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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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1. 这个制度是什么?本制度是为了制定医疗废物暂存处的规范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置方式,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保障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

2. 医疗废物的定义医疗废物是指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因医疗、预防、保健、研究等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弃药品、废弃器械、废弃包装物、枯萎植物、动物尸体、血液、医学实验动物、人体组织、废弃物皮肤等。

3. 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建设1.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位于室内,与其他非医疗废物严格隔离,并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2.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场地应该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且布局应该合理。

3.医疗废物暂存处装修材料要求易清洁,防止水和异味泄露。

4.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该采用防火、防水、防震等措施保障设施的安全。

4. 医疗废物暂存处的管理1.医疗废物暂存处负责人要具备医疗环境清洁卫生管理工作经验,并经过多次培训考核后方可担任。

2.医疗废物暂存处应有专人负责,必须保证医疗废物的有效管理,在遵守法规法律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3.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该定期检查医疗废物的数量和存放情况。

4.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5. 应急处置1.气味异常:尽快通风换气,如无法消除气味,则立即联系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2.器械老化:尽快检修或更换器械。

3.泄漏:立即进行隔离,并拟定应急处置计划。

泄漏涉及环境污染的要立即向环保部门汇报。

4.火灾:立即用灭火器材进行扑灭。

当所指定器材不能起到作用时,应该立即报警求助。

5.人员伤亡事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尽快进行救援处理。

6. 总结医疗废物暂存处是医院环境管理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与管理上必须规范运作。

建议医院在组织管理方案上,加强医疗废物暂存处建设和管理,充分控制医疗废物的处理和使用风险,保障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暂存处须设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转运车存放间、工作人员办公室,设有非手触式流动水洗手、干手设施,快速手消毒剂。

二、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避免阳光直射。

暂存地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生活垃圾存放地和人员密集区。

三、防止雨淋和渗透,应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应防鼠、防蚊蝇、防嶂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张贴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O
四、医疗废物暂存处随开随锁。

五、工作人员在收集、运送、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须穿工作衣、戴帽子、口罩、厚质橡胶手套、穿防护胶鞋,必要时戴防护眼镜,工作结束后脱去手套认真洗手。

六、病理性废物应低温贮存。

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八、每日工作结束后运送车辆及地面用500—1000mg∕1(被血液污染的表面、地面应立即用IoOomg∕1-2000mg∕1)有效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60分钟,清水冲洗。

参考文献
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ES].2003。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6篇)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6篇)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____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液,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

并进行清洁消毒。

4、医疗废物暂存地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

5、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产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

6、暂存病理性废物,尽可能采取低温或防腐贮存。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站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暂存站是指用于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设施,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暂存区、液体废物暂存区和其他特殊废物暂存区。

第三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存放、运输等环节的安全可控。

第四条医疗废物暂存站的管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医疗废物管理资质,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固体废物暂存区的货架、围栏、消防设施等,液体废物暂存区的集装桶、密闭容器等。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第六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和处理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和包装。

第七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设置相应的标识和标牌,包括“医疗废物暂存站”、“禁止投放非医疗废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

第八条应急救援设施必须与医疗废物的暂存区域相对应,设置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等。

第九条医疗废物应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和包装,包括医疗器械残余、注射器、药品包装袋、废纸、废塑料等。

第十条医疗废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使用密闭容器、符合承载能力、不易破裂等。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暂存和存放第十一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的暂存和存放工作,每批次的医疗废物应统一编号并填写登记。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和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暂存站的设置和管理1. 医疗废物暂存站应设置在交通便利、易于操作和管理的地方,并应远离居民区、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区域。

2. 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具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围墙、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存放。

3. 医疗废物暂存站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接收、分类、存放、登记、运输等工作。

4. 医疗废物暂存站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等可能污染医疗废物的行为。

5. 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防止病菌的滋生和传播。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1. 医疗废物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

2. 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进行包装,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包装物或容器应注明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产生日期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4.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等特殊类型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包装物进行包装,并应及时密封。

三、医疗废物的暂存和运输1. 医疗废物应在产生后24小时内进行暂存,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2. 医疗废物暂存站应设置专用暂存区域,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要求进行存放。

3. 医疗废物暂存站应设有明显的暂存区域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和接触医疗废物。

4. 医疗废物运输应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运输。

5. 医疗废物运输应遵循安全、快捷、高效的原则,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到达指定处置单位。

四、医疗废物的处置和记录1. 医疗废物应由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处理或转让。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制度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制度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特制定本暂存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暂存及处理。

