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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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2•【字号】辽市政发[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辽市政发〔201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至2015年是辽阳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认真回顾“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就,剖析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第十二个五年(简称“十二五”)规划,对促进辽阳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具有重大意义。

现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五”规划建议及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编制本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时期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回顾(一)主要成就“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是辽阳经济实力提升最快、社会建设成效最好、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沈阳经济区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历史机遇,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励精图治,奋力拼搏,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指标和工作任务。

1.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

到2010年末,地区生产总值预计(下同)实现720亿元,年均增长16.2%,高于规划预期目标1.2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800美元,高于规划预期目标510美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76.5亿元,年均增长28.8%,高于规划预期目标13.1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500亿元,五年累计超过1400亿元,年均增长36.3%,高于规划预期目标11.3个百分点。

辽宁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辽宁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划 》) 严 格 保 护 耕 地 和 基 本 农 田 、节 约 在 集 约 利 用 建 设 用 地 等 规 划 理 念 的 基 础
上 ,提 出 了 协 调 土 地 利 用 与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的理 念 。 所 谓 协 调 土 地 利 用 与 生 态 环
砾 地 69 万 公 顷 , 河 流 水 面 2 .9 公 .3 06 万 顷 ,湖 泊 水 面 00 6 公 顷 , 苇地 97 万 3 万 . 8
地 面 积 已从 1 9 年 4 74 万 公 顷减 少 到 97 1 .8 2 0 年 的 4 85 万 公 顷 , 年 均 减 少 08 0 .3
公 顷 ,滩 涂5 .3 公 顷。 11 万 全 省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多 样 。 地 貌 总 体
上 呈 “ 山 一 水 三 分 田 ”格 局 , 自西 向 六
东 山地 区耕 地 数 量 最 少 ,耕 地 质 量 不
高 。 虽 然 近 年 来 全 省 耕 地 质 量 总 体 呈 上 升 趋 势 ,但 中低 产 田 占耕 地 总 量 的 三 分 之 二 , 坡 耕 地 比 重 较 大 ,是 水 土 流 失 的 主 要 策 源地 ,近 8 % 的耕 地 缺 乏 水 利 配 0 套 设 施 ,高 强 度 的 利 用 致 使 耕 地 地 力 呈 下 降 趋 势 。 同时 , 随 着 近 几 年 经 济 的快 速 发 展 ,建 设 占 用耕 地 呈 增 加 趋 势 ,特 别 是 中 部 平 原 区 ,建 设 占用 耕 地 面 积 明 显 大 于 西 北 部 和 东 部 ,耕 地 保 护 压 力 加 大 。 全 省 耕 地 面 积 呈 逐 年 减 少 趋 势 ,耕
土 地 利 用 与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的用 地 机 制 与 模 式 , 以促 进 资 源 节 约 、 经 济 发 展 、 生

辽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辽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辽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第一章总则第 1 条规划目的为适应东北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辽阳县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正确引导与控制城乡各项建设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辽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第 2 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6、《辽宁省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7、《辽阳市市总体规划(2001-2020)》8、《辽阳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年)9、《辽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年)10、《辽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11、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规范。

第 3 条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关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充分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和资源优势,优化与周边辽阳市和鞍山市等大城市的整体发展关系。

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协调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提高城镇发展质量,优化空间布局,集约利用城乡空间,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 4 条规划重点统筹区域发展,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规模;统筹城乡发展,明确县域发展空间格局;合理布局中心城市;加强基础设施共享。

第 5 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的期限为2009~2030年,其中近期为2009~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第 6 条规划层次与规划区范围(1)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个层次。

规划范围为辽阳县整个行政区划范围,面积2835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范围本规划区范围,包括首山镇(不含马家子村和响山子村)及兴隆镇,总面积78.1平方公里。

辽阳市新城新市镇十二五发展规划

辽阳市新城新市镇十二五发展规划

辽阳市新城新市镇十二五发展规划辽阳市新城新市镇“十二五”发展规划沈阳经济区获批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建设新城新市镇,大力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

