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如何应对分离主义
世纪之交世界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的背景及其理论探析

5世界民族61999年第2期世纪之交世界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的背景及其理论探析余建华内容提要冷战后,民族分离主义浪潮在世界各地迅速泛滥的背景错综复杂,包括民族怨仇、殖民统治及大国强权政治等历史根源;东、西方冷战终结和雅尔塔体制解体的国际大气候;某些国家政府民族政策的严重失误、西方世界有目的的推波助澜等内外缘由;以及世界现代化、全球一体化大潮所激发的各民族经济、文化权益之争等深层因素。
民族自决权原则的真谛是遭受外国异族统治的殖民地附属国各民族的非殖民地化,它与国家主权原则、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紧密相联,不能不顾相应的历史条件,无限扩大民族自决权适用范围。
倡导民族国家在民族结构上的纯粹性和单一性的/一国一族论0,以及主张每个民族都必须组成一个国家的/一族一国0论,在理论上是极端偏狭和荒谬的,在实践中也势必增强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的非理性和破坏性。
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冷战结束,新一轮民族主义浪潮在全球汹涌掀起。
与本世纪分别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前两次民族主义浪潮不同,民族分离主义成为此次浪潮的一个主要特征。
¹民族分离主义运动不仅在前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3个联邦制国家及非洲原属埃塞俄比亚的厄立特里亚取得事实上的成功,而且从东南亚、南亚到西亚,菲律宾的摩洛人、印度的锡克人、斯里兰卡的泰米尔人以及伊朗、伊拉克和土耳其的库尔德人的民族分离主义者的活动明显活跃。
就连多年平静的西方发达国家内部,诸如英国的北爱尔兰、西班牙的巴斯克、法国的科西嘉、加拿大的魁北克及美国的夏威夷等,民族分离主义问题也有所升温。
这些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往往以民族自决权原则及/一国一族论0(即主张一个国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或/一族一国论0(即认为每个民族都必须组成一个国家)为其理论依据。
由此,不仅造成有关国家的政治动荡、经济危机,而且对全球和平与发展也构成严重威胁,传统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中的维护国家主权等准则也面临严峻挑战。
世界各国的民族政策及其影响

世界各国的民族政策及其影响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多民族社会的复杂化,民族政策成为各国政府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民族政策是指政府针对国内少数民族或不同民族地区制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旨在促进民族团结、消除民族隔阂、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以及保护少数民族权益。
本文将探讨世界各国的民族政策及其影响,以便更好地理解全球化背景下的民族关系。
多元文化政策是世界各国比较普遍实行的民族政策,其核心是承认不同民族之间的差异,并保护和促进各个民族的特色和文化发展。
这种政策的目的是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同时提高国家的文化水平和竞争力。
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挪威等国实施了多元文化政策,通过保护和促进不同民族的文化发展,实现了国内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指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由当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实现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
这种政策的目的是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同时防止民族分离主义的出现。
中国、印度、俄罗斯等国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稳定。
融合政策是指政府推行一系列措施,鼓励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以便实现同化。
这种政策的目的是削弱不同民族之间的差异和隔阂,加强不同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合作。
