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西出站口拆迁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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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补偿标准2015

郑州市补偿标准2015

郑州市补偿标准2015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也在不断完善。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往往需要征地拆迁,而征地拆迁涉及到的补偿标准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2015年,郑州市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和规范,以更好地保障被征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首先,郑州市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在2015年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对于被征地拆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农民的宅基地、耕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都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补偿。

而对于城市居民的房屋拆迁,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货币补偿或者安置安居。

其次,郑州市在2015年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在调整中,郑州市充分考虑了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进行了合理的提高,以更好地保障被征地拆迁户的利益。

同时,郑州市也加大了对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的监督力度,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此外,郑州市在2015年还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规范,以保障被征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在规范中,郑州市明确了征地拆迁补偿的程序和标准,规定了相关的补偿计算方法和补偿标准,以确保被征地拆迁户能够合法、合理地获得补偿。

同时,郑州市还建立了健全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示制度,让被征地拆迁户能够充分了解补偿标准,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综上所述,2015年郑州市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合理调整和规范管理,以更好地保障被征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也体现了政府对于人民利益的高度重视和保障。

相信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郑州市将继续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政文[1993]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郑各单位:为了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妥善安排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物价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重新调整市区征地时对各种农作物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征地补偿年产值标准1、根据我市农业生产水平和物价变动水平,在郑州市市区征用耕地的补偿按附表一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

2、在郑州市市区征用果园地的补偿,按附表二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

3、在郑州市市区征用渔塘时,按附表三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补偿;渔塘设施按附着物补偿。

二、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按附表四所列标准和实际数量计算补偿。

三、关于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

国家建设征地后,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0.5亩以下的,因征地形成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三分之二,由用地单位负责安置,每征用一亩耕地安置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最多不超过5个人。

安置途径为:1、由用地单位负责安置,用地单位无法安置时,可在市土地和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委托有接受能力的单位安置;2、被征地单位的村办企业安置;3、被安置人员要求自谋职业的,可填写申请表,经村、乡、区、市有关部门批准,允许自谋职业。

凡是被安置人员,一律转为非农业户口。

安置人员被招为集体企业工人的年龄,男性16-35岁,女性16-30岁;被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的,按国家规定办理;村办企业安置和自谋职业的,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

每安置一人,由建设用地单位支付12000元,其中,城市人口补贴费4000元,劳动安置补助费8000元。

城市人口补贴费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取后转交同级财政;劳动力安置补助费由土地管理部门转付给安置人员的单位。

自谋职业人员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由土地管理部门转付给被征地单位。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4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

2024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

2024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河南农村拆迁怎么补偿的?一、河南农村拆迁怎么补偿的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二、房屋拆迁条件有哪些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三、拆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

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四、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11.17•【字号】郑拆管字[2010]44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郑拆管字〔2010〕4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认真调查测算,决定对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用的标准进行调整,现调整方案已经郑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33次常务会议批准,今特将调整后的有关费用标准通知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搬迁补助费住宅房:被拆迁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发给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

被拆迁人按建筑面积计算搬迁补助费合计不足600元的,按600元发放。

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的发一次,期房安置的发二次。

非住宅房:被拆迁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发给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发一次,期房安置发二次。

被拆迁人房屋已出租的,在租赁期间,搬迁补助费发给房屋承租人。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房:实行期房安置并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房的,在临时安置期间,按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2元的标准发给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合计每月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发放。

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可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临时安置期限,多层住宅不超过24个月,高层住宅不超过36个月,具体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协商议定。

郑州西出站口拆迁补偿方案

郑州西出站口拆迁补偿方案

郑州西出站口拆迁补偿方案出台昨天,郑州火车站西出站口工程一期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出台:先拆太和路以东的748户居民,二期拆迁工作将于8月中旬启动。

目前一期拆迁所需的补偿资金3亿元已经到位。

拆迁范围:一期先拆太和路以东748户拆迁安置,是郑州火车站西出站口项目的关键一环。

此次拆迁,由郑州市地产集团作为业主,委托二七拆迁事务所(二七区政府城市建设拆迁办公室)组织实施拆迁。

火车站西广场建设工程,拆迁范围包括火车站以西、京广路以东、北太和路公交汽修厂以南、铁路装卸机械厂以北,占地面积17公顷,须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4.05万平方米。

拆迁实施计划:根据指挥部的安排和资金落实情况,拆迁工作分两期进行。

一期拆迁总户数748户,拆迁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其中,公房住宅33户,私房677户,单位房38户,共需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亿元。

郑州市规划局(2007)郑城规规管许字(012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太和路以东)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构筑物,都在一期拆迁范围内。

具体为:太和路2—19号、25号、54号、57号、60—78号;蜜蜂张街88号院(7号楼、4号楼,含太和路环卫中转站);马岩街37-44号、60—67号、260号;中工房36—70号、79—96号(包括中工房大昌院2号楼以北平房)。

实施时间:2007年6月15日到6月22日,为宣传动员阶段.6月23日到7月13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安置补偿等问题。