我市域内规划布局了河东、灯塔、首山、汤河4个新城和佟二堡、刘二堡、望水、西马峰4个新市镇。

实施建设新城新市镇发展战略以来,我市各新城新市镇建设成效显著。

2010年,河东新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05亿元,建成区人口达到16.18万人;灯塔新城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6.6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28亿元,建成区人口达到14万人;首山新城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9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 3亿元,建成区人口达到10万人;汤河新城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1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4亿元,建成区人口达到9万人;佟二堡新市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0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亿元,建成区人口达到3万人;刘二堡新市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2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0.2亿元,建成区人口达到5万人;望水新市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1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亿元,建成区人口达到4万人;西马峰新市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0.3亿元,建成区人口达到2万人。

“十二五”末期,河东新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4.5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9.85亿元,建成区面积要达到30平方公里,集聚人口30万。

灯塔新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5亿元,建成区面积18平方公里,聚集人口16万。

首山新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0亿元,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聚集人口14万。

汤河新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亿元,建成区面积13平方公里,聚集人口11万。

佟二堡新市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亿元,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聚集人口9万。

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辽阳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3)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3)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4)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4)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5)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8)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方针 (8)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12)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3)第五章土地利用统筹与调控 (16)第一节加强土地利用综合区域调控 (16)第二节实施土地利用功能分区调控 (18)第三节强化县区土地利用调控 (19)第六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1)第一节优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 (21)第二节从严控制耕地减少数量 (22)第三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23)第四节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24)第五节强化基本农田保护 (25)第六节统筹安排其他各类农用地 (26)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8)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8)第二节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 (29)第三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0)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2)第一节构建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格局 (32)第二节大力加强土地生态整治 (33)第三节创建生态型的土地利用模式 (34)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6)第一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36)第二节用地规模与发展方向 (36)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7)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39)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39)第二节土地整治工程 (39)第三节其他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1)第四节重点建设项目 (41)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3)第一节执行并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规划实施措施 (43)第二节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44)第三节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技术手段 (45)第四节提高规划工作社会公众参与程度 (45)第十二章附则 (47)附表1:辽阳市土地利用现状表(2005年)附表2:辽阳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3:辽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4:辽阳市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5:辽阳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6:辽阳市各县(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表附表7:辽阳市各县(区)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分配表附表8:2006-2020年辽阳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及补充耕地指标表附表9:2006-2020年辽阳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附表10:辽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附表11:辽阳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图1:辽阳市区位图附图2:辽阳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3:辽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4: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5:辽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6:辽阳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附图7:辽阳市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图8:辽阳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9:辽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并促进辽阳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5•【字号】辽市政发[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辽市政发〔2013〕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中的一项基础性制度。

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和实施,是健全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的重要着力点,是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和利用效益、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和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在国家、省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引导下,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着制度体系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特别是我市目前正处于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急剧增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趋尖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控制(一)实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提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加大新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

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要达到200万元/亩以上,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要达到150万元/亩以上;除特殊项目外,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

行业无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造2层以上多层厂房。

对投资额小于1500万元或者用地面积小于10亩的新建工业项目不再单独供地,引导其进入标准厂房。

(二)严格控制商品房用地出让面积。

对以住宅用地为主要用途的综合性用地,原则上整宗土地面积不得超过限制规模;确需超规模出让的,必须确保住宅用地部分不超过限制规模,并明确各类用途面积或比例。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2019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2019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04•【字号】辽市政办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关于印发辽阳市2019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9〕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2019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4日辽阳市2019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我市城市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精神,结合《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及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优化土地空间供应布局,坚持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重点工程用地需求,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实施,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辽阳市2019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76.36公顷。

