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比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

计量比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2023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确保量值统一、准确可靠,加强计量比对监督管理,根据计量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计量比对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比对,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或者指定测量不确定度范围内的同种计量基准、计量标准以及标准物质所复现的量值之间进行比较的过程。
前款规定的计量比对包括:(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基准证书或者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者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的计量基准或者计量标准或者标准物质量值的比对(以下简称国家计量比对);(二)经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量值的比对(以下简称地方计量比对)。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计量比对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比对。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计量比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保证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有效性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的原则,实施计量比对。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及主导实验室,经专家研究论证后,确定国家计量比对及主导实验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需要可直接确定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并指定主导实验室。
第七条已取得国家计量比对所涉及的计量基准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者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家计量比对。
能够提供正当理由且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国家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的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或者标准物质等符合计量比对要求,并能够在国家计量比对期间保证量值准确;(三)能够提供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的准确、稳定和可靠的传递标准或者样品;(四)具有与实施国家计量比对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1. 引言计量是指对物质和现象进行度量、计算、比较和表述的过程,是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计量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统一计量工作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目的计量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提高计量结果的精确度和可比性,保证计量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3. 适用范围计量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进行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工厂、仪器设备维修单位等。
4. 术语和定义计量:对物质和现象进行度量、计算、比较和表述的过程。
准确性:指测量结果与真实值之间的接近程度。
可靠性:指同一测量对象在不同时间、位置、操作者的测量结果之间的一致性。
可追溯性:指测量结果能够追溯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能力。
精确度:指一系列测量结果的离散程度。
5. 计量管理的组织与职责5.1 计量管理委员会设立计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统筹和监督计量工作。
5.2 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计量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情况。
5.3 计量员和技术人员计量员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计量知识和技能,负责执行计量工作。
6. 计量管理流程6.1 计量设备管理6.1.1 计量设备的选型和采购根据工作需要和计量要求,选择适合的计量设备,并在采购过程中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6.1.2 计量设备的验收和校准对新购买的计量设备进行验收,并定期进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6.1.3 计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其工作状态良好。
6.2 计量数据管理6.2.1 计量数据的采集和记录在进行计量过程中,采集和记录相关的计量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6.2.2 计量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对采集到的计量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2.3 计量数据的存储和备份将计量数据进行存储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6.3 计量风险管理6.3.1 计量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对计量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公司、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计量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计量器具内部及委外检定、校准工作,保证计量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职责第一条XX部门是公司计量管理与计量技术机构,负责公司量值传递与溯源工作。
第二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工作用计量器具的管理,设立计量器具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编制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存及运输等方面内容。
第三章计量检定、校准工作要求第三条计量检定、校准工作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压力和诱惑的影响,不参与任何影响公正性或职业道德的活动。
第四条XX计量标准每年定期溯源至上级计量站,并授权在公司内部开展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校准工作。
第五条计量器具入库前应进行检定、校准及计量确认,检定合格、符合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方可入库。
各单位领取后应联系XX,纳入周期检定、校准计划中。
第六条各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将计量器具送至XX。
计量人员依据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等技术文件以及使用单位要求开展检定、校准工作,并做好台帐和记录。
第七条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向上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按期送往指定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
超出了计量检定、校准能力范围的计量器具,XX应根据使用单位检定、校准要求,委托通过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第八条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工作完成后,XX应及时通知各单位将其取回。
测量结果进行确认由使用单位技术人员确认是否满足生产使用要求。
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采取禁用或报废处理,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追溯。
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实时监控计量器具使用状态。
第四章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周期第十条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应满足检定规程要求,使用频次多或精度要求高的计量器具可适当缩短有效期,增加检定频次。
第十一条计量器具校准原则上不规定校准周期,XX可根据使用单位要求或校准规范建议复校时间制定校准周期。
