments are to be sent to the UL-MEL Standards Department, 1285 Walt Whitman Road, Melville, NY 11747.An effective date included as a note immediately following certain requirementsis one established by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The Department of Defense (DoD) has adopted UL 746C on November 3, 1988. The publication of revised pages or a new edition of this Standard will not invalidate the DoD adoption.Revisions of this Standard will be made by issuing revised or additional pages bearing their date of issue. A UL Standard is current only if it incorporates the most recently adopted revisions, all of which are itemized on the transmittal notice that accompanies the latest set of revised requirements.ISBN 0-7629-0721-5COPYRIGHT © 1973, 2002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ANSI/UL 746C-2002目录项目内容页码前言简介1 范围62 概述63 术语8外壳4 概述115 便携式無人看管家用電器 126 (刪除)7 (刪除)电气绝缘要求8 材料性能要求139 内垫板21性能要求10 概述22电性能11 概述2212 绝缘强度2213 大电流电弧引燃(HAI) 2314 灼热电阻丝引燃(HWI)-异常过载测试或整机电热棒测试 2315 斜面漏电起痕电压2316 体积电阻率23阻燃性17 阻燃性 - 12mm火焰 2518 阻燃性 - 20mm火焰 2519 阻燃性 -127mm(5”)火焰 2520 塑壳阻燃性 - 746 -5VS 2521 塑壳阻燃性- 大面积要求 2522 防火涂层26项目内容页码机械性能23 压缩强度2724 冲击强度27塑件的尺寸变化25 蠕变27性能26 性能2827 紫外光照射2828 浸水29特殊使用要求29 异常工作3030 恶劣条件30热性能31 成形应力松驰变形3032 马达输入3033 成形应力松驰变形后电源线拉力测试 3134 温度要求-总则3135 功能使用温度指数3136 普通热指数3237 相对热指数3538 相对热性能3539 相对热性能(第二方案) 3640 短时温度高于最高使用温度 38特殊应用41 概述 - 胶粘剂3942 功能分析3943 分析程序3944 线圈架4045 绝缘保护涂层40金属化零件46 概述4047 塑性镀层4148 脆性镀层41项目内容页码性能测试49 概述4150 整机耐电弧测试4251 异常过载测试4252 阻燃性 - 12mm火焰测试 4453 阻燃性 - 3/4”火焰测试 4554 阻燃性 -127mm(5”)火焰测试 4655 塑壳阻燃性 - 746 -5VS 测试 4656 防火涂层测试4857 压缩强度测试4958 冲击强度测试5059 紫外光照射测试5360 浸水测试5861 异常工作测试5862 恶劣条件测试5863 成形应力松驰变形测试 5964 整机球压测试5965 马达输入测试5966 相对热性能5967 相对热性能(第二方案) 6068 短时温度高于最高使用温度 6069 温度要求 - 举例说明 6270 温度要求 - 举例说明(第二方案) 6371 胶粘剂 - 特殊应用64线圈架72 绝缘保护涂层测试6873 胶带测试7274 漏电流测试7475 整机电热棒测试75标识76 概述77A.本标准包含“范围”所述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根据合理的工程原理,测试记录及现场经验,对制造,装配,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正确的评价。

其资料来源于制造商,用户,检验机构,以及有专业知识的其它技术人员。

当进一步调研证明需要修正本标准时,可以对其进行修改。

B.只有制造商对本标准的遵守,才能使本标准持续、全面覆盖制造商所生产的产品。

C.一种符合本标准文本的产品,在检验及测试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其它特征削弱了这些要求的安全水平,则不一定判定该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D.产品中采用的材料或结构形式跟本标准的具体要求有冲突的,不能判定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产品中采用的材料或结构形式,在本标准中没涉及的,按这些要求的意图进行研究和测试,如果符合本标准的意图,则可判其符合本标准要求。

E.UL将客观地对产品作出评判,而不对制造商或任何一方承担责任。

UL的观点及测试结果代表专业水准及当前的技术发展水平。

UL不要求任何人使用或信赖本标准。

对于因使用本标准而产生的损害,包括连带损害,UL将不对这些损害负有责任或义务。

F.UL标准所要求的多数测试都具有内在危险,在进行这些测试时,需采取充分安全防护措施,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

1.范围1.1这些要求涵盖了电器中所有塑胶件的测试要求,并叙述了各种测试程序及其在零件和器具测试中的应用。

1.2这些要求不包括具体的绝缘体系测试要求。

那些要求在“Standard for Systems of Insulating Materials,General”, UL 1446中述及。

1.3这里所提供的测试程序,用于评估具体应用情况的塑胶件。

这些测试程序包括参照在标准条件下进行的小型性能测试中获得的数据。

1.4如果一种产品存在本安全标准中未涉及到或与本标准不同的特征,性质,零件,材料或系统,而且这些特征,性质,零件,材料或系统可能引起火灾,电击或其它危害人身安全的,则应该按照本标准的初始意图适当地增加部件及整机测试项目,以达到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如果这些特征,性质,零件,材料或系统跟本标准中的某些要求有冲突,则不能将其判定为符合本标准。

但如果这些特征,性质,零件,材料或系统被证实是合理的,则要建议修改本标准,并将其测试方法纳入到本标准中。

2.概述2.1在本标准中,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跟着另一单位制的数值,在应用上认为两个值等效,尽管不一定完全相等。

每一个数值都用国际单位制(SI)及美国通用单位制(英制)表示。

当使用公制单位测量值时,要用公制单位标定的仪器进行测量。

2.2在本标准中,凡是没有标明日期的参考代号及标准,均指最新版本的代号和标准。

2.3图2.1叙述了本标准的评估流程,以作参考。

2.4UL 94是关于器具零件的塑料材料的燃烧测试要求。

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介绍了一系列短期测试流程,用于评估塑料材料在电器产品中的具体应用情况。

UL 746B“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Long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 介绍了一系列长期测试流程,用于评估塑料材料在电器产品中的具体应用情况。

UL 746D“Standard for PolymericMaterials – Fabricated Parts”是关于塑料模塑成形零件的性能要求及可追踪性要求。

2.5对于那些改变其成分以满足特殊应用要求的材料,包括回收料,重新粉碎料,加入添加剂,着色剂及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的混合物,其安全要求叙述于UL 746D“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Fabricated Parts”中。

图2.1 UL 746C 塑料零件评估流程图3.术语3.1本标准中用到的术语定义如下:3.2可触及零件 — 指零件位于人体直接或使用测试针或工具可以接触到的位置,或距开口处不远的位置。

3.3Delete3.4有人看管的家用电器 — 指因器具的功能需要,操作者必須在現場﹐但器具工作時不一定要求操作者在現場。

因產品的特征(如產生過大的噪音或振動)﹐只允許操作者離開一小段時間。

這類器具有﹕手持式電鑽﹐电动刀,开罐器,手持式风筒﹐攪拌機及真空吸塵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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