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关控制设备产品包装工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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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内开关设备包装规范

户内开关设备包装规范

户内开关设备包装运输规范HK28BW0101西安合容开关有限公司2020年9月5纸箱包装技术要求5.1我公司生产的高压开关元件及开关附件,如运输路程较近,且无特殊要求,可采用纸箱包装。

5.2纸箱材料采用厚度不小于5mm的五层瓦楞纸板,符合GB/T6544-2008《包装材料瓦楞纸板》的规定,内外不得有破损、撕裂等缺陷。

制箱应符合GB/T 6543-2008《瓦楞纸箱》的规定,包装箱要有足够的强度,确保装卸和运输的需要。

5.3为了保护元器件免受碰撞破损,纸箱内应使用减震材料,如:泡沫、珍珠棉、气泡膜等。

5.4包装箱外型美观大方,表面印“运输储运图示标识”公司标志和物品的名称、规格等,印字要清晰、明确。

5.5包装带要捆扎牢固,不同元件的包装要分别按照各自的包装作业文件进行。

6木箱包装重要客户、重要工程、在现场堆放时间较长的户内设备、客户明确要求用木箱包装或其它必须有木箱包装的情况时都应木箱包装,如:电厂、变电站,运输路线较远或客户有要求的,也应采用木箱包装。

6.1材质要求:6.1.1包装箱主要受力构件一般采用落叶松、马尾松和紫云杉等优质木材,须经干燥处理,同一包装箱的板材色泽基本一致,外表面平整、光洁,无明显毛刺,不得有虫节、破损、撕裂等缺陷。

6.1.2滑木、枕木和框架采用一等木材,箱板可选用二等木材或胶合板。

6.1.3在保证包装箱强度符合储运、装卸要求的前提下,所用材料也可选用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等。

6.1.4对于出口的项目包装箱的材料必须是胶合板。

6.2木箱结构和尺寸要求:6.2.1木箱由木底座、侧板、前/后板、横撑和顶板钉制而成,木底座支撑枕木和滑木的钉制方向要考虑装卸车及搬运的方式。

如果用叉车或行车装卸,底部枕木沿宽度方向钉制;如果需要采用滚杠装卸,滑木应顺向钉制,方便装卸车和搬运转移。

6.2.2箱体长度较长时,底部增加枕木数量,枕木的间距不得大于800mm,以增强底板强度。

6.2.3当用木板做箱板时,木板在内侧;当用胶合板做箱板时,胶合板在外面,表面平整、光洁无毛刺,便于丝印有关内容;6.2.4根据箱板和框架结构件的尺寸,正确选用钢钉;钉箱时,箱板表面不应显露钉头、顶尖,钢钉不得中途弯曲或钉在箱板、框架接缝处;要求钉制牢固,但不能钉破板材,包装时不得损坏产品表面的油漆或喷塑层。

产品包装工艺守则

产品包装工艺守则
6.2.6湿热带型大木箱,木挡转角处用专用包角铁皮包角,每边用4公分圆钉各三枚固定,四周侧面板用平缝木板,并在左右侧板上部中心开设通风窗(在坯件上制作),其余与普通型木箱相同。
6.3小木箱
小木箱内产品固定分安装孔固定和框挡固定二种方式。
6.3.1产品箱外有安装孔的固定
套上塑料袋产品放上底面箱板油毡,于安装孔处用电钻钻孔Φ9四孔,用适当长短的M8螺栓、螺母、垫圈、弹簧垫圈将产品固定在底面箱板上,然后用5公分圆钉钉上四面箱板。在以装入产品的0.14聚乙烯塑料袋内装入有文件袋的随机文件,用带厚呢毡的5×4木挡1条紧贴产品表面固定,固定时注意木挡应远离仪表元件>1公分以上,并使产品面板门固定牢靠。
6.2.3复上顶盖板,顶盖内衬油毡不允许破碎、凹折,应四周平齐略露外油毡小于1.5公分,用7.5公分圆钉从顶盖板挡条两端头钉入侧板的挡条上,每端各钉一枚。顶盖板四周用5公分圆钉,以>15公分钉三枚,<15公分钉二枚的钉距,使顶盖板和四周侧板挡条固定。并于四周侧板挡板挡条吻合接处,用>1.5公分打工钢皮包角,每角包一条,每边留长10公分二枚圆钉固定。
8注意事项
8.1包装箱还应按不同的包装类型堆放,并注意防潮防火。
8.2箱坯材料加工,包装操作中应注意安全,做到定人定机操作。
8.3凡简易包装的产品,需套上聚乙烯塑料袋,并用草绳捆紧。
7质量要求
7.1包装质量
7.1.1装箱过程中,包装人员应注意产品名牌、备品附件、随机文件是否和装箱单箱外文字标志一致,不准漏件错件。
7.1.2为保证产品包装质量,包装人员应按本守则进行包装。
产品包装
2990-01
工艺守则
共6页
第6页
7.1.3产品包装后,移动箱体,包装箱内不准有晃动或坏碎的声音。