美国、法国、英国等国实施了融合政策,尽管效果因具体措施和实施方式而异,但总体上这些政策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民族政策是各国政府为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通过实施多元文化政策,各国政府承认和尊重不同民族的传统文化和信仰,从而加强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在实践中,这些政策有助于建立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的民族关系,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民族政策的核心之一是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
通过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融合政策,各国政府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了少数民族对自治和发展的需求。
这些政策有助于防止民族分离主义的出现,为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提供了保障。
加拿大多元文化政策对魁北克问题的影响

决 魁 北 克 问 题 ,从 加 拿 大 联 邦 当局 来 说 ,最 终 理 想
的 方 案 “ 一 个 替 代 的理 想 ,将 魁 北 克 融 入 更 大 范 是 围 的 泛 加 拿 大 认 同 中 ,至 少 感 到 魁 北 克 是 整 个 加 拿
他 移 民少 数族 群 中 所起 的 作用 则 不 宜作过 高 评 价 。 魁 北 克 分 离 主 义 政 治 运 动 的 兴 起 与加 拿 大 双 语
框 架 下 的多 元 文 化 政 策 的 出 台 , 发 生 于 上 世 纪 6 0 年代末 7 0年 代 初 , 时 间 上 几 乎 前 后 相 随 。1 6 9 0年 , 上 台执 政 的 魁 北 克 自由党 政 府 提 出 “ 自 己屋 子 的 做 主 人 ” 的 口号 ,魁 北 克 和 加 拿 大 联 邦 政 府 之 间 的 关 系 趋 于 紧 张 。 16 9 3年 7月 加 拿 大 联 邦 政 府 组 建 了
第 1 卷第 3 4 期 21 0 2年 8 月
五邑大学学报( 会科学版 ) 社
J u a fW u i iest S ca ce csEdt n o r lo y v ri n Un y( o il in e io ) S i
Vo . 4 No 3 11 . Au . 2 1 g ,0 2
收 稿 日期 : 2 1 一 O — 2 02 4 6
大 不 可 分 割 的一 部 分 。[可 以 说 ,多 元 文 化 政 策 即 ’] , 1 是 特 鲁 多 强 化 国 家 认 同 战 略 的实 施 步 骤 之 一 。皇 家
双 语 和 二 元 文 化 委 员 会 经 过 4年 多 的调 研 ,在 报 告 中指 出双 语 和 二 元 文 化 乃 加 拿 大 的 历 史 事 实 和 现 实 存 在 ,建 议 加 拿 大 推 行 官 方 双 语 承认 加 拿 大 的 二 元 文 化 格 局 。这 显 然 不 符 合 特 鲁 多 的 价 值 理 念 。特 鲁
特鲁多与加拿大多元文化政策的出台

国 内对 特鲁 多 及其 执 政 的研 究 , 多 聚 焦 于特 鲁
多 政府 的外 交 政 策①; 关 于加 拿 大 多 元 文 化 政 策 的
② 参见拙文《 魁 北 克 问题 与加 拿 大 的多 元 文 化 政 策 》 , 刊 于《 中 南 大 学学 报 》 ( 社会科学版) 2 0 1 2年 第 1 2期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收 稿 日期 : 2 0 1 4 —1 2 —0 9 基金项 目 :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人 文 社 会 科 学重 点 项 目( 1 4 S A0 0 9 1 ) ; 四 川 省 人 文 社 科 重 点研 究 基 地 项 目( D Yw Hl 3 3 4 ) 。
1 9 6 O 一1 9 7 0年代 , 加 拿 大 国 家危 机 四 伏 : 法 裔 民族
主义演 化 为魁北 克分 离主 义 ; 土 著 民政治 觉醒 , 开始
诉 求 自治 ; 大规模 的战 后 非 欧裔 移 民形 成 加拿 大 社
会 的“ 第三股力量” , 愈益强烈地诉求他们 的权利。
研 究成 果相 当丰 硕 , 但 鲜有 对特鲁 多这 位加 拿 大“ 双
语 对多 元 ” 型多 元 文 化 政 策 “ 设计 师” 的述 评 ②。本
① 如: 李 节 传《 加 拿 大 特鲁 多 政 府 排 除 美 国 阻 力 推 动 中加 建 交 》 , 刊 于《 历 史教 学》 1 9 9 3年 第 1 1期 ; 刘广 太《 加 拿 大 对 外 关 系 的 转 折 点 —— 特 鲁 多 外 交政 策初 探 》 , 刊于 《 河北师院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1 9 9 7年 第 2期 ; 张家唐、 于淼 《 试 论 特 鲁 多 时代 加 拿 大 对 美 国外 交 》 , 刊于《 江 汉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 0 0 5 年 第 2期 。
论加拿大哈珀政府的“国中国”议案

起草改革党关于 1 5 9 年魁北克全 民公决的政策中充 当了主要角色。哈珀长期坚定地反对集权联邦主义 ( n 9 c— e tle 矧 e l ,哈珀和曼宁曾在蒙特利尔提出了 “ ri d mi as 锄) 加拿大放权和现代化”的 2 点计划。19 年辞掉议员 l 97 后不久 ,哈珀和另一人共同提出了 “ 我们的温和专制”方针,认为 11 —19 年间加拿大联邦保守党一直 97 93 建 立在西 部 民粹 主 义者和 魁北克 民族 主义者 的临 时联 盟 的基 础上 ,不 可能长久 执政 ,因为党 内存 在着两 者 之
2 哈珀积极 参 与关 于魁 北克 问题 的争论 和政策拟 定 .