其中,商服用地35.1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17.54公顷,住宅用地62.99公顷(棚户区改造住房用地6.69公顷、商品住房用地56.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7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54.95公顷。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13•【字号】辽市政办发[2005]95号•【施行日期】2005.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05]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进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为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通过新一轮修编工作,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修编原则、依据和规划期限(一)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要确保现有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控制建设和非建设性占用耕地,并积极补充质量有保证、不破坏环境的耕地。

同时注意保护林地、牧草地等重要稀缺土地资源。

2.重点控制建设用地。

防止建设用地规模盲目扩张,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特色城镇化道路。

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切实纠正主要依靠扩大用地规模推进城镇化的做法。

合理安排交通、水利、能源、军事、环保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用地,防止重复建设,搭车占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26•【文号】国办函〔2017〕41号•【施行日期】2017.04.2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4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原则同意《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辽阳是以石化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城市,辽中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辽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辽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080.0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07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2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辽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辽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2008年)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制定我市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和规划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和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具体范围是:(一)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和兰家镇的一部分(本辽高速公路以北12平方公里),共293.7平方公里;(二)弓长岭区292.1平方公里;其中,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和兰家镇的一部分为市中心城区。

第四条城市规划遵循以人为本、合理布局、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地方特色、民族特色,防止污染。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编制,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五条城市建设实行改造旧区与开发新区相结合,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

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发展,危害城市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

第六条市规划局是市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工作;县(市)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第七条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编制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在总体规划基础上还应当编制分区规划。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车站、枢纽和其他设施的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八条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灯塔市城区和首山、刘二堡、小屯、铧子、佟二堡、黄泥洼等中心镇总体规划,由所在县(市)政府组织编制。

详细规划由县(市)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所在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规划组织编制机关编制的总体规划草案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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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辽阳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3)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3)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4)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4)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5)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8)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方针 (8)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12)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3)第五章土地利用统筹与调控 (16)第一节加强土地利用综合区域调控 (16)第二节实施土地利用功能分区调控 (18)第三节强化县区土地利用调控 (19)第六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1)第一节优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 (21)第二节从严控制耕地减少数量 (22)第三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23)第四节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24)第五节强化基本农田保护 (25)第六节统筹安排其他各类农用地 (26)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8)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8)第二节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 (29)第三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0)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2)第一节构建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格局 (32)第二节大力加强土地生态整治 (33)第三节创建生态型的土地利用模式 (34)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6)第一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36)第二节用地规模与发展方向 (36)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7)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39)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39)第二节土地整治工程 (39)第三节其他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1)第四节重点建设项目 (41)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3)第一节执行并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规划实施措施 (43)第二节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44)第三节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技术手段 (45)第四节提高规划工作社会公众参与程度 (45)第十二章附则 (47)附表1:辽阳市土地利用现状表(2005年)附表2:辽阳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3:辽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4:辽阳市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5:辽阳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6:辽阳市各县(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表附表7:辽阳市各县(区)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分配表附表8:2006-2020年辽阳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及补充耕地指标表附表9:2006-2020年辽阳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附表10:辽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附表11:辽阳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图1:辽阳市区位图附图2:辽阳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3:辽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4: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5:辽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6:辽阳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附图7:辽阳市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图8:辽阳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9:辽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并促进辽阳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六)《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八)《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九)《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十一)《辽宁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十二)《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十四)《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十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条规划地位本规划是全市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落实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灯塔市和辽阳县。

规划总面积为474324公顷。

第五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第六条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土地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市农用地面积378341公顷,其中,耕地176282公顷,园地11441公顷,林地168897公顷,牧草地2527公顷,其他农用地19194公顷;建设用地面积6374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50312公顷(含城镇工矿用地1856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214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295公顷;未利用地32234公顷,其中,水域6235公顷,沼泽滩涂5139公顷,自然保留地20860公顷。

第七条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东西差异明显。

全市地貌东西差异显著,总体上呈现“四山半水五分半田”格局,形成了丰富多样的土地利用类型。

(二)土地利用程度较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2005年,全市土地利用率93.20%,耕地后备资源仅有2588公顷,开发利用潜力十分有限。