产品包装工艺守则

产品包装工艺守则

产品包装工艺守则1、适用围本守则适用于补偿装置产品的包装。

其他产品参照执行本守则。

2、包装材料选用的包装材料不应引起产品的表面色泽改变或锈蚀,也不应由于包装材料的变形而引起产品的损坏。

2.1木材电器柜、箱、台在进行空运、铁路运输和长距离公路运输时,必须采用木制包装箱包装,在短距离公路运输时可采用简易包装(CCC认证)。

包装用木材应符合GB/T13384-2008的相关要求:2.1.1 种类按照GB/T 18926的规定,包装箱用材在保证包装箱强度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用材的要求,选用适当的树种,滑木、枕木、柜架等主要受力构件以马尾松、落叶松、柴云松、松木、榆木为主。

箱板为胶合板要符合GB/T 9846的规定的耐潮性能或与之同等以上的其他胶合板。

2.1.2色泽平整度同一或同一批次包装箱的箱板色泽应基本一致,外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毛刺和虫眼(已修补的虫眼例外)。

2.1.3缺陷木材各部分允许缺陷度按GB/T 3941-1999的规定。

见表1:制作容器时木材的含水率一般不大于20%,但滑木、辅助滑木、外箱档、花格木箱、木制底盘和托盘用木材的含水率可以在25%以下。

含水率的检测方法按GB/T 1931-2009的规定。

2.1.5需要时应对所用木材进行熏蒸或热处理等除虫害处理。

2.1.6尺寸偏差木箱用木构件宽度与厚度的尺寸偏差按表2的规定。

尺寸围偏差≤20 ±1>20~100 ±2>100 ±32.1.7木箱用材的需用强度按表3规定。

2尺寸围f b(顺纹)抗压强度f c(顺纹)抗拉强度f t11.0(112) 7.0(71) 14.0(143)(许用强度等于试验强度除以安全系数,抗弯与抗拉安全系数为7,抗压的安全系数为5.5。

)2.2防水材料防水材料有:聚乙烯低发泡防水阻隔薄膜、复合薄膜、塑料薄膜、油纸等。

辅助材料有:防水胶带、防水粘结剂等。

按GB/T 4857.9和GB/T 4857.12进行淋喷和浸水实验后,包装符合GB/T 7350 B类Ⅲ级、AⅢ级防水包装条件,防水性能要求符合GB/T 7350 6.4的规定。

5003003-2009 电器组装工艺守则

5003003-2009 电器组装工艺守则

北京国电北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工艺守则装配工艺守则1适用范围本守则适用于北京基业达电气有限公司高压开关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电气元件及配件组装工序。

2引用标准GB/T 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GB 725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一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GB7251.3-2006 对非专业人员可进入场地的低压成套设备和控制设备---配电板的特殊要求JB/T9661-1999 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GB 50171-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4205-2003人机界面(MMI)——操作规则《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水利电力出版社)3工具测量器具:通灯、钢板尺、盒尺。

