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专享]有案不查是失职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落实“三转”要求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落实“三转”要求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乡镇纪委是最基层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乡镇纪委作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要力量,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也存在着人员难专职、时间难专用、任务难专一、监督难落实等“缺位”的问题。
如何突破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精力难集中的现实困境?笔者认为,乡镇纪委在落实“三转”要求下,应该努力做到六到位。
即思想认识要到位、人员选配要到位、严格追责要到位、业务培训要到位、联合办案协调机制要到位、专职保障措施要到位。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缺位”现象种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在一些地方,乡镇主要领导把精力主要投入到经济发展和“一票否决”等工作上,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事关党生死存亡的位置紧抓不放、常抓不懈,致使基层纪检机关形同虚设。
一些地方虽然也在积极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但在党委是否履行主体责任上,没有具体有效的考核及追责措施,因此,还没有引起乡镇主要领导的足够重视。
在个别地方,有时乡镇纪委书记和党委主要领导持不同意见,其话语权就会大大降低,在本职工作中也很难有所作为。
求稳怕乱不愿抓。
乡镇主要领导存在不愿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案件心理,一是担心查处一案,引起连锁反应,出现上访,导致地方不稳;二是给乡镇抹黑,影响政绩,或出于其他利益考虑,不安排纪委查办案件;三是偏抓信访求稳定。
哪里出现信访问题,就安排纪检干部前去“灭火”,让上访人员息访,对基层问题干部带有保护心理。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是在年初签订一下目标责任书,内容也未必安排党委研究,有的甚至连目标责任书都不签,检查时有材料就行。
工作重心有偏差。
县委、县政府往往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这些工作的落实直接决定着乡镇政绩、干部的政治前途和经济利益,迫使他们厚此薄彼,全力以赴把要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抓紧抓好,客观上将纪委工作放在次要位置。
如何做好公安纪检监察工作

如何做好公安纪检监察工作
“纪委不办案,就等于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田。
事实也证明,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最直接、最有效、最具威慑力的手段。
实际上,在涉警的投诉举报案件中,公安纪检部门往往扮演的是”挡箭牌、”灭火队的角色。
这样,不仅容易造成主责部门的依赖推诿,也容易使自己陷入同体监督的困局之中,造成监督空档。
公安纪检部门要清醒认识自己所处的位置,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办好案件是称职,不会查案是失职,有案不查是渎职的意识。
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顶风违法违纪人员。
遇到矛盾和问题时不能捂着、绕着、躲着,要有担当、有原则,敢于”亮剑。
坚决纠正过去那种压案不查,瞒而不报,降格处理的现象。
并要实行”一案双查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提升自我,打铁还需自身硬公安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健全防腐机制,建立完善纪检监察人才库。
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强化法纪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思想,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以实际行动贯彻执行公安部纪检监察干部四大纪律,充分发挥好纪检部门”啄木鸟、”手术刀的作用。
公安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严格按照条规和程序办事,做到”人情面前原则为先,”关系面前党性为重,该请示报告的不擅作主张,该保密的不”跑风漏气,该查办的不延误,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查处的无锡邓斌非法集资案

查处的无锡邓斌非法集资案她原本是无锡某街道的普通的一位老太太。
然而,上世纪90年代初,她却凭其巧舌如簧和强烈的金钱欲望,借助于一系列官员作为她的“吹鼓手”,将集资游戏玩到炉火纯青,先后从全国13个省市的380多个单位,非法集资32亿元,令举国震惊。
据查,邓斌非法集资案,直接涉案人员有273人,其中地厅级以上干部50人。
此案甚至也牵出了陈希同、王宝森等官员腐败案件。
“有案不查是失职,有案不认真查也是失职,能查好的案子没有查好还是失职。
”这是曹克明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
在曹克明主掌江苏纪委期间,仅1999年和2000年,江苏省就有30多名市厅级“高官”因严重违法违纪而“落马”。
如,原建设厅厅长徐其耀、张家港市保税区管委会原主任胡剑鹏、盐城市人大原主任祁崇岳、南通市原副市长潘宝才、连云港市原副市长鹿崇友、宿迁市原副市长陈子龙等等。
这些大要案都是在江苏省委领导下、经曹克明组织指挥查处的。