第十二条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修理后应再次进行检定或校准,适当调整检定、校准周期。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计量管理办法1. 引言计量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基础工作,它涉及到各个领域的实际应用,如工业生产、贸易、科学研究等。
为了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计量管理办法,用于对计量工作进行规范和监督。
本文旨在介绍计量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
2. 计量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2.1 法律法规的依据计量管理办法必须依据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法律法规对计量工作的要求和规范都应被计量管理办法所体现,以确保计量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2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计量是与交易、评估、监督等相关的重要环节,必须确保计量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计量管理办法应对计量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确保计量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防止潜在的舞弊行为。
2.3 统一标准的应用为了保证不同计量单位之间的计量结果可比性,计量管理办法应明确统一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避免各个单位因标准和方法的不一致而导致计量结果的偏差。
2.4 规范管理的要求计量管理办法应对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评定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计量工作的有序进行。
这包括制定计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确保计量设备的合法检定和维护,以及建立计量结果的溯源和追溯机制等。
3. 计量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3.1 计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计量管理办法应具体规定计量工作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流程,在组织和管理计量工作时应确保各个环节的协调和配合。
例如,规定计量工作的负责人和职责,确保各个科室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3.2 计量设备的检定与维护计量管理办法应规定计量设备的检定和维护要求,确保计量设备具备准确度和可靠性。
这包括制定检定的周期和方法,规定维护和修理的程序,以及确保计量设备的安全和保密性。
3.3 计量结果的溯源与追溯为了保证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计量管理办法应规定计量结果的溯源和追溯要求。
这包括确保计量仪器的准确性,建立计量结果与标准值之间的溯源关系,以及记录计量结果和追溯过程的要求。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计量管理办法一、引言计量管理是指通过对各种物理量和测量结果的确定、保证、提高、运用和评价等一系列活动,以实现有效的计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计量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和指导计量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从而保证计量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减小测量误差,维护测量结果的真实性。
二、计量管理的原则和目标计量管理的原则包括准确性、公正性、可追溯性和合理性。
准确性是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值的接近程度,公正性是指计量活动的公正和无偏性,可追溯性是指通过相应的参考标准,可以追溯到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合理性是指要确保计量活动在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计量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推进计量技术的科学和有效应用,提高质量控制的水平,为产品、服务和贸易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三、计量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3.1 计量管理部门企业应建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计量管理办法,统筹和协调企业内的计量活动。
计量管理部门应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资金预算,确保计量活动的顺利进行。
3.2 测量员测量员是指企业内从事具体测量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测量技能和知识。
测量员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计量方法和程序进行测量,编制测量报告,维护和校准测量仪器设备等。
3.3 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应与计量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的工作。
质量管理部门应对计量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价,确保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四、计量活动的规范和控制4.1 计量方法和程序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计量方法和程序,确保测量活动的规范和可靠性。
计量方法和程序应包括测量范围、测量不确定度、测量准确性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测量设备和仪器的管理企业应建立测量设备和仪器的管理制度,确保测量设备和仪器的有效运作和准确度。
测量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校准和检验,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4.3 计量数据的采集和处理企业应建立计量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制度,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计量管理制度最新规范

计量管理制度最新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管理工作,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经济进步,依据《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计量管理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开展计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计量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准确、可追溯、调查对比和统一度量原则。
第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保障计量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计量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计量管理经验,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计量管理机构第六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备合适的人员和技术设备,确保计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标准化文件,规范计量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和自查评估,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和精度,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提高数据收集、存储和分析的效率,保障计量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发展。
第三章计量管理活动第十一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计量基本原则,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明确测试目的和测试方法,保证测试过程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加强对测试环境的控制,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加强对测试人员的管理,确保测试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加强对测试工具和仪器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测试工具和仪器的稳定性和精度,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管理机构和计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计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项目的各类合同的计量工作,确保计量与支付的统一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提高经理部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管理办法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2。