工具:扳手(手动、气动、电动)、改锥(手动、气动、电动)、手电钻、台钻、钳子、剥线钳、压线钳、据工、台钳。

4准备工作4.1准备产品图纸和工艺文件。

4.2准备屏、柜、箱体结构件和电器元件。

4.2.1领用前要先按原图号,根据结构图核对柜体的开孔与尺寸。

4.2.2检查附件是否齐全,表面漆膜有无磕碰,门开闭是否灵活,如有质量问题,未得到解决之前不得进行电器组装工作。

4.2.3检查核对电器元件及附件型号、规格、数量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每个电器元件应具备产品出厂合格证并经进厂检验合格。

仔细检查待装配的元件有无损坏之处,如有损坏必须更换,不得安装在配电装置上。

拆开包装的电器元件应码放整齐,下面需垫胶皮,防止磕碰。

除有安装面的大型器件外,电气元件不得直接落地。

4.2.4装配前应擦净元件和装置结构上的尘土和油污。

4.3准备组装及接地用的螺栓、垫圈、螺母等紧固件。

装配元器件所用的紧固件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品。

所有紧固件均应有防护层(镀锌或镀铬),不得使用防护层脱落,生锈的紧固件。

4.4准备橡胶件及绝缘材料等辅助材料,辅助材料应是符合各自的相关标准的合格品。

开关控制设备包装技术条件

开关控制设备包装技术条件

部门技质部编号YD/QJ4.03 版本 2.0 日期2006.01.01 共4页第1页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开关控制设备产品包装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内销的高、低压开关产品的包装,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除符合特殊包装要求外仍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在运输路程短而又能保证产品不受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可不进行产品包装。

2 总则2.1 产品必须完成全部制造过程,经检验合格且随机文件齐全方可进行包装。

2.2 产品包装一般一台一箱,个别情况可多台并装,箱子的外廓尺寸和重量,应符合运输部门有关装载极限的规定。

2.3 自发货之日起产品按正常运输和储存在一年内不致因包装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长霉、损坏及箱自散或孔漏丢件等缺陷。

2.4 装有抽屉插件的装置如能在主体柜上锁紧、且耐震、应尽可能随主体柜一起包装,若抽屉插件不能在主体柜上锁紧且不耐震时,均应单独包装。

2.5 装置中有特殊的精密仪器仪表应拆下另行包装。

2.6 包装时应将电器运动部份和活动件以软绳或其他合适材料绑扎固定住,使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碰撞。

2.7 产品包装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储运条件采用不同的包装形式和保护方法。

2.8 产品包装应符合牢固、经济及美观的要求。

2.9 包装箱分封闭式和栅栏式两种,封闭式包装箱适用于长途运输,装卸频繁的户内装置的产品,栅栏式包装箱适用于户外装置的产品及短途运输,运输条件较好,不频繁装卸的户内装置的产品。

3 包装箱技术要求3.1 包装箱木材,根据本省资源情况,主要采用松本和杂木等。

3.2 制箱本材须经过烘干或自然干燥,做滑木或框架的木材,其含水率不超过30%,箱板的含水率不超过25%。

3.3 包装箱四壁可采用框架式结构,其内侧钉芦席或石油沥青油毡,其凸出程度不得超过框架厚度,凹进尺寸不得大于100毫米。

当材料尺寸不够大时,允许搭接,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毫米,搭接厚度为100~200毫米时,需用板条加固,搭接厚度在200毫米以上时,可不加板条固定。