查办的大案要案多了,一些不法分子狗急跳墙,伺机恐吓和打击报复。
有人打电话威胁曹克明“小心点儿,惹急了,给你点颜色瞧瞧。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为了保证曹克明的安全,江苏省委专门给他安排了一名随身警卫。
谁知,这名警卫只跟了曹克明一周,就被他“轰”走了。
曹克明说:“全国有那么多纪检监察干部,大家都不怕流血牺牲,就我的命值钱?”话听似轻松,但谁都知道,反腐难免会得罪人,甚至会面对生死挑战。
也正是在查处无锡邓斌案期间,参与办案的无锡市检察院刑检处副处长石争平以及曹克明的得力助手、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的季奎顺,曾先后遭遇离奇的车祸。
在查办常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周顺安受贿案时,周顺安甚至以“动用武警”来威胁,气焰十分嚣张。
曹克明指示,要抓住线索不放,迅速查清,定准定死,在铁板上钉钉。
打击走私案,“搞活经济”要走正道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沿海一些地区出现了一股“走私热”,曾一度波及苏北沿海一些市县,少数地方干部以“搞活”经济为由,跃跃欲试。
曹克明感觉到这股苗头后,便打电话给这些地区的主要领导要求坚决查处。
乡镇纪委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乡镇纪委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乡镇纪委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镇、村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而且做案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为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针对“初成案率低”进行剖析,如何加大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的力度,提高办案效率,推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
目前,乡镇纪委在查处案件问题上,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四怕”和“四不落实”的问题。
“四怕”即:一怕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不支持。
有个别乡镇党政领导存在不愿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案件心理,担心给本乡镇抹黑,影响政绩。
纪检办案与党建工作有冲突的地。
二怕情面上过不去。
在同一乡镇工作,多年形成亲属关系,又是父一辈子一辈的交情,低头不见抬头见。
受处理后轻则给一个党纪处分,重则开除党籍,丢掉工作,甚至负刑事责任,弄得妻离子散。
从情理上过不去。
三怕遭到打击报复。
现在一些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严重,作案手段越来越高明,越来越隐蔽,社会关系也比较复杂。
有的勾结黑道上的人,有的身居要职,这些给查办案件增加了难度。
四怕查处案件得罪人。
查办案件的纪委干部怕人家说他是“整人”的,有的怕说以前有过矛盾,现在利用职权来“治人”,于是宁作“老好人”,不做“黑包公”!或者是抹稀泥的方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四不落实”即:一是机构人员不落实。
有的乡镇的纪委编制人员不足。
二是办公设施不落实。
由于组织机构落实的不好,相对来说乡镇纪委的办公设备相对简陋,已经不适应当今办公需求。
三是办案经费有的单位不落实。
四是职责不落实。
各乡镇纪委书记年初有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都安排有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党委中心工作,很难有时间专心抓纪委本职工作。
针对当前乡镇纪委存在的问题,应该加大乡镇纪委办案力度,在做好大力宣传的同时,必须抓好“五落实、五到位”。
1、认真落实,思想到位。
各乡镇党政领导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有高度认识。
调研报告:乡镇纪委查办违纪案件的实践和思考

调研报告:乡镇纪委查办违纪案件的实践和思考近年来,新民镇纪委把查办违纪案件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在区纪委的指导和镇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不利因素,从强化办案职能入手,健全办案工作机制,加大查案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我镇纪委查办违纪案件的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完善责任机制一是强化思想教育。
在镇领导干部和纪检干部中形成了“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不称职”的共识,变“不想查”为“积极主动地去查”。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
坚持重大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处理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镇党委书记亲自过问重要案件查办的有关情况,积极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办案件,确保查办案件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层层落实责任。
明确了镇党委书记是镇办案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办案人员按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四是突出重点环节。