(三)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城乡差异明显。

200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53.8%,低于全省58%的平均水平。

全市人均城镇用地75平方米,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数量偏大。

(四)独立工矿用地比重较大。

全市独立工矿用地占建设用地比重为20.19%,高于全省12.63%的平均水平。

(五)自然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储量可观,不属地质灾害高发区。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第八条规划实施成效《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批准实施期间,通过强化规划调控和引导,实施成效显著:(一)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保护,维系了地区粮食安全。

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市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保障了区域粮食安全以及大规模商品农业基地的建设。

(二)城镇及各项基础设施用地得到保障,促进了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工矿用地的增加有效的保证了辽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区、辽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快速发展;2005年,城镇用地的增加和有效配置使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3.80%,并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和布局。

(三)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通过合理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了生产要素向辽阳市中心城区、县城周边地区、沈辽鞍经济带等重点发展区域集聚,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程度明显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明显提高。

(四)加强了土地综合整治,缓解了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规划实施期间通过退耕还林,强化采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整治,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第九条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总体不高。

工业用地项目容积率不高,城镇规划区内尚有1022公顷的闲置、低效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规模偏大。

(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规划实施期间,较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剧了供需矛盾。

(三)存在一定程度的土地生态环境问题。

东部低山丘陵区存在一定面积的水土流失区,太子河沿岸存在局部土壤盐渍化现象,并有一定面积的因采矿、交通建设造成的挖损、塌陷、压占等破坏的土地。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十条面临的挑战(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保障辽阳市的粮食安全,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工业和城市发展建设也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工矿企业污染耕地问题开始凸显。

在全市经济增长方式还未能从根本上转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条件下,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

(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趋尖锐。

规划期间辽阳将迎来工业加速发展期及城镇化高峰。

在沈阳经济区发展的大环境下,新城新市镇建设、芳烃基地等重点开发工程建设,城镇化率将达到70%以上。

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建设用地供给压力之大将是空前的。

(三)城乡、区域土地利用亟待统筹。

一是尽管全市城镇化正在加速进行,但城镇化的同时并未同步按照预期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仍然过大。

二是全市独立工矿用地、乡村建设用地布局零散。

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任重道远。

第十一条面临的新机遇(一)从国家宏观政策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有利于解决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多种问题。

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环境问题的解决,实施“五个统筹”有利于协调区域间、城乡间、人地间的关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开展,既能切实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又能有效确保建设用地的供应,并不断提高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优化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

(二)从省内发展环境看,辽阳市地处沈阳经济区的腹地,是辽宁沈阳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影响力的现代化工业中心城市之一。

辽阳市同时受到来自沈阳、鞍山等特大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影响,加之自身具有相当实力的石化、金属加工、农产品加工产业基础优势,完全能够成为具有特色和活力的经济快速增长区域,促使城市和工业建设用地数量增加,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新增和净增量的前提下,有效促进节约用地。

(三)从我市自身发展看,加速推进城市化战略,将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增加。

辽阳市作为全省加速推进城市化的重要试点城市之一,在强化中心城区建设的基础上,将重点推进新城新市镇的建设和培育。

另外,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芳烃基地、忠旺工业区、辽阳县高压共轨、灯塔市日用化工、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和汽车零部件、刘二堡钢铁精深加工、弓长岭温泉旅游区、佟二堡皮装裘皮八大产业集群建设。

在进一步促进城市产业及城镇人口加速集聚增长的同时,促进城市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科学配置,提高各类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方针第十二条土地利用战略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全市的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促进工业经济和城市经济全面发展这一主题,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实施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战略,切实保障区域产业、城市发展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战略,科学调控和节约集约用地战略,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战略,城乡与区域土地统筹利用战略。

第十三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严格保护耕地、最严格节约用地的根本方针,立足全市在沈阳经济区总体发展中的定位,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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