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数据统计纲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8.13•【字号】黑政发〔2015〕22号•【施行日期】2015.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5〕22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5年8月13日黑龙江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一系列改革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抓住要害,攻坚克难,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采取硬措施,打出组合拳,协同配套,整体联动,力破“中梗阻”,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
2015年黑龙江结算文件

关于印发《二O一五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黑建造价〔2015〕1号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各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为了做好我省2015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的结算工作,现将《二O一五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做好工程结算工作。
附件:二O一五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11月2日附件:二O一五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好地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执行2013年清单计价计量规范相关规定》(黑建造价[2014]1号,以下简称“2014.1号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现对2015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人工费价差: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人工单价78元/工日(哈尔滨市区83元/工日)进行调整。
二、材料费价差: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没有约定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进行调整。
三、执行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工程,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入工程结算。
四、安全文明施工费1.执行2010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工程,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内(包括200万元)的各类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按相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的50%计算,其中脚手架费按100%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13号)的规定执行。
单独承包装饰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1.73%执行。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04.17【实施日期】2015.04.17【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12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赌博处罚条例>等十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4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单位管理、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农垦、森工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垦区和森工林区内的本条例实施工作,业务上接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考核制度。
公安、工商、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卫生、农业等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不断创新宏观调控思路与方式,深入推进结构性改革,扎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民生事业持续进步,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综合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2]676708亿元,比上年增长6.9%。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0863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274278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341567亿元,增长8.3%。
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0%,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0.5%,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0.5%,首次突破50%。
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9351元,比上年增长6.3%。
全年国民总收入[3]673021亿元。
(见图1)(见图2)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374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711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6.10%,比上年末提高1.33个百分点。
全年出生人口1655万人,出生率为12.07‰;死亡人口975万人,死亡率为7.11‰;自然增长率为4.96‰。
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4]2.94亿人,其中流动人口[5]2.47亿人。
人均预期寿命76.34岁。
(见表1)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451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0410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12万人。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5%。
国内生产总值:哈尔滨(1949年至2016年)

53.86 52.4 45.7 47.15 48.2 48.8 48.5 48.29 48.63 47.23 45.34 48.32 48.27 48.69 48.82 51.28 50.96 50.63 52.8 53.4 54.5 55.9 57.6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汇总整理,方便对数据进行编辑和图表分析!!!
10.61 12.3 22.2 21.5 21.2 19.9 17.6 16.61 16.2 15.69 16.4 16.38 14.92 14.27 13.61 12.57 11.26 10.54 11.1 11.8 12 11.7 11.3
35.53 35.3 32.1 31.34 30.6 31.3 33.9 35.09 35.17 37.07 38.26 35.29 36.81 37.04 37.57 36.16 37.78 38.83 36.1 34.8 33.5 32.4 31.1
注:Excel表格,可对数据进行修改编辑,并进行图表分析!
指标名称 单位 频率 来源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哈尔滨:地区生产总 值 亿元 年 哈尔滨市统计局 180.8 211.8 247.3 314.6 417.3 535 633.1 735.8 800.9 863.5 979.9 1092.2 1198.8 1355.9 1604.5 1796.4 2055.1 2391.4 2814.8 3175.5 3665.9 4243.4 4550.1 5010.8 5332.7 5751.2 哈尔滨:地区生产总 值:第一产业 亿元 年 哈尔滨市统计局 39.7 40.8 45.1 56.7 87.1 113.7 144.7 164.1 176.9 180.8 182.5 192.6 206.9 222 275.6 279 290 321.7 360.2 399.1 412.7 447.2 506.8 592.6 639.8 672.6 哈尔滨:地区生产总 值:第二产业 亿元 年 哈尔滨市统计局 67 75.6 87.2 112.3 134.5 181.2 206.1 231.5 243.2 264.4 321.1 354.4 382.5 457.9 552.2 616.5 735.7 859.5 1028.4 1148.2 1384.6 1647.2 1638.9 1743.9 1785.3 1862.8 哈尔滨:地区生产总 值:第三产业 亿元 年 哈尔滨市统计局 74.1 95.5 115 145.7 196.2 240.2 282.3 340.2 380.9 418.3 476.4 545.3 609.3 676 776.7 900.8 1029.4 1210.3 1426.1 1628.3 1868.6 2149 2404.4 2674.3 2907.6 3215.8 哈尔滨:地区生产总 值:第一产业占比 % 年 哈尔滨市统计局 哈尔滨:地区生产总 值:第二产业占比 % 年 哈尔滨市统计局 哈尔滨:地区生产总 值:第三产业占比 % 年 哈尔滨市统计局 哈尔滨:地区生产总 值:第一产业:同比 % 年 哈尔滨市统计局 40.5 2.1 4.3 14.9 14.9 14.1 14.5 10.1 6.9 6 2.6 4.6 6.5 6.5 10.5 8.6 5.6 6 6.9 6.8 7.3 7 9.2 7.5 7 7.2 哈尔滨:地区生产总 值:第二产业:同比 % 年 哈尔滨市统计局 -7.3 1.6 9.9 13.2 13.2 19.3 14.5 11.6 10.5 10.8 17 13.4 13.9 16.8 19.9 16.9 16.5 15.5 14.5 13.3 17.1 14.4 10.9 9 5.1 4.1 哈尔滨:地区生产总 值:第三产业:同比 % 年 哈尔滨市统计局 13.7 15.8 10.9 14.4 14.4 12.4 13.3 12.3 12.6 11.7 13.8 12.4 11.8 13.8 12.6 13.9 13.9 14.9 13.6 14.3 13.5 12 9.4 9 8.2 9.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5.07
•【字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施行日期】2015.06.07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5年3月27日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7日起施行。
省长陆昊
2015年5月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136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74项、下放62项。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凡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享有同等权限。
各地要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行使,切实加强管理,确保行政权力承接到位。
本决定自2015年6月7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附件1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附件2
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中国统计年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2015年)

