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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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72号(医疗体育类66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72号(医疗体育类66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72号(医疗体育类660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16•【文号】•【施行日期】2020.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72号(医疗体育类660号)提案答复的函委员您好:你们提出的《关于鼓励生育,取消超生处罚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

生育政策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经济社会大局、关乎民族长远发展,应积极稳妥地调整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先后启动实施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政策,迈出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重要步伐。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一)关于取消生育限制。

党的十九大提出“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为当前和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一方面,会同相关部门,着力完善生育友好型支持政策体系,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子女负担,充分释放全面两孩政策效应。

另一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加强人口监测、形势研判和重大问题研究,围绕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做好政策储备,提出对策建议。

(二)关于转变生育观念。

我委指导各地正确认识和把握人口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推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顺利转型,实现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

当前,群众生育观念发生重大转变,少生优生已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传播手段迅速发展,育龄群众信息接收渠道发生转变。

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等11部门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等11部门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等11部门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 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等11部门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口计生委、监察厅(局)、文化厅(局)、人事厅(局)、工商局、广播影视局、体育局、文联、青联、工商联,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口计生委、监察局、文化局、人事局、工商局、广电局、体育局、文联、青联、工商联: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认真落实《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推进综合治理,现就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如下:一、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宪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自觉遵纪守法是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重要的社会责任。

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应带头模范地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各有关部门要将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提拔任用干部,推荐各级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候选人、工商联执委,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一项基本要求,并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

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公民再生育审批结果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批准党员、干部再生育,以及发现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应及时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刘彩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讲稿课件

刘彩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讲稿课件

1982年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 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1984年4月13日,《中共中央批转国家计划生育委员 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中发 [1984]7号)
1991年5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 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 2000 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 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2006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 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修订)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管理条例》,并于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调 了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明确了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构成,并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内容、 机构和人员、监督管理和有关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2001年12月29日国家计生委(国家计生委令第6号) 发布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2004年12月10日,国务院发 布了《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第428号令),解决了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 构开展技术服务的合法性问题。
三、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 • • • • 依法生育的权利 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 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 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服务的权利 • 获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 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 • 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 • 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条例》前后经过了四次修改: 第一次:1997年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 进行了修改。 第二次:2002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 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后,省人大常委会将《甘肃省计 划生育条例》更名为《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次: 2005 年 11 月,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 再次进行了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次:2014年3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例》第十八条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一方为独生 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也就是单独两孩政策。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几点建议作者:马凤菊来源:《经济师》2011年第11期摘要:文章分析了基层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指出要加强基层计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基层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坚持综合治理,切实做到齐抓共管。

关键词: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1-281-01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人们精神生活的多样化,既给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使其管理和服务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和问题。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受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传宗接代”、“男尊女卑”等旧传统思想影响,部分职工,尤其是一方为地方单边户职工仍抱着“重男轻女”的旧思想,给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2.个别计生干部工作方式缺乏灵活性,习惯用简单陈旧方法来解决问题,群众难以接受,干群关系僵化,阻碍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3.我国目前低生育水平还很不稳定,面临反弹的压力,潜在着种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比降低生育水平的任务更加艰巨,综合治理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如何在新形势下找准人口工作的切入点,以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为阵地,使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做到取信于民,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下面笔者结合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谈一些自己的浅见。

一、加强基层计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1.加强计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计划生育情况越来越变得复杂,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干部必须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理论学习,通过重点宣传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精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苦性、复杂性的认识,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

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文件 富人口领组[2011]2号

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文件  富人口领组[2011]2号

富人口领组…2011‟2号富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组关于做好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县属有关单位: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根据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党政目标考核办法》(自人口领组…2011‟4号)、《关于做好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自人口领组…2011‟6号)文件精神,推动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着力建设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继续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积极引进帮扶项目、拓展帮扶形式、壮大帮扶规模、强化帮扶实效,发挥在“三结合”中引导社会公共资源优先向计划生育户家庭配置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平台作用,促进全县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

二、责任单位根据省市人口计生目标考核要求,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任务由县级单位负责落实。

“三结合”工作的一类责任单位18个(属省市人口计生党政目标考核检查的单位)、二类责任单位37个(见附件2)。

三、目标任务(一)基地建设全县2011年新建(或巩固)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18个。

