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定性中常见问题案例分析
关于审计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199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
近年来,该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财务造假、虚增利润的嫌疑。
为揭露该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审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全面审计。
二、审计发现1. 虚增收入:审计部门发现,该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虚增收入10亿元。
2. 虚增资产:审计部门发现,该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资产购置、提前确认资产等手段,虚增资产5亿元。
3. 虚增利润:审计部门发现,该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增收入和资产,虚增利润3亿元。
4. 隐瞒关联交易:审计部门发现,该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大量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披露,涉嫌隐瞒关联交易。
5. 财务报表披露不真实:审计部门发现,该公司财务报表存在多处错误,如报表项目分类错误、报表数据不一致等。
三、法律责任分析1. 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应当依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如实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公司虚增收入、资产和利润,隐瞒关联交易,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2. 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依法披露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该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财务报表,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3. 违反《审计法》相关规定: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该公司存在财务造假行为,违反了《审计法》的相关规定。
4. 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通过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等手段,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公司通过虚增收入、资产和利润,涉嫌构成骗取国家税款罪。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某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虚增收入、资产和利润,涉嫌财务造假。
关于审计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公司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的研发与生产,产品远销国内外。
然而,在2010年,XX公司被爆出财务造假事件,涉及金额巨大,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审计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审计法律问题包括:1. 审计独立性审计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核心要求,包括组织独立性、职业独立性和经济独立性。
本案中,XX公司聘请的审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
2. 审计程序审计程序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等。
本案中,审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时存在疏漏,未能发现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3.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应当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结果。
本案中,审计报告存在虚假陈述,未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案例分析1. 审计独立性本案中,审计师事务所与XX公司存在以下利益关系:(1)审计师事务所曾为XX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双方存在业务往来。
(2)审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曾在XX公司担任过高管职务。
这些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审计师的事务所保持独立性,从而影响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审计程序审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时存在以下疏漏:(1)未充分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2)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分析不够深入,未能发现财务报表中的异常数据。
(3)对公司的现金流量分析不足,未能发现公司存在大额现金流入和流出。
这些疏漏导致审计师未能发现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3.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存在以下问题:(1)虚假陈述。
审计报告声称XX公司的财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但实际上存在虚假陈述。
(2)误导性陈述。
审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美化,误导了投资者。
(3)隐瞒事实。
审计报告未能披露公司存在财务造假行为的事实。
四、法律后果1. 行政处罚XX公司因财务造假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处以罚款、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
审计师行业中的案例分析与解决方案

审计师行业中的案例分析与解决方案在审计师行业中,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案例分析,审计师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各种问题,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本文将以若干实际案例为基础,介绍审计师行业中常见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案例一:公司资金管理不规范在某审计案例中,审计师发现公司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着滥用资金、资金流失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审计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师应仔细分析公司的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发现潜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例如,建议加强审批程序、加强对资金的跟踪和监控等。
2. 督促管理层制订合理的资金管理政策:审计师可以与管理层合作,共同制定合理的资金管理政策。
这有助于规范资金的使用,避免滥用和流失。
3. 加强内部审计: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公司的资金管理进行复核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案例二:企业会计准则遵守不规范在审计师的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企业没有遵守相应会计准则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审计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对企业的会计准则进行审计:审计师应对企业的会计准则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企业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如果发现不规范的情况,应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2. 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审计师可以帮助企业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企业员工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遵守能力。
