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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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热载体炉安全监察规程(标准)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监察规程(标准)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一条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

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有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

第三条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

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

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四条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

第二章结构与技术要求第五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第六条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

3.有机热载体炉的受热面管的对接焊缝应采用气体保护焊。

4.锅筒的纵焊缝、封头的拼接缝应进行100%的射线探伤或100%超声波探伤加至少25%的射线探伤;受热面管的对接焊缝应进行射线探伤抽查,其数量为:辐射段不低于接头数的10%,对流段不低于5%。

抽查不合格时,应以双倍数量进行复查。

5.批量生产的气相炉的锅筒每10台做一块(不足10台也做一块)纵缝焊接检查试板;液相炉的锅筒及管子、管道对接接头可免做焊接检查试板。

有机热载体炉的焊接工艺评定应按《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受压元件必须采用法兰连接时,应采用公称压力(PN)不小于1.6MPa的榫槽式法兰或平焊钢法兰,其垫片应采用金属网缠绕石墨热片或膨胀石墨复合垫片。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摘要本规程适用于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

有机热载体炉是指其采用有机热载体作为传热介质,进行传热加热或热交换的设备。

本规程旨在保障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运行,规范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和监察工作,确保有机热载体炉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主要内容一、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设计1.设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参数进行计算、核对和审核,保证设备在规定的设计工作条件下,满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隐患排查标准的要求;2.设计机构应当依据设计环境条件,对有机热载体炉的紧急停机和故障处理进行设计,确保设备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快速停机,并对设备发生故障时进行及时维护和维修;3.设计机构应当制定设备使用说明书,清楚地表明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要求,明确工作人员的权限和责任,同时将使用说明书交付设备使用者。

二、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制造1,制造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文件,进行制造、装配和试运行;2,制造企业应当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有机热载体炉制造和试验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的要求;3,制造企业应当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制造过程进行留痕备案,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选用清单、工艺参数记录、制造工艺文件和质量检验报告等。

三、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安装1.安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2.安装单位应当对有机热载体炉安装前的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设备安装处的空气、水、土壤、电气设备、工具和用具等环境满足安全要求;3.安装单位应当对有机热载体炉的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和交底,明确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理方法等。

四、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使用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机热载体炉的使用说明书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的要求进行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护;2.使用单位应当成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监察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3.使用单位应当落实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设备日常巡查、检测和隐患排查等工作。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 引言有机热载体炉是一种常见的工业设备,用于高温加热和热交换过程中的热能媒介。

为了确保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人和设备的安全,制定了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 监察目的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的目的是确保有机热载体炉在运行过程中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规,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

3. 监察内容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设备检查监察人员要对有机热载体炉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是否存在设备老化、腐蚀、磨损等现象; - 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有无异音或漏气等异常情况; - 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松动、裂纹或断裂等问题;3.2 安全设施检查监察人员要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阀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排放压力;- 各种传感器和监控仪表是否准确可靠;- 有无泄漏、溢出或排放异常的情况;3.3 操作规程检查监察人员要对有机热载体炉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操作人员是否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 是否存在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的情况; - 是否存在操作记录不完整或虚假的情况;3.4 安全培训检查监察人员要对有机热载体炉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操作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的安全培训; - 培训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培训记录是否完整、可查;4.监察流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的主要流程如下:4.1 提前通知监察人员在监察前需提前通知被监察单位,告知监察时间、地点和内容,以便被监察单位做好准备。

