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县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讲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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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许可证办理各种表格,手续

民办学校许可证办理各种表格,手续

市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要求
内 容 备 注
1.必须配备品德高尚·有从事幼教工作五年以上经历·具有幼 儿师范专业毕业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园长; 2.必须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师生比不能低于1:20。并具有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 3.幼儿园应根据其办园规模,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专职或兼职 医务人员, 4.必须有相对独立·固定的园舍。学生人均活动室面积不少于 1.5平方米,学生人均户外活动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5.必须有基本保证幼儿游戏和教育活动需要的玩教具; 6.必须有能满足需要的幼儿园保健医疗卫生器械; 7.幼儿读物学生人均应在5册以上,并适时更换; 8.须有稳定可靠的办园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其他培训辅导班或补习学校设置基本要求:
1.校舍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租房办学者租期三年以上 (三年内不得更换教学场地),并具有一定的活动场所; 2.办学规模要达到6个教学班(包括3个教学班)以上,每班 达到45人; 3.学校要配备专职校长·教师及保安等,确保学校正常工作开 展。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教师应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认知,师生比 不能低于1:20; 4.教学设施配备等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 执行; 5.征地建校或购房办学者,主办人条件可适度放宽; 6学生课外负担的场所。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及申办材料13页word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及申办材料13页word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及申办材料发布人:成教股发布时间:2019-09-16 10:51:20宣城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填表日期年月日宣城市教育局印制填表说明1、凡申办面向社会招生的各级各类学校均需填写本表。

2、本表系存档材料,须用兰、黑钢笔正楷字体书写,字迹不清者,不予受理。

3、本表一式三份,正式批准后退还办学者一份。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基本条件一、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可以面向社会单独或者联合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二、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三、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五、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申办程序申办材料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及资格证明文件、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学设施等)、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根据宣城市教育局制定的民办学校章程范本来制定);〈四〉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其简历;〈五〉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的验资报告);〈六〉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提交第一条和第二条〈三〉〈四〉〈五〉〈六〉项材料。

设立民办学校审批流程图

设立民办学校审批流程图

设立民办学校审批流程图办理机构:息烽县教育局教育管理督导科(实施单位名称)业务电话:,监督电话:法定期限:9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5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附件:《民办教育机构的筹设与设立审批所需材料》民办教育机构的筹设与设立审批所需材料一、举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举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非学历培训学校,由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三、对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对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在3个月内做出是否批准办学的决定。

同意筹设或者正式设立的,发给筹设批准书或者办学许可证;不同意筹设或者正式设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

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四、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第二条和第四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六、实行专家委员会评议审核制度。

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专家委员会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办学评议审核,提出是否准予筹设或者正式设立的评议意见,报审批机关。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服务指南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服务指南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55号)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四、受理机构滨江区教育局五、决定机构滨江区教育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二)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三)有相应规模的生源和办学需求;有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八、禁止性要求(一)国家机构、国家财政性经费不能举办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二)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三)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四)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九、申请材料目录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1楼G3窗口十一、办理基本流程提交申请→受理和审查→送达许可决定书十二、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十三、办结时限法定时限:30工作日承诺期限:30工作日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行政许可筹设批准书十六、结果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送达方式:快递送达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为了规范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设立,保障教育质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我国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进行了明确的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的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的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审批流程1.申请阶段(1)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一般包括学校(培训机构)名称、所在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管理机构等基本信息。

(2)编写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需要包括学校(培训机构)的办学宗旨、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管理、师资力量以及经费支持等方面的介绍。

(3)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等。

2.初审阶段(1)初审材料。

教育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2)现场考察。

教育主管部门会派人员到申请学校(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办学条件和设施。

3.终审阶段(1)组织专家评审。

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学校(培训机构)进行评审,评估教育资源配置、师资水平、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2)听证会。

教育主管部门会组织听证会,邀请申请学校(培训机构)的相关人员参加,就申请材料进行公开询问和辩论。

(3)审批结果。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和听证结果进行审批,对申请学校(培训机构)是否获得设立资格进行最终决策。

二、所需材料1.学校(培训机构)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法人证书等。

2.学校(培训机构)的教学设施及条件证明文件。

包括校舍、教室、设备等可供教学使用的场所和设施的证明材料。

3.学校(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证明文件。

包括教师的资格证书、教师队伍情况及教师聘用合同等。

4.学校(培训机构)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包括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等。

5.学校(培训机构)的教育方案及教材。

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等。

6.学校(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文件。

包括招生录取制度、教学管理规定等。

安徽省濉溪县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安徽省濉溪县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濉溪县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濉溪县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申报单位或个人(盖章)申报办学名称学校校址填表日期濉溪县教育局印填表和办理申报手续须知一、“申报单位”:指申请办学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

二、“申报教育机构名称”:教育机构名称应当确切表示其类别、层次和所在行政区域、机构性质、规模、专业设置,分别为“业余”、“培训”、“补习”和学校(中心、部、班)等。

公民个人办学,一律在校名前冠以“私立”字样或举办人姓名,名称应写全称。

三、“办学性质”:指单位(包括党派、企事业、集体、团体等,下同)办的,个人办的属民办。

四、“报名、教学(授课、实习)地点”:为保证教学质量,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原则上每个培训机构(培训部、培训班、学校等)只能有一个教学地点。

报名地点应与教学地点一致,单位和个人办学一律在教学地点报名,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另增设报名点。

非学历教育一律不得收取报名费,学历教育应按规定收取报名费。

五、“对办学机构负责人的审查”:即对负责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绩等方面给予鉴定,属于单位办学,由申报单位审查填写。

