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焦硐煤矿炸药库安全规章制度
纳雍县焦硐煤矿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纳雍县焦硐煤矿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确保纳雍县焦硐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焦硐煤矿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章制度,以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一、生产安全规程1.作业人员必须通过煤矿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岗;2.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防护服装,携带必要的安全工具;3.严禁饮酒后上岗,禁止酒驾和摩托车行驶进入煤矿区域;4.各项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检修,若有损坏或隐患应及时报修,禁止带病作业。
二、矿井安全规程1.严禁未经允许私自进入矿井,必须携带矿用证明进入矿井;2.严禁从未经安全检查和合格认可的出入口进出矿井通道;3.进矿采煤工作人员应戴上矿用头灯,并遵守矿井作业规程,遵循安全标准;4.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矿井轨道车辆和绳索。
三、矿井瓦斯治理规程1.矿井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爆电器,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抽烟、放鞭炮等活动;2.对于超标瓦斯浓度的矿区,必须严格执行分区通风制度,确保矿井内空气新鲜、无毒、无害;3.瓦斯报警器和风电分量仪必须正常运行,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4.矿井内必须设立足够数量的紧急救生设备,以应对事故。
四、矿山智能化与信息化管理规程1.要求各设备配备智能化管理与信息化系统,监测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2.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制定设备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完善生产数据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和收集矿井的产量、能耗和生产效率等信息;4.要求矿井内配备足够的无线通信设备,以便及时沟通和应急救援。
总结:纳雍县焦硐煤矿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旨在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通过培训员工、加强设备维护、瓦斯治理和信息化管理等措施,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升,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了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但是,煤矿安全环境复杂多变,仅仅依靠规章制度是不够的,煤矿企业还需要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设备的升级改造,以及与相关部门的紧密合作,共同努力,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
煤矿炸药库安全保卫制度

煤矿炸药库安全保卫制度
1、严禁饮酒上岗,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2、要杜绝一切火源(烟头、电器等),注意安全。
3、巡逻员要佩戴对讲机或手机,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4、巡守员必须持证上岗。
5、器材要严加看管,昼夜有人巡逻警卫。
6、严格执行“巡守员交接班记录”制度,做好每班交接情况记录。
7、提高警惕、防盗、防偷;同时注意明暗火源,注意防火。
8、检查仓库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9、工作期间禁止吸烟,同时警告进入库区的人员注意防火。
10、领导班子将不定时对炸药库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巡逻员不在岗,项目部将对脱岗人员进行经济处罚,严重者将给予下岗处理。
推荐-煤矿炸药库炸药存放管理

煤矿炸药库炸药存放管理
1、炸药库仓库保管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炸药库,消防器材齐全。
否则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
2、专库专存,炸药库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
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即炸药2吨,雷管4000发。
3、库房内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
4、所有的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导通编号,没有导通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
否则发现一次罚仓库保管员50元。
5、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
否则,每错发雷管一发,罚当班炸药库值班员5元。
6、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登记造册,根据可存数字雷管不超过500发,炸药不超过100kg,若达到规定及时报告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
7、爆破器材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日清、旬结、帐、卡、物三相符。
否则发现一次一项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
炸药库安全规章制度

炸药库安全规章制度一、安全目标为确保公司炸药库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在本规章制度的指导下,制定了以下安全目标:1.整个炸药库的安全运行水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2.员工安全意识提高,事故率不断降低;3.能及时应对突发事件;4.保证炸药库的环保安全运行。
二、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炸药库的全部设备及设施达到安全运行及操作标准,为此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2.1 管理划分1.公司对炸药库实行总负责制;2.炸药库设管理人员,实行专人负责;3.每班均设有炸药库负责人监管炸药库工作以及检查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做到真正落实安全管理。
2.2 工作规范1.对于所有要进行爆炸性实验的样品,必须经过专门负责人审核,方可推荐;2.产品试制期间,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3.公司对员工实行岗前培训制度,并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中培训以保证员工操作符合安全规范;4.上岗人员必须领取防护用品,并做好防护措施。
2.3 环境保护公司炸药库的运行要求完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以确保保护工作人员和公共环境,同时公司将计划实施诸如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降低环境污染等计划。
三、安全管理措施本单位炸药库安全管理民主化,整个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对炸药库的安全运行提供有效的支援,公司大力推广炸药库安全宣教,员工对炸药库安全的意识提高,从而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3.1 安全监督1.对炸药库的各项制度进行监督;2.组织现场检查,避免因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
3.2 安全教育1.培训员工安全职责,提高员工安全意识;2.常常组织炸药库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和科普,提高员工科学安全意识。
3.3 安全储存保证炸药库的安全储存,确保强度、灵敏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4 安全操作1.对操作机器人进行操作;2.操作前必须经过相关职责人审批及验收;3.员工操作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设备。
3.5 事故应急1.经常测试和演练应急预案;2.排除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事故处理;3.加强应急救援等防护工作,为安全提供保障。
纳雍县焦硐煤矿炸药库安全生产责任制