3. 加强监督:审计师应与监管机构合作,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工作,确保企业的会计准则得到有效的执行。
案例三:税务风险管理不当税务风险是企业面临的一大挑战,在审计师的工作中也经常出现。
针对这一问题,审计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审计税务合规:审计师应深入了解企业的税务合规情况,对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合规建议。
2. 建立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审计师可以与企业合作,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减少税务风险。
3. 持续监测:审计师应定期监测企业的税务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审计发现与问题解决的案例分析

审计发现与问题解决的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与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面临的风险也愈发复杂多变。
在这样的背景下,审计作为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审核与监督,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审计过程中常常会发现一系列问题,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了审计师和企业的共同关注的议题。
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探讨审计发现与问题解决的过程和方法。
案例背景:某大型制造企业A在最近的年度审计中,审计师发现了一系列问题。
首先,企业的内控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内部审核不到位,导致了一些业务流程的混乱。
其次,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较大漏洞,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无法有效跟踪、掌握,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最后,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存在一些错误和不规范的做法,冲销和计提方面有明显的纰漏,给投资人和股东带来了误导。
问题分析与解决:针对内控制度的缺陷问题,审计师与企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审计师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包括完善内部审核制度和流程、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框架等。
企业对审计师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制定了一系列改进建议。
通过加强内部审核和培训,企业逐渐解决了内控制度的问题,提高了业务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为了解决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审计师与企业的相关部门进行了细致的沟通与研究。
审计师提出了对合同管理流程的优化和改进建议,包括引入合同管理系统、加强合同的跟踪和履行监督、完善签订合同的程序和审批制度等。
企业在听取审计师的建议后,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解决合同管理的问题。
通过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和相关的风险控制机制,企业成功地规范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流程,有效地避免了经济损失。
财务报表方面的问题是审计中经常出现的,对于企业和投资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个案例中,审计师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和比对,发现了一些冲销和计提的错误。
审计师与企业的财务部门进行了密切合作,整理并纠正了这些错误。
审计_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在2019年,某公司被审计部门发现存在严重的财务舞弊行为。
经审计部门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收入、虚减成本等手段,虚报利润,欺骗投资者和债权人。
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公司的声誉和利益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审计法律分析1. 审计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审计部门有权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公司有义务依法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不得隐瞒、篡改、伪造。
2. 审计法律责任(1)公司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隐瞒或者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②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③未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④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在本案中,某公司虚构业务、虚增收入、虚减成本等手段,虚报利润,欺骗投资者和债权人,已构成隐瞒或者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审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①隐瞒或者篡改审计证据的;②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③收受贿赂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④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在本案中,审计部门在发现某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后,依法进行调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履行了审计职责。
因此,审计部门在本案中不存在违法行为。
3. 案件处理(1)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审计部门对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①责令改正;②没收违法所得;③罚款人民币XX万元。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某公司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构成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审计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也时有发生。
本案例选取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进行分析,旨在通过对事件的深入剖析,揭示财务造假的原因、手段、后果及法律责任,为我国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提供借鉴。
二、案例分析1. 事件概述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在2011年至2014年间,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增销售收入、虚增利润等手段,虚构资产、虚增负债,导致公司财务报表严重失真。
2015年,该公司被监管部门调查,最终被认定虚增利润近10亿元。
此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2. 财务造假手段(1)虚构销售合同:该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将应收账款转入收入,虚增销售收入。