一类责任单位(18个)各负责建设1个“三结合”帮扶基地。

(二)帮扶户数全县2011年完成帮扶任务1554户,其中:新增户216户、联系户586户、帮带户752户。

18个一类责任单位各负责落实12户新增户、12户联系户、13户帮带户予以帮扶。

37个二类责任单位各负责落实10户联系户、14户帮带户予以帮扶。

帮扶基地、“三结合”帮扶户在各单位定点帮扶的镇乡(以富委办发…2011‟12号文件为准)落实。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三结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抓手,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镇街参考资料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镇街参考资料

创建开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镇(街道)专项资料各镇、办事处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专项资料档案管理,完善日常工作操作规程,现根据2011年江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镇(街道)标准,结合我市实际,供以下资料参考:一、依法行政文件1、《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

(开委办…2011‟43号)2、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镇暨城信计生试点单位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3、《江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江计育发…2011‟31号)4、《江门市诚信计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计育发…2011‟7号)5、《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申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江中法会…2010‟4号)6、江门市转发《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的通知(江计育办…2010‟134号)7、其他属于政策法规的省、市文件。

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2009年新《省条例》、干部学法记录册、干部依法行政培训人员名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行政处罚法》学习提纲、举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2、计生业务知识培训、男(女)性健康知识讲座、咨询服务、表彰、快乐童年游园活动、十佳女孩才艺展示评选、留守儿童、城信错峰上班服务、纪念世界人口日、开展“春风送温暖慰问、关爱女孩扶困助学等活动的方案、总结、记录和图片。

3、人口计生干部《条例》测验题,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三、执法规范(一)从2011年10月开始,社会抚养费案卷“一人一卷”。

1、强制执行。

要求复印立案呈批表、征收会审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村(居)证明、计生办与征收对象有谈话笔录、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送达回证、银行代收款缴款通知书、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征收案件结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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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请假条范文大全第1篇为切实加强我局计生工作,根据《20xx年xx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林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是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和发展,是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给计生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区林业局决定,对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由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x 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计生工作办公室,由xxx良同志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各项要求,与各科、股、室、站、中心签订责任书,将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落实任务(一)完成人口计划,做到符合政策生育,统计准确率达100%。

(二)对计划生育家庭在生活、生育、生殖保健等方面予以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待遇落实率达100%。

(三)深化教育宣传工作,继续广泛深入的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一步普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孕龄人员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四)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对不同育龄群众在生育、节育、不育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做好生殖保健系列信息服务,根据条件对育龄妇女开展一至两次常见妇科疾病的普查与防治。

(五)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进行单项考核,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结合林业行业特点,继续做好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计生“三结合”工作的实施,拓宽了计生工作的服务领域,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

根据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林业局安排,我局今年的帮扶基地落实在建华乡高屋村及东宣乡鱼泉村,落实帮扶户78户,其中新增户13户,联系户25户,帮带户40户,坚持以扶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脱贫致富为主线,采取部门联手、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的原则,扎实运作,逐步使被帮扶家庭摆脱贫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1年新修订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2011年新修订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2011年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五章奖励和社会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依法管理、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每年的一月为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月。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加强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人口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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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
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
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着力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切实帮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发展,根据《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川人口领发〔2011〕2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市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会议和市委三届十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起公共政策人口计生优先的理念,引导社会公共资源优先向计划生育家庭配置,逐步建立完善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
—2—
系,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帮扶户数。

2011年,区市县共帮扶(带)3780户(帮扶户1260户、帮带户2520户)。

其中,广安区、岳池县、邻水县分别新增帮扶户300户、帮带户600户,武胜县分别新增帮扶户240户、帮带户480户,华蓥市新增帮扶户120户、帮带户240户。

2011年,市级部门共帮扶(带)600户(帮扶户200户、帮带户400户)。

其中,市级帮扶部门新增帮扶户10户,帮带户20户。

(二)基地建设。

2011年,市级帮扶部门要新建1个帮扶基地,各区市县每个乡镇要建立1个帮扶基地,各帮扶基地可与“挂包帮”联系点、新农村建设基地以及业务试点工作有机结合。

新建基地要科学论证和规划,既要符合产业发展的需要,也要计划生育家庭相对集
—3—
中,地方有积极性,群众有参与热情。

在基地建设中,要充分体现对计生家庭的政策倾斜,凡到户的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都要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待、优惠,对新增“三结合”帮扶户要给予重点帮扶,让这些家庭生产得到快速发展,生活得到明显改善,文明得到较大进步。