纳雍县焦硐煤矿炸药库安全生产责任制二○一三年度目录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炸药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巡逻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主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主管人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库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爆破材料押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炸药库警卫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健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把炸药库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贯彻始终,做到安全生产“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时时有监督”,确保炸药库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第二条、煤矿必须建立以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安全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矿长)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分领导为炸药库安全生产主管责任人,安全保卫部门领导为炸药库现场安全管理和业务职能管理责任人,安全员、各库管、警卫、押运等工作人员为各自所属范围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确保安全管理显著成效。
第三条、根据国家、公安部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有关规范、标准和炸药库安全建设实际要求,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投入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炸药库本质安全水平,确保软硬件基础和物防技防能力达到应有要求。
《煤矿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六规定》

《煤矿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六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的入库、储存、发放、运输、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规管理和发放爆炸物品。
2.煤矿必须使用许可的火药和雷管。
严禁在煤矿使用黑色炸药、冻结或半冻结硝化甘油火药、火雷等不允许使用的爆炸材料。
3.爆炸材料仓库的二次出口必须分别安装防冲击波阀或防冲击波密封门。
严禁安装不符合标准的密闭防爆门。
4.火工品仓库内的火药、雷管必须限量单独存放,严禁超量存放或倒码堆放。
5.爆炸材料必须由专人领取,并登记实际编号。
作业中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清理干净,并送回当班仓库。
严禁占有或私藏。
谨防损失。
6.雷管和火药必须由专人分开运输。
严禁与其他物料混合运输。
严禁人员上下井时,连续运输。
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

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
1、炸药库的建造应符合防火、防潮、防盗、防雷等要求,通风透气,坚固耐用,周围用栅栏隔离。
2、炸药库应随时有人值班、注意安全防护,闲杂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3、炸药库内严禁烟火,严禁炸药库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内吸烟、烤火、做饭,炸药库内的照明应用防爆电灯。
4、炸药库内炸药、雷管应分开存放,分类管理,炸药的存放应注意防潮、防碰、防摔。
5、炸药库的建筑地点应选在远离居住区的安全地带,并尽量远离生产现场。
6、炸药库内必须配有足够的灭火器和干沙袋,所有的值班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7、药库附近每月由机电班负责测定一次杂散电流,并不准超过50mA否则应进行处理。
8炸药和雷管的储存量不能超过当地公安机关审定的炸药库的设计储存量。
煤矿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