4.2 检查准备被监察单位需要提供相关的设备、安全记录、操作规程和安全培训记录等文件和资料,以供监察人员检查和核实。

4.3 现场检查监察人员按照事先制定的检查计划,对有机热载体炉的设备、安全设施、操作规程和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机热载体炉是一种为工业生产提供热能的设备,其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机热载体炉的安全性,需要进行安全技术监察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机热载体炉的基本概述1. 机热载体炉的定义和应用范围2. 机热载体炉的主要构成和工作原理3. 机热载体炉的热载体选择和性能要求二、机热载体炉的安全技术监察要求1. 设备的检查和验收标准2. 设备运行中的监测和检测要求3. 设备维护和保养的要求4. 设备事故的处理和报告要求三、机热载体炉的主要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1. 炉体和管道的渗漏和破裂隐患及防范措施2. 燃烧和爆炸风险的隐患及防范措施3. 过热和过载隐患的防范措施4. 炉体和管道的清洗和防腐措施四、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 炉体和管道的定期检查和维护3. 设备事故的紧急处理和事故调查4. 设备运行记录和安全监测报告的要求五、机热载体炉的监管和责任1. 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2. 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3. 监察人员的职责和执法权限4. 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处理措施六、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的经验总结和展望1. 对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的经验总结2. 对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发展的展望以上是对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详细介绍,通过对机热载体炉的基本概述、安全技术监察要求、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以及监管和责任的介绍,可以全面了解并掌握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相关知识和技术要求。

希望通过这些规程的制定和执行,能够确保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生产工艺的正常进行。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动部关于颁发《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通知 (劳部发〔1993〕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近几年来,有机热载体炉在我国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数量不断增多,因泄漏引起的火灾事故多有发生。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为了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现颁发实施。

各有关设计、制造、使用等单位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程。

各级劳动部门应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告我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订本规程。

第2条 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

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有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

第3条 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

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

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4条 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

第二章 结构与技术要求 第5条 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第6条 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关于颁发《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通知劳部发【1993】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近几年来,有机热载体炉在我国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数量不断增多,因泄漏引起的火灾事故多有发生。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为了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现颁发实施。

各有关设计、制造、使用等单位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规程。

各级劳动部门应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告我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订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

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

第3条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

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

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4条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

