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
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

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提要]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对股东权利方面的规定相当原则,导致审判实践中的许多问题不具有可操作性。
当前,因股东权的行使而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股东知情权案件给法院审理增加了不少难度。
本文具体针对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一、股东查阅权的理论基础为了平衡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利益,防止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利用股东授予的经营权力来追求其本人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经营者的追求目标偏离股东预期的目标,法律确立了股东对公司事务进行干预的权力,来保护股东对公司的终极控制权,以实现股东投资利益,如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但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力)时,是以获得充分信息为前提条件的。
股东权能否实现,取决于股东知情权是否有效行使。
股东知情权是一个权利体系,它分别由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所组成。
这三者权利的内容虽然各异,但中心是股东对公司事务知晓的权利,都是为了能使股东获得充分的信息。
在这一组权利体系中,股东的查阅权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因为现代公司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股东远离于公司事务,股东要对公司事务参与和监管,首先要获取公司经营的有关信息,只有在获取了公司经营信息的基础上,才可能行使对公司的监督权,才可能在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上,做出符合自己真实意思的决定,从而达到维护股东利益的目的。
所以,股东查阅权是知情权的核心,知情权能否有效行使,取决于股东查阅权能否充分行使。
二、股东查阅权的相关规定股东查阅权制度源于美国公司法,美国《示范公司法》中规定,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向董事会询问,任何股东一旦提出要求,公司业务执行人必须毫不迟疑地向其提供公司事务情况并且允许查阅帐薄与文书。
我国股东查阅权的法律渊源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证券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强制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二是公司法中有关股东知情权的相关规定。
由于上市公司与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知情权的价值取向不同,故在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与立法保护上也不尽相同。
公司股东查阅管理制度

公司股东查阅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本制度旨在明确股东查阅公司资料的权利和程序,确保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查阅权,同时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利益不受侵害。
制度的实施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股东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二、查阅权利
1.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章程、会议记录、财务报表等基本资料。
2. 股东有权要求查阅与其持股比例相适应的公司经营决策文件。
3. 股东有权在法定时间范围内提出查阅请求。
三、查阅程序
1. 股东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查阅请求,明确查阅的目的、范围和时间。
2. 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应,并与股东协商确定查阅的具体安排。
3. 查阅时,股东应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并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查阅。
4. 查阅过程中,股东不得擅自带走或复制相关资料,除非得到公司的书面同意。
四、保密义务
1. 股东在查阅过程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
2. 未经公司同意,股东不得将查阅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五、违规处理
1. 如股东违反查阅程序或保密义务,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限制其查阅权。
2.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股东,公司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如股东与公司就查阅事宜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论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

论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股东查阅权是指股东享有查阅公司文件和资料的权利,这是股东监督公司行为和管理的重要途径。
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既是保护股东权利的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在保护公司利益和商业机密方面的重要法律机制。
一、股东查阅权的保护1.公司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监事的有关资料,公司应当根据股东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料。
这一规定保障了股东查阅公司资料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明确了公司应该如何执行股东的查阅权。
2.证券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股东可以查阅公司公告、有关公司的报告和公司财务报表等资料。
证券法还规定,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确保股东查阅资料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规范内部行为的重要法规,公司章程中通常明确了股东查阅权的相关规定。
比如规定了每年股东大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会议的议程和行程等。
这种规定能够保障股东有议会查阅所有与公司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的权力。
二、股东查阅权的限制1.商业机密和隐私权公司有商业机密,这些机密资料是公司商业机密的关键内容,不能被任何人查阅,包括股东。
所以,商业机密和隐私权是限制股东查阅权的重要原因。
2.侵犯他人权利在公司管理过程中,为保护公司不受他人侵害或公司侵犯他人权利的问题,公司有时会限制股东查阅公司的某些文件和资料。
因为公司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都需要平衡维护。
如某些涉及供应商、客户的合同、协议或关键交易等重要信息,就需要保护记录着这些信息的文件,以免被股东获取或传播,并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3.国家机密公司也有与国家相关的机密事项,这些事项的保密性更高,因此不得公开;而股东查阅权也将受到限制。
事实上,保障国家机密的安全和保密,是公司的一项义务,也是公司承担的社会责任的体现。
三、结论股东查阅权的保障和限制是必须均衡的,公司只有恰当平衡股东查阅权的保护和限制,才能保障公司的经营稳定并维护股东利益。
股东查账权限制范围判例研究