[ 日期]2O — 1 1 收稿 09 1 — 4
[ 作者简介]王建/(9 一)男,  ̄ 1 7 , 山东阳信人, . 6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 从事加拿大史研究。
・
44 ・
9 0年代 初 ,哈珀作 为 改革 党 的政策 官 ( i he c ci)时 ,反对 夏 洛特 敦 协议 (hr tt nA cr) 的基 y f Calto co oe w d 本 指导原 则 ,并与创 始人 和党魁 曼宁 (r t ann)发 生 分歧 。在 他 第一 届 议 员期 间 (93—19 ) Peo M nig sn 19 97 ,在
一
个 具有 重大意 义和影 响 的事件 ,其 出台的背景原 因、性 质界定 和影 响作 用都值 得深 入详 尽 的探究 。
一
、
议案提 出 的背景
20 06年 1 月上 台的加拿 大保守 党 面 临的魁 北 克分 离 主义 的形 势 是 颇 为严 峻 的 :在 魁北 克 ,魁北 克 人党 逐 渐从 19 95年全 民公 决失败 的打击 中恢 复 了斗 志 ,进入 新 世纪后 重 新将 关 于 主权 的全 民公决 提上 日程 ;在 联邦 层面 ,有一直 维护魁 北克 的利益 和促进 魁北克 主权 的魁北克人 团 ;自由党 中也有 一些保 有 “ 烈 的地方 强 忠诚 ” 的联邦 主义者 ,支 持魁北 克 的特殊 地位诉求 。从 2 世 纪 8 0 O年代末 步入联邦 政坛 的 哈珀在 魁北 克 的宪
_加拿大制造_

Made in Canada 或者Fabrique auCanada,翻译成中文后都是 加拿大制造 。
但在加拿大的两种官方语言英语和法语里,却是两种语法相似、但在文化和政治意义上迥然不同的说法。
而这两种地位并列的官方语言,正是加拿大现在面临的文化身份困境的一个隐喻;加拿大的 双官语 真正成了体现加拿大文化认同悖论的 双关语 ,它既说明了加拿大民族多元和文化多元的国家构成特征,也暗示了一种与加拿大政治结构相适应的独特文化的缺失。
积极推进建立加拿大官方双语体系的前总理特鲁多(Pierre Trudeau)曾经有一句名言,他呼吁要将加拿大 建成一个强大的统一国家,而不仅仅是购物中心的松散联邦 。
在特鲁多的这句话中,隐含了一个对于加拿大人来说并不陌生的潜台词,那就是,加拿大需要一种更加强有力的东西来将这个由不同种族和不同行政体系组成的联邦国家团结起来。
特鲁多在这里所用的 国家 ,是带有强烈 民族 含义的 nation ,而不是仅仅指政治结构性的 国家 (state)。
他所呼吁的,是那种能够将加拿大人团结起来,能让他们主动认同的强大的精神价值和文化力量,我们姑且把这种东西叫做 加拿大文化 。
正是在这一点上,已故的加拿大最著名的批评家弗莱(Northro p Fr y e),在他的一次关于加拿大文化的演讲中回应了特鲁多的呼吁。
这位以研究英国诗人布莱克和 神话原型批评 而闻名于世的多伦多大学教授在谈到加拿大的文化建设时说过这样的话:我感到有一个当务之急,这就是我所谓的 重新联合 ,也就是要为这个国家提供一个与其目前状况相适应的文化的构架。
没有这种文化上的重新联合,政治上的零敲碎打终将无济于事。
特鲁多或弗莱对 加拿大文化 的呼吁已经过去多年。
在二十世纪行将结束的时候,在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加拿大 多元文化法案 通过十年后,加拿大似乎都仍然在努力寻找那个还没有出现的 加拿大文化 ;易丹 加拿大制造加拿大的文化身份和文化认同似乎仍然是这里的知识分子和政治家、大众传媒和日常话语无法回避又无法达成一致的题目。
“民族自决”在西方:英国、西班牙、加拿大是如何处理分离主义的?

