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应用说明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用途等不同特点,将工程项目进行分类的依据和方法。
正确的工程类别划分对于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和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将从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用途三个方面,对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工程项目的性质是划分工程类别的重要依据之一。
根据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具体行业和领域不同,可以将工程项目划分为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等多个类别。
例如,建筑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装饰装修等,而交通工程则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等项目。
这种按照工程项目所属行业和领域进行分类的方法,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工程项目的性质特点,便于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其次,工程项目的规模也是划分工程类别的重要考量因素。
根据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工程量、工期等指标,可以将工程项目划分为大型工程、中型工程、小型工程等不同类别。
例如,按照工程项目的投资额,可以将工程项目划分为超过10亿元的大型工程、1-10亿元的中型工程和1亿元以下的小型工程。
这种按照工程项目规模大小进行分类的方法,有利于针对不同规模的工程项目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监督。
最后,工程项目的用途也是划分工程类别的重要依据之一。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用途和功能,可以将工程项目划分为住宅工程、商业工程、工业工程、农业工程等多个类别。
例如,住宅工程主要包括住宅小区、别墅、公寓等项目,而商业工程则包括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商场等项目。
这种按照工程项目的用途和功能进行分类的方法,有利于针对不同用途的工程项目进行专门化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满足相应的需求和要求。
综上所述,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用途等不同特点,将工程项目进行分类的依据和方法。
正确的工程类别划分对于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和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因此,在进行工程类别划分时,需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用途等因素,确保划分结果科学合理,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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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厂房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桩基础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等五个类型分列。
(1)工业厂房工程,指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生产厂房或生产车间。
工业建筑中,为物质生产配套和服务的实验室、化验室、食堂、宿舍、医疗、卫生及管理用房等独立建筑物,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是供人们生活、起居用建筑物的统称,包括住宅、以及职工、学生、军人等的集体公寓、集体宿舍等住宿类建筑。
公共建筑,是行政办公、政治文化活动、科研教育、医疗卫生、商业、交通旅游、观展纪念、生活服务等公共事业活动所需要的建筑物的统称。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并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之外,如:烟囱、水塔、贮仓、水池等工程。
(4)桩基础工程,是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的稳定性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工艺,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以及其他材质的桩基础。
桩基础工程,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桩基础工程。
(5)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挖方或填方工程量>5000m³、且需要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运、填等。
单独土石方工程,是指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即,建设准备阶段一平范围的土石方竖向调配)、挖方或填方(非指挖方和填方的合量)工程量>5000m³的土石方工程。
单独土石方工程,套用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章第一节单独土石方相应字目。
单独土石方工程,不仅适用于建筑工程,也适用于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单独土石方工程。
(6)同一建筑物工程类别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工程类别、确定其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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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应用说明政策法规┋工程信息┋价格信息┋公路定额┋造价编制┋费用监理┋专业技术┋注册考试工程图纸┋工程规范┋工程软件┋工程施组┋造价资料┋常用工具┋道路图片┋桥梁图片交通建设┋公路管理┋交通规划┋交通科教┋交通财会┋职业资格┋质量监督┋国际合作当前位置:造价人 >> 文章 >> 公路定额 >> 补充规定 >> 正文-热湖北省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应用说明作者:湖北省建设厅来源:本站原创时间:2006-11-3 阅读:1621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般土建工程类别划分表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工业建筑单层檐口高度跨度吊车吨位mmt>15>24>30>12>18>20>9>12≤20≤9≤12—多层檐口高度建筑面积?其他?mm2>24>6000有声、光、超净、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工程>15>4000???>9>1200???≤9≤1200???民用建筑公共建筑檐口高度跨度建筑面积mmm2>45>24>9000>24>18>5000>15>12>2500≤15≤12≤2500其他民用建筑檐口高度?层数?建筑面积M?层?m2>56?>18?>10000>27?>9?>6000>18?>6?>3000≤18?≤6?≤3000构筑物水塔(水箱)高度吨位mt>75>100>50>50≤50≤50——烟囱砖钢筋砼高度?m?>60>80>30>50≤30≤50——贮仓(包括相连建筑)高度?m?>20?>10?≤10?—?贮水(油)池容积M3>1000>500≤500—一般土建工程划分说明1.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单位,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以上工程类型组成时,以占建筑面积最多的类型为准。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3.檐高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口高度时,大于标准层建筑面积50%(含50%)的顶层,按最高檐口高度计算;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多跨建筑按最大跨度取定类别。
4.超出屋面封闭的楼梯出口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小于标准层建筑面积50%的顶层,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
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层数和面积。
5.公共建筑指为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设置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如办公楼、教学楼、试验楼、图书馆、医院、商店、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管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
除此以外均为其他民用建筑。
6.属于框架结构的轻工、化工厂房、锯齿形屋架厂房,不低于二类。
7.冷库工程,含有悬索、升板等特殊结构的工程和沉井、沉箱以及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单层工业建筑列为一类工程。
8.含有网架结构的工程,网架结构按一类工程计取费用。
9.锅炉房,当单机蒸发量≥20吨时为一类,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按檐高或跨度为准。
10.桩基础工程按土建工程类别确定。
11.扩建、加层建筑按总层数、总面积或总高度为衡量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二类。
