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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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储罐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储罐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储罐区,包括油罐区、液化气罐区、化学品罐区等。

二、管理职责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储罐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各部门应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储罐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三、储罐区安全管理第五条储罐区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建造和改造,确保储罐区结构安全可靠。

第六条储罐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禁止烟火、禁止通行、紧急疏散等。

第七条储罐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应急照明、通风设备、防雷设施等。

第八条储罐区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储罐区作业管理第九条储罐区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环境安全。

第十条储罐区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储罐区作业过程中,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作业区域空气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储罐区作业完成后,操作人员应关闭相关设备,清理作业现场,做好交接工作。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定期对储罐区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设施、安全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

第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七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八条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奖惩与考核第十九条对在储罐区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仓库储罐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三篇)

仓库储罐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三篇)

仓库储罐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仓库储罐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仓库内所有的储罐,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燃油储罐、化学品储罐等。

第三条本规定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储罐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检验、保养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四条本规定由公司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执行。

第五条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严禁擅自更改、忽略或者违反规定。

第二章储罐的设计和建设第六条储罐的设计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及本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储罐的选择必须满足仓库的储存需求,并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腐蚀性能。

第八条储罐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储罐的安装位置必须远离火源、热源和易燃易爆物品,周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第十条储罐的排放孔必须设置防雷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储罐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储罐的加料和出料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执行。

第十二条储罐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罐体清洁,定期清除积水、沉淀物和杂物。

第十三条储罐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包括定期检查、清洗罐体、更换密封件等。

第十四条储罐维修或更换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储罐的检验和保养第十五条储罐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储罐的定期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密封性能测试、防腐蚀性能检查等。

第十七条储罐定期检验的周期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储罐在检验期间必须停止使用,并进行必要的净化和维修工作。

第五章储罐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九条储罐事故应急处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储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储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储罐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储罐作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储罐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冶金、建材、食品等行业。

第三条储罐作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参与储罐作业安全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储罐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储罐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储罐作业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储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储罐作业安全教育培训;(三)对储罐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储罐作业应急预案;(五)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七条储罐作业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储罐设施安全管理(一)储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拆除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二)储罐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其安全性能;(三)储罐设施周围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四)储罐设施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附件和监测仪表。

二、储罐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一)储罐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二)储罐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三)储罐作业人员应当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四)储罐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流程。

三、储罐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一)储罐作业场所应当保持整洁、有序,不得堆放杂物;(二)储罐作业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防泄漏设施等;(三)储罐作业场所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作业环境安全;(四)储罐作业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4篇)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4篇)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罐区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罐区的相关人员,包括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访客。

第三条罐区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执行。

第四条罐区安全管理应依法依规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罐区的安全工作符合规定。

第五条罐区安全管理应注重科学技术的应用,推进罐区安全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提高安全管理效果。

第六条罐区安全管理应注重团队合作和协作,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形成安全管理工作的集体作战力量。

第二章罐区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第七条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罐区内的各种潜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八条罐区安全风险评估应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报告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九条罐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第十条罐区应对各类潜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风险的可控性。

第十一条罐区应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罐区应加强化学品的储存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要进行专门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罐区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罐区应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四条罐区应制定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岗位需要,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

第十五条罐区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罐区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针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罐区安全监管与检查第十七条罐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制度,明确监管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八条罐区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管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十九条罐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设备,对重要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二十条罐区应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测仪器,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安全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罐区是储存液体或气体等危险物品的重要设施,为了保障罐区的安全运营,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制定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管理责任1. 罐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是罐区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罐区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包括罐区工程师、安全主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委员会负责制定罐区的安全政策、目标和计划,并监督执行。

2. 罐区负责人应保证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传达安全政策和目标,并指导罐区内部各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3. 罐区工程师负责安全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合理配置。

4. 安全主管负责罐区的安全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以及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三、安全培训1. 所有罐区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罐区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技能、灭火器使用等。

2. 新进员工应进行岗位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常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日常管理1. 罐区内禁止吸烟,不得携带易燃物品入内,严禁私自操作设备或修改工艺参数。

2. 罐区应建立健全巡检制度,定期检查罐区设备和管道的运行状况,并记录巡检情况和处理结果。

3. 罐区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入内标志、禁止静电产生标志等,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4. 罐区应定期对储罐进行静电处理,以防止静电积聚,避免火灾等事故发生。

五、应急管理1. 罐区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程序、疏散逃生方案、火灾扑灭措施等。

2. 每个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并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以应对紧急情况。

3.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执行预案的效率。

六、安全检查1. 罐区应建立常态化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罐区的设备、管道、防护设施、消防设备等进行检查。

2. 安全检查由安全主管负责,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安全设施完好性、消防器材有效性等。

3. 安全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以确保罐区的安全运行。

储气罐区安全管理制度(3篇)

储气罐区安全管理制度(3篇)

储气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储气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储气罐区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储气罐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储气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和管理措施。

第四条储气罐区应当建立健全储气罐区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储气罐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二章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六条储气罐区应当对设施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七条储气罐区应当制定规范的设备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八条储气罐区应当建立设备设施的运行记录,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

第九条储气罐区应当定期对重要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条储气罐区应当建立设施设备的安全库存,储备相关备用设备和零部件,以备应急需要。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责任第十一条储气罐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储气罐区应当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明确各项岗位的职责和责任。

第十三条储气罐区应当制定紧急救援预案,确保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十四条储气罐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件的报告机制,要求员工及时报告任何安全隐患和事故。