1为加强计量工作的管理,经理部成立成本合同部,负责经理部计量工作。
2.2合同部及时办理各类合同的计量,建立各类工程设计及变更设计数量台帐,按计量期次分别建立施工承包合同、劳务协作合同及班组工费承包合同计量数量台帐、计量价值台帐、索赔办理台帐,将各类合同的计量数量及计量价值进行汇总统计,对有关计量信息进行动态管理,确保计量工程总量及计量价值的准确性。
第三章计量支付程序第一节与业主的计量支付程序与业主的计量支付程序按与业主的合同文件以及业主制定的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节劳务协作计量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本工作的劳务报酬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数量以现场实际(测)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必须是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并由经理部定期组织的现场收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及测量工程师据实提供确定,经理部根据甲方、总监办对该工程质量认可(合格)情况、试验数据分析情况(圬工项目需待28天砂浆、砼强度合格)、用于永久部位建筑材料的质量情况(需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以及业主对甲方所计量该部分数量的认可情况确定。
数量不明确、不合格、未经经理部、总监办检查及不具备计量条件的工程细目,不予计价.第二条在甲方向业主计量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材料采购明细表及付款凭证、材料质量合格证书、检测报告。
在甲方向业主验工完后两天内通知乙方,乙方在三天内向经理部呈报计量支付申请报告,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本期计划及上期报表:如资金使用情况、人员工资发放情况(需详列人员名单、工资额度等)、机械设备租赁(采购)明细表(如无,则不需要)等,供经理部核实,如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时提供以上资料,经理部有权推迟当期计价工作,乙方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并不得要求经理部进行协调解决.在甲方未在业主计量完成前,不向乙方计量和支付。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3.08•【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2024年3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第三章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第四章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批准发布第五章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实施与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制定、批准发布、实施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是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计量技术规范,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及其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第四条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管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负责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组织制定、批准发布、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应当有利于提升量值传递与溯源能力、支撑计量管理、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发展、便利经贸往来、实施国家战略。
第六条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应当适用范围明确,各项要求科学合理,并兼顾操作的可行性及实施的经济性;除确需保密的项目外,全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第七条积极推动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布的国际计量规范及有关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技术文件。
采用国际计量技术规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结合国情、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八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统称技术委员会),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评估、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定、实施效果评估、复审和宣传贯彻工作,承担归口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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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计量管理工作,使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形成一个闭环管理系统,符合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2、公司所有公文、技术标准、图纸、统计报表、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技术报告、计划、账簿、票证、产品铭牌等全部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计量工作目标:以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命令、条例、办法等文件内容为指针,切实抓好计量工作,使企业的计量工作形成一个闭环管理系统,达到统一管理的目的,真正发挥计量技术基础作用,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最优质服务,确保计量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
4、公司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计质科是计量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计量管理人员;各生产单位均配备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二、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一)、公司分管领导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命令、条例、办法和上级计量部门下发的有关计量文件,并组织实施。
2、熟悉公司计量工作情况,并能及时处理有关计量工作问题;对计量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规划、有措施。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计量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主管计量工作负责人、专职计量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4、组织制定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有关计量方面的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各单位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公司有关计量文件的制定和贵重计量仪器的购置计划;负责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仪器、设备报废的申办事宜;负责重大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对相关责任事故的处理。
(二)、主管计量工作负责人职责1、在公司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计量知识及法规的宣传教育,使计量工作渗透到企业各个环节。
2、认真贯彻国家计量法规和上级计量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公司量值准确、统一。
3、协调好公司与地方政府、计量部门及公司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企业计量工作真正实现统一管理。
(三)、专职计量管理人员职责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地方有关计量法律、法规、条例、命令。