第二章结构与技术要求第5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第6条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有关条款说明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有关条款说明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有关条款说明劳部发1993356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定本规程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有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第3条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第4条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第二章结构与技术要求第5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第6条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1. 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2. 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3. 有机热载体炉的受热面管的对焊缝应采用气体保护焊4. 锅筒的纵环焊缝封头的拼接缝应进行100%的射线探伤或100%超声波探伤加至少25%的射线探伤受热面管的对接焊缝应进行射线探伤抽查其数量为辐射段不低于接头数的10%对流段不低于5%抽查不合格时应以双倍数量进行复查5. 批量生产的气相炉的锅筒每10台做不足10台也做一块纵缝焊接检查试板液相炉的锅筒及管子管道对接接头可免做焊接检查试板有机热载体炉的焊接工艺评定应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第7条受压元件必须采用法兰连接时应采用公称压力PN不小于1.6Mpa的榫槽式法兰或平焊钢法兰其垫片应采用金属网缠绕石墨垫片或膨胀石墨复合垫片第8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受压元件以及管道附件不得采用铸铁或有色金属制造第9条为了防止液相炉中有机热载体过热分解与积碳必须保证受热面管中的有机热载体的流速辐射受热面不低于2m/s对流受热面不低于1.5m/s 对于卧式外燃液相炉的锅管应采取可靠措施以防止锅筒过热和有机热载体过早老化第10条带锅筒的气相炉宜采用水管式锅炉结构其下降管截面之和与上升管截面之和的比值引出管截面之和与上升管截面之和的比值均不应低于40%否则应进行流体动力计算第11条有机热载体的供货单位应提供有机热载体可靠的物理数据和化学性能资料如最高使用温度粘度闪点残碳酸值等第12条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和运行时有机热载体炉出口处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不得超过有机热载体最高使用温度第13条有机热载体炉及回流管线结构应保证有机热载体自由流动以及有利于有机热载体从锅炉中排出第14条在锅筒和管网最低处应装设排污装置排污管应接到安全地点第15条整装出厂的有机热载体炉在制造厂应按1.5倍工作压力进行水压试验对于气相炉还应按工作压力或系统循环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以检查有机热载体炉非焊接部位如法兰连接处人孔手孔检查孔等部位密封情况水压试验后应将水分排净气密试验以氮气为宜第三章安全附件与仪表第16条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台气相炉至少应安装两只不带手柄的全启式弹簧式安全阀安全阀与筒体连接的短管上应串连一只爆破片无论是采用注入式或抽吸式强制循环的液相炉液相炉本体上可不装安全阀2. 气相炉安全阀和爆破片爆破时的排放能力应不小于气相炉额定蒸发量3. 气相炉安全阀开启时排出的有机热载体汽化物应通过导管进入用水冷却的面式冷凝器再接入单独的有机热载体储存罐以便脱水净化冷凝器的背压应不超过0.03MPa4. 安全阀至少每年一次从气相炉上拆下进行检验检验定压后应进行铅封检验结果应存入有机热载体炉技术档案5. 爆破片与锅筒或集箱连接的短管上应安装一只截止阀在气相炉运行时截止阀必须处于全开位置第17条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气相炉的锅筒和出口集箱液相炉进出口管道上应装压力表2. 压力表至少每年检验一次检验后应进行铅封3. 压力表与锅筒集箱管道采用存液弯管连接存液弯管存液上方应装截止阀或针形阀第18条液面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气相炉的锅筒上应安装两只彼此独立的液面计液相炉的膨胀器应安装一只液面计2. 有机热载体炉上不允许采用玻璃管式液面计应采用板式液面计3. 液面计的放液管必须接到储存罐上放液管上应装有放液旋塞有机热载体炉运行时放液旋塞必须处于关闭状态第19条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的气相或液相有机热载体输送管道上在截止阀前靠近有机热载体炉的地方应安装温度显示和记录仪表有机热载体炉热功率不超过2.8MW时可只装温度显示仪表在液相炉回路的入口处应装温度显示仪表第20条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液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出口处应装有超温报警和差压报警装置气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出口处应装有超压报警装置2. 采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有机热载体炉应有下列装置1根据有机热载体炉出口有机热载体温度和蒸发量变化而自动调节燃烧器燃烧负荷的装置2热功率 2.8MW时必须装有点火程序控制装置3炉膛熄火保护装置3. 有机热载体炉应装有自动调节保护装置并在下列情况时应能自动停炉1液位下降到低于极限位置时2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热载体温度超过允许值时3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热载体压力超过允许值时4循环泵停止运转时第四章辅助装置和阀门第21条膨胀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 液相炉和管网系统应装有接收受热膨胀有机热载体的膨胀器膨胀器可以是封闭式的或是敞口式的2. 膨胀器的调节容积应不小于液相炉和管网系统中有机热载体在工作温度下因受热膨胀而增加的容积的1.3倍3. 封闭式的膨胀器上应装压力表和安全泄放装置泄放物应通过泄放管导入储存罐膨胀器上应装有溢流管溢流管应接到储存罐上溢流管的直径与膨胀管直径一样且溢流管上不准安装阀门4. 膨胀器一般不得安装在有机热载体炉的正上方以防因膨胀而喷出的有机载体引起火灾膨胀器的底部与有机热载体炉顶部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5m5. 锅炉管网系统与膨胀器连接的膨胀管符合下列要求1膨胀管需要转弯时其弯曲角度不宜小于1202膨胀管上不得安装阀门且不得有缩颈部分3膨胀管的直径应不小于下列数值额定热功率MW0.7 1.4 2.8 5.6 11.2 22.4 33.6公称直径DN mm :32 40 50 70 80 100 1506. 膨胀器和膨胀管不得采取保温措施膨胀器内的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不应超过70第22条有机热载体储存罐应尽可能放在加热系统最低位置以便放净锅炉中的有机热载体储存罐与有机热载体炉之间应用隔墙隔开储存罐应符合下列要求1. 