股东查账权限制范围判例研究查账是指股东对公司财务进行核查和审计,以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权人,享有查账的权利。
然而,对于股东的查账权限范围,存在一定的争议和限制。
本文将通过研究相关的判例,探讨股东查账权限的制约与保护。
一、查账权限的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享有必要的查账权利,以便确保公司财务的透明度和正当性。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有向公司查阅、复制、提取有关公司财务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核算依据等资料的权利”,明确了股东查账的法律依据。
二、股东查账权限的制约1. 合理性原则股东查账的权利不是绝对的,应当遵循合理性原则。
股东不能滥用查账权限,以损害公司利益或者侵犯其他股东、有关方的合法权益。
2. 保密性原则股东在行使查账权利时,应当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不得将所获得的信息用于个人非法获利或者损害公司声誉。
3. 专业资格限制一些特定的财务信息可能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来解读和理解。
当股东没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资质时,公司可以合理限制其查阅某些敏感性的财务信息。
三、股东查账权限的保护为保护股东的查账权益,法院在一些案例中明确了股东查账权限的范围,并对一些违反查账权利的行为进行制裁。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股东、股东代表诉公司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股东查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
该解释对于维护股东查账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 允许股东查账命令的发出在一些案例中,法院判决允许股东发出查账命令,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财务信息。
这些判例为股东行使查账权提供了保护和支持。
3. 追究违反查账权限的责任在一些案例中,法院追究公司或者管理层违反查账权限的责任,对其进行罚款或刑事处罚。
这些判例为股东的查账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
四、结论股东查账权限是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其范围受到一定的制约。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组织形式,其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和投资者,在公司的经营决策中拥有重要的权益。
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法律规定了股东的查阅权,使股东能够获取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信息。
本文将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进行研究,探讨其法律基础和实践应用。
首先,股东查阅权的法律基础主要源自公司法和证券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公司财务报告等重要文件。
除此之外,证券法还规定了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发行文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证券登记簿和股东名册等相关资料。
这些法律规定为股东行使查阅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其次,股东查阅权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通过查阅公司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股东可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决策过程,增强对公司的监督能力。
其次,股东查阅权有助于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信任度,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全面的信息,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股东查阅权还可以帮助股东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公司的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然而,股东查阅权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对于一些大型企业而言,公司的文件和资料庞杂繁多,股东可能面临查阅难度较大的问题。
其次,一些公司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即公司向股东提供的信息有限或不完全。
此外,股东查阅权的行使也可能受到公司的限制或拖延,使得股东无法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为了进一步保护股东的查阅权,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相关部门和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对股东查阅权的宣传和教育,使股东了解自身权益和权利。
其次,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的信息内容和披露方式,加强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此外,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总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是股东保护自身利益、监督公司经营和促进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
2020年法考备考知识点:股东查阅权

2020年法考备考知识点:股东查阅权
2.不正当目的认定
(1)股东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为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
(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3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
(4)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
【注意】不正当目的由公司举证证明。
3.章程和协议不得实质性剥夺股东查阅和复制权
但可以对查阅和复制的时间、地点和次数进行适当的限制。
一般也不得以出资瑕疵为由,剥夺股东查阅和复制权。
4.行使知情权起诉时应具备股东资格
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5.判决明确查阅复制的时间、地点和文件材料目录
人民法院审理股东请求查阅或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案件,对原告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的,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查阅或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时间、地点和文件材料名录。
6.股东可聘请中介机构辅助查阅
股东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
7.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公司董、高人员赔偿损失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公司未依法制作或保存相关文件材料,给股东造成损失,股东依法请求负相应责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股东查阅权和质询权的限制_463

股东查阅权和质询权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法除上述条款外,并没有其他条款来明确规定股东查阅权、质询权的内容、时间、地点、目的及行使程序等,也没有明确股东行使上述权利的资格条件,是否准许任一股东行使上述权利。
如果股东以其查阅权和质询权受到了侵害,导致其无法准确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正确行使其表决权,从而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若诉至法院,而法院也将无明确法律规定准确予以适用。
查阅权和质询权是取得公司股份,具备公司股东资格,参与一个公司意思形成,股东与公司之间进行沟通,保证股东所获得广泛信息是否有效而免受欺诈以及参加它们的活动表决的前提。
这种权利是从作为股东地位而发生的。
股东作为出资人和最终受益人,当然有权查询公司的经营状况,要求公司对经营作出解释。
从本质上讲,这种权利既不是民法通常意义上的支配权,也不是权利人请求一定给付或履行,而是一种参与管理权,是由形成权的一种转化而来,人们通过自己的法律行为对其他权利主体产生影响,或者是参与这种影响的实施,股东离开了这项权利,股东对公司的密切关注将成为很遥远的事情,这也是法律为保护少数股东利益,所赋予少数股东的一项固有权利。
不能因章程取消股东的此项权利,公司若拒绝给予查询权,将承担说明义务(除非股东自愿放弃其权利)。
这是因为,在现代公司中董事、经理已经处在核心地位,董事、经理、大股东可以通过各种手段确保自身的利益,从而避免公司股东对其管理权的干扰。
股东查阅权和质询权的限制

股东查阅权和质询权的限制股东查阅权和质询权是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基本权利之一,可以帮助股东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监督公司的决策和行为。
然而,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股东间的合法利益,股东查阅权和质询权也存在着一定的限制。
本文将围绕股东查阅权和质询权存在的限制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法律法规的限制股东查阅权和质询权均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股东查阅公司章程、公司的财务报告、董事会决议和其他与公司股份有关的书面材料,但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之外的股东查阅权和质询权都受到一定的限制。
例如,在中国的《公司法》第44条中规定,股东查阅的资料不得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股东间的合法利益。
另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也会对股东查阅和质询权的范围、时间、场所以及有关程序作出限制。
二、商业机密的限制商业机密是指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而需要保护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营销策略、财务报表等。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可以合法地依据商业机密的原则,对某些重要的商业信息进行保护。
在股东查阅公司文件时,如果所查阅的文件或信息含有商业机密,公司有权制止股东查阅或在查阅后要求保密。
股东在行使查阅权时,应当保守商业机密,依法对查阅到的相关资料的使用和保护做好工作。
三、股东保密协议的限制为保障公司商业机密和其他商业利益,股东之间或公司与股东之间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这种协议对股东查阅权和质询权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如果股东签署了保密协议,则公司在处理股东的查阅请求时,会严格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对股东查阅资料进行限制。
因此,股东在行使查阅权并在签订保密协议后,应当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严格保守商业机密。
四、股东行使权利滥用的限制股东行使查阅权和质询权是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在行使这些权利时,也要注意避免滥用。
一旦股东滥用权利,可能导致公司经营和治理的混乱和不利影响。
例如,只为了抱怨、反对或恶意攻击公司管理层,有些股东会滥用查阅权或质询权,如频繁发起要求质询或查阅公司文件的请求,过多地堵塞公司信息系统,干扰公司正常经营和管理等,这些行为都将遭受暂停或限制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