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使用及安全常识
塔吊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塔吊使用安全技术交底塔吊作为一种常见的建筑设备,其安全使用是十分重要的。
为了确保塔吊的安全运行,必须对使用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其了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下面是塔吊使用安全技术交底的相关内容。
一、塔吊的安全注意事项:1.在使用塔吊前,应仔细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各部位是否正常,如电气设备是否绝缘良好,钢丝绳是否有损坏等等。
2.塔吊的使用者要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巧,熟悉设备的构造和性能。
3.在操作塔吊时,要遵守规定的操作程序,严禁操作失误或违反规定。
4.在操作过程中,要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5.不得擅自调整塔吊的参数,如幅度、高度和速度等,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6.在作业过程中,严禁下车未停车拆卸和维护作业,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7.在进行施工作业时,要进行周围环境和气象的考虑,如是否存在电源线、高压线等危险因素,是否遇有恶劣天气等等。
二、塔吊的操作规程:1.操作员应熟悉设备的控制台,了解各个按钮和手柄的功能。
2.操作员应熟悉塔吊的指示仪表,掌握各个仪表的读数和意义。
3.在开始操作前,应先熟悉整个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地面的平整度、坚固度等。
4.按照作业计划和指示,合理安排塔吊的位置和高度,确保吊钩能够到达工作区域。
5.在操作过程中,始终保持专注和集中注意力,不能分心或懈怠。
6.操作员要根据吊钩所搭载的物体的重量和大小合理调整幅度和高度。
7.在起吊前,要检查绳具的连接是否可靠,以确保悬吊物体的安全。
8.在吊物体时,要保持稳定,避免急停急转或突然变换方向。
9.严谨操作,不得以违背工艺规定的操作过程。
三、塔吊的维护保养:1.定期对塔吊进行维修和保养,如润滑部位的加油、紧固件的检查和更换等。
2.在使用前,要对塔吊进行检查,如电气系统的连接是否正常,机械传动部分的润滑是否充足等。
3.在有恶劣天气时,如大风、雨雪等,应停机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
4.对于使用多年的塔吊,应进行定期的大修,如更换磨损严重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可靠性。
塔吊安全作业注意事项(三篇)

塔吊安全作业注意事项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
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
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
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塔吊操作十不吊及安全要求

塔吊操作十不吊及安全要求塔吊是一种用于在建筑工地上起重、运输和安装重物的机械设备。
由于其工作环境复杂、任务繁重,操作员必须遵守十不吊和相关安全要求,以确保自身安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十不吊:1. 不吊超载物:在操作塔吊时,要根据塔吊的额定起重量和负荷表准确判断吊物的重量,并遵守额定起重量的限制,不得超载操作。
2. 不吊超距离物:在操作塔吊时,要根据塔吊的工作半径和吊臂长度,合理判断吊物所在的距离,并遵守工作半径的限制,不得超距离操作。
3. 不吊超高度物:在操作塔吊时,要根据塔吊的高度和吊臂高度,合理判断吊物所在的高度,并遵守吊臂高度的限制,不得超高度操作。
4. 不吊超限范围物:在操作塔吊时,要根据塔吊的限定工作范围,合理判断吊物所在的范围,并遵守限定工作范围的要求,不得越界操作。
5. 不吊不平衡物:在操作塔吊时,要确保吊具和吊物平衡,避免因吊物不平衡而导致塔吊倾斜、侧翻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6. 不吊故障物:在操作塔吊时,要经常检查塔吊的系统、设备和各部件是否完好,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停机检修,不得带故障操作。
7. 不吊风标物:在操作塔吊时,要充分了解当前的风力情况,合理判断塔吊的安全操作范围,并注意避免在风力过大或其他恶劣天气条件下操作塔吊。
8. 不吊人物:在操作塔吊时,要确保作业区域内无人员存在,并通过警示标志、警示带等方式确保人员不进入作业区域,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9. 不吊高温物:在操作塔吊时,要注意作业环境的温度,避免在过高温度的情况下操作塔吊,以免因温度过高导致塔吊设备故障或人员中暑等事故。
10. 不吊不明物:在操作塔吊时,要对吊物进行充分了解,了解吊物的性质、形状、重量等信息,并根据吊物的特点选择正确的吊具和操作方式,避免因不明吊物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要求:1. 操作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并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塔吊的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
2. 操作员在操作塔吊前,应仔细检查塔吊及相关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完好,各项功能正常。
塔吊使用及安全常识

塔吊的使用要求(续)
4、塔吊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应鸣笛示警。起吊时应统一指挥, 明确指挥信号,当指挥信号不明时,不得起吊。
5、起吊前,当吊物与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或摩擦力而未采取 处理措施时,不得起吊。。
4、附着装置设计时,应对支承处的建筑主体结构进行计算。
附墙装置杆 件制作随意
附着支承处的建筑物主 体结构强度应满足要求
六、塔吊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 基础准备: a、按照基础施工方案,确定基础的位置、 标高、尺寸组织施工。 b、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包括地基验 槽检查记录、钢筋隐蔽记录)和混凝土强度 报告等相关资料。 c、安装辅助设备的基础、地基承载能力等。 d、基础的排水措施。
