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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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关于下发人民币长城信用卡和电子借记卡章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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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关于下发人民币长城信用卡和电子借记卡章程的通知正文:----------------------------------------------------------------------------------------------------------------------------------------------------中国银行关于下发人民币长城信用卡和电子借记卡章程的通知(1997年2月1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杭州市、济南、浦东分行,总行各部门:我行修改后的《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信用卡章程》及《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电子借记卡章程》,业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现下发各行执行。

各发卡行在印制两个章程时应全文照登,不得随意删简其中文字,以保证两个章程的一致性、严肃性、合法性。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信用卡章程附件: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信用卡章程第一条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信用卡(以下简称长城卡)是中国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金融支付工具。

长城卡具有消费信用、存取现金、转账结算等功能。

第二条中国银行办理信用卡的分支机构、中国银行长城卡特约单位、长城卡持卡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长城卡按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结算性质分为贷记卡和借记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

凡年满18周岁、有稳定经济收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可申领个人卡。

第四条单位或个人申领长城卡,应按发卡银行规定填写申请表,确认履行《长城卡领用合约》,连同发卡银行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交发卡银行,并按发卡银行的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及保证金存单质押)。

发卡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开立信用卡账户,发给长城卡。

当持卡人不能偿还使用长城卡的债务时,保证人须履行《长城卡领用合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信用卡领用合约

信用卡领用合约

信用卡领用合约信用卡领用合约甲方:信用卡领用人(以下简称“领用人”)乙方:信用卡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发行机构”)鉴于:1. 发行机构是一家合法注册并经营信用卡业务的金融机构;2. 领用人符合发行机构规定的信用卡申请条件,申请领用发行机构发行的信用卡。

双方本着合作、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信用卡领用合约(以下简称“本合约”),共同遵守:第一条信用卡申请及发放1.1 领用人须按照发行机构的信用卡申请要求和办理流程,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填写信用卡申请表。

1.2 发行机构将根据领用人提交的资料,进行信用调查及风险评估,并决定是否核准信用卡申请。

1.3 若发行机构审核通过,领用人将签署信用卡发行机构指定的信用卡申请合同,并接受发行机构的信用卡服务协议。

1.4 信用卡发行机构根据领用人申请的信用额度,决定是否发放对应的信用卡。

1.5 领用人申请信用卡并成功获得发行机构发放的信用卡后,应当按照本合约规定的信用卡使用规则和还款要求进行使用和还款。

第二条信用卡使用规则2.1 领用人可凭借信用卡在发行机构所属商户进行消费支付。

2.2 信用卡的有效期、信用额度、取现规则等详细信息将由发行机构提供,并以信用卡附带的说明书为准。

2.3 领用人在使用信用卡时,需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避免逾期还款和产生额外的利息、罚款等费用。

第三条还款要求3.1 领用人需按照信用卡发行机构规定的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进行信用卡账单的还款。

3.2 领用人需按照信用卡账单上所示的最低还款额进行还款,若未按时还款,在计算逾期利息的同时,发行机构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追缴欠款。

3.3 若发行机构在还款日当天未能成功划账,领用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逾期利息和罚款。

第四条信用卡服务与管理4.1 领用人可通过发行机构提供的官方网站、APP等渠道查询信用卡账户余额、交易明细、还款记录等相关信息。

4.2 如有信用卡丢失、出现异常交易等情况,领用人应立即联系发行机构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挂失或查询处理。

银行办理信用卡合同3篇

银行办理信用卡合同3篇

银行办理信用卡合同3篇篇1甲方:[银行名称]地址:[银行地址]乙方:[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持卡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持卡人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就办理信用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信用卡申请及办理1. 乙方自愿向甲方申请办理信用卡,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信用卡。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文件。

乙方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 甲方在审核乙方的申请资料后,决定是否向乙方发放信用卡及确定信用卡的种类、卡号、信用额度等。

如乙方申请得到批准,甲方将为乙方开立信用卡账户。

二、信用卡使用规则1. 乙方在获得信用卡后应妥善保管密码及信用卡本身,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

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密码泄露或卡片被盗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使用信用卡产生的债务,应在账单规定日期内偿还,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款则构成违约,需承担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费用。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终止信用卡使用等。

3. 乙方在信用卡有效期到期前或信用卡额度不足时,应及时办理更换卡或补充保证金的有关手续。

因未及时办理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信用卡还款规则1. 乙方应按时偿还信用卡欠款,还款顺序为先还利息再还本金。

还款金额以甲方账单显示金额为准。

2. 乙方可选择全额还款或分期还款两种方式偿还欠款。

如选择分期还款,应遵守甲方关于分期还款的相关规定。

3. 若乙方逾期未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费用。

同时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催收欠款。

四、风险管理与安全控制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信用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乙方的信用额度或终止信用卡使用等处理措施。

2. 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冻结信用卡账户、终止信用卡使用等。

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为保障双方权益,甲方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控制措施。

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

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

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精选3篇)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篇1中国银行___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长城人民币信用卡(以下简称长城卡)申领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长城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一、乙方自觉遵守并督促其持卡人遵守《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

