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意见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四条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接受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020年新颁布的计划生育政策

2020年新颁布的计划生育政策
背景:
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政府长期以来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控制人口数量和促进经济发展。
2020年,中国政府新颁布了一系列计划生育政策,以适应社会变革和人口结构变化的需要。
政策一:放宽二孩政策限制
根据新政策,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孩。
这一政策的放宽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增加劳动力供给,促进经济发展。
政策二:优化生育保险制度
新政策要求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确保女性在怀孕、分娩和产假期间得到合理的社会保障。
这一举措旨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高生育意愿。
政策三:加强生育健康服务
为了保障孕产妇的健康和婴幼儿的成长,新政策强调加强生育健康服务。
政府将提供更多的孕前保健和产后康复服务,并加强对婴幼儿的医疗保健和早期教育。
政策四:推广全面两孩政策
新政策鼓励各地区广泛推行全面两孩政策,即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
政府将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以确保全面两孩政策的顺利实施。
政策五:加强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公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知和理解,新政策强调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政府将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供相关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
结论:
2020年新颁布的计划生育政策旨在适应社会变革和人口结构变化的需要。
这些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家庭生活品质、保障妇女和儿童权益,以及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挑战。
关于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人口问题也随之变得愈加突出。
为了促进人口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国家制定了《关于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指导和规范相关工作的开展。
一、总体要求本实施意见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人口发展优先战略,积极应对老龄化和人口结构变化,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和谐发展,切实维护人口和家庭生育权利,不断提高人口质量和福利水平。
”该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控制在13.8亿以下,人口增长率降至0.5%以下,劳动力人口份额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口协调发展,人口结构、质量和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人口基础进一步加强。
二、实施措施1.制定和完善人口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符合国情的科学、合理的人口发展战略和计划生育政策,并加强宣传解释。
2. 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数据的科学性和精确度。
健全信息管理和统计体系,实现跨部门、跨机构的数据共享。
3. 积极推进政策协同,协调包括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住房、就业等部门,研究探索推行生育奖励等激励机制。
4. 鼓励适龄夫妻健康生育,提供相关医疗保障和福利保障,同时防止超生和存在假离婚等行为,确保人口计划生育法规的实施。
5. 加强妇女保健,提高孕产妇生存率,在医疗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强培养和完善。
6. 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口基础信息平台”,健全人口属性制度,提高城乡居民权益、公平和公正保障。
7. 加强人口结构调整和优化,重视孩子健康成长,实施优质生育和关爱行动,推广生命教育和性教育。
三、实施保障1. 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保障。
鼓励各级政府部门投入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设立必要的专门机构和引入专业人才。
2. 分配人口计划生育专项资金,提高相关项目的经费支出和投入,按照地域、民族、性别等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投入,保证资源配置公正合理。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2020年计划生育条例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2020年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依法管理、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每年的一月为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月。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加强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人口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各级人民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本级工作部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作为考核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政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2020年河南省计划生育策略条例

2020年河南省计划生育策略条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
第四条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应当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生育政策第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禁止生育三个孩子。
第六条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孩子,具体条件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七条生育孩子应当遵循男女比例平衡的原则。
三、计划生育服务第八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为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服务,包括避孕、节育、生育指导等。
第九条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当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疗人员操作,并确保受术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计划生育意识。
四、计划生育管理第十一条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实行综合治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五、法律责任第十四条不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法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十五条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十六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1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以上是2020年河南省计划生育策略条例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提出,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生育政策法规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生育政策法规引言广东省是中国人口最多的省份之一,因此制定和实施人口与生育政策非常重要。