12.附属于建筑工程的停车场,按建筑工程的类别降低一类,但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单独建设的停车场按三类工程取费。
13.塑钢门窗安装工程、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划分类别;挡土墙、围墙等零星工程按四类工程取费。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1.设备安装工程一类:(1)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下注明者除外),以及精密、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以及起重量在30吨及其以上的起重量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4)自动化控制装置和仪表安装工程;(5)专业炉窑设备和炉体砌筑;(6)热力设备(蒸发量10吨/小时·台及以下低压锅炉除外)及其附属设备与炉体砌筑;6.5吨/小时·台及其以上散装锅炉安装;(7)100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设备;防爆电器安装工程;(8)各种压力容器的制作和安装以及1000立方米以上的贮罐制作和安装;(9)附属于本类型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金属梯子、栏杆以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10)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及电缆敷设工程。
二类:(1)小型杂物电梯、起重量在30吨以下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2)蒸发量10吨/小时·台及以下的低压锅炉安装;(3)1000千伏安以下的变配电设备;(4)一般金属结构、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装;(5)一般工业炉窑设备和炉体砌筑;(6)厂区(室外)无探伤要求的热力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7)共用天线和调试(已列入一类的除外);(8)附属于本类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和调试以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三类:除一、二类工程以外均为三类工程。
2.建筑安装工程一类:一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煤气管道、消防及安全防范、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二类:二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煤气管道、消防及安全防范、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三类:三、四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煤气管道、消防及安全防范、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说明:单位工程中同时安装两台或两台以上不同类型的设备,均按主体设备执行。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单孔跨径20米至30米或多跨径总长30米至100米内的中桥(含相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高架桥);2.高速道路、机场跑道;3.红线宽度>40米的道路(宽度包括人行道、车行道、隔离花坛);4.隧道(含地下通道)及执行市政定额的人防工程;5.双排或多排各类结构的封闭式涵渠,单排横截面宽度超过1.5米的混凝土结构或2米上的砖混结构的封闭涵渠;6.管径>Φ1200mm且长度占排水管道总长30%以上的雨污水排水管工程;7.污水处理厂和净水厂,雨水泵房,5万吨以上水厂;8.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的广场;9.含有标准足球场地和标准跑道且看台标高>30米的露天运动场。
二类:1. 单孔跨径10米至20米或多跨径总长15米至30米内的中桥(含相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高架桥);2.红线宽度31米至40米的道路;3. 单排横截面宽度在1.5米以内的混凝土结构或不足2米的砖混结构的封闭涵渠;4.管径在Φ1001mm至Φ1200mm的雨污排水管占排水管总长30%以上的雨污排水管工程;5.规模5万吨以下的水厂;6.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的广场;7.含有标准足球场地和标准跑道且看台高度>15米的露天运动场;三类:1.单跨不足10米或多跨总长在15米以内的小桥及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天桥;2.红线宽度21米至30米的道路;3.管径在Φ501mm至Φ1000mm的雨污排水管占排水管总长30%以上的雨污排水管工程;4.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的广场;四类:1.单跨径不足5米或多跨径总长在8米以内的桥涵;2.红线宽度≤20米的道路;3.管径在≤Φ500mm雨污排水管;4.混凝土几砖砌电缆沟;5.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的广场、露天运动场。
二、取费标准表(一)说明1.一般性规定1.1 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
也是确定工程预、结算的依据。
1.2 直接工程费(项目工程费)指消耗量定额的基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或未计价材)、机械费;人工费指消耗量定额中人工费。
1.3 本费用定额中的措施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
措施费应计取施工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
1.4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在措施费中增列了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点交、场地清理费。
1.5 间接费由规费和施工管理费组成。
(1)规费指经省级以上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行政收费项目,是不可竞争性费用。
(2)规费中含定额测定费。
凡在省内承担建设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应按规定的费率缴纳给造价管理部门。
收交办法按鄂价房服[2002]47号和其他有关文件执行。
(3)工程排污费,包括施工现场向有关部门交纳的污水排放费用。
(4)本费用定额未包括建筑施工噪音、超标准排污费,若发生,可列入工程造价,并计取税金。
1.6 施工企业非施工现场制作的构件应收取增值税,构件增值税按构件制作直接工程费的7.05%计取,增值税列入直接工程费,并计取各项费用。
1.7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向建设单位收取,也可由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内容包括:(1)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费用;(2)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和施工配合等费用;(3)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管线敷设的摊销费用;(4)共用脚手架搭拆的摊销费用;(5)共用垂直运输设备,加压设备的使用、折旧、维修费。
总承包服务费应计取相应的利润和税金。
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提供服务的或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不应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1.8铝合金门窗、彩钢门窗、塑钢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铝合金玻璃幕墙、塑铝复合板幕墙等工程,按塑钢金门窗的费率计取费用。
其他建筑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的各项费率计取费用。
独立承担装饰工程的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降低一类计取费用。
但最低不得低于四类。
1.9市政工程按直接工程费取费的有:城市道路、桥涵、隧道、排水(不含金属管道)工程、给水工程构筑物;按人工费取费的有:给水、燃气、集中供热工程,排水工程的金属管道安装以及给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等工程。
城市道路的路灯工程可按二类工程计取费用。
1.10市政工程施工因素增加费已综合考虑。
市政工程施工因素增加费指具有市政工程特点,又不属于临时设施范围,并在施工前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阻碍交通费、半边通车的道路工程,以及行人通行的交通维护措施费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2.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内容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2 单位工程造价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合计、规费和税金。
2.3本费用定额是我省社会平均水平的表现,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施工单位可采用本企业的施工消耗量定额或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仿古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根据实际需要参考本费用定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