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持卡人担当使用长城卡的各种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照实供应本单位及持卡人的有关资料。

同意甲方视情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状况。

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单位资金作质押时,应在甲方开立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其存期须与长城卡有效期全都。

未经甲方同意其保证金存款在长城卡有效期满45天内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

乙方长城卡有效期满办理更换新卡时其保证金存款须相应延期或办理转期手续。

当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透支金额超过其保证金存款的60%时,甲方有权随时将其保证金存款一次转入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以归还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持卡人领取长城卡时,应马上在长城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否则,因此而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担当。

五、甲方将依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增加持卡人或停止持卡人使用长城卡。

甲方亦可依据乙方保证人的书面申请,停止乙方持卡人使用长城卡。

乙方应将停止使用的长城卡准时交还甲方,其未了结的债务仍由乙方(或保证人)负责。

乙方新增加的持卡人仍须履行本合约。

六、乙方持卡人使用长城卡所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由甲方记入乙方的长城卡备用金账户,该账户存款不足发生透支时,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透支额计收利息,乙方必需无条件地担当偿还责任。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透支限额和还款期限。

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涉嫌恶意透支,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及收回乙方的长城卡,并可提请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信用卡合同范本

信用卡合同范本

信用卡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信用卡合同甲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持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信用卡,并乙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使用信用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信用卡发放及额度1.1 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信用卡,乙方承诺按照甲方的规定使用信用卡。

1.2 甲方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和申请资料,决定乙方的信用卡额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条信用卡使用规定2.1 乙方在使用信用卡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约定的信用额度使用。

2.2 乙方不得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2.3 乙方在使用信用卡时,应妥善保管信用卡及相关密码,如有遗失或泄露,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三条信用卡还款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还款日期和方式,按时还清信用卡欠款。

3.2 乙方未按时还款的,甲方有权按照约定的利率收取逾期利息,并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追索欠款。

第四条信用卡费用4.1 乙方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年费、提现手续费等。

4.2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费用,并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暂停或终止乙方信用卡的使用;(2)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欠款及逾期利息;(3)将乙方的违约行为记录在信用记录中。

5.2 乙方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同解除6.1 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偿还信用卡欠款。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

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

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作为中国最古老的银行之一,中国银行为顾客提供了一系列优质的银行卡服务。

其中,长城人民币信用卡是中国银行的明星产品之一。

长城人民币信用卡能够满足中国客户的各种消费需求,比如购物、旅游、教育等等。

本文将介绍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

一、合约定义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是指中国银行向单位发卡人发放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的协议。

发卡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银行卡领用合约期限、承诺和义务。

发卡人应当对卡片的使用、管理以及资金安全负责。

二、适用范围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适用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

单位应当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经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认证。

三、合约签订流程1、单位卡发卡申请发卡人应当向中国银行提交单位卡发卡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2)单位详细地址;(3)发卡人及卡片受益人名称;(4)负责人签字盖章。

2、申请审核中国银行将对发卡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单位资格是否符合要求;(2)申请人单位信用是否稳定可靠;(3)申请人单位是否有良好的商业记录;(4)申请人单位是否存有不良信用记录。

3、合约签订审核通过后,中国银行将与发卡人签订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并发放长城人民币信用卡。

合约签订时,发卡人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四、合约约定事项1、发卡人义务发卡人应当遵守中国银行的信用卡领用合约条款,按照约定向卡片受益人提供信用卡服务,并保证信用卡资金安全。

2、卡片使用(1)卡片受益人可以在中国银行规定的消费范围内使用信用卡,并保证使用信用卡所产生的消费行为合法、合理。

(2)卡片受益人不得将信用卡作为担保物,不得进行套现、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

(3)信用卡受益人应当妥善保管信用卡和密码,确保信用卡的安全。

中国银行长城美元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标准版)

中国银行长城美元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标准版)

中国银行长城美元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标准版)前言本合约是由中国银行作为发卡方,与个人持卡人签署的长城美元信用卡领用合约。

本合约包括信用卡领用的条件、权益和责任等事项,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申请办理1. 个人持卡人应按照中国银行的要求填写长城美元信用卡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2. 中国银行将根据个人持卡人的资信情况,审核是否批准信用卡申请。

申请办理成功后,中国银行将向个人持卡人发放长城美元信用卡。

二、信用卡的使用权益1. 个人持卡人可在合约约定的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使用长城美元信用卡。

2. 个人持卡人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使用长城美元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转账等交易。

3. 个人持卡人有权享受中国银行提供的各项信用卡权益和优惠,包括但不限于积分兑换、消费返现以及特定商户优惠等。

三、信用卡的责任和义务1. 个人持卡人应妥善保管长城美元信用卡和相关密码,确保卡片不被盗用或不当使用。

一旦发现信用卡丢失或被盗,个人持卡人应立即向中国银行报告并申请挂失。

2. 个人持卡人应按时还款。

逾期未还款的,将按照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3. 个人持卡人应主动配合中国银行的审核和核实工作,提供相关身份和财务证明文件。

4. 个人持卡人不得将信用卡用于非法或违反道德义务的活动,如洗钱、赌博等。

四、合约的解除和变更1. 个人持卡人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约的申请,并归还信用卡。

