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局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审计股(或科、办等,下同)负责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局审计股根据当年内部审计计划派出审计组,审计组可由机关专职审计人员和熟悉财务工作的人员组成,也可聘请中介机构专业审计人员。
第四条:审计组的主要职责:(一)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预决算、资金、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三)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报经领导批准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四)提出改进财务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
(五)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六)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事项移送监察室进一步审理。
第五条:审计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包括:内部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题审计。
第七条:内部财务审计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财务收入是否真实、合法;(二)财务支出是否遵循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列支手续是否完备;(三)银行开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储蓄存款、公款私存行为和多头开户;(四)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购建、调拨、报废和处理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五)有关财务收支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程序(一)实施审计前10日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二)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核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三)审计终了,提出审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当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内部审计是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对其财务、运营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估的一种管理工具,旨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营效率、风险控制和决策支持能力。
一、内部审计的目的和价值内部审计的目的是通过评估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发现和解决管理问题,提升运营效率和效益,促进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为决策提供有关信息和建议。
内部审计的主要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支持决策: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审计,为管理层提供客观、可靠的信息和建议,帮助管理层作出决策。
2. 提升效率和效益:通过审计发现和解决问题,改进经营管理方法和制度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和效益。
3. 促进风险控制:审计能够检查和评估行政事业单位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发现潜在风险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降低风险。
4. 保护利益:内部审计能够保护行政事业单位的利益,预防和发现各种形式的损失或财务违规,保障资产和资源的安全。
二、内部审计制度的要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应包括以下要素:1. 内部审计的组织机构: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计团队。
2. 审计规程和程序:明确审计的范围、目标、内容和方法,制定标准化的审计程序,确保审计的公正、独立和客观性。
3. 内部控制评估: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环境、制度和流程进行评估,发现潜在风险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 审计报告和跟踪:编制审计报告,明确问题和建议,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5. 审计结果的应用:审计结果应能够被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及时获取和利用,作为决策的参考。
三、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和管理1. 制度建设: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按照内部审计的目标和要求,制定适应自身实际的规程和程序。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一、概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管理的组织,其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政府拨款或者相关国家基金。
为了有效监督资金使用和确保组织健康运行,内部审计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1. 监督资金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来自于税收和财政拨款,审计可以帮助单位确保这些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2. 评估风险管理。
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发现组织运作中的潜在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降低组织面临的风险。
3. 提高运营效率。
审计可以发现组织运作中的低效问题,提供优化建议,提高单位的运营效率和质量。
三、内部审计的程序1. 制定审计计划。
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和风险特点,确定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并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
2. 实施审计。
根据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收集证据,分析数据,发现问题。
3. 提出建议。
审计结果出来后,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审计报告和改进建议,帮助单位及时解决问题。
4. 内部整改。
单位要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四、内部审计的要求1. 独立性。
内部审计人员要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和控制,确保审计结果客观真实。
2. 保密性。
审计人员要严格保守审计信息,对审计情况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3. 专业性。
审计人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审计对象有深入了解,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五、内部审计的意义1. 促进组织健康发展。
内部审计可以为组织提供及时的风险警示和问题解决方案,帮助组织避免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保障组织健康发展。
2. 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内部审计可以发现管理漏洞和问题,为组织提供改进建议,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3. 构建有效监督机制。
内部审计作为组织内的独立监督机构,可以有效地对组织进行监督,推动组织运作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
六、结语内部审计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组织经济效益、规范运作、提高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才能有效监督资金使用、评估风险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稳健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内审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编制时间:2020年0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4)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5)第四章内部审计程序 (8)第五章审计档案 (13)第六章奖励和罚则 (15)第七章附则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控制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
第三条定义(一)内部审计:指负责我单位内部审计的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行为。
(二)内部审计职能:独立、客观监督和评价我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应加强对以下内容的控制。
分工与授权控制:对内部审计部门及岗位职责、权限范围、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控制,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行为。
审计程序控制: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及各程序的相关工作内容,以指导内部审计人员工作。
审计质量控制: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做好内部审计督导、内部自我质量控制等方面工作。
审计人员控制: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控制。
审计报告控制:加强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审核、使用等环节的控制。
第四条原则(一)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二)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三)内部审计工作实行预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推动改进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也可不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或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履行内部审计机构职责。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我单位应当明确或指定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局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局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审计股(或科、办等,下同)负责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局审计股根据当年内部审计计划派出审计组,审计组可由机关专职审计人员和熟悉财务工作的人员组成,也可聘请中介机构专业审计人员。
第四条:审计组的主要职责:(一)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预决算、资金、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三)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报经领导批准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四)提出改进财务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
(五)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六)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事项移送监察室进一步审理。
第五条:审计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包括:内部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题审计。
第七条:内部财务审计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财务收入是否真实、合法;(二)财务支出是否遵循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列支手续是否完备;(三)银行开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储蓄存款、公款私存行为和多头开户;(四)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购建、调拨、报废和处理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五)有关财务收支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程序(一)实施审计前10日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二)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核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三)审计终了,提出审计报告。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是指为了加强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利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设立的一系列审计规定、程序和机构。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审计职责和权限: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和独立性,确保其能够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2. 审计程序和方法:建立完善的审核程序和方法,包括审计计划制定、审计程序执行、审计证据收集和分析等,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审计对象和范围:明确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包括对事业单位的财务、业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确保审计覆盖面足够广泛。