着重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
(二)夯实基础,强化保障要素一是充实人员力量。
为有效提高办案效率,镇纪委实行“1133”的办案工作机制,即1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办案工作、1名纪委副书记专抓办案工作,3名纪委委员专司办案工作,3个部门(财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协助办案工作。
二是常抓业务培训。
对镇纪检干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培训,经常抽调镇纪检干部参与办案,在实际工作中一起分析查办案件工作形势,交流办案方法,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三是严格落实经费。
为切实保障办案需求,在镇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将纪委办案经费、纪检干部办案津贴及时兑现,在车辆调配、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三)多措并举,提升办案质量一是畅通案源渠道。
健全三级群众工作网络,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活动,推行领导干部包信包案制。
公布了1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电话举报;设立了10个举报箱,接受群众来信举报;实行9名领导轮流接访,接待群众来访举报。
学习纪检监察文件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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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学习纪检监察文件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学习纪检监察文件心得体会范文1:近期,我行全体员工在杨兵行长的带领下集中学习了席新国行长在全省邮储银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席新国行长在讲话开始的时候强调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因此在这次会议的学习中我格外认真,希望可以领会席行长讲话的精神,吸取席行长思想的精髓,并从中有所收益。
思路决定出路,席行长关于全省邮储银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在指导我行今后纪检监察工作上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我省分行今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首先,席新国行长强调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
在充分肯定了以往的工作成就和进步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我们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工作上协同努力,结合邮储银行自身的改革发展进程,克服困难、加快发展、规范管理、控制风险、积极转型。
其次,分析并总结了以往纪检监察工作的成就和经验。
一项系统工作的成功开展,离不开完整的机构,完善的制度,齐备的人员,确切的职责的保障。
当然最重要的是离不开各级领导班子的正确思想领导和工作部署,是他们主动担起改革期间发展,管理和稳定的责任,带领我们完整各项经营任务,带领我们增强能力,提高素质,在纪检监察三大块工作中做到了“三个不放过”。
席行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一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基层的一名网点工作人员,既谈不上履行什么管理职责,也谈不上起好模范表率作用,身处邮储银行二次创业的改革进程之中,人微言轻,影响甚微。
可以说是不幸,也可以说是幸运。
改革中的风险和挑战是巨大的,对我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严格的要求,因为任何丝毫学习的迟缓和精神的松懈都会带来淘汰的危险。
浅谈当前纪委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纪委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字体:大中小】【2007-12-22】【作者:城厢区纪委监察局课题组/来源:】【关闭】查办案件是纪委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镇(街)、村(居)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做案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为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因此,发现、分析、解决好镇(街)纪(工)委查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提高基层纪委查办案件的质量水平,不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对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大的意义。
下面本文就当前镇(街)纪(工)委查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个粗浅的探讨。
