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司规章制度
国企的上班规章制度

国企的上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有企业的管理要求,规范员工日常行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包括上班时间、工作服装、纪律要求、奖惩措施等内容。
第二章上班时间第五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上班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员工应当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加班或早退。
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排班制度,不能私自调换班次。
第八条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与工作无关的设备。
第三章工作服装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服装统一着装,不得穿着不雅、不规范的服装。
第十条员工应当自行保管好工作服装,不得私自更换或损坏。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保持衣着整洁,不得穿着肮脏或破旧的服装。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二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服从领导的指挥,不得擅自决定工作事项或违抗管理命令。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团结同事,保持团队合作精神,不得擅自独揽功劳或推卸责任。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于履行规章制度良好、工作出色的员工,企业将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工作懈怠的员工,企业将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十八条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向企业提出请假、调休等申请,但需提前报备并经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维护企业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损害企业声誉。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并在企业内部广泛宣传。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国有企业所有。
以上即为国有企业上班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努力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国企上班规章制度范本

国企上班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企员工的行为,维护国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国企发展和员工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企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国企形象,不得有违法乱纪、违背职业操守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企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
第二章企业管理第四条国企实行科学的企业管理模式,员工必须遵守企业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积极参与企业建设。
第五条国企员工必须维护企业机密,不得泄露企业所属的商业秘密和重要资料,不得私自转让或挪用企业资产。
第六条国企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循企业的组织制度和岗位职责,不得违规擅自决定或做出与岗位职责不符的决定。
第七条国企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请假,不得擅自擅离岗位。
第八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不得违规使用企业资金,不得私自行贿或受贿。
第三章员工权益第九条国企员工有权享受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
第十条国企员工有权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国企员工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二条国企员工如违反本规章制度,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发工资、取消奖金、警告甚至解雇。
第十三条国企员工的优良行为和出色表现将受到公司的嘉奖和奖励,包括表扬信、奖金或晋升机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国企管理人员所有。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国企上班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员工严格遵守,互相监督,共同维护国企的利益和发展。
国企规章制度分类

国企规章制度分类
《国企规章制度分类》
国企规章制度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规范,它涵盖了企业行为、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各个方面。
根据其内容和作用,国企规章制度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是国企管理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规范,涵盖了企业的组织结构、职权职责、决策流程、内部管理制度等内容。
2. 《生产经营规章制度》:包括生产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规章制度,是国企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和指导,涵盖了生产流程、产品质量、市场销售、安全生产等方面。
3.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招聘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是国企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和指导,涵盖了员工招聘、培训发展、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内容。
4.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会计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是国企财务管理的规范和指导,涵盖了企业财务报表、财务预算、资金使用、成本控制等方面。
5.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信息化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
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是国企综合管理的规范和指导,涵盖了信息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行等内容。
以上是国企规章制度的分类,不同类别的规章制度在国企管理中起着各自重要的作用,共同构建了国企规范、有序、高效的管理体系。
国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

国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有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国有企业的利益和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搞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保留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处理结果的相关资料,做到案件查清责任。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奖励,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员工予以惩处。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机制,定期对生产中的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进行定期演练,以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要求。
第九条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
第十条国有企业的生产和技术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艺流程和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的员工应当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生产安全规程,不得擅自操作设备设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人员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的外包单位应当遵守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防护,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和使用设备设施。
国企规章制度模板范本大全

国企规章制度模板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确保企业正常运作,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国有企业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相关制度,维护企业形象和利益。
第三条国有企业员工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应当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国有企业员工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与企业发展保持同步。
第六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坚决执行领导的决定和安排。
第七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机密性,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重要信息。
第八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挪用、私分和损坏公司的资产。
第九条国有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应当独立思考,勇于创新,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方案。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国有企业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第二章人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员工应通过正规程序录用,不得采取任人唯亲或其他不正当手段。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员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三条若国有企业员工有辞退、开除或降职等处理情况,须由企业人事部门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按时完成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将被视为违纪。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和纪律,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无故缺岗或私自离职。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不得擅自脱岗或擅自调整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岗位职责,不得违规私营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积极参与企业内部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将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国企职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本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劳动合同第六条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第九条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七)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九)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条企业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十一条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和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等特殊工时制度。
第十二条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五章劳动报酬第十三条职工的工资水平应当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行业水平、地区差异等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职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拖欠、克扣或者擅自调整职工工资。
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劳动安全与卫生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国企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国企企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企业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遵守企业的各项决策和规定。
第三条企业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损害企业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企业发展。
第四条企业通过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企业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企业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企业实行岗位薪金制,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金待遇。
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企业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企业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企业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条员工必须维护企业利益,对任何违反企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有权向企业领导举报。
第二章招聘与入职第九条企业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选拔具备相应能力和素质的员工。
第十条招聘条件: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十一条入职(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提交完整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等。
(二)新员工入职后,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岗位责任等。
(三)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第三章岗位责任与考核第十二条企业设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务、权限和考核标准。
第十三条员工必须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国家对国企有什么规章制度

国家对国企有什么规章制度
《国企国家规章制度》
国家对国企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国企的有效运营和维护国家利益。
这些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国家产权管理制度:国家对国企的产权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督国企的经营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挤占。
2. 国企治理法规:国家对国企的治理结构和规范进行细化和规范化,包括国企的章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立和运作等。
3. 国企财务管理规定:国家对国企的财务管理进行规定,包括国有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国企的财务运作合规、透明。
4. 国企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国家对国企的人力资源管理进行规范,包括国企的员工招聘、激励、培训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5. 国企经营行为规范:国家对国企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包括国企的市场竞争行为、对外投资规定、合规经营等。
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确保了国企的稳健经营和国家利益的维护。
同时也为国企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促进了国企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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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二零一七年制订目录第一章管理总则 (2)第二章员工守则 (5)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5)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8)第五章考勤制度 (11)第六章安全生产制度 (12)第一章管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
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绩效考评”的分配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四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五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第十六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十八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十九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一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二十二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节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二十六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九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财务工作管理第三十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一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三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三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三十六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三十七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三十九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节支票管理第四十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四十一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四十二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四十三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四十五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节现金管理第四十六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四十七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四十八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四十九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五十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十一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五十二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五十三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五十四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五十五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五十六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五十七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
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五十八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节会计档案管理第五十九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六十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六十一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六十二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节处罚办法第六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