本文档旨在概述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生育政策的法规内容。
一、计划生育政策1. 人口控制目标:广东省将继续坚持计划生育政策,旨在控制人口数量,保证人口与资源的合理匹配。
2. 优生优育:鼓励优生优育,提倡晚婚晚育,推广合理生育观念,倡导健康的生育方式。
3. 奖励政策: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给予奖励,如生育津贴、医疗费用补贴等。
二、人口管理政策1. 户籍管理:广东省将加强户籍管理,控制流动人口数量,实施积分落户制度,鼓励高层次人才和有创新能力的人才落户。
2. 教育资源分配:合理分配教育资源,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提高教育公平性。
3. 养老保障:加强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三、计划生育服务1. 生育咨询与指导:加强计划生育咨询与指导服务,为夫妇提供生育政策解读、生育健康知识等方面的支持。
2. 生育保健:提供全面的生育保健服务,包括孕前保健、产前产后护理等,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
3. 基层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方便群众获取相关服务。
四、人口信息管理1. 数据收集与统计:加强人口信息的收集与统计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信息保护:加强人口信息的保护,确保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结论以上是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生育政策的法规内容概述。
广东省将继续坚持计划生育政策,加强人口管理和服务,提高人口质量和福利水平,确保广东省人口与资源的合理匹配,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20年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完整版文档

2020年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完整版文档Complete document of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r egulations 2020编订:JinTai College2020年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完整版文档前言:条例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发布的,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具体事项而作出的,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公文。
本文档根据条例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了关于最新全国人口计划生育的条例。
下面一起跟小泰来了解一下吧!20xx年最新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全文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计划生育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它既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必由之路,又是保障公民健康、改善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
因此,企业应当积极投入计划生育,努力推进计划生育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以期达到减少人口出生率、改善社会环境的目的,并且对企业的发展和运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因此,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加强对员工的计划生育关爱,推动企业计划生育的有效实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计划生育;人口;管理工作引言在当今这个快节奏的世界里,计划生育已被证明是推动中国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重要性无与伦比。
如今,计划生育已被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政策。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一项重要的使命:加强企业基层计划生育管理,以确保其能够与时俱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必要性据最新数据显示,中国已成为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2020年,中国总人口达到14亿4349万,这一数字令人惊叹。
当前的情况表明,中国的人口增长可能面临着低生育率的挑战。
虽然人口众多仍然是中国的一大优势,但它也为推动社会进步、提高国民素质、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以及促进经济增长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中国总人口增长了72053872,增长率达到了5.38%,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0.53%。
显然,我国人口仍在稳步增长。
随着劳动力短缺的加剧,人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就业压力;经过40多年的艰苦奋斗,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有效抑制了人口的迅速增长,减轻了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改善了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不仅给经济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也对全体公民的生活质量造成了极大影响。
因此,改革和完善生育政策,以保障全体公民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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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扩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覆盖面,按照市市计生委的要求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制定202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为总抓手,积极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长效工作机制,突出抓好流动人口基层规范化管理、宣传教育、专项清理清查、信息联系等工作,切实扩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覆盖面,不断提高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流动人口建档率、流出人口办证率、流入人口持证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信息平台联系率达到90%以上,纳入管理的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率达到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免费落实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按照市人口计生委流管处各项工作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县、乡、村三级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以促进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1、规范基层服务管理
(1)、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档案。
