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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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引言刑事拘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用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以确保刑事案件的正常进行和社会治安的维护。

本文将对刑事拘留的概念、适用条件、程序和权利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概念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前或案件侦查期间,为了防止其逃避刑事责任或者阻碍案件侦查,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它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相互配合,维护了刑事案件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适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事实清楚,且有证据证明其犯罪嫌疑。

2.存在逃避刑事责任、毁灭证据、阻碍侦查等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的自由权利进行了侵犯。

因此,在适用刑事拘留前,公安机关必须认真权衡,确保适用刑事拘留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三、程序刑事拘留的程序主要包括拘留决定、拘留通知和拘留执行等环节。

1. 拘留决定拘留决定是在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刑事案件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决定。

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民警须经过合法授权,持有拘留决定书,向犯罪嫌疑人宣布拘留决定,并告知其权益、义务和拘留期限等。

2. 拘留通知拘留通知是公安机关将拘留决定书的内容通知犯罪嫌疑人的文件。

这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同时也是为了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3. 拘留执行拘留执行是公安机关根据拘留决定,将犯罪嫌疑人收容在指定的拘留所或其他设所居住地的场所进行日常管理的过程。

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必须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卫生、安全等基本生活需求。

四、权利保障虽然刑事拘留限制了犯罪嫌疑人的自由权利,但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进行了保护。

1. 知情权犯罪嫌疑人有权知晓被拘留的原因、期限、权益和申诉途径等信息,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材料和文件。

一般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 - 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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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 - 拘留一般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对于刑事案件,如果有犯罪嫌疑人,并且为了防止出逃,是可以刑事拘留的。

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一般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样的?下面由我为您介绍一下。

一、一般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因此,一般刑事拘留可以保释的。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1、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刑事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

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

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刑事案件流程表,建议家属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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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流程表,建议家属收藏起来当事人涉嫌刑事案件被拘留、逮捕、起诉、开庭,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一定的时间才能达到最终的判决结果。

家庭成员应该知道这些时间段,直到最终直接判刑才后悔。

01侦查阶段当涉及刑事案件时,嫌疑人将会被拘留。

一旦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内将其送往相应的看守所,并通知其家属。

家属将收到拘留通知书,或接到办案警官的电话通知。

家属可以委托律师探视并了解拘留人的情况,还可前往拘留所为其存钱。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对其进行讯问。

如果公安机关根据讯问得知罪行清晰,证据确凿,且涉嫌犯罪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公安机关将向同级检察院报批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在被正式起诉前,拘留的时间为10至37天。

在逮捕后,通常情况下侦查羁押期为2至7个月。

02审查起诉阶段①审查起诉的时间为1个月。

②对于重大而复杂的案件,延长半个月的办理期限是可以考虑的。

③要求进行补充侦查,限定两次,每次1个月。

④经过补充侦查后,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起诉期限将按照重新计算。

通常情况下,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限制为1.5到6.5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速裁程序10日至15日。

03审判阶段①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在两个月内宣判,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②如果是涉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又或者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必须要得到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才能延长三个月。

③如有需要延长时间的特殊情况,需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批准。

如果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案情简单证据充足无异议的情况下,-般经过4——6个月就会移送到法院审判,特殊情况就会相应延长一些时间,比如公司类案件,一般都需要一年多。

在法庭判决之前,家庭成员能做的就是尽早委托律师进行干预。

最好在早期阶段进行干预,这将在辩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不要等到法庭受到委托。

当时,法官已经有了如何判断当事人的想法。

无论律师有多强大,他都无法说服F官在几分钟内达到预期的辩护结果。

刑事案件办案的程序规定

刑事案件办案的程序规定

刑事案件办理的程序需要经过三个阶段,分别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一)侦查阶段
1、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逮捕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刑事案件办案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案件的具体办理进程,可以申请律师的帮助哦。

公安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等的意见。

3、审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进行审判。

社会日常生活中会出现各种大小不同的违反社会治安的案件,更严重的有触犯了刑事犯罪的况。

案件出现就需要国家公安部门管理并执行,各类法律又有差别。

那么对于▲公安刑事办案程序是什么呢?下面365律师小编为大家解答。

▲公安刑事办案程序▲一、侦查阶段1、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4、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刑事案公安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公安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公安办案程序是怎样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和侦查,由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和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由法院负责审理,最后由监狱负责执行。

热门城市:富蕴县律师珙县律师海拉尔区律师东台市律师屏山县律师市中区律师顺庆区律师华蓥市律师在大家的印象中,刑事案件往往都会比较严重,办案程序会很复杂,那么▲刑事案公安办案程序到底是什么样的,需要多长时间,大家恐怕还说不清楚,对于刑事案的立案标准也是不甚了解,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公安办理刑事案件流程一、刑事拘留阶段----10至37天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二、批准逮捕阶段-----两个月至五个月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三、审查起诉阶段----30至45天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

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四、补充侦查-----30天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

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五、提起公诉-----一至五个月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六、审判------一审-----30至45天最后是到法院。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

3、适用对象不同。

4、羁押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虽然同属于拘留,但他们是有本质上的不同。

现实中,不少人会将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弄混淆。

到底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正确区分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二、什么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三、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刑事拘留是指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公民身份、住址、职业、行踪不明,或者可能逃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拘留并审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包括几个步骤:一、口头传唤被拘留人员一般在被拘留之前,公安机关应当先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如果被拘留人员拒绝以及对其有重大怀疑的,可以立即拘留其,但是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向其家属通报拘留情况。

二、书面传唤在口头传唤无法起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采用书面传唤的方式来实施拘留,书面传唤书的内容包括被拘留人的姓名、住址、原因、地点、时间等,该书面传唤书应当立即送达拘留人,书面传唤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被传唤人应当到案发地点到案。

三、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公民身份、住址、职业、行踪不明,或者可能逃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拘留,并及时向其家属通报。

”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必须及时出具拘留凭证,凭证上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拘留原因,以及拘留地点和时间等信息,拘留凭证应当当场交予被拘留人,并同时送达被拘留人家属。

四、提请逮捕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在拘留期满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发展情况,作出提请逮捕或者释放的决定,如果拘留期限未满,但是侦查工作已经完成,公安机关也应当作出提请逮捕或者释放的决定。

五、家属通报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拘留情况通报给被拘留人的家属,同时应当及时处理家属提出的有关申请,如果被拘留人需要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允许家属参加调查,并向家属说明被拘留人的权利。

六、及时处理申请如果被拘留人提出申请,例如请求公安机关放行、请求就医、请求律师代理等,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其申请,如果需要放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出具放行凭证,并在放行时说明其被拘留的原因,及其放行的时间和地点等。

七、拘留结束拘留期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件发展情况,作出提请逮捕或者释放的决定,如果拘留期限未满,但是侦查工作已经完成,公安机关也应当作出提请逮捕或者释放的决定,如果公安机关决定释放该人,应当出具相应的释放凭证,凭证上应当注明被释放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释放原因,以及释放地点和时间等信息,并及时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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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

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

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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