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考每日一练7月20日(各科+答案+解析)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习题答案(7)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习题答案(7)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习题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及时更新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习题答案(7)一、单选题1.由于人的出生便产生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监护关系,而人的死亡却又是导致扶养、夫妻、赡养关系的消灭和继承关系的产生。
这在法律上称为什么?A 法律事件B 法律行为C 法律权利D 法律义务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此题考查法律关系中的基本概念。
法律事实是法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的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它又可分为行为和事件。
事件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而行为则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包括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
本题中人的出生、死亡对于这些人身法律关系的影响均是属于法律事件,因为其在这些法律关系中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某市检察院发现某县法院作出的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出抗诉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
A 法的适用B 法的遵守C 法的执行D 法的监督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对法律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狭义的法律监督专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的创制和实施的合法性所进行的检查、监察、督促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
3.下列对于宪法的评价作用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__。
A 宪法的评价作用与其他法律的评价作用一样具有统一性和强制性B 宪法的评价作用具有广泛性,涉及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对于公民个人的行为则并无评价作用,只能由法律来评价C 宪法的评价具有集中性,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D 宪法评价具有最高性,因为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宪法的评价与法律的评价作用一样具有客观性、统一性、普遍性和强制性。
因此A项表述正确。
宪法评价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公民个人的行为也是宪法评价作用的对象,因此B项表述错误,当选。
2018法考行政模拟试题答案及解析

2018法考行政模拟试题答案及解析(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重者恒重,每年考察重点基本不变,做真题就是做未来考题。
对于考试来说,真题的含金量是很高的,所以,各部门法的模拟试题练习必不可少,希律法考机考题库为大家提供行政模拟试题,供大家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1.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两年内关闭。
提前关闭或者积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
关于通告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行政规范性文件B.具体行政行为C.行政给付D.行政强制【答案】B【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判断【解析】AB选项考查的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够反复适用的规章以下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则,题干的通告所列名单中的企业是可以确定的多数对象,不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象特定的特征,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C选项考查行政给付。
给付行政属于行政给付的上位概念,包括行政补贴、行政给付和行政供给。
其中,行政给付是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丧失劳动能力、低收入、遭受天灾人祸等情况下,作出申请,行政主体依法赋予其一定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行政行为。
题干为淘汰落后企业而给予的补贴虽属于给付行政的范畴,但并非行政给付,C选项错误。
D选项考查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或控制危险、防止证据毁损等,依法对公民的人身或财产实施的暂行性控制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部依法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依法自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题干通告对逾期不履行的企业强制关闭既非对财产的暂时性控制,亦非对已存在的不履行义务的强制履行,D选项错误。
2.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A.合理行政B.高效便民C.诚实守信D.程序正当【答案】C【考点】诚实守信原则【解析】A选项考查合理行政原则,包含实体上的公平公正原则、考虑相关因素和比例原则。
2018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3)

2018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3)推荐文章国家安全法规定的相关考试试题是什么热度:保密知识的相关测试题目以及答案热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答案解析热度: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答案热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热度:2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23.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
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
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
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不得侦查本案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24.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
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区法院提起自诉。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B.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C.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D.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25.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诈骗犯罪,钱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担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B.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C.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D.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案审理26.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A.传闻证据规则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C.关联性规则D.意见证据规则27.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
2018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和答案

2018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和答案推荐文章国家安全法规定的相关考试试题是什么热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题目热度:保密知识的相关测试题目以及答案热度:国家工作人员保密法知识的测试题热度: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答案解析热度:司法考试的真题、辅导资料等都是考生需要的,特别是2018年的卷二的试题和答案,里面包括着司法考试刑法,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单选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B)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C)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D)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
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
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
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