包装通用工艺守则

包装通用工艺守则

包装通用工艺守则1、我厂产品的包装为木箱全封闭包装。

(其中导轨架与井筒为裸装)2、包装箱所用木材为二级马尾松(俗称本松)。

3、对包装箱侧面、端面、顶盖的要求:(1)国内产品的包装A、木箱外表面木板厚为15mm,木板宽度≥100mm。

B、横撑规格为15×100,木板间允许有30~50mm间隙。

C、当包装物重量≥1500kg时,包装箱侧面、端面、顶盖内表面应钉45°斜撑。

D、当木箱高于2.2m时,所用横撑为3根,低于2.2m时用2根。

E、内表面钉包装油毡。

(2)出口产品包装A、木箱外表面木板厚为18mm,木板宽度≥100mm。

B、横撑规格为25×100,木板须满钉。

C、D、E类同国内产品的包装。

4、对包装箱底座要求(1)包装箱底座应根据实际发货时产品的重量、产品的运输方式、路途的远近等实际情况制作,允许多个产品合用一个底座。

(2)对包装产品重量≥1000kg时,端木与滑木间用螺栓联接。

(3)端木与枕木间的空档用15mm的木板铺满后钉包装油毡。

(4)底座上垫木的规格为50×50,订制时应注意两面垫木间的距离,确保产品的起吊、运输。

(5)端木、滑木、枕木的用料视产品的重量、包装箱的长宽而定。

5、包装箱封箱(1)封箱前应将产品与底座固定,能用螺栓固定的直接用螺栓固定,其余用压板压紧。

(2)对控制柜封箱时四周、顶面应塑料泡沫衬实。

(3)封箱时锯齿形布钉不应露出钉头,钉尖不能钉在接缝处。

(4)对有特殊防潮要求的产品应用塑料纸袋将产品封严。

(5)封箱后对包装箱横撑对接处用护棱包角,若产品为托运,则底座处端面与侧面间也用护棱包角。

6、包装储运标识(1)常规包装箱须有以下包装标识。

A、防雨B、禁止翻滚C、向上D、由此起吊(2)对包装产品重量≥2000kg时,应有重心标识。

(3)合同中的特殊包装标识由储运部按合同要求执行。

7、对需商检的产品包装图由技术部出图,按图制作。

二级包装木材(马尾松)验收标准产成品入库程序1.保管员必须严格按生产计划验收入库。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包装规定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包装规定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包装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箱产品的包装要求、包装材料、包装方法、包装标识和包装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本规定适用于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2 包装要求
2.1 为避免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坏,包装应结实、牢固,包装标志应清晰、耐久。

2.2 包装应根据产品自身的结构特点和满足用户要求,采用多种形式的内、外包装,以适于运输。

3 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
3.1开关柜的包装按用户要求可以采用下列四种方式,随机文件装入塑料袋内吊挂在产品上。

a)产品用塑料袋进行包装后,直接用塑绳捆扎;
b)产品用褥子进行包裹后,用塑绳捆扎;
c)产品用塑料袋进行内包装后,装入木箱,并用泡沫塑料或其他包装物将产品进行固定,以防产品在木箱内窜动。

3.2 其它可行的方法
4 包装标识
产品的外包装物上应设置标识,表明所包装的产品型号和名称,制造单位名称及地址,执行的标准编号,以及符合GB/T 191规定的“怕湿”、“易碎物品”等图示标志。

5 注意事项
5.1 包装要注意安全,特别是对大件产品进行包装时,要防止产品倾斜、跌到,以免损坏产品,伤及人身。

必要时,应在产品底部用木块垫塞。

5.2 包装既要扎紧,又不能划伤产品,特别是裸包装的产品装入卡车需用绳进行固定时,须在产品棱角缺口处设置衬垫保护,使绳子的力通过衬垫再作用到产品上,以确保产品表面不受损伤。

开关设备包装规程

开关设备包装规程

e) 制造厂名称、地址;
5.3用户对包装标识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照用户的要求制作外壁标志。
6 随同产品出厂时应附下述技术资料: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柜内主要元件的使用说明书及合格证;
c) 产品二次安装接线及原理接线图; d) 附件清单。 7 运输 7.1 产品装入包装箱后在运输、装卸、临时存放时,不许倒置、翻滚、强烈 震动和碰撞。 7.2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雨、防潮、防震措施。 8 保管 8.1 产品装入包装箱后在运输、停放及储存时不准直接放在有泥水的地上。 8.2 存放在仓库中,应通风良好,温度适宜(-15℃~+40℃),湿度不大于 90%,并防止各种有害气体的侵入,严禁与化学药品、酸、碱及蓄电池等 保存在同一仓库内。