一、镇(街)纪(工)委查办案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006年,全区各镇(街)纪(工)委按照各级纪委全会的统一部署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查办案件的重要职能作用,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共自办案件22件,挽回经济损失186.9431万元,其中受党纪处分18人,受政纪处分4人,有力地推进了我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但各镇(街)纪(工)委在实际查案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1、思想重视不够。
一是个别镇(街)党政领导主观上不愿意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怕给自己脸上抹黑,影响政绩;二是部分镇(街)纪(工)委书记忙于应付分管工作,对查办案件抓得不紧,荒误了“自留地的耕种”。
2、案件质量不高。
普遍存在大、要案较少,对转发或自收的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组织初查时只停留在面上,不会发现、不愿发现、不善发现实质性问题,所查案件基本上是一些违反财经制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普通违纪案件,有影响面、典型性的案件不多。
信访件的成案率也不高。
3、后勤保障不力。
各镇(街)纪(工)委在查案时的人员调配、办案场所、办案经费、交通工具等都由同级党委政府统筹安排,缺乏主动性、灵活性、机动性,给查案工作带来难度。
“五抓五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抓班子,发挥表率。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我们始终坚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领导讲话、会议精神等都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持教育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不以权谋私。要求干警做到的领导要带头做到,严禁干警做的领导坚决不做。在班子建设上党组提出“团结务实、勤政廉政”作为创建一流班子的主要标志并狠抓落实。党组班子中积极倡导党风廉政建设要领导抓、抓领导,努力加强自身和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发挥党组成员在工作中率先垂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去影响、带动、引导、激励干警。同时注意作风民主,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凝聚力的主要途径,自觉地树立党组成员平等的观念、少数服从多数的观念、集体领导的观念。有了不同意见随时摆在桌面上,不结疙瘩,不积怨,营造一种敢于开诚布公发表意见的宽松和谐气氛,从而形成统一意见,大家都自觉地去执行,形成一种凝聚力。由于在班子内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增强,从目前情况看,我院和各基层院领导班子整体素质都比较好,群众威信比较高,“三讲”测评群众满意率平均达到99.51%,“保先”教育测评群众满意率平均达到99.8%。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统一领导,形成整体合力,我们始终坚持了五项制度:一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开好每年一次的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前,大家认真做好准备,会上按照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找出不足,振奋精神,增进团结的效果;二是坚持党组集体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年度内主要领导至少听取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认真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工作的规定;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认真开展纠治“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活动,公开承诺不收送礼金。五是是坚持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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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思想”。
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文兰在昨日召开的甘肃省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时如是说。
县纪委针对各乡镇纪委查处案件不力的情况,推行“五到位、五提高”指导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全县10个乡镇每个乡镇都查处了1件以上案件,加强了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思想教育到位,提高办案意识。
首先对乡镇纪委班子进行思想教育,使乡镇纪委干部认识到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
在乡镇领导干部中形成了“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不称职”的共识,便“不想查”为“积极主动地去查”。
二是人员配备到位,提高办案效率。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10个乡镇实行“1134”的办案工作机制,即1位党委副书记分管办案工作、1名副书记专抓办案工作,3个委员专司办案工作,4个部门(财政所、综治办、法院、党政办)……廊坊市乡镇纪委办案实现“三个转变”2002年以来,我市把加强基层办案作为维护农村稳定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收到了显著成效。
