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安全出租协议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长春宽城万达广场项目
塔吊使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协议编号:CSCEC
工程名称:长春宽城万达广场
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长春宽城万达广场项目部
使用单位: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长春宽城万达广场项目部
塔吊使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长春宽城万达广场项目部 (以下称甲方) 使用单位: (以下称乙方) 鉴于长春宽城万达广场工程施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乙方使用甲方的____号塔吊。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减少与避免施工现场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签订“塔吊使用安全生产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签订“塔吊使用安全生产协议书”之前收集、审查乙方资质证
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2.收集塔吊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塔吊安装验
检合格证书;
3.负责编制“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并经甲方企业技术负责人
审批师签字后实施;
4.负责对乙方指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塔吊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保障塔吊的完好和安全,并严格按照
塔吊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文件使用塔吊;
2.塔吊与结构锚固后,乙方不得随意改动、拆除锚固点;
3.当同一施工现场或相邻施工现场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乙方必须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群塔管理方案》进行作业;
4.塔吊指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起吊规范,严格执行塔吊“十
不吊”规定: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8)斜扣工件不吊;
9)棱刃物体没有衬垫不吊;
10)钢(铁)水包过满不吊。
5.乙方需保护塔吊设施、塔吊附属设备的完好。不得在的配电箱内
接其它设备,并不得在塔吊作业中切断电源。
6.塔吊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吊具、索具、信号工、摘挂钩人员
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7.乙方指挥、工人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认真听讲和执
行。
8.在作业过程中,凡因安全保护装置不到位或失灵、工人违章操作、
指挥违章操作、机械带病作业等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9.凡因指挥不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
擅自将塔吊交给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全部责任。
10.甲、乙双方单位的领导均无权指派无操作证人员上岗,如因领导
强行指派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谁指派谁承担全部责任。
11.塔吊指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2.吊装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并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13.在生产过程中若乙方违反《塔吊使用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相关规
定,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批评教育,并承担相应损失及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下达的处分。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塔吊退场后终止。
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长春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不属国家、地方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需补充的条款,由双方协商后另外补充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