“民族自决”在西方:英国、西班牙、加拿大是如何处理分离主义的?作者=屠凯来源=《历史法学》最近的三、四十年间,世界大势和政治版图发生了剧烈的变动。
西方学者一般总结为:第一,很多前殖民地获得独立,建立起新的主权国家;第二,一系列前社会主义国家发生体制剧变,在它们解体后的废墟上主权国家建立或者重建;第三,在西方内部,许多国家的地方民族主义运动日趋活跃,凸显了这些国家过去一直被否认、压抑的多民族性,也导致这些国家不得不适当修改宪法、改革宪制以应对这种变化。
就第三种变动而言,有两点内容是特别的:第一,它挑战了过去长期占据主导甚至霸权地位的“民族国家”论述,这种论述不但损害过西方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也一直贬损着东方多民族国家宪制安排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第二,它引导宪法学开始研究这一历史现象并成为政法话语的时新内容。
在西方,当前这一个世代的地方民族主义者大部分是在有关国家的宪法框架下追逐政治利益的,只有极少的分离主义分子混杂其间。
本文将结合三个有代表性的案例介绍西方的宪制和宪法学正如何应对几个国家被凸显多民族性。
这三个案例分别处理英国和苏格兰、加拿大和魁北克以及西班牙和加泰罗尼亚的宪制关系。
苏格兰、魁北克和加泰罗尼亚这三处地方的民族主义运动仍有很大的不同,之所以能够在此进行比较研究,主要是因为三处的宪制安排都体现了西方国家通过宪制改革容纳地方民族主义这一主题。
简要地说,英国对苏格兰的权力下放、加拿大趋向于各省权力不平等的联邦制和西班牙的地方自治或多或少都对苏格兰、魁北克和加泰罗尼亚当地主体居民的民族特点给予了某种尊重和承认。
苏格兰、魁北克和加泰罗尼亚的地方自治政权遂成为三处居民可以直接认同和仰仗的,在日常事务处理上可以和各国中央政权相互类比甚至替代的政治机关。
尤需指出,这种适应聚居少数民族需要的多民族国家和那种由散居各民族所组成的多民族国家切不可混淆。
前者得以存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需要独特的规范理论予以论证。
当然,在形式主义思维统治学界的背景下,西方学者要从理论上调和自由主义话语和民族主义话语绝非易事。
对冷战后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的几点思考

对冷战后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的几点思考丁诗传葛汉文民族主义理论以及民族主义运动在过去的两百年中无疑是对世界进程和世界面貌影响最为巨大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力量之一。
先后出现于一战、二战结束后的两次全球性民族主义浪潮,不仅从根本上结束了自18 世纪以来西方列强对世界的瓜分与殖民统治,而且也开始推动冷战后世界的多极化趋势。
冷战结束之后,昔日被掩盖的民族问题,更具体地说,民族分离问题日益凸现,并由于其对国际安全形势的重大影响,引起了世人的普遍关注。
冷战后,民族分离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呈升温趋势。
在前苏联、前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印度尼西亚的东帝汶以及原属埃塞俄比亚的厄立特里亚,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已经取得成功,一大批新独立的主权国家得以出现;斯里兰卡的泰米尔人以及跨国分布在伊朗、伊拉克、叙利亚和土耳其境内的库尔德人的民族分离主义运动也愈演愈烈、冲突频仍;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内部,如英国的北爱尔兰、西班牙的巴斯克、法国的科西嘉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等,民族分离主义问题也有所发展。
本文力图在结合现实的基础上,就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的现状与特点,运动兴起的原因以及对冷战后国际社会的影响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民族分离”在冷战后的国际政治中是使用较为频繁的词汇之一。
但是具体到它的含义和概念,则存在着不同的解释与理解。
一般来说,民族分离是指多民族国家内的非主体民族将现存的国家管辖权排除于己方民族成员所居住的区域范围之外的活动。
仅从定义上理解,首先,民族分离并不否认现存国家的政治权威,而是希望将这种权威限制在本民族成员及本民族成员所占据的区域之外。
民族分离的目标在于限制国家权力的管辖范围,而不是试图全盘否定现存的国家权力。
第二,民族分离运动并不一定需要实现完全的政治独立。
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一个民族致力于从现存多民族国家内的脱离,其目的往往是希望成为另一个国家的一部分。