资料来源

校 对
标 准 化
审 提出部门




标记 处数 文 签 字
日期



设计文 件名称
工艺文件
编 号:XXXXXX
共3张
4.3.4 箱体内封衬防水材料(如石油沥青毡)宜采用整块材料,如需拼接时 应采用搭接钉合的方法,顶盖内衬防水不得拼接。 4.3.5 采用箱档加固的封闭箱,在箱档接合处应用包棱角铁加固。
设计文件 名称
包装规程
编 号:XXXXXX
产品型号 名称
开关设备包装规程
共3张
第1张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高压、低压、核电成套开关设备的的包装。
2.包装方式 2.1 每台产品柜体及高压开关柜的手车应单独装箱。 2.2 主母线、开关柜的附件应单独包装。 3 包装要求 3.1 包装前应将产品上的积尘及油污擦净,并检查其外观质量(如有破损, 应拒绝包装),罩好塑料套,然后才能进行包装。 3.2 包装前应将柜体及手车固定牢靠,将所有可动部分(如仪表门、摇门 等)锁牢。 3.3 柜体及手车应用螺栓紧固在底架上,包装箱应符合附图要求,并将一次 隔离插头及外露的绝缘套管等用棉布或棉纱包好,以防碰撞和磨擦。 3.4 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的有关规定。 4.包装箱 4.1制箱材料 4.1.1木材 4.1.1.1 制箱木材主要选用马尾松、落叶松、紫云山及其他杂木,也可根据木 材 资源情况选用。 4.1.1.2 木材不宜带有使想体强度受到削弱或易造成包装破裂的各种缺陷,滑 木 枕木及框架应采用一级木材,顶板,底板、箱体、箱体可采用二级木材。 4.1.1.3 木材含水率不宜超过2.0% 4.1.2 其它材料 4.1.2.1 密封箱板可采用普通木质纤维板,胶合板或竹质胶合板。 4.1.2.2 滑木、枕木可采用菱镁混凝土或其它材料。 4.2 包装箱的形式及结构 4.2.1 包装箱主要采用滑木、普通封闭箱见图1,也可采用滑木框架封闭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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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技质部编号YD/QJ5.22 版本 2.0 日期2006.01.01 共4页第1页
1 主要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KYN96、KYN28、GCK、GCL、GGD、等开关设备的装箱材料、包装箱、装箱要求、箱面标志和运输与贮存等方面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方法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KYN96、KYN28、GCK、GCL、GGD、等开关设备出厂时产品的包装与运输。

2 引用标准
GB191—85 《包装输运图示标志》
GB7251.1-1997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3906—2006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T 13384—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3085-1999 《电力传动控制装置的产品包装与运输规程》
GB/T 13385—92 《包装图样要求》
3 制箱材料
3.1 木材
3.1.1 制箱木材主要选用马尾松、落叶松、紫云杉及其它杂木,也可根据木材资源情况选用。

3.1.2 木材不宜带有使箱体强度受到消弱或易造成包装破裂的各种缺陷,滑木枕木及框架应采用一级木材、顶板、底板、箱体可采用二级木材。

3.1.3 木材含水率不宜超过20%。

3.2 其它材料
3.2.1 密封箱板可采用普通木质纤维板,胶合板或知竹质层胶合板。

3.2.2 滑木、枕木可采用菱镁混凝土或其它材料。

4 包装箱
4.1 总则
4.1.1 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在正常储运条件下,确保产品的安全及完整无损。

4.1.2 包装箱的体积应尽可能地缩小,其外形尺寸应符合运输部门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4.1.3 应有防雨、防霉、防震措施,自发货之日起,应保证在一年内不致因包装不善而造成产品锈蚀、长霉、损坏和包装箱体自散或孔漏丢件等缺陷。