13、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照标明位置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 宜为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吊物棱角之间应有防护措施;未采 取防护措施的,不得起吊。
钢丝绳夹角
塔吊的使用(续)
14、作业完毕后,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各部件处于非工作状态,控制开 关置于零位,并切断总电源。
15、行走式塔吊停止作业时,应夹紧夹轨器。 16、当塔吊使用高度超过30米时,应配置障碍灯。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
10、塔吊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且不得起吊重量不明,可 能超载的吊物。
塔吊的使用要求(续)
11、在吊物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0mm~500mm后 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对有晃 动的物件,必须栓拉溜绳使之稳固。
12、物件起吊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 吊时,必须使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当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塔吊使用及安全常识

塔吊使用及安全常识塔吊作为一种用于建筑工程中的重型机械设备,具有承载能力强、操作灵活、高效快捷等特点。
然而,塔吊的操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和安全知识,否则可能会造成较大的安全事故。
下面将从塔吊的操作及安全方面进行介绍。
一、塔吊的基本构造塔吊主要由起重臂、铰接机构、回转机构、平衡重块等部分构成。
根据塔吊工作性质及施工现场环境的不同,可分为动臂式塔吊、平衡式塔吊、铸钢塔吊、撑杆式塔吊等多种类型。
动臂式塔吊常见于高层建筑工地,具有操作灵活、效率高等优点。
平衡式塔吊则适用于对施工空间有特别要求的工程施工。
铸钢塔吊因其除锈、防腐、耐热、抗腐蚀等性能优异,被广泛应用于海上、高温、酸腐蚀等工程环境。
撑杆式塔吊则适用于空间有限时,操作半径小而又精度高的地方。
塔吊的基本构造如下:1.起重臂:塔吊起重臂的长度和承载能力是影响塔吊吊运效率的主要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起重臂长度越长,承载能力越大,但是需要考虑到塔吊本身结构的承载能力。
2.铰接机构:铰接机构是将长臂吊杆和吊重物悬挂钩相连的关键部分。
铰接机构的良好设计能够使得吊重物能够平稳地起吊和放置。
3.回转机构:回转机构是塔吊通过电机、减速器、液压系统等技术实现的回转控制,可以使得塔吊转动 360 度,充分满足工人处理各种施工情况的需求。
4.平衡重块:平衡重块的作用是平衡塔吊本身的重量以及负载时的受力,使得塔吊的稳定性得到保证。
二、塔吊的操作塔吊操作需要由符合国家标准的熟练操作人员进行,必须确保塔吊操作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证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机器检查:首先要对机器进行检查,检查液位、液压压力、电源、松紧度等各项指标是否正常。
2.安装塔吊:塔吊在安装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安装的稳定和牢靠。
3.调试检查:调试塔吊的回转机构和铰接机构等,以保证塔吊在正常的工作情况下无任何故障。
4.启动操作:确认全面符合操作安全规范后,对塔吊进行启动操作,严格控制机器的启动速度、停止时间、操作时长等,保证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人的安全性。
塔吊注意事项

塔吊注意事项塔吊是一种常见的建筑机械设备,它在建筑工地上经常被使用,用于搬运、抬升和安装重型物体。
然而,由于塔吊的高度和工作条件,它的使用和操作需要特别注意安全事项。
以下是塔吊使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1. 遵守操作规程:操作塔吊人员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塔吊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指导,确保操作的准确、稳定和安全。
2. 装卸物品需谨慎:塔吊搬运的物品通常是重而且笨重,操作人员应根据物体的重量和尺寸,选择合适的吊装工具和吊装搞臂。
在装卸过程中,应谨慎操作,避免摇摆或急停,以免引起物体脱落、倾覆或坍塌。
3. 检查塔吊稳定性:在使用塔吊之前,操作人员需要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应检查塔吊的基础地面是否平整牢固,塔吊各个部位的连接是否紧固可靠。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塔吊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 提醒人员远离工作区域:塔吊操作过程中,应设立警示标志和警戒线,提醒周围人员不要靠近工作区域,以免被吊物伤到。
5. 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使用塔吊前,操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确定吊装的具体位置、角度和高度。
在操作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确保塔吊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 注意塔吊的起重限制:塔吊有其起重限制,操作人员必须清楚掌握并严格遵守,不得超过其承重范围。
在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吊装物体的重量和分布情况,确保吊装过程的稳定和安全。
7. 定期维护和检测:塔吊是一种机械设备,长时间使用后会出现磨损和疲劳,容易出现故障。
为了确保塔吊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测。
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换。