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D)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B)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
2018法考每日一练7月20日(各科+答案+解析)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7月20日(各科+答案+解析)备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练习必不可少,每年考察重点基本不变,做真题就是做未来考题。
虽然今年只是客观题全面推行机考,但是,也在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考区的5个考点,试点主观题考试机考的方式,可以看出计算机化考试已经是今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一个趋势,大家现在也可以多多模拟,来适应计算机化的考试环境。
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答案】A【考点】自然人与法人的权利能力【解析】A选项,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
自然人的人格权与生俱来,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成立时享有。
A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法人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项说法错误。
C选项,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不能享有。
C项说法错误。
D选项,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
D项说法错误。
2.李云将房屋出售给王亮,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双方住所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明确王亮付清房款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王亮。
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效力,双方约定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李云随即长期出差在外。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本案系不动产交易,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B.李云长期出差在外,王亮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法院可受理C.李云出差两个月后,双方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法院可受理D.本案的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确权,法院不予受理【答案】D【考点】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各科答案解析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6月21日(各科+答案+解析)备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练习必不可少,每年考察重点基本不变,做真题就是做未来考题。
虽然今年只是客观题全面推行机考,但是,也在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考区的5个考点,试点主观题考试机考的方式,可以看出计算机化考试已经是今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一个趋势,大家现在也可以多多模拟,来适应计算机化的考试环境。
一、单项选择题1.营盘市某商标代理机构,发现本市甲公司长期制造销售“实耐”牌汽车轮胎,但一直未注册商标,该机构建议甲公司进行商标注册,甲公司负责人鄢某未置可否。
后鄢某辞职新创立了乙公司,鄢某委托该商标代理机构为乙公司进行轮胎类产品的商标注册。
关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委托注册“实耐”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B.乙公司委托注册“营盘轮胎”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C.乙公司委托注册普通的汽车轮胎图形作为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D.该商标代理机构自行注册“捷驰”商标,用于转让给经营汽车轮胎的企业【答案】A【考点】商标代理机构的义务【解析】A项考查商标代理机构的义务。
依据《商标法》第19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
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15条和第32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明知在先使用,不得接受委托。
A项正确。
B项考查地名能否注册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规定了例外的情况。
2018法考每日一练7月23日(各科+答案+解析)

2018法考每日一练7月23日(各科+答案+解析)希律法考为广大考生提供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采用法考题海战术,坚持完成每日客观题模拟机考练习题,熟练掌握答题知识点,同时适应机考环境,有效提高客观题考试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A.甲用受贿所得1,000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C.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物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答案】D【解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A选项,受贿后使用受贿所得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仅以受贿罪论处即可。
A 项错误。
B选项,乙明知他人去实施抢劫,而为他人的抢劫行为提供帮助,即帮助他人将用于实施抢劫的汽车更换车身颜色。
因此,乙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共犯,而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B项错误。
C选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事前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的犯罪分子通谋的,以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抢夺罪的共犯论处。
因此,丙的行为应成立抢劫罪的共犯。
C项错误。
D选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项规定,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为其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
D 项正确。
2.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
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
|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
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
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
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
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无效B.效力待定C.可撤销D.有效4.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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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7月20日(各科+答案+解析)备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练习必不可少,每年考察重点基本不变,做真题就是做未来考题。
虽然今年只是客观题全面推行机考,但是,也在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考区的5个考点,试点主观题考试机考的方式,可以看出计算机化考试已经是今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一个趋势,大家现在也可以多多模拟,来适应计算机化的考试环境。
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答案】A【考点】自然人与法人的权利能力【解析】A选项,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
自然人的人格权与生俱来,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成立时享有。
A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法人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项说法错误。
C选项,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不能享有。
C项说法错误。
D选项,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
D项说法错误。
2.李云将房屋出售给王亮,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双方住所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明确王亮付清房款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王亮。
