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防范重大举措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及成效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及成效一、安全生产方面(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要求,参照省、市安委会做法,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基础上,报县安委会主要领导及各分管领导同意,在能源领域(煤炭、电力、油气长输管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消防、民爆物品、综合交通运输、学校、道路交通、农业(农机、渔业)、民政福利机构、特种设备、文化场所和旅游、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商贸流通行业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分别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进一步突出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使得全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在4至6月开展1+5+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将此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至年底。
截至目前,全县各部门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共排查安全各类隐患266处,完成整改259处,正在整改7处,已逐项确定责任单位及包保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此外,为贯彻落实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精神,组成由县领导带队的8个督查组,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各地、各部门1+5+N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查活动,通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进一步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场所1+5+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落实。
(三)落实行业监管职责。
交通运输方面,县交运局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有序,持续开展 1+3+N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行动,共开展执法行动11次、出动执法人员130多人次、执法车辆33台次,查处各类违规车辆56台次;加强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重点对全县交通事故易发频发路段和地质不良的高边坡路段、施工路段以及在建工程、大中修项目等施工安全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涉路安全隐患;做好汛期渡口、港口、航道水上安全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对3家港口码头、15家水运企业和18道渡口、19个渡船开展安全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6年4月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以下简称《指南》)以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迅速贯彻、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初见成效。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根据《指南》的要求和各地区、各单位的探索实践,现就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
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各地区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二)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
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也日益迅速。
随之而来的是交通运输安全问题的日益凸显。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中存在着众多的重大风险,如交通事故、交通拥堵、车辆故障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人们的出行和生活,更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防范对策进行深入研究,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1.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中最为严重的风险之一。
据统计,全球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高达近130万人,而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长。
交通事故的危害不仅在于导致人员伤亡,还会造成交通拥堵、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
2. 道路交通拥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汽车保有量的增加,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
交通拥堵不仅会导致车辆排队、行驶速度变慢,还会增加交通安全隐患,影响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3. 车辆故障车辆故障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中的另一大隐患。
由于车辆故障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不仅给驾驶员和乘客带来危险,也会对其他车辆和行人构成威胁。
二、防范对策研究1. 完善交通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是防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保障。
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加强对交通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2. 提高技术水平和装备设施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交通运输设备的安全性能,是防范交通事故和车辆故障的重要途径。
对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
3.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是防范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大众对交通规则的遵守和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
4.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是保障交通安全的有效途径。
防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八项措施

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 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不强,设备投入资金困难,有些企业
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 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不按规定开展出厂检验等问题,我县
行处罚。二是坚持联合执法机制。加
强化提优升级。积极开展创建活 在小微食品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
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明确牵头部门, 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内部运 试点食品生产企业共建共享实验室,
食品经营环节。在食品流通环节, 存在散装食品销售防护设施不到位、 产品标签不规范等现象;部分单位不 按食品贮存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 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不分区(货架) 销售;销售农产品无提供产地证明或 销售凭证,少数水产品销售者在暂养 过程中添加违禁物品;不少农贸市场 开办者管理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 实,对市场农产品经营户缺乏管理与 监督。餐饮服务环节,专间存在杂物
农村集体聚餐。风险具体表现在: 一是从业人员文化层次较低,食品安 全意识不强,规范操作能力不够。二 是基本条件较差,农村集体聚餐没有 固定场所,没有相应的防蝇防尘、保 洁与冷藏设施。三是风险点源较多, 对餐饮具缺乏消毒保洁,冷盘菜大多 使用外购食品直接食用,不能进行食 品留样,存在生熟不分等交叉污染现象。
刑事司法衔接。
强化社会共治。一是宣传工作常 构,对高风险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
强化技术支撑。一是加强能力建 态化,引导群众积极举报食品违法犯 单位等行业进行风险隐患检查评估,
设。推进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完 罪行为,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尚德守 向监管机构提交评估报告,监管机构
善实验室装备配备标准,规范检测流 法意识。二是教育培训制度化。各地 按照评估报告中的企业存在的风险隐
Industry 行业 行业聚焦
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范例(三篇)

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范例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种安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实施有效的安全风险管控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重要举措。