总之,塔吊的使用涉及到安全风险,操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事项。
只有确保安全操作、合理使用,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才能保证塔吊的安全运行,也能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塔吊使用及安全常识

塔吊使用及安全常识一、塔吊的操作规程1.在塔吊操作前,要进行全身体检,确保无疲劳现象。
2.必须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取得操作证书后才可操纵塔吊。
3.检查塔吊整体的状态,确保机器无异常情况,并检查工作环境是否适合操作塔吊。
4.在操作塔吊前,必须进行沟通,并与起重信号员进行确认。
5.严格按照塔吊操作手册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超载或超速。
6.在塔吊移动时,必须停止吊运重物和旋转操作。
7.在塔吊终止工作时,必须进行安全刹车,并断开电源。
二、塔吊使用中的安全常识1.不得在塔吊工作范围内设置临时构筑物或临时设施。
2.不得擅自改变塔吊的机械或电气性能,以免影响安全。
3.不得将吊索接报直线或尖锐物体,以免损坏吊索。
4.不得使用过期或失效的安全装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和试验。
5.在大风天气或雷电附近,不得使用塔吊。
6.在吊运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发生意外碰撞。
7.如果塔吊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危险,并报告负责人。
三、塔吊操作时的安全措施1.在操作塔吊前,要了解各个操作按钮的功能,熟悉各个指示灯的含义。
2.在操作塔吊时,要控制起落、回转和变幅的速度,避免过快或过慢。
3.在操作塔吊时,要始终保持警觉,注意周围环境和工人的安全。
4.在进行吊运操作时,要稳定男性操作杆,避免突然变化引起塔吊晃动。
5.禁止在塔吊臂上行走或站立,以免发生坠落事故。
6.不得使用塔吊进行人员吊运,严禁人员站在吊钩下方或负载区域。
7.在操作塔吊时,要保持清晰的视线,不得遮挡视线或操作盲点。
总结起来,塔吊的使用与安全常识非常重要,只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提高警觉性,遵守安全措施,才能确保塔吊的安全使用,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同时,对于塔吊操作人员来说,持续学习和不断提升操作技能也是至关重要的。
塔吊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塔吊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塔吊是一种用于起重和搬运重物的机械设备,使用时需要注意安全。
以下是塔吊使用的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1. 确保塔吊的安装、调整和维护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由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2. 在使用塔吊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并确保其在良好工作状态。
如发现异常和故障,应及时报修并暂停使用。
3. 在使用前预先规划好工作区域,确保塔吊的操作环境安全无障碍,并设立防护措施,防止其他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4. 在操作塔吊时,操作员必须有合格的执照和经验,并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和指令。
5. 在塔吊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操作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之间需要有明确的信号指挥系统。
6. 在操作塔吊时,应遵循安全作业规范,确保吊装物件的稳定并避免超载。
7. 在使用塔吊时,应密切关注气象状况,如强风、雷暴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安全措施。
8. 在塔吊使用过程中,避免悬挂过高或过重的物体,以减少失控和倾覆的风险。
9. 定期对塔吊进行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检查并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10. 如果发现塔吊有任何异常情况,如异响、摇摆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查和维修。
总之,安全是使用塔吊时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提高操作员的技能和意识,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塔吊的安全使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塔吊安全使用常识
环安处 2018年5月
几起塔吊倾覆事故图片资料
塔吊常见的事故类型
断臂事故 倾翻事故 机构失控 拆装事故 顶升降节事故 钢丝绳事故 群塔作业塔吊碰撞事故 坠人事故、坠物事故 脱钩断钩事故及其他事故
塔吊事故案例
案例一:2017.5·14”太原塔式起重机坍塌较大事故
塔吊事故案例
案例一:2017.5·14”太原塔式起重机坍塌较大事故
(二)直接原因
万厦公司班组长贾文彪在组织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过程中,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 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在液压泵站出现故障后,擅自组织更换液 压泵站过程中进入塔式起重机驾驶室,违章操作并回转起重臂,致使套架塔身弯曲破 坏,造成上部结构整体倾覆坍塌,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017年5月14日,万厦公司员工贾文彪、王志军、张斌、申保琪、常作军等五 人根据公司调度安排,由班组长贾文彪带队到五公司项目部承建的万科广场项 目1#楼施工现场安装3#塔式起重机。9时30分左右,在安装顶升过程中,因发 现顶升油泵提升特别慢、压力不足,勉强顶完一个行程后,在保险到位、顶升 横梁挂接到位的前提下进行检修。班组长贾文彪安排申保琪下去取工具和配件, 并让常作军(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机协助作业,随后贾文彪进 入司机室,为更换液压泵站,违规操作旋转大臂,造成塔式起重机倾覆坍塌,导 致起重机上的常作军高空坠落,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砸塌施工区外的办公区活 动板房后,导致办公区活动板房内五公司职工胡祥祥当场死亡,杨子平经抢救 无效后死亡。任丽美、王兆丰2人受轻伤。