4. 审计报告和跟踪:制定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发布程序,确保审计结果及时准确地向管理层报告,并跟踪审计结果的整改情况。
5. 审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审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包括人员选拔、培训和考核,确保审计机构的专业水平和独立性。
6. 审计自律和保密:建立审计机构的自律和保密制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审核和评估,发现和纠正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问题,提高其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同时,还可以预防和监测潜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事业单位的利益和声誉。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是指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防范和减少内部风险,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其要点包括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权限、程序、方法等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的目标包括:1. 提供独立并客观的审计意见,促使行政事业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发现和纠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防范和减少内部风险。
3. 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财务的健康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职责主要包括:1. 审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2. 审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权益等财务状况。
3. 审计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发现风险点和弱点,提出改进意见。
4. 审计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提供科学决策的支持。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权限主要包括:1. 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项活动的经济、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审计。
2.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包括账务处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
3.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程序主要包括:1. 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和时间。
2. 收集、整理和分析审计对象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3. 进行实地调查和核查,确认审计对象的真实情况。
4. 适用审计方法和技术,进行内部审计工作。
5. 准备和提交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最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方法包括财务审计、业务审计、绩效审计、风险审计等。
同时,还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试行)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试行)一、总则为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编和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
2. 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全面审计、重点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各类审计工作。
3. 内部审计工作应通过审核财务报告、审计账簿、检查资产负债及现金流、检查合理性和合规性等多个方面,对事业单位进行全面审计。
三、内部审计机构1.单位应设立专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全面审计、重点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各类审计工作,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
2. 内部审计机构依赖于事业单位领导,但其具有独立性,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3. 内部审计机构应设立审计部门或者由财务部门兼具审计工作。
四、内部审计工作流程1. 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并报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实施。
2. 内部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核标准、审计时间等相关信息,以保障审计的严密性。
3. 内部审计机构应采用专业化的审计工具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详细记录审计发现的财务问题。
4. 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结果,出具书面报告并将结果反映给事业单位领导,建议采取成立阶段性整改工作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等措施。
五、内部审计人员1.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拥有独立思考和自我学习能力,有责任心、诚信、公正、客观的品质,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2. 审计机构应依据专业性技能、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等多个方面来进行聘用内部审计人员。
六、内部控制规范1.内部审计应借助于内部控制机构建立机制,促进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发展,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合法、准确。
2. 内部审计机构应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建设,建立规范化的决策流程和集中控制机制。
七、内部审计效益评价1.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综合评估审计工作效果,及时制定和执行具体的整改措施。
2. 内部审计机构要对理财系列工具、保险系列工具等进行价格评估和市场分析,提高资产管理效益,降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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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局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审计股(或科、办等,下同)负责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局审计股根据当年内部审计计划派出审计组,审计组可由机关专职审计人员和熟悉财务工作的人员组成,也可聘请中介机构专业审计人员。
第四条:审计组的主要职责:
(一)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预决算、资金、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三)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报经领导批准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四)提出改进财务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
(五)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六)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事项移送监察室进一步审理。
第五条:审计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包括:内部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题审计。
第七条:内部财务审计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收入是否真实、合法;
(二)财务支出是否遵循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列支手续是否完备;
(三)银行开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储蓄存款、公款私存行为和多头开户;
(四)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购建、调拨、报废和处理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五)有关财务收支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实施审计前10日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核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三)审计终了,提出审计报告。
第十条:山水城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前,必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本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应负的责任;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本单位国有资产流失应负的责任;
(三)重大经济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论证、集体讨论情况;对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
(四)重大问题反映、报告情况;对本单位财务数据及有关重大经济问题的报告失实、延误应负的责任;
(五)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情况;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对本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股提出建议,报局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审计股在接到人事股建议15日内,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三)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向审计组真实、完整的提供下列资料:
1、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
2、内部管理制度及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情况;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4、资产情况;
5、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审计组在审计结束后,提出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专题审计是审计股根据局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某些问题进行的审计。
专题审计的程序和方式按照内部财务审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必须与审计股派出的审计组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内部审计结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结果是指内部审计终结后,按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反映的内容。
主要包括:(一)内部审计报告;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三)内部审计意见;
(四)内部审计决定
(五)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事项。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结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审计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审计报告应当在审计终了15日内提出,并向被审单位征求意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同时征求被审单位负责人本人的意见后,报局领导审阅。
第十九条:被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限期未提出的,视同无异议。
第二十条:审计股根据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的程度,分别作出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报经本单位领导批准,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
第二十一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报经局领导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并抄送被审单位负责人本人和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被审单位应当在接到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3个月内,向审计股书面报告执行情况(附被查出问题纠正的相关实证资料)。
第二十三条:审计发现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应及时报局领导,经批准后移送监察室处理。
第二十四条:审计股向监察室移送审计事项时,应当将“审计结果移送处理书”及相关证据一同移送。
第二十五条:监察室应将移送事项的审理结果向审计股反馈,以便审计股将审计情况完整归入审计档案。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审计股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