储存罐的容积应不小于有机热载体炉中有机热载体总量的1.2倍2. 储存罐应装一只液面计储存罐上部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应接到安全地点其直径应比膨胀管按本规程第21条规定的系列大一档次第23条有机热载体炉的热载体进出口管道上均应安装截止阀当泵与锅炉之间距离不超过5m时在锅炉进口处可不装截止阀阀门连接处应选用不泄漏型的密封材料不准采用石棉制品第24条有机热载体炉及管网最高处应有必要数量的排气阀以便有机热载体炉在运行中定期排放形成的气体产物排气阀应符合下列要求1. 排气阀的开关位置应便于操作2. 排气阀的排气管应与固定容器相连液相炉的排气管可直接与大气相通固定容器排气管口与明火热源的距离应不小于5m第25条单机运行的气相炉每台炉一般应安装两台供给泵一台为工作泵一台为备用泵对于冷凝液可以自动回流的气相炉可不装供给泵液相炉的循环系统至少安装两台电动循环泵一台为工作泵一台为备用泵循环泵的流量与扬程的选取应保证有机热载体在有机热载体炉中必要的流速停电频繁的地区锅炉房内应有备用电源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泵的正常运转在循环泵的入口处应装过滤器且应定期清理过滤器第五章使用管理第26条有机热载体炉的操作人员应经过有机热载体炉方面知识的培训并经当地锅炉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发证第27条有机热载体炉使用单位必须制定有机热载体炉使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包括有机热载体炉启动运行停炉紧急停炉等操作方法和应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第28条有机热载体炉范围内的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但法兰连接处不宜采用包覆措施第29条有机热载体炉在点火升压过程中应多次打开锅炉上的排气阀以排净空气水及有机热载体混合蒸汽对于气相炉当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与压力符合对应关系后应停止排气进入正常运行第30条有机热载体必须经过脱水后方可使用不同的有机热载体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有机热载体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和要求第31条使用中的有机热载体每年应对其残碳酸值粘度闪点进行分析当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分的含量超过10%时应更换热载体或对热载体进行再生第32条有机热载体炉受热面积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洗应将检查和清洗情况存入锅炉技术档案第33条有机热载体炉安装或重大修理后在投入运行前应由使用单位和安装或修理单位进行1.5倍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对于气相炉应按第15条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液压试验与气密试验时当地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应派人参加第34条锅炉房应有有效的防火和灭火措施第六章附则第35条有机热载体炉有关规则规定低于本规程要求的应以本规程为准第36条本规程由劳动部负责解释第37条本规程自一九九四年五月一日开始实施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条款说明一. 适用范围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是固定式有机热载体的气相炉和液相炉气相炉主要是以联苯混合物联苯26.5%联苯醚73.5%的常压下沸点为258凝固点为12.3最高允许使用温度为370为介质气相炉内的热载体是靠气相炉的压力向外输送气相炉的压力是因有机热载体汽化而形成的因此有机热载体气相炉是承压的液相炉中的有机热载体是靠循环泵的压头将有机热载体打入热网系统供生产工艺的需要因此液相炉及系统的压力大小取决于循环泵的压头我国现有的液相炉循环泵安装位置有两种情况一是安装在液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入口称为注入式另一种是安装在液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出口称为抽吸式无论哪一种情况管网系统都是承压的但对于有机热载体炉本身来说前一种安装位置液相炉是承压的而后一种安装位置液相炉是不承压的一九八二年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规定安全监察范围是承压锅炉但对于抽吸式的液相炉虽然液相炉本身不承压仍然属于受监察的设备第一有机热载体液相炉在运行中的危险性不在于发生爆炸而在于有机热载体的泄漏导致火灾事故近几年来我国已发生多起此类事故造成了国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仅浙江省某市从一九八六年以来就发生过13起之多此类事故随着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使用数量的增加这种泄漏火灾事故呈上升趋势因此将抽吸式的液相炉置于国家安全监察之内是完全必要的第二国外一些国家也有类似的规定如原西德标准DIN4754明确规定有机热载体炉因直接受有机热载体的作用不论其是否属于压力容器劳动保护规范VBG的范围都按压力容器一样进行设计和制造所以所有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和液相炉也无论抽吸式的液相炉还是注入式的液相炉均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有机热载体炉除采用煤油和气体燃料外用电加热有机热载体炉也在增多这种有机热载体炉与燃煤油气体燃料的有机热载体炉在结构特性制造方法使用要求安全附件等方面完全一样仅仅在加热部分有所不同在常州审定会上专家们建议规程应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有机热载体炉为此本规程规定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有机热载体炉但电加热部分除外关于筑路工程中加热沥青用的有机热载体炉是否应执行本规程的问题筑路工程中所用的液相炉一般是放在汽车上的液相炉在运行时是固定的一项工程结束后需将液相炉用汽车运到另外地方液相炉在搬运过程中是处在停炉状态因此筑路工程中所用的有机热载体炉可视为固定式有机热载体炉其设计制造使用等应按本规程执行二. 规程的内容和格式安排有机热载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矿物型有机热载体如目前我国生产使用的YD型和HD型等导热油另一种是合成型的有机热载体如联苯温合物等有机热载体与水在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有较大的差别如有机热载体有毒易燃而且渗透性极强一旦泄漏易引起火灾事故因此根据有机热载体特性本规程规定了与以水为介质锅炉不同的特殊要求虽然有机热载体与水物理化学性质有较大的差别但在锅炉的结构特性制造方法安装要求基本是一样的因此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察除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蒸汽锅炉规程或热水锅炉规程的有关规定本规程的内容和这种格式的安排既可以达到减少事故发生几率的目的又可以尽快颁发此规程以解决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等环节无法可依的矛盾整顿设计制造混乱局面提高制造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单位建议将有机热载体炉的规程按照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规程的格式进行编写形成一本独立的规程我们认为这种编写格式有一定的优点如使用方便但重复性大编写时间长影响目前实际工作的急需三. 