(三)间接原因 1、太原万厦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私自安装未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告知手续的起 重机;购买伪造虚假资质手续,组织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队伍施工作业;未编制有 效的塔机安拆方案,对安装现场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致使 公司员工在安装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山西神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虚假资质手续审核把关不严,监理人员未按规定在 施工现场进行旁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万科新都心房地产公司有关人员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未进行统一协调。是导致事 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4、太原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对特种设备备案手续审核把关不严,建筑工地特种设 备安全监管存在漏洞。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事故性质
事故发生现场照片
塔吊事故案例
案例一:2017.5·14”太原塔式起重机坍塌较大事故
(一)公司擅自决定将更换的型号为QTZ250(C7032)的起重 机分散拆零后进入施工现场。在不具备安装此型号起重机资质情况下,于5月 11日初次安装作业完毕后,又分别在5月12日、13两天进行了安装作业。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塔吊事故案例
案例一:2017.5·14”太原塔式起重机坍塌较大事故
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及处理建议 (四)事故相关人员责任及处理建议
1、贾文彪,男,31岁,群众,万厦公司现场安装队班组长、安全员。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从事安装任务, 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贾向阳,男,54岁,群众,万厦公司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购买虚假资质手续,组织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队伍施工作业;对 安装现场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 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杜少磊,男,31岁,群众。向万厦公司出售伪造的虚假资质手续,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 条之规定,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苑秀生,男,51岁,中共党员,万厦公司法人代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第二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之规定,建议对其处以4.8万元的罚款。 5、王浩博,男,34岁,中共党员,万科新都心副总经理,负责万科广场项目。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 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建议对其处以5千元的罚款。 6、王辉,男,36岁,群众,万科新都心项目部经理。负责万科广场项目的运营推进和对接。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建议对其处 以3千元的罚款。 7、岳平安,男,58岁,中共党员,神剑监理公司土建监理。具体负责实施1#楼工程旁站的监理工程师,未认真核实虚假资质手续原件,履行 旁站监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监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 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之规定,建议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6个月。 8、周辉辉,男,37岁,群众,神剑监理公司总监。负责项目总监理工作。未认真履行总监理工作职责,对项目监理工作管理松懈,对事故的 发生负有主要监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建议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6个月。 9、李伟,男,31岁,中共党员,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特种设备科负责人。负责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备案管理工作,对特种设备备案手续审核 把关不严、不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失察责任,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 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警告处分。 10、佟哲伟,男,53岁,中共党员,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备案和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监管 领导责任,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