(2)虚增销售收入:通过关联交易、内部交易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掩盖实际经营状况。
(3)虚增利润:通过虚构成本、费用等方式,虚增利润,误导投资者。
(4)虚构资产、虚增负债:通过虚构资产、虚增负债,调节财务报表,掩盖公司真实财务状况。
3. 原因分析(1)公司治理缺陷: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缺乏有效监督,导致内部控制失效。
(2)利益驱动:部分管理人员为追求个人利益,不惜采取财务造假手段。
(3)监管不到位: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监管力度不够,导致财务造假行为得以长期存在。
4. 后果及法律责任(1)公司股价下跌:财务造假事件被揭露后,该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投资者利益受损。
(2)公司形象受损:财务造假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3)法律责任: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市场禁入等。
三、案例分析总结1. 财务造假原因分析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公司治理缺陷是财务造假的主要原因之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缺乏有效监督,导致内部控制失效。
(2)利益驱动是财务造假的重要诱因。
部分管理人员为追求个人利益,不惜采取财务造假手段。
(3)监管不到位是财务造假事件得以长期存在的外部因素。
审计问题案例剖析

审计问题案例剖析
一、案例概述
某大型企业集团在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时,发现其子公司存在严重的财务舞弊行为。
舞弊涉及多个年度,金额巨大,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团队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这些问题,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
二、案例分析
1. 审计程序执行不当
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程序时未能保持足够的谨慎和独立性,导致未能及时发现财务舞弊行为。
例如,审计人员未对重要客户的交易进行深入调查,未对异常的账务处理提出质疑等。
2. 风险评估不足
审计团队在风险评估阶段未能充分识别和评估子公司存在的财务风险。
如果能够对子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了解,评估其诚信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可能能够及时发现舞弊行为。
3. 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
审计团队在某些领域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导致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发现财务舞弊的迹象。
例如,审计人员对某些复杂的会计处理方式不熟悉,未能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4. 沟通与协调不足
审计团队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不足,导致信息传递不畅,影响审计效率和质量。
例如,审计人员未能及时与法务部门沟通,共同调查可疑交易。
三、案例总结
通过对该案例的剖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程序时必须保持足够的谨慎和独立性,深入调查客户交易和账务处理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审计团队在风险评估阶段应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情况,评估其诚信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
3. 审计人员应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经验水平,以应对各种复杂的财务舞弊行为。
审计法律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XX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也日益拓宽。
然而,在2018年,公司因内部控制失效,导致一笔巨额资金流失,引发了审计法律纠纷。
根据审计报告,XX公司在2017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导致一笔价值500万元的资金被非法挪用。
该笔资金原本用于公司项目开发,但由于内部控制失效,被公司内部人员挪用,用于个人消费。
二、审计法律纠纷的起因1. 内部控制失效XX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流程混乱,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人员职责不清,缺乏必要的财务审批流程。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对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界定模糊,导致内部控制失效。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职能不明确,无法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 审计人员失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未能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严重缺陷,导致审计报告未能准确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了解不足,未能准确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审计人员对审计程序执行不力,未能充分履行审计职责。
(3)审计人员与公司管理层存在利益关系,未能保持独立客观的审计立场。
三、审计法律纠纷的处理1. 公司内部处理XX公司发现内部控制失效后,立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公司对挪用资金的行为进行了追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2. 审计法律诉讼XX公司认为,审计人员未能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遂将审计人员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告上法庭。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3.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审计人员未能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存在失职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赔偿XX公司损失,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四、案例分析1. 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此案反映出内部控制对公司运营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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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定性是审计报告的灵魂,是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然而,笔者在多年的审计项目审理过程中,经常发现问题的性质不准确,定量不正确,相关证据不适当充分等情况,造成审计报告使用者与撰写者对问题性质的理解不一甚至完全相悖,严重影响审计项目质量。
本文拟通过案例分析目前审计定性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供审计人员参考。
一、问题性质界定方面
(一)超越审计职权范围、未围绕审计目标定性
某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张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万元,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国家工作人员张某贪污公款万元,构成贪污罪。
然而张某是否犯罪,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权判决,审计机关无权定罪。
