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细则.doc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一、绪论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抗菌耐药性日益严重,给临床治疗带来了挑战。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菌株的形成,提高治疗效果,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根据患者病情和细菌培养结果选择敏感的抗生素,应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生素。
2.严格按照医嘱用药,不得私自更改药物种类、剂量或疗程。
3.避免长期不合理使用抗生素,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4.加强药物监测,定期检测患者的血药浓度,确保药物浓度在疗效范围内。
5.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的目的和疗程。
三、临床应用管理流程1.临床医生开立抗菌药物处方时,需填写病患姓名、病历号、病情诊断和用药目的等内容。
2.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种类、用药途径、剂量与频次等符合标准要求。
3.护士按照药师审核的处方合理配药、用药,并严格按照用药时间给予患者服药。
4.医生应定期对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效果进行评估,调整用药方案。
四、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管理1.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过敏反应、消化道不适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报告相关医护人员。
2.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应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必要时转至重症监护室治疗。
3.医护人员应定期对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干预处理。
五、抗菌药物使用评估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评估系统,定期对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2.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培训计划,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意识。
结语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规范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行为,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希望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能共同遵守管理细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为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该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1.抗菌药物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严格控制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3.抗菌药物治疗前应送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鉴定与药敏试验。
病情不允许等待时,先根据临床病情、可能的病原体、当地及本单位抗菌药物耐药情况等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培养结果,则应参考药敏试验结果与患者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4.对于阳性的培养结果要进行分析,区别真正的病原体、定植细菌和污染菌。
病原体药敏试验结果确定后,一般应针对性地选择窄谱抗菌药物应用。
5,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对该患者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对妊娠期、哺乳期、新生儿、婴幼儿、老年等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其特殊的病理生理状况,审慎选择抗菌药物的种类和药物用量。
6.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病人应观察72小时,重症病人观察48小时后,再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7.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失后,可考虑在72小时内停用,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8,提倡选用口服给药途径。
病情允许时,抗菌药物应该由静脉给药转换为口服给药。
9.长期应用抗菌药时,为防止真菌二重感染可短期联合服用抗真菌药物,或用微生态药物防止二重感染。
10.严格掌握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以期达到协同抗菌效果和减少耐药菌的产生。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应以二联为宜,一般采用广谱抗菌药物加用窄谱抗菌药物的联合方式。
11.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注意与同时使用的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影响。
12.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应密切观察药物疗效、毒副作用,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更应重视细菌动态变化和药敏试验结果,防止菌群失调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一)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二)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三)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四)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参照山东省卫生厅制定目录遴选,并按规定做动态调整,报山东省卫生厅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医院集团管委会主任顾国明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医院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第七条医院设立医务科为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
并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见医院下发文件)。
第八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医务科)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议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三、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随着细菌耐药问题日益突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和管理成为当今医院管理中的重要课题。
为了提高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质量和促进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细则变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多学科抗菌药物使用委员会为了能够全面监管和管理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建立一个多学科的抗菌药物使用委员会非常必要。
该委员会应由感染科、药学科、临床微生物学科、临床病理科、临床医师等相关科室的专家组成,以确保细菌耐药问题得到全面的解决。
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的政策和规定,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向医务部门汇报。
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南为了规范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方面的行为,医院应制定并推广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南。
该指南应由委员会和多个相关专业科室的专家共同制定,指导医生在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时做出科学和有效的决策。
指南应包括不同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推荐的抗菌药物种类、剂量和疗程等。
三、建立抗感染药物库存管理系统为了确保医院对抗菌药物的有效管理,建立一个先进的药物库存管理系统非常重要。
该系统应能够对抗感染药物的入库、出库、库存量等进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
医院药学科可以通过该系统实时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库存,并提供相关的药物使用数据供委员会和医生参考。
四、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教育和培训为了提高医生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理解,医院应加强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这包括开展定期的学术交流会议,邀请专家讲座,以及提供在线学习资源等。
通过这些教育和培训活动,医生可以不断更新自己关于抗菌药物的知识,了解最新的临床应用和管理细则。
五、加强临床药师团队的建设在医院管理中,临床药师的作用非常重要。
他们可以对医生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核和指导,确保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因此,医院应加强对临床药师团队的培训和支持,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反馈机制为了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抗菌药物的问题,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反馈机制。
(完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 和“三好一满意” 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一)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使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管理院长负总责,业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组长:院长副组长:书记及各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副主任:药械科主任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各临床科室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护士长及医护质控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1. 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落实,全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抓手,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我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2. 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是医生在治疗细菌感染时常用的药物,但由于滥用和误用会导致耐药菌株的出现,因此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十分重要。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以下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1. 临床诊疗指南1.1 遵循指南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专科的抗菌药物使用指南,科学合理地选择抗菌药物,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频率和疗程进行治疗。
1.2 确保准确诊断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医生应当尽可能明确患者的病原菌种类、药敏情况,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2.1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系统,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与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2 药敏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对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合理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策略,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3. 用药后评估3.1 疗效评估医生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疗效评估,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3.2 不良反应监测对于使用抗菌药物后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医生应当及时处理,并在患者病历中做好记录,以便今后用药时参考。
4. 抗菌药物使用人员培训4.1 培训内容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方面的培训活动,包括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等内容。
4.2 培训效果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对抗菌药物使用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过以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可以有效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遏制细菌耐药,督促各地深化认识,落实具体责任,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四条??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感染科、信息科、感染疾病科、检验科及临床科主任组成,设立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2、下设办公室:医务部: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AMS)组长:副组长:组员: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对抗菌药物的购用及需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督结果,分析、改进抗菌药物购用工作。
