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Adfozw海南省教育学会中小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议案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验收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4.26•【字号】琼教语〔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验收的通知琼教语〔2021〕7号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精神,省教育厅、省语委2019年印发《关于对我省高等学校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琼教语〔2019〕20号),原计划2020年开展高等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评估验收,由于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延期至2021年继续进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材料各学校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见附件1)要求进行自查自评,梳理本校2019年以来开展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工作成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填写《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21年6月1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省教育厅电子邮箱***************。
二、重在建设,重在实效,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各校要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在创建工作中要对照达标创建指标体系所设定的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教育教学、宣传普及、科学发展等5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及34个三级指标,进一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档案资料,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投入,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常规工作相结合,把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语用字工作有机地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常态化地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类活动,促进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的提高,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04.19•【字号】琼教师[2006]2号•【施行日期】2006.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教师[2006]2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厅直属各学校:为了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做好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下放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限。
从2006年1月起,各市县、各主管单位应将中小学教师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限下放到学校。
中学、城镇小学和乡镇中心校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由校长负责,乡村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由乡镇中心校校长负责,按照《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管理暂行规定》(琼教师[2006]1号)中的聘任条件、办法和程序进行;中学、城镇小学和乡镇中心校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从事教学工作具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其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聘任。
二、严格聘任工作程序。
各市县、各单位必须按照琼教师[2006]1号文件的规定和经核定的教师编制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做好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依岗聘任。
已开展“评聘分开”试点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岗位职数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未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超岗聘任,否则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时间要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时间结合进行。
我省已确定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我厅也明确了从2005年至2008年8月底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全员聘任制过渡期。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2021—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拟确定名单的公示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2021—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拟确定名单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1.05•【字号】•【施行日期】2023.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关于海南省2021—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拟确定名单的公示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等两个文件的通知》(琼教师〔2021〕12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21〕92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委托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三家机构分别对我省2021-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848名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204名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进行资格培训和综合考核。
经培训考核,拟确定彭玉凝等841名同志为海南省2021—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孙静等203名同志为海南省2021—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省级学科带头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5日起至2023年1月11日止(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相应机构反映(信函以发出日邮戳为准)。
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中学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65889124。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实验楼702室。
小学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6652792。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22号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幼儿园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89308。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中山路8号琼台师范学院电教中心楼303室。
海南省全面提升公民外语水平行动方案

海南省全面提升公民外语水平行动方案作者:暂无来源:《新教育·综合版》 2019年第2期一、工作目标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四大领域为重点,分层次、分行业制定外语学习目标及工作方案,通过促进以上领域外语水平和应用能力的提升,带动和促进全社会外语学习、培训与交流,使我省大多数公民具备基本的外语交际能力和服务能力。
至2025年,海南国际语言环境得到优化,公民了解基本的国际文化礼仪,尊重不同的文化习俗,对外交流水平和国际化意识明显提升。
政府及其部门以及各企事业单位中涉外服务部门和窗口从业人员能较系统地掌握行业外语知识和文化礼仪,能至少用一门外语进行相关行业交流。
基本形成全省公民广泛参与、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外语学习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主要任务1.实施全民外语普及项目。
结合海南实际编辑出版或选用《英语300句》(普及版)、《英语900句》(公共服务行业版)等日常用语读本,条件成熟时编辑《日语300句》《俄语300句》《韩语300句》《法语300句》等日常用语读本,推动全民外语普及。
充分发动高校师生、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以志愿者方式自愿参与全民外语学习的辅导工作。
开展“小手拉大手,我们一起学外语”活动,鼓励在校学生对家长外语学习进行帮扶指导。
在报纸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各大网站开辟外语学习专栏或频道。
遵循“普及性、实用性、群众性和趣味性”相结合的原则,举办面向不同群体的公益讲座,介绍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文化礼仪和文化习俗;举办“外语沙龙”“外语游园”“日常交际外语大赛”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和趣味竞赛。
联合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外语学习公益平台,吸引广大群众热情参与,掀起学外语、用外语的热潮。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各市县政府)2.实施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外语培训项目。
建立以公安、交通、旅游、文化、卫生、新闻、商业为代表的公共服务各窗口行业的外语培训体系,充分利用省内外教学和培训资源,通过集中培训、周末培训、夜校培训和网络培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新闻从业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导游等特殊岗位人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外语培训,实现从业人员外语专项培训的常态化。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7.01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的通知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的通知三亚市教育局、语委: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
今年第24届推普周主题为“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
为做好我省第24届推普周活动,结合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实际,经研究,我省第24届推普周活动启动仪式决定安排在三亚市举行。
届时,我省各相关省直部门、市县教育局(语委)、学校、新闻媒体等均会派员参加,请你局(委)高度重视,结合今年推普周活动主题,提前做好相关组织、宣传、发动、筹备等工作,并于2021年8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至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加盖公章传真并发电子版)。
联系人:王奋,联系电话:65392505,邮箱:***************。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学校语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创建验收的通知
【法规类别】语言文字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教语[2018]16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4.20
【实施日期】2018.04.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
达标校创建验收的通知
(琼教语〔2018〕16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语委,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细则》(国教督办〔2018〕2号),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情况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到2020年,东中部地区所有省份和西部省份地级以上城市、经济较发达县市达标率100%;2018年,达标率80%以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应加快推进,力争早日完成所有学校达标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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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三亚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亚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三亚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8.28•【字号】三教〔2018〕242号•【施行日期】2018.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三亚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三亚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三教〔2018〕242号各区教科局、人社局、民政局、工商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大队、城管局、卫计局、食品药品监督所:为建立健全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琼教法〔2018〕32号)的工作部署,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建立了三亚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定了《三亚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称《制度》)。
现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三亚市教育局2018年8月28日三亚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琼教法〔2018〕32号)的工作部署和《海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建立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琼教法〔2018〕9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推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经各单位协商一致,决定建立三亚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以下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一)统筹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及时总结实施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完成省相关厅委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1.20•【字号】琼教规〔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南省教育厅文件琼教规〔2022〕2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发展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省属各幼儿园,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电化教育馆:为规范我省特级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进一步促进我省教师队伍的建设,我厅结合实际需要对《海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予以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海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教育厅2022年1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选第三章职责第四章待遇第五章使用和管理第六章退出第七章附则(此件主动公开)抄送:省教育考试命题和评价中心,各有关高校,有关高校附属中学。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2022年1月20日印发海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特级教师管理,进一步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促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第二条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本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研究、培训、电教机构、命题评价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重点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包括民办学校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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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
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
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
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
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海南省教育学会中小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
推荐登记表
姓名_____________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
海南省教育学会中小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
填表说明
一、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用正楷字认真填写,无内容可填入的栏目请填“无”字,填表内容较多可附页。
二、请如实填写每个栏目,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要对填表人所填内容进行核实,确保所填写的本表内容真实无误。
三、表中所要求填写的各项成果、成绩指填表者从事外语教学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和成绩。
四、本表可打印填写。
五、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主要论著和文章、获奖纪录等可另附页。
六、本表由省教海南育学会中小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论也十分激烈。
景区主管部门、经营权受让者以及各界学者都对此提出了不同的见足经济学的有关基本原理,依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公共经济学理论、、产权内涵及经营权实质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并针对目前我国风景名胜区经营权转让现状及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
现代产权理论、现代企业理论和规制经济学理身的特点,采用系统研究的方法,比较与鉴别相统一,从风景名胜区产品特性解,至今仍未达成共识。
本文立社会各界对此争论,结合旅游业自近年来,我国旅游风景名胜区经营权转让的现象越来越频繁,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