例如,南斯拉夫科索沃地区阿尔巴尼亚族人的民族分离活动,其目的并非为了成立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为了最终实现与阿尔巴尼亚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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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如何应对分离主义
2013-11-04 第02版:当代世界
作者:贺建涛来源:学习时报字数:1733
分离主义的由来及发展
魁北克省(简称魁省)问题发源于法国和英国在北美的殖民活动。
1608年,法国在今魁北克市建立了首个殖民地,将新领土称为新法兰西。
此后约一个世纪里,新法兰西从东部沿海扩大到今安大略西部。
在殖民过程中,法国遭遇了英国的竞争。
1756—1763年,法国在英法七年战争中战败,将新法兰西割给了英国。
此后到 1867年的一百多年中,英国通过了1763年《皇室公告》、1774年《魁北克法案》、1791年《宪法法案》和1840年《联合法》,施行“同化”“安抚”“分治”或“合并”的政策来统治这块土地,但都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英、法裔之间的民族矛盾。
1960年代后,随着魁省“平静革命”的发生,法裔民族主义空前高涨,主张魁省独立的组织和政党纷纷建立。
在省一级内,这些党以魁北克解放阵线(1963)和魁北克人党(1968,简称魁人党)为代表,在联邦层面以魁北克党团(BlocQuébécois,1991)为代表。
其中,魁人党于1976年成为执政党,在此后到1994年三次省选中两次胜选。
魁北克党团于1993年联邦选举中夺得54个议席。
在魁独势力支持下,1971年,魁省参加了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法语国家组织。
1974年和1977年,法语先后成为魁省优先的官方语言和唯一官方语言。
1980和1995年,魁人党领导了两次就是否独立举行的省内全民公决,独立支持率分别达到了40.4%和49.4%,严重威胁了加拿大的稳定和统一。
应对分离主义的策略与效果
在魁省第二次独立公投前,加拿大政府主要从三个方面来缓解魁独势力威胁。
第一,部分承认魁省社会的独特性。
在语言方面,1969年,联邦政府颁布《官方语言法》,专门确认法、英语同为官方语言。
虽然1979年和1982年联邦高等法院两度宣布魁省否定英语官方地位违宪,但并无实质措施对之予以限制,实际上接受了魁省法语单语制的现实。
在移民及外交方面,1978年,联邦政府准许魁北克省自行制定移民标准。
1985年,联邦同意魁省和联邦政府同时加入法语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
第二,坚决打击极端的分裂活动。
如1968年魁独政党解放阵线发起绑架和杀害政府官员的恐怖活动,联邦政府颁布战时条例,以军事手段予以镇压。
第三,以自由主义公民身份解构族群身份。
二战后到1970年代初,加拿大完成了基本公民权利体系的构建,公民权利的授予取消了族群歧视和等级区分,个体公民不分族群差异被授予了同样的民权、政治权及社会福利权,此举意在将法裔等族群身份认同变为个人私事,淡化族群认同以提升法裔等少数族群的国家认同。
第二次独立公投后,联邦政府加强了对魁省分离主义的安抚和限制。
第一,以财政和政治“胡萝卜”拉拢魁省。
联邦政府宣布,只要魁省不独立,会继续向魁省提供高额财政补贴。
1995年12月,加拿大国会决议承认“魁北克是加拿大内部的独特社会”,承认它“法语人口占多数、独特的文化和法律传统”。
2006年,国会通过联邦总理的动议,宣称魁省在语言和文化上是一个“国中国”(NationwithinCan-ada)。
第二,以法律“大棒”限制魁省分离。
1996年,联邦政府邀请一批著名的法学家研究魁省问题,结论认为魁省没有遭受殖民统治、外国占领或托管及种族主义的压迫,无独立依据。
2000年,联邦《明晰法》规定,省区公投前必须清晰地向公众表明独立意图和后果,表明是否清晰由众议院在30天内判定(大选时50天),公投赞同比重是否达到明显多数由众议院判定。
省区独立必须获得联邦议会通过、2/3以上省区支持,必须获得宪法认可。
第三,以统一阵线抑制魁省分离倾向。
1996年2月底,联邦总理强调魁省独立问题应由全国国民决定。
1996年,加拿大《宪法否决法》规定,没有魁北克、安大略、不列颠省及大西洋和大草原各省 50%以上
的人口同意,宪法不得修改。
1997年9月,除了魁省外,加拿大各省区省长发表《卡尔加里宣言》,反对给予魁省超越其他省区的权利。
同时,鉴于魁省内少数族裔和原住民对魁省独立多持反对立场,联邦政府宣布魁省独立必须征得魁省内少数族裔和原住民的同意。
联邦政府的上述策略产生了一定的成效。
截至目前,虽然魁独势力对加拿大的威胁并未瓦解,但是1995年以来魁省并未发生新的大规模独立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