三、定义医疗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等危害性的固体废物。

四、组织管理1. 设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日常工作。

2. 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暂存和记录工作。

五、收集与分类1. 医疗废物应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等分类收集。

2. 收集时应使用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容器,并确保其密封性。

3. 收集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医疗废物。

六、暂存设施1.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用的医疗废物暂存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如锁具、防渗设施等。

2. 暂存场所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3. 暂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暂存管理1. 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2. 暂存场所应有专人负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存放。

3. 暂存场所应有详细的废物登记记录,包括废物种类、数量、来源、收集时间等。

八、废物处理1. 医疗废物应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废物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废物转移时,应填写转移联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 废物处理后,应保留处理记录,以备查验。

九、监督检查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2. 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根据反馈进行改进。

十、违规处理违反本暂存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暂存与管理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以下是一个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的草案,供参考: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暂存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实现对医疗废物的有效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医疗废物暂存的部门和人员。

三、责任部门1. 医疗机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 各科室负责将医疗废物暂存至指定暂存区域,并按规定分类存放;3. 医疗机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监督检查;4. 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四、暂存操作要求1. 所有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应设有醒目的标识牌,明确标注医疗废物的种类和存放要求;2. 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应清洁整齐,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排水条件;3. 医疗废物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暂存,禁止混放不同类别的废物;4. 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进行暂存,容器应具备耐腐蚀性、密封性和易清洗的特点;5. 医疗废物暂存容器应定期清理和更换,同时保持废物容器的完好无损;6. 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应定期消毒,确保无病原微生物滋生。

五、员工培训与监督1. 各科室应对负责医疗废物暂存的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医疗废物的分类、暂存和处置要求;2. 监督人员应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3. 对于违反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的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应急处理1. 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置;2. 各科室应配备相应的急救设施和器材,以确保员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环境保护部门所有。

凡违反本制度者,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此为草案,具体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二)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废物的安全、环保处理,减少对环境和人员的伤害。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4篇)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4篇)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时间:根据医院的规定,明确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时间,包括每天的上班时间、休息时间和加班情况等。

2. 值班制度:确定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值班制度,包括轮班制或固定班制,并明确每位工作人员的值班时间和轮班周期。

3. 工作任务:明确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任务,包括收集、储存、处理和运输医疗废物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确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工作流程:制定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流程,明确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和处理的具体步骤和流程,确保操作的规范化和流程化。

5. 安全管理: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和应急处理等,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6. 考核与评价:制定医疗废物暂存处的考核与评价机制,包括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培训和日常工作质量的评价,以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

7. 培训与学习:提供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使其了解和掌握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知识和操作规程。

8. 纪律与奖惩:明确医疗废物暂存处的纪律要求,包括工作纪律、纪律检查和违纪处罚等,同时设立奖励机制,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上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需要根据不同医院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以确保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暂存处是医疗机构属于危险废物管理的环节,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无害化。

第三条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确保对医疗废物的有效暂存和处理。

第四条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职责要求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废物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暂存间是医疗机构内用于暂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地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为您提供一份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的模板,以供参考。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为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暂存和排放,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暂存间是指专门用于存放医疗废物的封闭场所,包括临时存放间和中转站。

第四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责任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具体分配,负责人应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工作应与环保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与合作。

第二章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设置与基本要求第七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单独设置,与其他功能区域相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

第八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布局、面积、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保证安全、便捷的操作环境。

第九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具备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溅等措施。

第十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储物柜、消毒设备、通风设备等,以确保医疗废物的存放和处理符合相关要求。

第三章医疗废物暂存间的操作与管理第十一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标识等相关知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暂存间内的医疗废物应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存放,确保不同类别的废物不互相污染。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和清理,避免废物的超时暂存。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暂存间内的设施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使用人员应依法填写相关记录,包括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清理等情况,以备查阅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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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应防盗、防潮、防湿、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渗漏,避免阳光直射。

二、医疗废物贮存处要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等警示标识。

三、不得在非暂时贮存场所堆放或存放医疗废物;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运出本院,不得接受非本院产生的医疗废物。

四、贮存的医疗废物要及时清运,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贮存时间超过时限集中处置单位仍未前来收集的,应当及时向院感办报告。

五、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穿橡胶防水鞋等。

六、医疗废物每次清运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污水应当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七、每天用紫外线灯管空气消毒 1 次,每次消毒时间为 1 小时。

八、紫外线灯管表面要保持干净。

每周用含有 75%的酒精的纱布擦拭一次。

九、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十、在收集、运送、暂存医疗废物的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一旦出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的意外事故,按我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

十一、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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