2003年实现无办案空白乡镇。
2002年全市90个乡镇自办案件143件,占立案总数的32.35%,其中经济案件99件,占自办案件的69.23%;万元以上大案30件,占自办案件的20.98%。
与2001年相比,分别增长64.37%、80.00%、66.67%。
2003 年全市乡镇自办案件167件,占立案总数的37.11%,其中经济案件116件,占自办案件的69.46%;万元以上大案46件,占自办案件的27.54%。
与2002年相比,分别增长16.78%、17.17%、53.33%。
全市乡镇纪委在办案数量和质量上逐年增长,办案水平逐步提高,实现了“三个转变”:实现由坐等办案向主动出击的转变。
全市各乡镇纪委积极拓宽办案思路,健全基层信访举报网络,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系,多渠道获取案件线索,拓宽办案工作领域,实现了由“坐等办案”到“主动出击”的转变;实现由上级扶持办案向独立办案的转变。
市、县(市、区)对乡镇办案由全方位、全过程的具体帮助改为重点指导,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使乡镇逐步克服了依赖心理,增强了独立办案的信心和能力,实现了上级“扶持办案”到“熟练办案”的转变;实现由重数量向重质量的转变。
结合清理农村财务和经济审计,积极赢得乡镇财政所、农经站的配合。
两年来,查处经济案件215件,占自办案件的69.35%,万元以上大案76件,占自办案件的24.52%,实现了由“重数量”到“重质量”的转变。
主要做法是:一、加强自身建设,整合人力资源。
一是健全机构,配强队伍。
全市各乡镇纪委紧紧抓住县、乡机构改革这一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在地方机构改革中,纪检监察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机构改革中县(市、区)、乡镇纪委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通知》、《关于机构改革中切实加强乡镇纪委组织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纪委书记任职条件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同时市纪委组成督导组,由副书记、常委带队对10个县(市、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及时督导检查,听取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的汇报,使市纪委文件要求得到了落实。
全市90个乡镇纪委全部达到了有5-7人、有制度、有牌子、有章子、有较好的办公条件的“五有”要求。
目前,全市乡镇纪委315人,平均年龄37.7岁,大专以上学历占75%。
乡镇纪委书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到40%。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其一,专题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培训班。
强化乡镇纪委干部纪检监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教育。
聘请中、省纪委领导同志到培训班授课,同时,将培训班授课全程录相,刻成光盘分发到全市各乡镇,进一步扩大教育面,强化教育效果。
其二,建立乡镇纪委干部到市、县纪委上岗培训制度。
乡镇纪委书记到市纪委各室锻炼,每期3个月,一般每2年轮训一遍;乡镇纪委副书记、委员到县纪委各室工作岗位接受培训。
自2002年县、乡机构改革到现在,90名乡镇纪委书记已由市纪委轮训一遍,各县(市、区)纪委培训乡镇纪委干部834人(次)。
其三,组织乡镇纪委干部外出学习考察。
先后组织乡镇纪委到沿海发达地区和省内先进地区学习乡镇纪委办案、村街财务乡镇监管等经验,进一步丰富实践知识、拓展工作思路。
二、注重关系协调,优化办案环境。
一是协调乡镇纪委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
乡镇纪委能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成效是否显著,关键在于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
为此,全市乡镇办案工作启动了党委“一把手”工程,实施“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
党委书记亲自批案、亲自协调、亲自督案。
遇有重大案件,党委书记亲自进行具体指导,帮助纪委排除工作阻力,为突破案件创造条件。
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及时汇报办案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查办党委交办的每一个案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查办案件,优化了本地经济发展的软环境,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二是协调乡镇纪委与执纪执法等职能部门的关系。
全市90个乡镇都成立了重大案件协调领导小组。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公安、法院、工商、税务、财政、土地、农经等部门参加的乡镇办案工作协调会。
遇到重大复杂案件,县纪委常委负责与执法部门沟通协调。
如香河县淑阳镇纪委在调查该镇宋止务村村干部违纪案时,就是协调司法所、派出所、农经站等部门,三路出击,4天行程8千公里赶赴辽宁、山东、江苏等地取证,查实了该村村干部集体贪污、受贿数额共计96000元的事实,平息了一次上百人的集体访。
三是协调乡镇纪委与县直部门之间的关系。
凡涉及到县(市、区)直部门的案件,县纪委主动与涉及的县直部门领导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三、坚持三项制度,保证办案质量。
一是推广区域办案、交叉审理制度。
2002年,首先在永清县试行区域办案、交叉审理制度,经过一年的实践总结,取得了较好效果,2003年在全市推广。