有机热载体炉生产资格本规程规定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才能制造有机热载体炉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国对以水为介质锅炉生产单位的级别分为六档A B C D E1E2级对于蒸汽锅炉是按照蒸汽压力和蒸发量进行划分的对于热水锅炉是按出口水温和热功率进行划分的有机热载体炉均无法按此划档分类劳动部虽多次指出有机热载体炉属锅炉范畴其设计制造使用等环节应按锅炉有关规定执行但这一规定可操作性太差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有机热载体炉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宽使用的数量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生产这种锅炉的厂家也迅速发展而且也很混乱按照劳锅局字199321号文件的要求10个省市已向劳动部备案的生产有机热载体炉厂家61家这些厂家情况也比较复杂有些厂家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证有些厂家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有些厂家既无锅炉制造许可证也无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有锅炉证或压力容器证的厂家的级别也不一样考虑到我国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现状本规程规定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为了简化程序减轻企业负担已经从事有机热载体炉生产的厂家凡是持有E1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厂家或持有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厂家不再重新审查但要办理手续领取专用制造许可证方可继续生产这种产品对于仅有E2级锅炉证或一类压力容器证或既无锅炉证也无压力容器证的厂家要按E1级锅炉厂应具备的条件办理手续重新审查合格后发给专用制造许可证四. 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计算所有气相炉均是承压的而液相炉则分为承压注入式与不承压抽吸式两种型式有机热载体炉主要问题是防止泄漏以免发生火灾因此本规程规定有机热载体炉的元件不论受压与否均应按我国现行锅炉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原西德标准DIN4754也明确规定无论是否属于压力容器规范管辖范围其设计制造均应按压力容器对待设计压力不得低于10巴10.2kg f/cm2本规程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对于设计压力选取的问题在审定会上专家们进行了反复讨论认为设计压力为工作压力加0.03Mpa且不小于0.59 Mpa 6.0 kg f/cm2为宜有机热载体炉元件按我国现行锅炉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我国现行锅炉强度计算标准包括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和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有机热载体炉元件强度计算时除设计压力外其计算公式参量的选取系数的确定都按相应标准进行新修订的锅壳式锅炉计算标准规定有机热载体炉进行强度计算时其元件计算壁温应根据有机热载体的放热系数按水管锅炉计算标准中的公式进行计算以便确定许用应力在审定会上一些专家认为经实际测量证明壁温的温度附加值远远小于锅壳锅炉强度计算标准中给出值可以直接采用标准中给出的附加值不必重新计算放热系数我们认为此建议是可行的五. 有机热载体炉的焊接1. 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的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而不准采用其他方式如胀接或螺纹连接胀接或螺纹连接由于结构上存在缝隙其密封性不如焊接好这一要求是由于有机热载体的易渗漏易燃烧特性所决定的在征求意见稿中曾对焊接接头的结构型做出了规定即开坡口以利于焊透这一规定来源于标准HB2104QX系列有机热载体加热炉在审定会上该标准起草单位提出该标准这一规定因执行中有困难已经做了修改因此本规程定稿时也删去这一规定2. 锅筒的纵环焊缝封头拼接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对主焊缝的焊接也仅要求开坡口全焊透并未明确焊接方法焊接方法对于焊接质量至关重要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有机热载体炉生产单位对锅筒的主焊缝仍采用手工电弧焊这种焊接方法难以保证焊接质量而且焊缝外观形状几何尺寸也较差另一方面九十年代的中国仍然采用这种落后的焊接方法与时代不相匹配为了提高我国锅炉制造水平有机热载体炉含E 1级及以上锅炉的锅筒的主焊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到工装设备的限制时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外侧仍要采用埋弧自动焊这一要求从目前我国技术水平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3. 受热面管的对接焊缝应采用气体保护焊或气体保护焊打底这一要求比以水为介质锅炉的要求严调研过程中一些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厂家实际上已经采取了这种焊接方法在征求意见中许多单位认为这一要求既有可能也有必要实践证明采用气体保护焊的对接受热面管基本杜绝了接头渗漏现象六. 焊接接头探伤与检验关于焊接接头的探伤要求是在听取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参照国外有关规范的规定而做出的本规程没有按气相炉和液相炉对探伤分别提出要求而是根据不同受压元件提出了不同要求1. 锅筒的纵环焊缝封头拼接缝为100%射线或100%超声波加至少25%射线探伤基本与现行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规程要求一致仅增加了允许采用100%超声波加至少25%射线探伤的规定与80版蒸汽锅炉规程要求一样这样规定主要考虑100%超声波加25%射线探伤完全可以查出焊缝中存在的缺陷达到安全要求又可以降低生产成本25%射线探伤必须包括纵缝和环缝交叉接头部分2. 对于受热面管的对接接头的探伤是按受热情况不同分别提出要求受热不同是指受辐射热和对流热在征求意见稿中分别规定为25%和10%探伤抽查反馈回来的意见中有的单位认为要求低了建议改为100%和50%为宜有的单位认为这一要求还可以低一些经分析研究我们采纳了后一种意见辐射段不低于10%射线探伤抽查对流段不低于5%射线探伤抽查主要考虑受热面管的对接焊缝规定要采用气体保护焊质量可以得到保证另外本规程还对探伤方法和抽查率的计算做出了规定使本规程更具有可操作性3. 除气相炉的锅筒应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外液相炉的锅筒以及所有有机热载。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包括对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运行、维修、改造等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以及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设备和技术措施的评估和认证工作。