三、目标管理
各级政府要把“三结合”工作任务列入人口计生工作的党政目标和政府部门目标进行管理和考核。

市帮扶考评办负责对区市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按照目标设置进行考核,考核设立基本帮扶任务、政策帮扶任务、行业管理任务三种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

基本帮扶任务为60分。

凡完成帮扶任务户数且当年新增帮扶户人均增收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20%,帮带户人均增收超过当地平均水平5%的,视为完成基本任务,得60分。

政策帮扶任务为20分。

凡当年制定落实了在帮扶基地范围内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优先、优惠、优待政策的得20分。

行业管理20分,凡年初有工作安排或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年中有指导督促,年末有检查总结的得20分。

另设政策帮扶创新加分20分,凡当年制—4—
定落实了在本行业长期实施的对计划生育家庭有利政策的加分。

市政府帮扶活动考评小组办公室将按年度对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部门的计划生育“三结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经济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义不容辞责任。

“三结合”工作是落实中、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政策精神的具体措施,是政府各部门和群众团体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履行职责的切入点和载体,是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各级政府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地把“三结合”工作纳入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等重点工作中统一部署、管理、检查和考核,切实完成帮扶任务。

各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做好本行业的“三结合”工作。

(二)发挥部门优势,突出政策帮扶。

各帮扶部门要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政策
—5—
帮扶上来,在制定政策时按照普惠加优惠的原则,对为国家和民族做出贡献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政策性优待和帮扶,体现党和政府对自觉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的群众的关怀。

农口产业部门要把改进生产条件和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作为“三结合”户帮扶的重点;社会管理部门要帮助计划生育群众建立或参与生产合作组织,方便其获取职业资格和就业;社会事业部门要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成才和抵御风险的社会保障政策,优先将计划生育家庭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社会联系广泛的优势,加强内引外联,在项目引进、市场信息、技术技能培训、慈善救助、文化建设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帮扶。

(三)逐级落实任务,加强指导管理。

市级帮扶部门帮扶任务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达,并根据各部门职能和项目安排帮扶基地,其任务由各部门直接完成,所在乡镇协助进行日常帮扶工作。

县级各帮扶部门任务由各区市县直接下达,并由县级各部门完成任务。

承担省级部门帮扶任务的县级部门,其工作量计入当地任务,其日常工作接受当地
—6—
管理和考核,同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考核。

乡镇自建的“三结合”基地,由县级指导、管理和考核。

新增“三结合”帮扶户由乡镇政府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公约(章程)约定,通过群众讨论、村务公开的办法公开确定。

凡未经此程序的,不得作为新增户。

新增帮扶户通过一年的重点帮扶后,列为帮带户继续跟踪帮带两年。

(四)树立新风尚,促进文明进步。

“三结合”帮扶工作是一项具有积极导向意义的工作。

各帮扶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既帮助帮扶户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又大力倡导文明新风,促进观念转变和家庭和谐,从而带动更多群众自觉响应党的号召,实行计划生育,达到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的。

附件:2011年市级相关部门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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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五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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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1年市级相关部门计划生育“三结合”
帮扶任务表
帮扶单位帮扶基地新增帮扶户数帮带户数市发展改革委广安区桂兴镇七田村10 20 市国土资源局广安区虎城乡虎城村10 20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广安区大有乡新楼村10 20 市科技局广安区大安镇马道村10 20
市水务局广安区护安镇双石村10 20
市卫生局广安区光辉乡车坝村10 20
市科协广安区东岳乡安子村10 20
市妇联广安区广罗乡英模村10 20
市农业局广安区代市镇龙山村10 20
市农机局广安区杨坪乡双溪村10 20
市财政局广安区井河镇高岩村10 20
市林业局广安区白马乡四清村10 20 市畜牧食品局广安区蒲莲乡白垭村10 20 市扶贫移民局广安区浓溪镇红艳村10 20
市供销社广安区彭家乡马贩村10 2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安区方坪乡东安村10 20 市工商局广安区化龙乡沙湾村10 20
市教育局广安区消河乡共和村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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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农办广安区蒲莲乡钟禅村10 20 市民政局广安区花桥镇高山村10 20 合计20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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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意见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口计生委。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5月日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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