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需用民爆物品单位,由负责人向保卫科提出申请。
第2条保卫科根据各单位申请开出民爆物品领料单。
第3条爆破工携带领料单与协同领料人员一同到炸药库领取民爆物品。
第4条炸药库工见民爆物品领料单,根据领料单数量取出雷管、炸药,填写现场作业表,登记炸药数量、雷管编号后,由爆破工清点数量并在领退登记表上签字,方可离开炸药库。
第5条爆破工离开炸药值班室时,保卫科人员护送爆破工到井口。
第6条井口检身员对入井、出井的民爆物品进行登记,爆破工签字。
第7条炸药库每天要对井口入井、出井的民爆物品与炸药库领、退记录进行对照,看是否相符。
第8条爆破工.协送员把炸药.雷管运到工作地点后,炸药装箱上锁,待下班时,爆破工填写实用数量,并由班长、瓦检员签字,对未用完的民爆物品随即退回炸药库,将现场作业表退回炸药库。
第9条炸药库工于次日将现场作业表交到保卫科,由保卫科将各单位用民爆物品数量记录于微机。
第10条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准穿戴化纤衣物或穿带钉子的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准有带电的设备。
第11条遇暴风雨或雷雨时,禁止进行装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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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焦硐煤矿炸药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零一三年度目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爆破材料的运送与存放管理……………………………………………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火工产品管理制度………………………………………………………雷管、炸药库管理制度…………………………………………………爆炸物品仓库值班守护制度……………………………………………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爆破器材管理制度………………………………………………………爆破作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危险品仓库的保管及使用制度…………………………………………民爆物品运输车管理规定………………………………………………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定员定量制度……………………………………………………………装卸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废品销毁制度……………………………………………………………突发案(事)件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动火动焊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奖惩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安全方针、目标及安全计划………………………………………………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1、煤矿执行三级巡回检查制度,民爆仓库列为矿的重点巡回检查部位。
2、三级巡回检查,分为矿主要负责人的每月安全检查,矿的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的每周安全检查(部门级)、以及保管员的每日安全检查(个人级)。
3、矿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矿的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出入库情况、堆垛以及避雷、消防器材、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做好记录。
5、保管员每天必须对仓库的储存、进出库情况,定员定量、堆垛以及文明卫生、温湿度等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必须形成记录。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度本制度。
1、开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使职工了解、掌握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了解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具有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能力,保证安全生产。
2、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在职培训和业余培训、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资质培训和素质培训相结合,保证职工都有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机会。
3、职工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义务,参加煤矿安排的各种安全教育与培训。
4、新入矿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没有考试合格的工人严禁安排上岗作业。
5、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加强职工培训,考核和存档管理,每次培训结束,都要按照计划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对职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爆破材料的运送与存放管理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运送。
2、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
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
3、领到爆炸材料后必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停留。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工作队员不得同时上下,并严禁在交接班和人员上下井的时间沿井筒上下。
5、爆炸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分别存放在木制或其它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
6、爆炸材料箱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以外的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
7、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炸药和雷管混装。
8、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爆炸材料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爆炸材料箱上。
9、防爆型发爆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
发爆器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10、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炸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爆破材料领退制度1、必须进行严格的出入库检查和登记,爆炸物品入库时,要对其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2、爆破材料出库时,必须由矿长签发领条,凭领条领取,并对领取人进行登记、签字;3、爆破材料领退,必须做到帐物相符;4、爆破材料的领退,必须由放炮员进行,放炮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5、严格执行爆破材料退库制定,凡当班未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须及时退回爆破材料库,严禁存放于井下或宿舍等不安全的地点;6、严格执行爆破材料退库制度凡当班未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须及时退回爆破材料库,严禁不按规定退回爆破材料库;7、由于爆破材料未认真执行领退制度,造成的后果,由负责人承担。
火工产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企业内部对火工产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有关火工产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制度。
一、火工产品采购管理制度1、购买火工产品,必须根据生产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购买申请经乡、派出所、公安局签字盖章。
3、经公安局审批后严格按审批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在公安局指定的爆破公司购买。
4、严禁购买手续不齐、安全等级低于本矿许用等级的火工产品。
5、严禁购买过期、变质的火工产品。
二、火工产品装卸、运输管理制度1、火工产品必须用专车、专人押送运输。
2、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运输,严禁混装、混运,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物资混装,严禁超重、超高运输。
3、提运爆破器材必须严格进行货物的包装、质量检查及数量、品种、型号、有效期的核对。
4、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严禁在人多的公共场所停留;中途停留必须有押运人员看守,夜间停留必须向公安机关或当地治安组织报告;停车地点严禁烟火。
5、运输回矿的火工产品必须及进入库,与保管员交接清楚规格型号、数量、帐物相符。
6、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限速行驶,白天限速在40km/h以内,夜间或雨、雾、雪天限速在20km/h以内,夜间行驶必须开启红色标志灯。
7、向井下运输火工产品必须使用专用雷管箱、炸药箱(包)。
8、向井下运输火工产品由爆破员亲自运输雷管,在爆破员的监控下由班组长运输炸药,二人间距5米以上,错开上下班的高峰时间入井。
9、入井后装入置于安全地点的专用木制箱内并上锁。
三、火工产品储存保管制度1、矿所有购回或核销退库的火工产品必须统一保管在矿炸药库,炸药、雷管分别存放,严禁超储和混储,专人保管。
2、炸材库必须设人24小时守卫,并有犬防、技防措施。
3、炸材库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库房和发药点必须配置干湿温度计,保持库房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超过30℃,发现温度超高应用开窗通风或机械抽风的办法调节。
4、同一库房内严禁存放不同品种的火工产品,严禁存放非爆破物质和外单位爆破器材。
5、整件存放堆码高度不超过5层,堆宽不超过3箱,堆间距离不小于1.3米,距墙大于20cm,堆总数不超过100 箱。
6、保管人员在开启炸药、雷管包装箱之前,若发现封条或包装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守卫人员共同开箱检查,如有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部门调查破案。
7、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四、火工产品使用管理制度1、矿必须确定一名矿领导分管炸材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2、涉爆人员必须经公安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井下爆破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爆破图表进行装药爆破、警戒、撤人。
4、严禁任何人转买、转卖、转借、转让、私拿、私存、私藏火工产品,严禁将火工产品分发给承包单位或承包人。
五、爆破器材的发放、领、退制度1、发放人员严禁擅离职守,严禁擅自带领非库房工作人员入库,禁止请人代发。
2、领用爆破材料必须使用本单位专用的出库单、核销证,由爆破员、班组长二人凭据领用;单、证内容及签字必须齐全。
领用数量根据作业计划和当班的工程量计划,按需要审批领用。
3、爆破器材保管员严格按审批的出库单据上品种、数量发放,不得多发。
雷管、炸药库管理制度一、炸药、雷管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特种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管理人员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脱岗,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的要求。
三、建立健全炸药雷管发放制度,领退制度,不得私自外借和乱放或混装,来往帐目要登记清楚,严防丢失。
四、炸药雷管库20m内严禁烟火,库房内要安置灭火器材。
五、炸药管理人员,对领取炸药雷管人员,要求必须携带药箱和雷管箱,并加锁,否则,管理人员不给发放。
六、库房内必须安设防盗、报警装置,若有丢失及时上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必须坚持由值班矿长签字的手续,方可发放。
爆炸物品仓库值班守护制度一、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矿全体人员必须遵守执行。
二、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存放,严禁混装混存。
三、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实行24小时连续看守,不得空岗。
四、爆炸物品仓库由2名人员值班守护,仓库保管员值班12小时,矿安排一名爆破员值班12小时。
五、仓库库管员须经检查报警装置,保证其完好,遇特殊情况应立即通知矿部。
六、矿部在安全自检工作中,必须把炸药库房的检查纳入检查范围,及时发现隐患,处理隐患。
七、除库房值班员外,未经矿部领导同意,其它人员不准进入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