本文针对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提出了一套实施方案,以期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确保公众的安全。
二、方案目标本方案旨在确保重大安全风险得到精细化管控和科学化措施,达到以下目标:1. 减少重大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2. 尽量减少重大安全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3. 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 优化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处理重大安全风险事件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1. 重大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1)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工作,包括利用多种方式收集大量的安全风险信息,明确周期性风险和突发性风险;(2)对已收集到的安全风险信息进行评估和分类,确定重大安全风险;(3)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数据库,及时更新和维护数据信息。
2. 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1)将识别出的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其危害程度和概率进行分级,并制定相应的分级策略;(2)对不同级别的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其特点和可能的应对措施,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3)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需要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密切合作与协调,确保措施的统一和有效性。
3.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1)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包括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援三个方面;(2)预防措施包括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制度和规范,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3)控制措施包括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制定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应急事务管理;(4)应急救援措施包括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培训合格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 重大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1)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对重大安全风险的相关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2)利用科技手段,采集和分析重大安全风险事件的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和趋势预测;(3)定期组织重大安全风险评估,对已实施的管控措施进行评估和调整。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风险防范措施

• 2、内因火灾方面主要是随着轻放工作面 的推广,工作面采空区浮煤增多,增加 了煤炭自燃的几率,目前我们主要是在 轻放工作面回采和回撤期间严格向采空 区注阻化剂,我们管理人员应该认真清 点阻化剂的数量,确认数量符合要求, 并认真检查注阻化剂的情况,确保阻化 剂真真注到采空区里,达到预期的效果。
• 3、瓦斯治理科、通风区以及其他有关的 职能科室要加强采空区密闭墙的检查, 发现采空区密闭墙内CO浓度异常时,必 须立即向矿主管领导汇报,查明原因, 制定解决措施。
• 采掘工作面等井下打眼时采用湿式打眼。 • 采掘工作面放炮时,按规定严格使用水 炮泥,减少放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 定期冲洗煤尘:对矿井主要水平大巷、 皮带机道、采掘工作面的巷道等井下所 有巷道按规定定时进行冲洗煤尘,防止 煤尘堆积积聚。
• 四、矿井防灭火
• 矿井火灾包括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种。
风险预控风险防范措施
一通三防部分
前 言
• 煤矿作为高度危险行业之一,安全生产始终是 生产领域中的头等大事。近年来,党中央、国 务院对煤矿的安全工作采取了多项重大的举措, 相继颁布了《安全生产法》、《煤炭法》、 《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一 系列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煤矿安全监查 体制。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加大了煤矿安全监察力度,使煤矿的事 故有了明显的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好 转。
• 井下工作的员工要搞好个体防护工作, 佩带好防尘口罩,注意保护好自己,管 理人员和班组长要监督好员工防尘口罩 的佩带情况。 • 检查各项防尘喷雾的使用情况,确保防 尘喷雾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处于打开状态, 以减少采掘工作面巷道中的煤尘浓度。 • 加强喷雾设施的日常维修工作,确保喷 雾设备的完好,灵活可靠。
安全生产风险

安全生产风险1、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源头管控主要有哪些措施一、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源头管控的意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既是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手段,又是加强事故预防和源头治本的重要举措。
二、明确规划设计安全要求(一)加强规划设计安全评估。
各地区要把安全风险管控、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要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风险论证,明确重大危险源清单。
要加强规划设计间的统筹和衔接,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设计、同实施、同考核。
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选址及产业链选择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因素,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做好重点区域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有效降低安全风险负荷。
(二)科学规划城乡安全保障布局。
各地区要制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综合保障措施,严格依据相关标准规范科学设定安全防护距离、紧急避难场所和应急救援能力布局。
要高度重视周边环境与安全生产的相互影响,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
新建化工企业必须进入化工园区。
城乡规划和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隔离带管控,严禁在安全和卫生防护隔离地带内建设无关设施和居住建筑。
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明确安全管控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三)严把工程管线设施规划设计安全关。
地上、地下工程管线规划布局、设计与敷设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已纳入城乡规划的管线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完善工程管线设施建设规范,健全油气管线安全监管措施和办法,从严控制人员密集区域管线输送压力等级。
鼓励各地区按照安全、有序原则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把加强安全管控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
要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安全终身责任制和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把铁路沿线生产经营单位规划安全关。
05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2016】11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6年4月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以下简称《指南》)以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迅速贯彻、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初见成效。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根据《指南》的要求和各地区、各单位的探索实践,现就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
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各地区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二)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
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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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防范重大举措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风险防范重大举措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7月26日联合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抵押金管理办法》)。