第三条有机热载体炉是指以燃烧工质和工质热量转移为基本原理,采用有机热载体作为传热介质的热能设备。

第四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监察机构第五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可以委托相关的技术机构进行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三章安全技术要求第七条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运行、维修、改造等过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有机热载体炉应当具备以下安全技术要求:(一) 设计合理,结构安全稳定,耐高温、耐压、耐腐蚀等性能良好;(二) 燃烧和传热系统安全可靠,防爆装置和防火装置齐全;(三) 电气控制系统可靠,自动监控和报警系统完善;(四) 运行过程中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和违规操作;(五) 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状态;(六) 对有机热载体炉进行定期检测和试验,确保运行安全。

第九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设备和技术措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四章监察工作第十条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应当按照计划进行,重点监察重要的设备、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

第十一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应当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有机热载体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监察人员应当依法执行职务,保障监察的独立公正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监察工作,监察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 要求有机热载体炉的生产、使用单位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二) 进入有机热载体炉的生产、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样品采集;(三) 委托相关的技术机构进行检测或者认证;(四)对有机热载体炉的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安全宣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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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

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有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

第三条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

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

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四条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

第二章结构与技术要求第五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且不低于。

第六条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

3、有机热载体炉的受热面管的对接焊缝应采用气体保护焊。

4、锅筒的纵环焊缝、封头的拼接缝应进行100%的射线探伤或100%超声波探伤加至少25%的射线探伤;受热面管的对接焊缝应进行射线探伤抽查,其数量为:辐射段不低于接头数的10%,对流段不低于5%。