4.2 包装箱的形式及结构
4.2.1 包装箱主要采用滑木、普通封闭箱见图1,也可采用滑木框架封闭箱。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部门技质部编号YD/QJ5.22 版本 2.0 日期2006.01.01 共4页第2页
4.2.2 箱板宽度不宜小于60mm,厚度不宜小于15mm,封闭箱板宜采用对口接缝的方法,如图2所示。

4.2.3 滑木两端应在距地面高度1/2处成55°~ 65°下斜角,如图3所示。

4.2.4 箱档宽度不宜小于60mm,厚度不宜小于20mm。

4.3 成箱要求
4.3.1 应根据箱板、箱档的厚度的材料强度,合理地选用封箱的铁钉。

4.3.2 箱板用钉必须在板内侧将钉尖打弯,紧贴箱板,所有接缝处不许钉钉。

4.3.3 封箱时尽可能采用波浪形布钉,钉头、钉尖不得外露或中途弯曲。

4.3.4 箱体内封衬防水材料(如石油沥青毡)宜采用整块材料,若需拼接时,应采用搭接钉合的方法,顶盖内衬防水材料不得拼接。

4.3.5 采用箱档加固的封闭箱,在箱档接合处应用包棱角铁加固。

5 装箱要求
5.1 装箱的产品必须是经检验符合设计图样及技术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不合格品不准装出
部门技质部编号YD/QJ5.22 版本 2.0 日期2006.01.01 共4页第3页厂。

5.2 产品在装箱前,应作好防护措施,对可能腐蚀的金属表面、电器元件触点可涂薄防锈腊或中性凡士林以防生锈,并消除产品积尘。

5.3 易破碎部件,易松动部件以及电器元件运动部分等应用软绳或其它材料固定,使在运输途中不至发生碰撞或损坏。

5.4 采用聚氯乙烯塑料袋作为内包装时,不宜与产品油漆层直接接触。

为减少潮气对产品的侵蚀,塑料袋内应放入适量的硅胶吸湿剂(0.5~0.6kg/m3),硅胶含水量不得大于4%。

5.5 产品应平整地垂直固定在箱体底部,用螺栓和箱底部的滑木或枕木拧紧,螺栓头不得凸出滑木表面。

箱内附件、备件或工具等应塞牢、卡紧。

5.6 产品上前后凸出的设备和元件,应与箱壁保持一定的间隙以免运输途中碰撞或撞毁。

5.7 包装箱内非同柜设备不得混装,附带的备品备件工具等可分别或者混合装箱。

5.8 测量仪表、继电器等非特殊精密仪表,允许不拆下运输,在运输途中易受损坏的仪表、仪器应具有防震、防潮等措施的包装箱包装。

5.9 随同产品供给的主母线根据数量进行分装和合装。

5.10 随机供用户的技术文件按《随机文件规定》,应用塑料袋封装,并放入包装箱内,当产品分多箱包装时,随机文件应放在主机箱内。

6 箱面标志
6.1 包装箱表面标志应包括发货标志和储运标志,标志应采用不褪色的油漆或油墨,准确、清晰、牢固地涂刷在箱体两侧面上。

6.2 包装、储运标志按GB191规定,发货标志一般应包括:
a. 产品型号、名称及数量;
b. 出厂编号及箱号(或合同号);
c. 箱体尺寸(长×宽×高);
d. 净重与毛重;
e. 装箱日期;
f. 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g. 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7 运输与储存
7.1 箱体在竖立、转运、起吊过程中不许倒置、翻液,以防止损坏柜面油漆层、元器件及防止柜体受力不均而变形。

7.2 箱体在转运临时停置时,必须采取防雨、防潮、防震措施。

7.3 产品在储存时,不得直接放在泥土的地面上,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受有害气体侵入,严禁与化学药品、酸、碱及蓄电池存放在同一库房内。

部门技质部编号YD/QJ5.22 版本 2.0 日期2006.01.01 共4页第4页7.4 KYN96、KYN28产品储存条件应符合GB3906中10.1的规定。

7.6 GCK、GCL、GGD2、等产品储存条件应符合GB7251.1-1997中6.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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