(三)根据相关指南,制定抗菌药物处方集、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等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临床科室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感染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等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3.药学部门应定期对库存抗菌药物进行清理,避免过期、失效药物流入临床。
四、抗菌药物处方与使用
1.临床医师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患者病情需要,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处方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1)明确诊断,根据病原学检测结果和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1.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政策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用药氛围。
2.临床科室应开展患者抗菌药物知识教育,提高患者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促进患者依从性。
3.医院可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普及抗菌药物知识,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
十五、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落实与监督
1.医院应确保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加强对各临床科室执行情况的监督。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数据收集系统,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药学部门应定期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2.临床科室应定期对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药学部门应加强对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指导,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使用相关信息。
4.医院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抗菌药物培训与教育
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能力。
2.药学部门应结合临床需求和药物经济学数据,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引导临床选择性价比高的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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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办法:一、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科直接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和临床药师,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进行技术指导。
建立临床微生物室,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本院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国家处方集》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建立本院的抗菌药物目录,由药剂科统一采购。
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 种。
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药品不得重复采购。
其中,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 5 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 8 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 3 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 4 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 个品规。
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需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同意遴选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70% 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
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 以上委员审核同意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发现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或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均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
清退或者更换意见获得抗菌药物管理组50%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6 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建立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加以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具体内容见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医务科组织对本院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由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开具。
门诊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资格由抗菌药物管理组负责认定。
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 天用量。
门诊要严格控制输注抗菌药物比例。
药剂科要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医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
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的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现象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对本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得超过50%;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百分率不超过30%,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在术前三十分钟至两小时内给药,清洁手术用药时间不应超过 24 小时。
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得超过15%。
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中,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得低于30%。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 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 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 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三、加强监督管理在接受上级行政部门时,医院将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拒绝、阻碍、隐瞒。
建立了本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逐级排序、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
对医院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结果分别召集排名靠前的医师进行诫勉谈话,对排名情况和相关数据进行公示。
对于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规定、未培养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未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或将抗菌药物购销、临床使用与个人或者科室经济利益或者奖金分配挂钩的,或者在抗菌药物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责令限期改正。
定期组织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本院将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 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 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药学干预的,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本院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1、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2、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3、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4、因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我院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1)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2)半年来使用量排名,始终居于本机构异常前列的抗菌药物;(3)临床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4)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5)药物严重不良反应频繁发生的抗菌药物。
医院对药品供应企业严加管理,发现违规促销抗菌药物的,及时采取警告、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医院2011年 5月 23日附件 1医院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手术部位抗菌药物选择头颈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甲硝唑乳房手第一代头孢菌素术腹外疝手第一代头孢菌素术应用植入物或假体的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骨科手术 ( 包括用螺钉、钢板、金属、关节置换 )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胸外科手术 ( 食管、肺 )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胆道手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术选头孢曲松,头孢哌酮/舒巴坦阑尾手第二代头孢菌素; +甲硝唑术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甲硝唑泌尿外科手第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术妇产科手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甲硝术唑注意:对β - 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发生率高的医疗机构,如果进行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作用特点、疗效和安全性、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医院抗菌药物分线表药物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三线抗菌药物分类哌拉西林、美洛西林、青霉素钠、氨苄西林、替卡西林、他唑西林、青霉素苯唑西林、羧苄西林、阿洛西林、双氯西林、二线药物与β内酰胺类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美西林、匹美西林、酶抑制剂复合制剂青霉素 V钾氟氯西林、替莫西林、氯唑西林、阿莫西林头孢噻肟钠、头孢硫脒、头头孢哌酮、头孢地嗪、头孢菌头孢唑啉、头孢氨苄、头孢拉啶、孢克洛、头孢替安、头孢孟头孢匹胺、头孢克肟、头孢呋辛、头孢羟氨苄、头孢匹多、头孢美他脂、头孢尼西、头孢吡肟、头孢匹罗素类林头孢雷特、头孢替唑、头孢等第三代、第四代头孢曲松、头孢他啶药物。
头孢西丁、头孢美唑、头孢其它β替坦、头孢拉宗、氨苄西林氨曲南、氟氧头孢、亚—舒巴坦、替卡西林—克拉内酰胺胺培南、美洛培南、帕维酸、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类尼培南、拉氧头孢等一线药物与β内酰胺酶抑制剂的合复制剂氨基糖新霉素(口服或局部用药)奈替米星、依替米星、链霉异帕米星、福提米星苷类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大观霉素、素、卡那霉素、西索米星、阿米卡星小诺霉素糖肽类万古霉素、去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大环内红霉素、麦迪霉素、度沙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罗红吉他霉素、乙吉他霉素、乙酰螺脂类霉素旋霉素、螺旋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四环素、土霉素米诺环素类喹诺酮诺氟沙星、吡哌酸、环丙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氟罗类左旋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加替沙星沙星、依诺沙星呋喃类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磺胺类磺胺嘧啶、SMZ、磺胺脒、TMP抗真菌制霉菌素、克霉唑、氟胞嘧啶、氟康唑、咪康唑、伊曲康唑两性霉素 B类联苯苄唑甲硝唑、林可霉素、氯霉素、利替硝唑、克林霉素、利福喷其他类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对氨丁、乙硫异烟胺、利福霉素、奥硝唑基水杨酸钠磷霉素1、医院应当对本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