抽查不合格时,应以双倍数量进行复查。

5、批量生产的气相炉的锅筒每10台做一块(不足10台也做一块)纵缝焊接检查试板;液相炉的锅筒及管子、管道对接接头可免做焊接检查试板。

有机热载体炉的焊接工艺评定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受压元件必须采用法兰连接时,应采用公称压力(PN)不小于的榫槽式法兰或平焊钢法兰,其垫片应采用金属网缠绕石墨垫片或膨胀石墨复合垫片。

第八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受压元件以及管道附件不得采用铸铁或有色金属制造。

第九条为了防止液相炉中有机热载体过热分解与积碳,必须保证受热面管中有机热载体的流速,辐射受热面不低于2m/s,对流受热面不低于1.5m/s。

对于卧式外燃液相炉的锅筒,应采取可靠措施,以防止锅筒过热和有机热载体过早老化。

第十条带锅筒的气相炉宜采用水管式锅炉结构,其下降管截面之和与上升管截面之和的比值、引出管截面之和的比值均不低于40%,否则应进行流体动力计算。

第十一条有机热载体的供货单位应提供有机热载体可靠的物理数据和化学性能资料,如最高使用温度、粘度、闪点、残酸、酸值等。

第十二条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和运行时,有机热载体炉出口处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不得超过有机热载体最高使用温度。

第十三条有机热载体炉及回流管线结构应保证有机热载体自由流动以及有利于有机热载体从锅炉中排出。

第十四条在锅筒和管网最低处应装设排污装置,排污管应接到安全地点。

第十五条整装出厂的有机热载体炉,在制造厂应按倍工作压力进行水压试验。

对于气相炉还应按工作压力或系统循环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以检查有机热载体炉非焊接部位如法兰连接处、人孔、手孔、检查孔等部位密封情况。

水压试验后应将水分排净,气密试验以氮气为宜。

第三章安全附件与仪表第十六条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台气相炉至少应安装两只不带手柄的全启式弹簧式安全阀。

安全阀与筒体连接的短管上串联一爆破片。

无论是采用注入式或抽吸式强制循环的液相炉,液相炉本体上可不装安全阀。

2、气相炉安全阀和爆破片爆破时的排放能力,应不小于气相炉额定蒸发量。

3、气相炉安全阀开启时排出的有机热载体汽化物应通过导管进入用水冷却的面式冷凝器,再接入单独的有机热载体储存罐,以便脱水净化。

4、安全阀至少每年一次从气相炉上拆下进行检验,检验定压后应进行铅封。

检验结果应存入有机热载体炉技术档案。

5、爆破片与锅筒或集箱连接的短管上应安装一只截止阀,在气相炉运行时截止阀必须处于全开位置。

第十七条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1、气相炉的锅筒和出口集箱、液相炉进出口管道上应装压力表。

2、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后应进行铅封。

3、压力表与锅筒、集箱、管道采用存液弯管连接,存液弯管存液上方应安装截止阀或针形阀。

第十八条液面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气相炉的锅筒上应安装两只彼此独立的液面计;液相炉的膨胀器应安装一只液面计。

2、有机热载体炉上不允许采用玻璃管式液面计,应采用板式液面计。

3、液面计的放液管必须接到储存罐上,放液管上应装有放液旋塞。

有机热载体炉运行时,放液旋塞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第十九条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的气相或液相有机热载体输送管道上,在截止阀前靠近有机热载体炉的地方应安装温度显示和记录仪表;有机热载体炉功率不超过时可只装温度显示仪表。

在液相炉回路的入口处应装温度显示仪表。

第二十条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液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出口处,应装有超温报警和差压报警装置,气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出口处应装有超压报警装置。

2、采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有机热载体炉,应有下列装置:(1)根据有机热载体炉出口有机热载体温度和蒸发量变化而自动调节燃烧器燃烧负荷的装置。

(2)热功率≥时,必须装有点火程序控制器。

(3)炉膛熄火保护装置。

3、有机热载体炉应装有自动调节保护装置,并在下列情况时应能自动停炉。

(1)液位下降到低于极限位置时;(2)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热载体温度超过允许值时;(3)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热载体压力超过允许值时;(4)循环泵停止运转时。