这是继煤矿之后,国家为建立高危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资金保障制度和机制所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它必将对做好高危企业事故灾害的抢险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发挥重要的作用。
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属于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事故发生率高的高风险行业和领域。
人们通常把从事这类生产、建设、经营活动的企业称之为“高危企业”。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经济政策和管理措施,不能及时、妥善地实施事故灾害的抢险救助和事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给高危企业的安全工作带来了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某些民营或者小型的高危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老板逃之夭夭,企业既没有钱用于事故抢险救灾,更没有钱用于善后处理,伤亡人员的经济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由于企业没有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资金,以致本应由企业负担的费用只能由各级政府负担,“老板挣票子、政府当孝子”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很多高危企业自有资金中没有用于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发生事故时“拆了东墙补西墙”,捉襟见肘,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经费没有保证,资金风险很大。
三是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经费的提取、适用范围和管理没有章法,各地和企业的做法不一,缺乏规范。
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经济政策并且制度化。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为了解决高危企业安全风险防范问题,相继建立健全了类似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法律制度。
如美国法律规定,企业自开办煤矿伊始,每年就要提取一定数额的“权利金”,专户储存,主要用于煤矿衰老转产、事故处理的经费支出,政府监管部门对煤矿“权利金”的提取、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因此,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研究制定相关经济政策,解决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资金保障问题,十分必要。
早在《安全生产法》制定之时,国家就把安全投入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和条件,对企业的安全投入标准、投入决策主体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施行,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所谓安全投入(费用),是指企业用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各项安全资金,既包括企业开办、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投入,也包括事故预防、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危企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把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列为一项治本之策。
2004年1月9日,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各地可以结合实际,依法对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收取一定的安全生产抵押金,用于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
国务院要求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会同财政部制定具体办法。
为此,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作了大
量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
升格后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加大了工作力度,决定先以煤矿为突破口,再推向其他高危企业。
在各方的努力和支持下,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12月14日印发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此后,在总结煤矿企业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又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扩大到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继而制定了《抵押金管理办法》。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抵押金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实现了国家关于高危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资金保障的重要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
作为一项重大经济政策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内涵丰富。
第一,这项制度的目的是防范和降低企业安全风险。
高危企业最大的安全风险是事故,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需要必要的资金保障。
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匮乏的问题,必须用经济手段加以解决。
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可以解除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后顾之忧,为防范和降低企业安全风险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
第二,这项制度的性质是通过实施安全风险资金担保的措施,来减少企业的经济负担。
从民事法律上看,抵押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担保,即以企业提取的抵押金作为事故风险的担保物,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事故发生时权利人(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享有优先受偿(使用)权;不发生事故时,企业无权使用抵押金。
第三,这项制度的适用范围是用于企业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
按照《抵押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适用范围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和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支出。
第四,这项制度的管理机制是企业自提自用与政府监管相结合。
按照《抵押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根据相应标准提取和存储风险抵押金。
事故发生时,有关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费用原则上全部由企业负担并先行支付;确实需要动用风险抵押金的,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对抵押金的核定、提取、专户存储、使用、结转、补充和会计核算实施监管管理。
推行高危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需要做好大量艰苦细致的配套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需要与财政部门、银行密切配合,严格实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抵押金管理办法》。
一是调查摸底,心中有数。
两个《安全生产抵押金暂行办法》涉及的高危企业的行业和领域不同。
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数量众多且各具特点,有关部门需要认真调查研究,搞清楚有关企业的数量、规模、所有制和生产经营方式、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率、各地经济和收入水平、事故补偿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建章立制,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涉及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资金的投入及其监督管理等项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制定
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使有关企业对安全生产抵押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以点带面,取得经验。
要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需要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性和实施条件的企业进行试点,逐步推开。
四是区别情况,因地制宜。
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措施,不宜“一刀切”。
五是分步实施,总体推进。
贯彻实施两个《安全生产抵押金暂行办法》需要一个过程,有关部门需要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和配套措施,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狠抓落实,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