2007年7月14日到8月25日,为搬家阶段。

目前,一期拆迁所需的3亿元补偿安置资金已经到位,力争于国庆节前完成拆迁工作.在确保西站房顺利施工的同时,相关部门将开始着手筹备二期拆迁。

二期拆迁工作,计划在8月中旬前启动,并于年底前全部结束.补偿安置方案:私有住宅:要么给房要么给钱在拆迁范围内,需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人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住宅房原则上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城市,近年来城市建设不断加快,拆迁工作也在不断进行中。

对于因城市建设需要而进行拆迁的居民,他们最为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

那么,郑州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拆迁补偿应当合理、公平、及时支付。

具体到郑州市,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过渡费、搬迁补助等方面。

在房屋补偿方面,郑州市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对于商品房,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对于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政府建设的房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补偿。

此外,对于自建房、农村宅基地等特殊情况,也有相应的补偿标准。

过渡费是指因拆迁而导致居民生活中断或者受到影响而进行的一次性补偿。

郑州市根据居民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过渡费补偿,以减轻居民因拆迁而带来的生活困难。

搬迁补助是指对于因拆迁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提供相应的搬迁补助。

这包括搬迁费用、搬迁补贴等方面,以保障居民能够顺利搬迁并安置。

除了以上提到的主要补偿标准外,郑州市还针对特殊情况进行了补充规定,如对于因拆迁而导致失业的居民,提供相应的就业补助;对于因拆迁而影响子女教育的居民,提供教育补助等。

总的来说,郑州市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的,以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以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希望通过以上介绍,能够让大家对于郑州市的拆迁补偿标准有一个更加清晰的了解。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更多的居民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密老城拆迁补偿标准

新密老城拆迁补偿标准

新密老城拆迁补偿标准
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新密市老城区的拆迁工作也在逐步进行中。

而对于老城区的居民来说,拆迁补偿标准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新密老城拆迁补偿标准进行深入了解和探讨。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新密老城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过渡期生活补助和安置补助三个方面。

对于房屋补偿,主要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给予相应的补偿。

过渡期生活补助则是为了帮助居民在搬迁后能够过渡生活,包括临时租赁住房、搬迁费用、搬迁补助金等。

而安置补助则是为了帮助居民重新安置居住,包括购房奖励、租房补贴等。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房屋,新密老城拆迁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对于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补偿标准会相对较高,因为其市值较高;而对于安置房和廉租房,补偿标准则相对较低,因为其市值相对较低。

此外,对于有特殊困难的居民,还可以享受一定的额外补助,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搬迁过渡期。

再者,新密老城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也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评估房屋补偿时,需要公正、透明地进行评估,确保补偿金额合理;在过渡期生活补助和安置补助的发放上,需要及时、准确地发放,确保居民能够顺利完成搬迁过渡期和安置居住。

总的来说,新密老城拆迁补偿标准是老城区拆迁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关系着老城区居民的切身利益。

因此,我们应该充分了解相关规定,确保拆迁补偿工作的公正、合理和顺利进行,让老城区的居民能够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安置,实现城市发展和居民利益的双赢。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02]16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02]161号
一、明确职责,依法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加强对土地市场的一级垄断,认真做好新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按照《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郑东新区起步区开发建设有关规定的暂行意见》(郑发[2002]9号),由新区管委会垄断新区规划区域内土地一级市场。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会同新区管委会、金水区、管城区政府(以下简称两区政府),对新区起步区(107国道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东四环以西、陇海铁路以北)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征用。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结束——
根据《郑州市总体规划》和《郑东新区总体规划》,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对新区内需要整体搬迁的村庄,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国土局、新区管委会和两区政府,对搬迁安置小区进行统一规划选址。选址确定后,由两区政府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委托规划设计部门对安置小区进行规划设计。安置用地标准为人均45平方米,其中30平方米,用于建设居住小区(必须按国家规范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另15平方米用于安置劳动就业。
对新区内整体搬迁的村庄,市民政部门会同辖区政府核准后撤销其建制,转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农业人口一律就地“农转非”。“农转非”人员应是征地公告发布之日前该村在公安部门在册实有农业人口。“农转非”人员由被征地村民委员会提供名单,经新区管委会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统一编制花名册报市政府审批。“农转非”后人均月收入达不到180元的家庭,可享受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被搬迁村庄的公共积累、集体资产等,由辖区政府按有关政策妥善处理。市公安机关要对新区起步区范围内的户口加强管理,暂时冻结迁入和分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政文[2002]161号)
金水区、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郑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郑东新区开发建设,实现“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规模”的建设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办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郑东新区总体规划》要求,现将加强郑东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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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西出站口拆迁补偿方案出台
昨天,郑州火车站西出站口工程一期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出台:先拆太和路以东的7 4 8户居民,二期拆迁工作将于8月屮旬启动。

目前一期拆迁所需的补偿资金3亿元已经到位。

拆迁范围:
一期先拆太和路以东7 4 8户
拆迁安置,是郑州火车站西出站口项目的关键一环。

此次拆迁,由郑州市地产集团作为业主,委托二七拆迁事务所(二七区政府城市建设拆迁办公室)组织实施拆迁。

火车站西广场建设工程,拆迁范围包括火车站以西、京广路以东、北太和路公交汽修厂以南、铁路装卸机械厂以北,占地面积17公顷,须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 4.0 5万平方米。