县级主要存放月报、季报、年报等各类报表、各级文件资料、平台数据和区域协作协查等档案资料;乡级主要存放流出育龄妇女办证登记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与所属企事业单位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和各类报表等档案资料;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档案要规范齐全,设有专用的流动人口档案盒,存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单》、《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措施报告单》、《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卡》和村级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等档案资料。
村级流动人口信息反馈要及时准确,流出人口流向地要具体到村(居)。
(2)及时办理或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乡镇流管员免费办理和审验,对已经流出的,由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提供信息证明,经核实WIS系统信息一致的,可由村(居)计生主任或家人代办,严禁在办理和审验《婚育证明》时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和押金。
(3)、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技术服务活动。
各乡镇(街道)要强化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突出抓好户籍地的管理服务,每年至少两次寄回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措施报告单》(省内流动的由流动人口信息平台通报),流
动人口回乡查体的,要将检查结果登记在村(居)已婚育龄妇女查体记录中;各乡镇(街道)也要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范围,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免费查体服务,并及时出
具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措施报告单》(省内流动的必须由流动人口信息平台通报),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加强宣传教育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节假日、麦收、秋收等流动人口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以
学习宣传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规范》、《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均等化“双十”工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
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等重点内容,通过开展“三下乡”活动、举办培训班、印发《致全县流动人口的公开信》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舆论宣传,集中力量对返乡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上门服务,了解婚育情况,
进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催办或更换《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集中清理清查
(1)开展专项清理清查活动。
各乡镇(街道)每季度要结合查体服务工作集中开展
一次流动人口专项清理清查活动,对辖区内的流出、流入全部人员进行清理清查,深入村(居)逐人逐项登记核查流出时间、去向、持证、婚育、节育以及现居住地等基本情况,
对相关信息审核编辑,重点对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及时录入流动人口信息平
台管理,建立管理服务档案;对未办证或证过期的,责任到人,要督促其及时办理、更换
或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开展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要求,结合流动人口专
项清理清查活动,每季度开展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对村(居)流出和流入全
员人口进行信息采集登记在《全员信息采集卡》上,并将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交换工作在
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实时录入和交换。
4、强化信息联系
(1)信息平台管理:凡流入、流出流动人口输入省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视为纳入
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未输入的视作漏管,重点服务管理对象为已婚育龄妇女。
信息平台
实现适时更新;各乡镇(街道)每月5日将上月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未婚
育龄妇女、违法生育情况信息等流动人口基本管理服务信息汇总后上报县人口计生委流管办;每季度后的第一月5日将上季度全员流动人口信息上报县人口计生委流管办。
(2)强化部门信息共享。
各乡镇(街道)及时协调计生办、派出所、劳动保障所、
工商等部门加强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服务管理活动。
(3)强化区域协作。
重点加强对流出人口的跟踪管理,主动与现居地联系,主要通
过信息平台、电话随访、信函协查等有效形式,协查通报相关信息,督促流动人口主动配
合当地计生部门管理,回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单》或《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措
施报告单》。
各乡镇(街道)流管员要定期登陆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对流入人口管理服务信息及时通报户籍地。
5、加强属地化管理工作
一是各乡镇(街道)要与企事业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二是进一步贯彻
落实县委、县府制定的《县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
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商普发[2020]6号),协调成员单位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着力落实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均等化“双十”工程》,确保流入人口与
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计生技术、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按要求完成
各项绩效评估指标,全面做好迎接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
验收。
三是联合公安、工商、计生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流入人口进行两次全面彻底的专
项清理清查。
在清理清查过程中做到“六同”,即同摸底、同登记、同查证、同宣传、同
管理、同服务。
四是以“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为起点,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贯
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强基础、促规范、破难点、出亮点”,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区服务、居民自治”的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
①建立”网格化”基层服务管理网络。
以居委会为
单位,推行计划生育”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根据地域面积、数宇数量、育龄妇女及流
动人口数量,以无单位管理的居民小区、敞开式楼院、零星楼宇为重点区域,科学划分为
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全面负责“网格”内人口和计划
生育工作,形成网格化定位、全城区覆盖的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
②加强住宅小区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街道、居分别建立住宅小区信息档案,居委会或住宅小区建立居民及
流动人口详细档案;通过外出参观学习,于上半年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一个住宅小区使
用电子版户况显示软件的试点工作,登记居民或房屋信息做到全貌化片数字化、户况显示
动态化,实现对实有房屋、人员管理全覆盖、落实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对象。
感谢您的阅读。
祝语:梦中,是那绽放着思念的花,吐露着阵阵清香;花中,是那弥漫着祝福的梦,传递着悠悠问候,为忙碌了一天的你,消除疲惫,驱赶烦恼,带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