即将全县乡镇按相邻就近的原则划分若干办案区域,案发乡镇纪委书记是案件主办人,从该区域各乡镇纪委抽调人员组成办案组,县纪委派人督办。
案件审理阶段则按照交叉审理的原则由县纪委指定审理小组组成人员,实现了查审分离。
该制度的实施,不仅解决了乡镇查办重大案件人手不够的问题,而且使乡镇纪委干部增加了实践机会,有效提高了案件检查和审理水平。
二是坚持“三不结案”制度。
证据材料不全、事实不清的不准结案;违纪构成要件定性不准的不准结案;运用政策条规不正确,量纪不恰当的不准结案。
三是坚持“等级评定”制度。
对乡镇办结案件由案件管理领导小组审核评定为优质案件、合格案件和不合格案件。
对评定为优质案件的主办乡镇进行表彰,对评定为不合格案件的主办乡镇取消年内评先资格。
四、强化跟踪督导,提高办案效率。
一是整体目标跟踪督导。
县(市、区)纪委根据所辖乡镇实际,确定全年办案工作目标,定期以电话、下发督办卡等形式进行督办。
两年来,10个县(市、区)对乡镇纪委电话催办350余次,下发督办卡60张,通过对整体目标的跟踪督导,保证了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二是重点案件跟踪督导。
瞄准一些重点、难点、热点案件,以及捕捉那些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的案件,采取专人负责的办法,全程跟踪,进行督办。
如查处大城县旺村镇崔思河村原支书崔芳普挪用公款案,广阳区南尖塔镇大屯村原支书历德禄受贿5万元等案件,均是从发现案件线索到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结案等多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是末位单位跟踪督导。
派专人帮助那些办案薄弱的乡镇查找案源、分析案情、指导办案。
在查办难度较大的案件时,派人协助查办,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阻力。
灵宝市把好“三关”提高乡镇纪委案件质量一是建立立案报批制度,把好立案关。
要求各乡镇纪委建立严格的立案报批制度,即对于受理的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必须通过初核,认为确有问题存在,需要追究责任的,方可提交立案。
并及时将违纪违法事实及其证据材料上报市纪委案件审理室把关,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方可按程序立案调查。
二是建立案件协查制度,把好证据关。
要求办案人员要根据每个问题发生的过程和环节,按照合法程序,取足相关证据。
同时,对所涉及的证据材料进行对照、分析,去伪存真。
并根据问题发生的背景、主客观因素、情节、责任、后果,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剖析,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体现其本质的结论。
三是建立协审制度,把好审理关。
对于一般案件,案件调查终结后,案件材料报市纪委进行协审,审理部门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要求对案件进行审理,力求准确定案。
三门推行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机制发布:2008-11-1 22:34:33 来自:中国浙江台州网转载“我们现在终于可以放大胆子撒开手干了!”这是三门县六敖镇纪委书记李宗田对推行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机制的最大感受。
近几年,三门县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度提高,随之而来,村干部不廉洁行为迅速滋生蔓延,群众的不满情绪日益增加,因此产生了不少的信访案件。
而在乡镇纪委干部们看来,村干部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朋友,平时也有许多工作需要相互配合,碍于情面拉不下脸,碰到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经济违纪问题,总是打太极,尽量不办少办。
但是,群众却以为乡镇纪委和村干部们官官相护,所以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经济违纪问题避而不谈,不采取任何措施。
乡镇纪委干部被摆到了“里外不是人”的尴尬境地。
除此之外,乡镇纪委还因为人手少、资金缺,普遍存在没人办案、没钱办案、无心办案,为了年底考核,只能拿赌博、违反计划生育等一些简单案件“炒冷饭”。
为了整合办案资源,增强办案合力,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门县纪委今年正式推行了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机制,推行异地交叉办案,以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办案工作。
遵循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全县14个乡镇被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县纪委在每个协作区设1至2名联络员,负责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联系和沟通。
当某乡镇存在严重经济违纪案件或查处有难度的案件时,当地纪委就可以直接向县纪委提出协作区办案申请,或在每季度举行一次的协作区查案工作季度例会上提出申请,县纪委经过研究批准后,就出面协调,从协作区内其他乡镇纪委抽调人手参与办案。
李宗田说:“有县纪委牵头,还有兄弟乡镇纪委的协助,力量大了,办起案子来自然顺手多了。
”这种协作区办案的形式,变过去乡镇单独作战为协作区各乡镇联动办案,从一根绳变成了一股绳,一般情况下都能保证6至8人办案,基本上能满足一般违纪案件办理的要求。
同时,县纪委还建立了乡镇办案人才资料库,目前全县各乡镇共有35名具有一定办案能力的纪检干部入库。
每当遇到特别疑难复杂的案件时,经过县纪委批准,就可以从这个资源库里抽调办案高手,协助查办。
有效的机制充分调动起乡镇纪委办案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