5224.3 7337.1 4798.1 11342.3 8487.3 18189.4 13503.6 12955.4
7069.4 14293.2
4146.9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内蒙古 广西
Yunnan Tibet Shaanxi Gansu Qinghai Ningxia Xinjiang Inner Mongolia Guangxi
3702.8
12802.6 14274.1 15083.7 22005.6 16723.8 37010.3 29550.2 29047.2
15717.3 30103.1 10502.6
Primary Industry
Secondary Industry
140.2 208.8 3439.5 2384.0 109.8 3987.9 1832.8 2117.7 4979.1 3344.8 855.8
6790.2 5340.8 7652.1 8206.6 6463.5 14611.3 12736.8 12760.2
5492.8 376.2
9360.3 2494.8 1207.3 1379.0 3565.0 9200.6 7694.7
注:1)本表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 2)本表各省、市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不含跨区投资和农户投资。
3)本表交通数据均不含民航数据。 Note: a) The values in this table are calculated at current prices.
Eastern Region Beijing Tianjin Hebei Liaoning Shanghai Jiangsu Zhejiang Fujian Shandong Guangdong Hainan Central Region Shanxi Jilin Heilongjiang Anhui Jiangxi Henan Hubei Hunan Western Region Chongqing Sichuan Guizhou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3.23
•【字号】黑政办发[2011]9号
•【施行日期】2011.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
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9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行政机关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10号)要求,我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及省直有关部门对2009年12月31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含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下同)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结果业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保留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75件,修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35件,废止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611件。
对已公布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要在2011年4月30日前修改完毕并对外公布。
附件:保留、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附件2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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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题要求建立有序的循环链表。
从头到尾扫描数组A,取出A[i](0<=i<n),然后到链表中去查找值为A[i]的结点,若查找失败,则插入。
LinkedList creat(ElemType A[],int n)
//由含n个数据的数组A生成循环链表,要求链表有序并且无值重复结点
{LinkedList h;
h=(LinkedList)malloc(sizeof(LNode));//申请结点
h->next=h; //形成空循环链表
for(i=0;i<n;i++)
{pre=h;
p=h->next;
while(p!=h && p->data<A[i])
{pre=p; p=p->next;} //查找A[i]的插入位置
if(p==h || p->data!=A[i]) //重复数据不再输入
{s=(LinkedList)malloc(sizeof(LNode));
s->data=A[i]; pre->next=s; s->next=p;//将结点s链入链表中
}
}//for
return(h);
}算法结束
2、设有两个集合A和集合B,要求设计生成集合C=A∩B的算法,其中集合A、B和C用链式存储结构表示。
typedef struct node {int data; struct node *next;}lklist;
void intersection(lklist *ha,lklist *hb,lklist *&hc)
{
lklist *p,*q,*t;
for(p=ha,hc=0;p!=0;p=p->next)
{ for(q=hb;q!=0;q=q->next) if (q->data==p->data) break;
if(q!=0){ t=(lklist *)malloc(sizeof(lklist)); t->data=p->data;t->next=hc; hc=t;} }
}
3、若第n件物品能放入背包,则问题变为能否再从n-1件物品中选出若干件放入背包(这时背包可放入物品的重量变为s-w[n])。
若第n件物品不能放入背包,则考虑从n-1件物品选若干件放入背包(这时背包可放入物品仍为s)。
若最终s=0,则有一解;否则,若s<0或虽然s>0但物品数n<1,则无解。
(1)s-w[n],n-1 //Knap(s-w[n],n-1)=true
(2)s,n-1 // Knap←Knap(s,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