审计人员将“某单位房屋出租未公开招标”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的问题之一,将“未及时删除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平台2011年测试数据”作为同级审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之一,上述未公开招标和未及时删除测试数据均与其审计目标无关。
(二)未经分析根据结果或表象直接定性
某基本建设项目,2007年3月中标价5亿元,2015年8月结算价9亿元,审计人员根据表象将其定性为:某项目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从表面看,结算价是中标价的180%,但审计人员未对其演变过程进行分析,剔除其客观因素变化如原材料和人工工资等正常涨价、工程量合理变更等原因引起的结算量变化金额。
某高校2012年至2015年应提助学经费1842万元,实际计提1672万元,少计提170万元;三年实际使用996万元,占应提取经费的54%;截至2015年底,财务账面助学经费结余3395万元。
审计人员根据财务数据将其定性为:三年少提助学经费170万元,且未足额使用余额大。
从表面看,确实存在少提和结余多的现象。
但是审计人员如果从助学经费政策(如计提标准和口径、使用范围等)的科学性、合理性角度进行分析研究定性的话,可能更让被审计对象心服口服。
某单位2015年通过虚列印刷费支出套现万元用于津补贴发放。
审计人员只对发放津补贴行为定性为:某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万元。
未对其操作手段或方法套现取得资金的行为进行定性。
(三)避重就轻、以偏概全、只对部分事实定性
某高校2015年在下属企业列支校本级车辆使用费30万元和教职工交通补贴450万元,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不到位。
未从校本级自身遵守“三公经费使用”“八项规定”的角度定性,避重就轻。
审计人员将某单位“某一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定性为: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将“暂存款科目中列收列支”定性为:会计核算不规范;将“10台电脑未及时入账”定性为: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不管是财经纪律、会计核算还是固定资产管理,其涉及的内涵都很宽泛,上述定性明显以偏概全。
某问题的定性标题是“A专项资金拨付迟缓”,而事实是除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外,还存在A专项资金用于非A项目的相关事实。
审计人员未对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定性。
(四)未将被审计对象作为问题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管理履行主体切入定性
在税收征管延伸审计过程中发现,2014年有13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未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13户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未全面享受。
未从税收征管部门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角度切入定性。
(五)问题主体与引用的定性依据的主体不一致、定性内容与提出的处理意见不匹配某交通投资公司应承担某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亿元,审计日实到项目资本金亿元,应到未到项目资本金亿元,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项目资本金未及时足额到位。
定性引用的依据是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搭桥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项目发起人或股东发放项目资本金贷款的规定”。
违规事项的主体应该是某交通投资公司,而引用的依据的主体却是银行业金融机构。
审计报告使用者无法判断到底是某交通投资公司的问题还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问题。
审计人员发现某单位“未按规定公开出租房屋资产”,提出的处理意见却是将房产出租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
定性内容与提出的处理意见不匹配,审计报告使用者无法判断到底是程序问题还是收入预算管理问题。
(六)使用非法律用语、不定量词、建议式定性
审理中也经常看到这样的定性标题:某单位私设“小金库”100万元。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小金库”不是法律用语,所以,在定性时还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述“账外资金”“账外资产”“账外账”等法定用语,确保定性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审计人员经常用“个别、部分、有些”等不定词,用“不够明显、不够科学、不够规范、不够有力、不够刚性”等主观结论,用“执行率偏低或偏高”“结余较多或较少”等无法定量用语定性,其实“高低”“多少”是相对的,各人对“明显”“科学”“有力”“刚性”等的理解也不同,易产生歧义。
出于各种原因,审计人员有时不敢直接点出审计发现问题的实质,采用“有待提高、有待完善、有待加强”等建议式定性,使审计报告使用者无法判断是存在的问题还是从更高要求和标准提出的建议。
二、问题定量计算方面
(一)以余额代替发生额定量
某单位2013年9月至2015年账外资金合计收入257万元,支出245万元(均用于津补贴发放),2015年末余额12万元。
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某单位账外资金12万元。
以余额代替发生额,且未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进行定性。
(二)未经明细分类按总额定量
税务征管部门未及时足额征收390家9589万元税款,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税务部门未及时足额征收390家企业税款9589万元。
定性标题未细分税种,审计报告使用者只有阅读完整个事实才知道9589万元税款分别由哪些税种构成。
(三)定量计算错误
由于口径调整、小数点移位、金额单位不一却简单加减等各种原因,审计人员对问题数量(金额或比例)的计算错误时有发生,造成小标题的数量(金额或比例)与明细事实不符,或者与分类、分项事实的合计数不符。
三、定性证据方面
(一)未对问题“实质”取证
某单位2014年未及时申报缴纳增值税105万元,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偷漏税收105万元。
查阅相关审计工作底稿和原始证据,未发现对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
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行为的相关证据。
偷税是以偷逃国家税款为目的的故意行为,漏税不具有上述目的,是过失行为,两者性质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二)未对通过关键词搜索或基础数据比对生成的疑点事项核实取证
某“三公经费”审计,审计人员根据“烟”关键词搜索出购买香烟相关支出记录10条金额万元,审计人员未经逐笔核对直接将其定性为:违规在接待费中列支购买香烟支出万元。
经核对原始凭证,实际购买香烟支出仅为180元,是由于会计人员在输入会计凭证“摘要”时,为图方便笼统地输入“烟等支出”所致。
四、审计定性应当关注的几点要求
审计定性应当客观审慎,依法写实,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首先,定性时应当充分考虑审计职权范围、审计目标、被审计对象、审计具体内容以及审计报告的使用者等因素,区分界定是审计机关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还是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是审计目标内的问题还是非审计目标内的问题;是被审计对象的问题还是其他部门和单位的问题;是被审计对象自身直接违法违规违纪的问题,还是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同时,做到定性标题内容与正文表述的事实、引用的依据和提出的处理意见相匹配,避免出现前后不一或张冠李戴,造成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不知所云。
第二,定性的证据应当适当充分。
是主观故意还是工作过失,是先行先试还是明知故犯,是不会还是不为,是失误失职还是谋取私利,是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是直接责任还是主管责任、领导责任,是偷税、漏税还是逃税、抗税等,都应当有适当充分的证据证明之,忌根据表象定性、随意推断定性、建议式定性。
第三,定性一般应有小标题,用写实的方法以“性质+数量(金额或比例)”的方式表述,使用法律用语,数量(金额或比例)计算正确,避免使用含有歧义的词语,既不能避重就轻、避难就易,也不能以点盖面、以偏概全,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通过小标题能直接了解问题的性质和实质。
问题的主体一般是被审计对象,可以省略,但非被审计对象的问题主体必须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