解除合约后,个人持卡人将不再享受信用卡的权益。

2. 中国银行有权在合法情形下解除合约或变更合约条款,并提前通知个人持卡人。

五、争议解决本合约的解释和执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在合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1. 本合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2. 本合约内容如有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

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

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是一款以人民币结算的信用卡,由中国银行与Visa合作发行。

该信用卡具有额度高、权益丰富、免费年费等优点,深受广大用户喜爱。

如果您需要领用该信用卡,需要签署《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下面是该合约的详细解读。

一、合约当事人合约当事人包括发卡方中国银行、合约持卡人及其单位(以下简称“持卡人”)、持卡人申请附属卡的家庭成员等。

二、合约范围本合约适用于长城人民币信用卡使用及管理的全部事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信用卡使用及还款规定;2、信用额度及转账额度的规定;3、利率及费用的收取方式;4、关于持卡人的信用记录管理等。

三、信用卡使用规定持卡人必须遵守中国银行制定的信用卡使用规定,定期履行还款义务,并且必须保证还款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偿付还款。

四、信用额度及转账额度的规定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前,需要经过中国银行信用审核,并且根据个人信用状况确定信用额度和转账额度。

五、利率及费用的收取方式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需要根据中国银行工商政策规定缴纳年费以及执行利率。

年费由持卡人本人承担,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收取。

在使用信用卡进行支付时,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手续费用。

六、关于持卡人的信用记录管理持卡人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信用记录良好,不得出现逾期还款、欠款等不良信用行为,否则可能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一定影响。

七、合约解除如果持卡人因各种原因需要解除本合约的,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中国银行提出申请,由此引起的全部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八、合约争议解决如果在本合约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可以根据合约约定进行友好协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合约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综上所述,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是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文件,对该信用卡的完整使用过程以及持卡人的行为规范起着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如果您需要在中国银行领用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需要认真阅读并且遵守该合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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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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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

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中国银行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长城人民币信用卡(以下简称长城卡)申领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长城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认《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

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使用长城卡的各种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人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有关资料。

同意甲方视情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情况。

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个人资金作质押时,应在甲方开立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其存期须与长城卡有效期一致。

未经甲方同意其保证金存款在长城卡有效期满45天内,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

乙方长城卡有效期满办理更换新卡时其保证金存款须相应延期或办理转期手续。

当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透支金额超过其保证金存款60%时,甲方有权随时将其保证金存款一次转入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以归还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取长城卡时,应立即在长城
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否则,因此而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增加其附属卡持卡人(附属卡最多两张)或停止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长城卡。

甲方亦可根据乙方保证人的书面申请停止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长城卡。

乙方应将停止使用的长城卡及时交还甲方、其未了结的债务仍由乙方(或保证人)负责。

乙方新增加的附属卡持卡人仍须履行本合约。

六、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长城卡所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由甲方记入
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

该账户存款不足发生透支时,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透支额计收利息,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承担偿还责任。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透支限额和还款期限。

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涉嫌恶意透支,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及收回乙方的长城卡,并可提请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凡利用长城卡进行犯罪活动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因转借、转让长城卡、泄露长城卡密码、租借其账户或违反《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及个人卡使用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特约商户发生的交易纠纷应
由乙方与特约商户双方自行解决。

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理由拒绝偿还使用长城卡而发生的债务。

十、甲方在乙方长城卡发生交易后,定期向乙方提供对账单,乙方对对账单内容有疑问时,应在制单日后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查询,否则即视为对账单正确无误。

十一、长城卡具有自动提款的功能。

长城卡在自动提款机上的所有交易,不论是否获得乙方的授权,乙方均须对所有后果负责。

乙方通过甲方自动提款机存入现金,须以甲方核点后入账金额为准,乙方必须完全认可甲方的核点过程。

十二、乙方使用的长城卡及其附属卡有效期满,如乙方不再更换新卡,应在长城卡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继续用卡并为乙方重制新卡,同时从乙方账户中收取新换卡的年费。

十三、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长城卡遗失或被盗窃、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办理书面挂失(或按银行规定办理电话挂失)手续,并交付挂失手续费。

如挂失卡发生风险造成损失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未办妥挂失手续前所发生的交易;
(二)在办妥挂失手续后当天和次日所发生的交易;
(三)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或伙同他人有欺诈行为的;
(四)有其他不诚实行为的;
(五)甲方调查情况,遭乙方拒绝的。

十四、甲方的《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一经修改公布,不论乙方是否得到通知,修改后的该长城卡章程即为有效,并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五、本合约自甲方、乙方在本合约上和在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申请表上申请人签字栏内签署,并在乙方领取长城卡后立即生效。

乙方在领用长城卡后要求退卡和解除本合约时,必须将全部长城卡交还甲方45天后,待使用长城卡的一切债务全部清偿后,乙方的备用金和保证金方可清户,本合约亦即解除。

否则,本合约继续有效,信用卡期满换卡后,本合约继续有效。

十六、本合约生效后,即认为乙方已仔细阅读和了解了《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十七、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尽事宜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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