属于个人办学,分别由以下单位审查填写:1.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审查填写;2.离退休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审查填写;3.辞、退职及原无工作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乡(街道)以上人民政府审查填写。

对个人办学者并要签署是否同意其申报办学意见...........。

六、“申报办学开设专业”: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社会需要和申报办学单位的业务、技术、智力优势和办学条件确定。

单位办学可申报一至三个相关的专业,个人办学主要是指有一技之长者举办所能所会的培训社会需求人才。

一般可申报一至两个相近的专业。

招生人数必须与开设专业、办学条件相适应;联合办学需报审联合办学协议书,联办各方分工负责。

不具备联办条件的,不得挂名办学。

七、此表一式两份,报县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退回申报单位一份。

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园)及换证审批表

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园)及换证审批表

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园)及换证审批表教育机构名称: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申报(换证)时间:批准时间:批准文号:许可证号:说明一、凡申报民办教育机构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须填写《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园)审批表》一式二份,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

二、举办者须先期报送申办报告。

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园)条件审核表(一)注:此表后附土地证、租赁协议、联合办学协议等复印件。

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园)经费审核表(二)民办教育机构校(园)长任职资格审核表(三)注:此表后附校(园)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政审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以及食堂、宿舍、安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审核表(四)注:此表后附:举办者身份证、学历证、政审证明、体检证等复印件。

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法人审核表(五)注:此表后附:办学法人身份证、学历证、政审证明、体检证等复印件。

民办教育机构董事长和各董事人员审核表(六)注:此表后附:董事长和各董事人员身份证、学历证等复印件。

民办教育机构专任教师登记表(七)注:此表后附:教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

民办教育机构财会人员任职资格审核表(八)注:此表后附:财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民办教育机构办学 (园)风险保证金审核表(九)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管理、审查、审批意见(十)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园)章程式样(十一)办学(园)章程规定以下事项一、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章程体例设章(条)目。

二、内容:1、学校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8、章程修改程序。

民办学校申办报告民办学校申请办学报告

民办学校申办报告民办学校申请办学报告

体育及艺术活动场所
多样化的体育设施
设有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馆等各类体育场馆,满足学生多样化的体育锻炼 需求。
丰富的艺术活动场所
拥有音乐室、舞蹈室、美术室等各类艺术活动场所,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 台。
宿舍与食堂条件
舒适的宿舍环境
宿舍内设施齐全,舒适整洁,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
卫生的食堂条件
食堂内宽敞明亮,干净卫生,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饮服务。
师资队伍
学校将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良好业务素养的优秀教师 任教,同时加强师资培训和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师 队伍的整体素质。
教学设施
学校将配备先进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包括多媒体教室、实 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 活环境。
02
办学条件与设施
Chapter
校园环境与场地
优美的校园环境
鼓励学生、家长及校友进行口碑 推荐,提高学校知名度及美誉度 。
传统渠道 网络渠道 合作伙伴 口碑推荐
利用报纸、杂志、户外广告等传 统媒介进行招生宣传。
与教育机构、社区组织等建立合 作关系,共享资源,实现互利共 赢。
宣传材料制作与传播途径选择
宣传材料内容策划
结合学校特色、优势专业及招生 政策,策划吸引人的宣传材料内 容。
校园内绿树成荫,花草繁茂,环 境优美,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 和生活环境。
宽敞的场地
校园占地面积广阔,拥有足够的 运动场地和活动场所,满足学生 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的需求。
教室与实验室设施
现代化的教室
配备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和舒适的座椅 ,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先进的实验室
拥有各类专业实验室,设备齐全、先 进,满足学生实验和实践操作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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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濉溪县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或个人(盖章)
申报办学名称
学校校址
填表日期
濉溪县教育局印
填表和办理申报手续须知
一、“申报单位”:指申请办学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

二、“申报教育机构名称”:教育机构名称应当确切表示其类别、层次和所在行政区域、机构性质、规模、专业设置,分别为“业余”、“培训”、“补习”和学校(中心、部、班)等。

公民个人办学,一律在校名前冠以“私立”字样或举办人姓名,名称应写全称。

三、“办学性质”:指单位(包括党派、企事业、集体、团体等,下同)办的,个人办的属民办。

四、“报名、教学(授课、实习)地点”:为保证教学质量,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原则上每个培训机构(培训部、培训班、学校等)只能有一个教学地点。

报名地点应与教学地点一致,单位和个人办学一律在教学地点报名,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另增设报名点。

非学历教育一律不得收取报名费,学历教育应按规定收取报名费。

五、“对办学机构负责人的审查”:即对负责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绩等方面给予鉴定,属于单位办学,由申报单位审查填写。

属于个人办学,分别由以下单位审查填写:1.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审查填写;2.离退休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审查填写;3.辞、退职及原无工作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乡(街道)以上人民政府审查填写。

对个人办学者并要签署是否同意其申报办学意见...........。

六、“申报办学开设专业”: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社会需要和申报办学单位的业务、技术、智力优势和办学条件确定。

单位办学可申报一至三个相关的专业,个人办学主要是指有一技之长者举办所能所会的培训社会需求人才。

一般可申报一至两个相近的专业。

招生人数必须与开设专业、办学条件相适应;联合办学需报审联合办学协议书,联办各方分工负责。

不具备联办条件的,不得挂名办学。

七、此表一式两份,报县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退回申报单位一份。

八、已批准的办学者,若改变办学性质或新增设专业均应另行办理变更手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社会力量办学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学校申报审批表
申办单位提供材料验收情况登记表
注:1.按此表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是同一人的附件只要提供一份,不需重复。

验收人: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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