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效力,双方约定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李云随即长期出差在外。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本案系不动产交易,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B.李云长期出差在外,王亮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法院可受理C.李云出差两个月后,双方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法院可受理D.本案的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确权,法院不予受理【答案】D【考点】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程序。
【解析】A项考查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基此,对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为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
本题中,调解组织所在地为双方当事人住所地,而房屋所在地是否也在当事人住所地不明确。
故A项错误。
B项考查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主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的规定,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向法院提出申请,不能单方申请。
故B项错误。
C项考查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时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时间是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
故C项错误。
D项考查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受案范围。
《适用解释》第35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五)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本题涉及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法院依此不能受理。
故D项正确。
3.李某与保险代理人张某洽谈车辆保险事宜,谈妥后李某即与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并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
后李某发生保险事故向该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故保险公司不能赔偿。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保费由保险公司向张某索赔B.李某应当向张某索赔车辆损失C.李某向保险公司补缴保费后可以获得保险赔偿D.待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李某可以获得赔偿【答案】A【考点】保险合同的生效【解析】《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本题中,李某与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并缴付了保费,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李某发生保险事故后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与保险代理人张某无关。
张某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故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张某索赔。
A项正确,B、C、D项错误。
4.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
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
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答案】C【解析】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
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特定行为的性质、结果与意义的能力,而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支配自己实施或者不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
A、B、C选项考查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据此可知,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才不承担刑事责任。
本题中,甲能认识到自己杀人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其也知道杀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因为自己患抑郁症想自杀但没有勇气,因此希望通过杀人获刑达到死亡的目的,并将该行为付诸实施,不属于该条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因此,甲应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A、B项错误,C项正确。
D选项考查量刑情结。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据此可知,甲存在自首情节,可以(而非“应当”)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另外,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其存在自首情节,而不是因为其患有抑郁症。
D项错误。
5.甲的儿子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万元。
某日,乙玩耍时将另一小朋友丙的眼睛划伤。
丙的监护人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2万元。
后法院查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B.甲已尽到监护职责,无需承担侵权责任C.用乙的财产向丙赔偿,乙赔偿后可在甲应承担的份额内向甲追偿D.应由甲直接赔偿,否则会损害被监护人乙的利益【答案】A【解析】《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甲虽尽到监护职责,仍“减轻”并非“无需承担”,因此B项错误。
第二款,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由于乙的财产足以赔偿,因此甲无需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
因此A项正确、CD项错误。
6.石山公司起诉建安公司请求返还86万元借款及支付5万元利息,一审判决石山公司胜诉,建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石山公司放弃5万元利息主张,建安公司在撤回上诉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86万元本金。
建安公司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后,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关于石山公司的做法,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B.可依一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C.可依和解协议另行起诉D.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答案】B【考点】上诉的撤回。
【解析】法院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后,第二审程序即告终结,第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中,上诉人因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上诉,一审法院的判决由此生效。
当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据此申请强制执行。
故B项正确。
7.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
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
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答案】A【考点】意思表示;可撤销法律行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射幸行为【解析】法律行为需要具备三个有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题中,商家明知原石有可能是极品玉石,仍作出以5000元出售之意思表示,并不存在重大误解,C项不选。
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故不受等价有偿约束,自无公平原则之适用,即使存在明显不对等之情形,亦不构成显失公平,故而B项、D项不选。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有效成立,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故A项正确。
8.甲、乙就乙手中的一枚宝石戒指的归属发生争议。
甲称该戒指是其在2015年10月1日外出旅游时让乙保管,属甲所有,现要求乙返还。
乙称该戒指为自己所有,拒绝返还。
甲无法证明对该戒指拥有所有权,但能够证明在2015年10月1日前一直合法占有该戒指,乙则拒绝提供自2015年10月1日后从甲处合法取得戒指的任何证据。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推定乙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因占有具有权利公示性B.应当认定甲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因其证明了自己的先前占有C.应当由甲、乙证明自己拥有所有权,否则应判决归国家所有D.应当认定由甲、乙共同共有【答案】B【考点】占有【解析】占有虽为事实状态,并非权利,但占有具有权利推定之效力,即推定占有人为有权占有,亦即占有人并无证明自己为有权占有之首先义务。
同时,占有仅有权利推定之效力,并无权利确立认定之效力,若有相反证据,则可以推翻该推定,此时占有人即有义务证明自己为有权占有。
本题中,甲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先前占有,此时现存占有人甲即应证明自己为有权占有,若举证不能,则其占有之推定效力被推翻。
故A项错误,B项正确。
既然可以认定甲对戒指的合法权利,则C项、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