第四章辅助装置和阀门第二十一条膨胀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液相炉和管网系统应装有接收受热膨胀有机热载体的膨胀器。

膨胀器可以是封闭式的或敞口式的。

2、膨胀器的调节容积应不小于液相炉和管网系统中有机热载体在工作温度下因受热膨胀而增加的容积的倍。

3、封闭式的膨胀器上应装压力表和安全泄放装置。

泄放物应通过泄放管导入储存罐。

膨胀器上应装有溢流管,溢流管应接到储存罐上。

溢流管的直径与膨胀管直径一样,且溢流管上不准安装阀门。

4、膨胀器一般不得安装在有机热载体炉的正上方,以防因膨胀而喷出的有机热载体引起火灾。

膨胀器的底部与有机热载体炉顶部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5m。

5、锅炉管网系统与膨胀器连接的膨胀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膨胀管需要转弯时,其弯曲角度不宜小于120°;(2)膨胀管上不得安装阀门,且不得有缩颈部分;(3)膨胀管的直径不小于下列数值:额定热功率(MW)公称直径DN(mm)32 40 50 70 80 100 1506、膨胀器和膨胀管不得采取保温措施,膨胀器内的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不应超过70℃。

第二十二条有机热载体储存罐应尽可能放在加热系统最低位置,以便放净锅炉中的有机热载体,储存罐与有机热载体炉之间应用隔墙隔开。

储存罐应符合下列要求:1、储存罐的容积应不小于有机热载体炉中有机热载体总量的倍。

2、储存罐应装一只液面计,储存罐上部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应接到安全地点,其直径应比膨胀管(按本规程第21条规定的系列)大一档次。

第二十三条有机热载体炉的热载体进出口管道上均应安装截止阀,当泵与锅炉之间距离不超过5m时,在锅炉进口处可不装截止阀。

阀门连接处应选用不泄漏型的密封材料,不准采用石棉制品。

第二十四条有机热载体炉及管网最高处应有必要数量的排气阀,以便有机热载体炉在运行中定期排放形成的气体产物。

排气阀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气阀的开关位置应便于操作。

2、排气阀的排气管应与固定容器相连,液相炉的排气管可直接与大气相通。

固定容器、排气管口与明火热源的距离应不小于5m。

第二十五条单机运行的气相炉,每台炉一般应安装两台供给泵,一台为工作泵,一台为备用泵。

对于冷凝液可以自动回流的气相炉,可不装供给泵。

液相炉的循环系统至少安装两台电动循环泵,一台为工作泵,一台为备用泵。

循环泵的流量与扬程的选取应保证有机热载体在有机热载体炉中必要的流速。

停电频繁的地区,锅炉房内应有备用电源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泵的正常运转。

在循环泵的入口处应装过滤器,且应定期清理过滤器。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机热载体炉的操作人员,应经过有机热载体炉方面知识的培训,并经当地锅炉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发证。

第二十七条有机热载体炉使用单位,必段制订有机热载体炉使用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应包括有机热载体炉启动,运行、停炉、紧急停炉等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十八条有机热载体炉范围内的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但法兰连接处不宜采用包覆措施。

第二十九条有机热载体炉在点火升压过程中,应多次打开锅炉上的排气阀,以排净空气、水及有机热载体混合蒸汽。

对于气相炉,当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与压力符合对应关系后,应停止排气,进入正常运行。

第三十条有机热载体必须经过脱水后方可使用。

不同的有机热载体不宜混合使用。

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有机热载体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和要求。

第三十一条使用中的有机热载体每年应对其残碳、酸值、粘度、闪点进行分析,当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份的含量超过10%时,应更换热载体或对热载体进行再生。

第三十二条有机热载体炉受热面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洗,应将检查和清洗情况存入锅技术档案。

第三十三条有机热载体炉安装或重大修理后,在投入运行前应由使用单位和安装或修理单位进行倍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对于气相炉应按第15条进行气密性试验。

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液压试验与气密试验时,当地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应派人参加。

第三十四条锅炉房应有有效的防火和灭火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有机热载体炉有关规则、规定低于本规程要求的,应以本规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规程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规程自一九九四年五月一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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