拆迁实施计划: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和资金落实情况,拆迁工作分两期进行。

一期拆迁总户数7 4 8户,拆迁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其中,公房住宅3 3户,私房6 7 7户,单位房3 8 户,共需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亿元。

郑州市规划局(2 0 0 7 )郑城规规管许字(0 12 1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太和路以东)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构筑物,都在一期拆迁范围内。

具体为:太和路2 — 19号、25号、54号、57号、6 0 - 7 8号;蜜蜂张街88号院(7号楼、4号楼,含太和路环卫中转站);马岩街3 7 - 4 4号、6 0 — 6 7号、2 6 0号;屮工房36 —
7 0号、7 9 - 96号(包括中工房大昌院2号楼以北平房)。

实施时间:
2 0 0 7年6月15日到6月2 2日,为宣传动员阶段。

6月2 3日到7月13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安置补偿等问题。

2 0 0 7年7月14日到8月2 5日,为搬家阶段。

目前,一期拆迁所需的3亿元补偿安置资金已经到位,力争于国庆节前完成拆迁工作。

在确保西站房顺利施工的同时,相关部门将开始着手筹备二期拆迁。

二期拆迁工作,计划在8月中旬前启动,并于年底前全部结束。

补偿安置方案:
私有住宅:要么给房要么给钱
在拆迁范围内,需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人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住宅房原则上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被拆迁的成套多层住宅房,货币补偿协商均价为每平方米2 3 1 0元;非成套住宅房,货币补偿协商价为每平方米2 16 0元。

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价格暂定均价为每平方米1 8 0 0元(以市物价局定价为准)。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协商价计算产权调换的差价,结清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或所调换房屋的价格。

选择货币补偿的,若不同意协商价,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货币补偿的金额。

公有住宅:屋主和承租人都会被照顾到
实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终止租赁关系的,货币补偿金额的4 0%补偿给被拆迁人,60%由拆迁人用于补偿安置房屋租赁人。

被拆迁人与房屋租赁人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非住宅房:货币补偿或异地迁建都可以
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也可选择异地迁建的,由拆迁人提供土地置换地点。

选择货币补偿的,商业房协商价一层为每平方米7 000元"760 0元,二层以上为每平方米3 000元"380
0元,办公房为每平方米2 000元"260 0元,仓库为每平方米1 50 0元"210 0元。

不同意协
商价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货币补偿的金额。

选择异地迁建的,土地置换的价格以市国土局出具的基准地价为准。

此次拆迁工程的安置房基本都在长江路附近,其中,拆迁户安置住宅有三处小区备选,均为期房。

为了鼓励拆迁,先搬迁的住户可以优先选房,还能得到一笔现金奖励,最高能够奖励1・5万元。

拆迁户安置住宅有3处小区备选,均为期房:1.美好佳苑小区,地点:长江路北200米、石柱路西;2.花岩小区,地点:长江路北200 米、客技西路;3.长江路工人路小区,地点:长江路南、工人路西。

非住宅房用地置换地点在花岩小区,地点:长江路北200米、客技西路。

需二手房安置的,被拆迁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拆迁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二手房源。

为保证被拆迁人选到满意住房,签订协议时可仅选定安置地点。

搬家费谁出住宅房每平方米补10元
被拆迁的住宅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10元搬迁补助费。

非住宅房每平方米给予15元补助。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按上述标准一次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过渡期限超过18个月,拆迁人自逾期之月起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期房安置按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8%支付;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4%支付。

过渡期间,被拆迁人在校初中生和小学生将获得每人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费。

电话、管道燃气等固定设备的拆装费,也将按相关规定支付。

临时房:未逾期的只补偿不安置
拆迁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安置。

拆迁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安置,但按建筑成本价格结合剩余期间给予适当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租赁关系解除,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对被拆迁人实施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先搬优先选房还有奖金拿先搬迁的住户可以优先选房,还能得到一笔现金奖励。

选房时,先拆迁的优先选择安置房的地点、楼栋、单元、户型和层次。

住宅房选择货币补偿的,若在2 0 0 7年8月4日前签订协议、搬迁完毕并验收合格,可按面积大
小获得5 0 0 0元~ 1 5 0 0 0元不等的奖励。

8月5日到8月2 5日交房的,则奖励2 0 0 0元~6 0
00元。

住宅房选择产权调换的和非住宅房屋,搬迁后也可根据搬迁时间获得不同额度的奖励。

8月2 5日以后搬迁的,不再给予任何奖励。

利益保障措施
此次拆迁,拆迁人为本拆迁区域内的被拆迁人购买了合法权益保证保险。

支持拆迁工作的被拆迁居民,如果应得的和实际获得的补偿安置费用之间存在差额,由保险公司负
责赔偿。

如出现同类房屋货币补偿标准“后搬高于先搬”情况的,由保险公司按照提高的标准对先搬用户补足差价。

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拆迁当事人双方既可选择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签订的协议中,或裁或审,由被拆迁人选择。

仲裁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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