2、负责制定计量工作计划和计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3、在主管计量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做好公司日常计量管理工作。
4、负责计量器具台帐、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并做到帐、证书、物一致。
5、负责计量器具购置计划的审核及各单位领用计量器具的审查工作。
6、配合法定计量检测部门制定公司计量器具周检计划,执行周期检定,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周检率达98%以上。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计量器具的使用、保养、管理工作情况;负责联系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修理,并对经检定、修理仍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有建议更换或停用权。
(四)、生产单位负责人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的计量法规、命令、条例,检查本单位计量管理工作。
2、保证本单位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8%以上,确保量值准确。
3、检查、督促本单位兼职计量人员的工作。
(五)、兼职计量人员职责1、熟悉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管理基本知识。
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3、负责本单位的具体计量管理工作。
对本单位所有在用及库存计量器具进行建帐,做到帐、证书、物一致,并于每月及时向专职计量管理人员报送本单位计量器具增减变动情况。
4、配合专职计量管理人员做好本单位计量器具周期送检工作,对于库存及新进的仪器、仪表等计量器具,在使用之前,应及时与计质科专职计量管理员联系并做好检定工作,保证本单位在用计量器具周检率达98%以上。
5、有权停止使用损坏、超过检定周期、无检定合格证书的计量器具。
6、负责本单位计量仪器、设备、仪表的技术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六)、计量器具使用人员职责1、熟悉《计量法》及计量基本知识,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熟悉计量器具性能,严格按要求使用,并负责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2、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计量器具有问题,要立即向兼职计量人员说明,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合理使用。
三、计量管理(一)、计量设备及器具采购、入库、发放、停用、流转、降级使用、报废制度1、计量设备、器具采购计划编制:各单位、部门在编制计划时必须注意选型,同类产品尽可能采用同一生产厂家,并考虑适用性,以便于维护、修理,避免造成浪费。
2、计量设备、器具采购程序:今后采购的计量器具,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否则将不予采购。
使用单位、部门于每月22日前提出采购计划连同废旧量具一起送到计质科。
对生产上真正需要新购进的量具,将采取特批的方式。
经计质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公司经理批准后,供应科负责统一采购。
(见附表)3、准入库程序:新购进的计量设备及器具到货后,供应科及时通知计质科,计质科负责其检定工作。
检定合格的,由供应科仓库保管员负责准入库并建帐登记;检定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入库,并由供应科负责办理换货或退货。
凡购进无制造许可证标志的计量设备及器具不能办理入库,由供应科负责索取制造许可证或办理退货。
4、发放程序:经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器具,由供应科负责通知相关单位、部门领用并办理批料和发料手续,领用单位凭四联领料单到计质科办理审批手续,经计质科科长或专职计量管理人员审批后在计质科发放。
5、计量设备、器具在停用之前,必须经计质科科长或专职计量管理人员审批,并贴上停用标识;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6、计量设备、器具流转必须到计质科办理交接手续,帐、证书、物相符后,方可交接。
7、对达不到精度的计量设备、器具,经检定部门鉴定后方可办理降级使用手续。
8、对丢失和损坏的计量器具,应追查原因并及时报告计质科专职计量管理人员。
9、计量设备、器具报废要经计量检定部门出据有关手续,计质科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报废审查,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私自报废计量设备、器具。
报废计量设备、器具一律上交计质科统一处理,不得由其它单位或个人保管。
(二)、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1、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周期内方准使用,不合格、超期未检、无检定合格证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
2、计量器具使用前应校准,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送计量检定部门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计量器具使用人员是计量器具维护和保养的第一责任者,要经常对计量器具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精度等级。
(三)、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1、公司内所有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周期进行检定。
2、到期前,由计质科提前通知受检单位,各单位做好周检前准备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计量器具送计质科。
3、对到期不检或接到通知拒绝检定的单位和个人,计质科有权按规定令其停止使用该计量器具,并经公司同意后给予通报批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关责任人一定的经济处罚。
4、对于新进设备上带有仪器、仪表的,各单位应及时与计质科联系,以便进行检定。
(四)、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的管理1、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是周检合格与否的重要凭证,应随器具一同存放备查,检定证书上给定的示值误差或修正量等数据,做为使用修正值。
2、计量检定证书任何人不得涂改。
3、计量检定证书必须有相应的印章或签字方有效。
(五)、计量器具抽检制度1、在用计量器具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制度,以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
2、抽检工作由计质科有关人员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对无理拒绝抽检者,计质科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该计量器具。
3、抽检人员要认真做好抽检记录。
4、全公司在用计量器具的抽检数量每年应达到3-5%全部抽检任务完成后,计算出抽检率及抽检合格率。
5、对抽检中发现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修好后方可重新使用。
(六)、计量监督制度1、计质科专职计量管理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单位计量器具台帐的管理情况及在用计量器具周检情况。
2、对不能按期检定的计量器具,责令停止使用。
3、对新进厂计量器具进行严格入厂检定,不合格的严禁发放。
(七)、不合格计量设备及器具管理1、计量设备及器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使用,并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志。
(1)、已经损坏;(2)、过载或误操作;(3)、显示不正常;(4)、功能出现可疑;(5)、封缄的完整性已被损坏。
2、不合格计量器具由计质科统一保管及处理。
3、计量器具使用者如发现计量器具失准,应及时报告本单位兼职计量人员并停止使用,由兼职计量员和本公司计质科计量管理员联系,送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4、如果操作者使用的计量器具不合格,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仍进行测量,在产品转到下一道工序时发现上一道工序的计量器具失准。
那么下一道工序的生产加工者须将产品返回上一道工序,并进行重新加工、测量。
并令其检测工具停止使用。
5、计量器具在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对没有盒的计量器具用门帘垫上,储存空间应通风良好,防止潮湿。
(八)、罚则1、在违反本办法总则中第2条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给予处罚。
2、对因不严格执行计量管理制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处以50-100元罚款。
3、计量器具管理混乱,漏检、无帐或者帐、证书、物不符,对兼职计量管理员处以50元罚款。
4、在检查中如发现个人手中无帐或漏检的计量器具,对直接责任者将处以50-100元罚款。
5、对无故损坏或丢失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处以100元罚款。
6、凡在本公司以及其它外检中,检查出计量器具没检;帐、证书、编号、物不对应以及乱贴检定标鉴的单位,被监督检查部门罚款的,本着罚谁谁负责的原则,罚款金额由被罚单位自行解决。
并且公司将对车间党政一把手以及兼职计量管理员各处以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