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复查申请表【模板】
《复查申请表》

编号:___________ 复查考试成绩申请表
因考生误填或漏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考生须确认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复查规定的要求后,在阅读“复查须知”后手工签字,否则申请无效。
复查须知
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使用答题卡作答部分)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到市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3、参照人事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4、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评阅的试卷,一般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将复查结果通知申请者。
如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纠正;
5、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评阅试卷的,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负责把复查申请送交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将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的处理结果通知申请者。
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复核成绩有特殊规定,将按该部门的特殊规定执行;
6、对同一考试科目的成绩复查,其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7、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些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考生签字:年月日
受理人签字:年月日。
成绩复查申请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所在二级学院
专业
联系方式
复查成绩课程名称
本课程原成绩
考试时间
课程开设单位
任课教师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部)审核意见
课程开设学院
主管教学领导签字:
年月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字:
年月日
试卷查询报告:
1.经核实,该生此门课程成绩准确无误。
参加查询人员签字:
年月日
2.经核实,该生此门课程原成绩有误,原因为:
核实后的成绩为:分
参加查询人员签字:
年月日
课程开设学院处理结果:
主管教学领导签字:
年月日
申请人确认签字:
年月日
注: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生申请查询试卷必须在成绩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
2.试卷复查应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和课程开设单位共同完成。
学生试卷(成绩)复查申请表

4.学生在收到复查反馈结果之后,应将此表从课程所在学院取回交教务级
专业
姓名
学号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考试 □考查
考试类型
□期末 □补考 □缓考 □重修
考试日期
现公布成绩
联系电话
复查原因:
(注:复查理由需包括学生对自己所答试卷卷面情况的详述) 申请人签名: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请学院(系、部)教学管理科组织相关教研室进行试卷复查工作,如成绩有
改动请填写成绩更正表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签名: 年 月 日
复查后成绩及更正理由说明:
复查教师签名:年月日
教研室主任签名
课程所在学院签章
说明:1.复查试卷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一周之内或者是在学期开学一周之内提出申请,过期不予复查。
2.复查试卷由课程所在学院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核查,学生本人不得参与及接触试卷;
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模板)

学年学期
20/20学级
班级
层次
考场地点(必填)
申请复查课程
原分数(必填)
申请复查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级意见:
年级主任签字(盖章):年级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系(部)意见:
系(部)主任签字:系(部)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处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课程所属教研室查后结果及原因:
查分教师签字: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盖章):系、部主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1、每张表只填一门课程,填好后交到学生所属系(部)的教学秘书处,然后由教学秘书 统一交到考务科。
2、查分的时间是每学期的开学第一周(周五前)。
3、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考务科备案,一份课程所属教研室留存。
教务处制
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

学生所属院系:课程所属院系:N0.
姓名
性别
学号
班级
所在宿舍(详细地址)
电话
复查课程
课程名称
成绩
学年
学期
任课教师
教学班
序号
复查理由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学生所属院系意见负责Biblioteka 签名:年月日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复查结果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卷面成绩
查卷人1
查卷人2
课程所属院系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注:1.学生要求复查成绩,应按课程所属系分别填写此表,复查理由要充分,各系要严格把关;
2.课程所属系应选派两名责任心强的教师对试卷进行认真复查;
3.此表按课程所属系分别填写,一式三份,教务处、课程所属系、学生所属系各一份,复查结果由学生所属系及时通知学生。
期末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new

曲阜师范大学期末考试课程成绩复查申请表
曲阜师范大学期末考试课程成绩复查申请表
曲阜师范大学期末考试课程成绩复查申请表
工作程序:①申请人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填写,交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申请复查;
②申请人所在院系汇总盖章后交开课单位,开课单位须在第二周内完成复查工作;
③开课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第三联,将第一、二联交教务处;
④教务处根据复查结果更正成绩,将第二联反馈院系,学院通知学生到网上查看复查结果。
第
一联教务
处存档
第二联申请人学院存
第三联开课单位存。
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

青岛理工研究生成绩复查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学号
联系方式 课程成绩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考试时间 成绩类别 □初修 重修
□缓考
本人申请 理由
学生所在院系 意见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开课院系意见 选派复查人员:
复查成绩: 复查情况说明:
章: 年
月日
注意事项: 1. 本表需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提交。 2. 每份《复查成绩申请表》只能申请复查一门课程成绩。 3. 学生必须明确陈述申请复查成绩的原因,并经学生所在审核同意才能予以提交。 4. 成绩有误需要更正的,由任课老师办理成绩更正手续。
成绩复查申请表

成绩复查申请表
考试名称:
注意:1.档案管理号栏目请注明“无”。
其余项目必须全部填写,若因考生误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考生须在认真阅读“复查须知”后手工填写,确认以上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复查规定的要求后,,否则申请无效。
(若考生复查多科,可在申请复查理由一栏继续填写相关信息)。
复查须知
1、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以凭成绩复查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准考
证和身份证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申请复查成绩。
2、复查试卷的内容包括:应考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核分是否正确;有无
漏改、错改;是否有违纪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
对主观题评卷的宽严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
3、复查时间: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天内向所在考区申
请复查试卷。
4、市人事考试部门应于规定截止时间后3天内将申请复查名单汇总上报江苏省人
事考试中心,对同一考试科目的成绩复查,其复查工作原则上只受理一次。
5、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实准确记录复查试卷的情
况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所在考区。
考生签字:受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