第四章应急管理与事故防控第十五条储气罐区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和分工。

第十六条储气罐区应当建立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确保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储气罐区应当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应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第十八条储气罐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储气罐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储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储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储罐安全管理制度储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储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储罐安全管理制度11、材料仓安全管理(1)仓管人员应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自然灾害事故“四防”工作。

(2)仓库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仓。

(3)物资出入应做到存量、帐、物卡、资金“四对口”,库内必须整齐、清洁。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检查,离开仓库时要关锁门、窗,切断电源。

2、备品、备件仓安全管理(1)备品、备件仓内,严禁烟火。

(2)仓内的备品、备件应按不同类别分开存放,特别是不同化学性质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

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应分仓或分区单独存放。

(3)仓库内不准闲杂人员进入。

(4)员工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持单交仓管员领取,不得进入仓内。

(5)仓内要注意通风良好,温度不宜超过30℃。

3、储罐区(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室内储存必须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宜超过30℃,室内必须有干湿计、温度计,随时测量室内湿度和温度。

(2)露天贮罐夏天要有降温措施,地面温度太高,要定时喷淋。

(3)远离火种、热源、仓储区及工作现场严禁烟火。

(4)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采用防爆电器,开关设在仓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装堆垛不宜过大,应留墙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

(6)人员在仓内应注意穿戴防护用品。

(7)储罐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并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工作人员严禁穿钉鞋上班。

(9)按照防雷规定仓储区每年要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装或卸车时应注意流速,流速不应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储罐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罐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罐区免受火灾危害。

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储油罐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油罐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储油罐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和社会共治的机制。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储油罐安全运行。

第二章储存与管理第五条储油罐应设置在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区域内,远离居民区、重要设施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

第六条储油罐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和标准,选用合格的设备材料,确保储油罐的安全性能。

第七条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油罐应设置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储油罐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储油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储油罐充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充装,防止超压、超温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储油罐清罐、洗罐管理制度,确保储油罐内壁清洁,防止残留物质引发火灾事故。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储油罐应急处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作业与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储油罐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作业程序、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从事储油罐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储油罐作业票制度,实行作业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储油罐作业现场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防护与监控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储油罐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确保储油罐安全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储油罐监测监控制度,对储油罐的安全性能、运行状态等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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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对储罐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管理的意见》以及储罐的使用、维护和工艺要求制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常压储罐的管理。

3、[职责]3.1技术中心负责储罐设备的设计、安装、改造、修理、更新的全过程管理、技术档案的建立保管。

3.2储运部门负责按规定对储罐进行现场管理、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实施。

3.3安环部负责对常压储罐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

4、[管理内容]4.1储罐的安装4.1.1由储运部门运营计划或工艺要求、提高产品的品质、扩大产品的品种和吞吐量填写《安装立项单》,报技术中心部门。

4.1.2技术中心部接到立项申请后,负责组织设计,审核,安装和验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AQ3053-20xx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

4.2使用前调试验收4.2.1使用前,技术中心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安环部门及监理相关部门依照相关的设计,施工规范进行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完成后必须进行充水试验,结果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2.2竣工验收A、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企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4.1.12所有储罐在交付使用单位前,都必须遵照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验收检查出的所有问题应全部进行整改,经参加验设备到达公司后,仓库和动力设备部根据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开箱后按装箱单清点,收集设备资料(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维修卡等)、附件及备件。

并校对随机备件。

B、在提货或验收时,若发现设备有破损、缺件等情况由设备管理人员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进行检查、取证、提出索赔。

C、验收合格后,动力设备部填写《设备验收单》,并转相关部门。

《设备验收单》见附表、进口设备签订采购时间为报关时间,必须明确进口方式,需办理商检的设备应及时向商检部门报送资料并追踪办理情况。

4.2.3安装A、动力设备部按照绘制并通过核准的设备排布平面图,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基础施工及搬运定位。

B、设备安装要注意其稳固性,减少震动,避免变形,防止不合理的磨损及保持加工精度。

C、安置时除考虑产品加工条件(粉尘,噪音,照明,震动等)外,还应考虑工件存放,运输,符合定置管理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4.2.4调试A、重要设备安装好后,应进行设备调试,检验设备的实际运转能力,以及传动,控制,操纵,润滑,液压等系统是否正常。

B、正常负荷情况下,按说明书进行产能和精度测试,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和动力设备部共同确认并把调试结果填写在《设备验收单》中。

4.2.5建档A、设备部门根据设备归属分别予以编号,安装编号标牌,进口免税海关监管设备,须悬挂海关监管标识。

B、验收合格后的设备由动力设备部根据编号规则建立《设备台账》。

同时把相关的复印件存档,包括:设备申请、《采购定单》、采购发票、《设备验收单》、进口设备报关及解控资料的复印件,设备的技术资料,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维修记录等相关资料。

C、设备台帐的设备名称尽可能标准,同财务统一,登录名称与发票名称不统一时用括号标注发票设备名称。

4.3设备日常管理4.3.1设备状况A、动力设备部及使用部门主管应十分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数量,完好情况,设备开动率和本单位设备产能情况。

B、生产主管应根据每台设备的技术条件来安排生产任务,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安全生产,延长使用年限,减少维修次数及费用。

4.3.2设备交接班制A、由设备部门绘制《设备点检记录表》发到设备使用部门,设备使用部门按要求即时反馈。

B、设备使用部门每班开机前,必须要按《设备点检记录表》上的内容进行点检、保养。

下班必须要清扫。

C、两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并在《设备点检记录表》上确认。

4.3.3设备定置管理A、设备使用部门严禁擅自移动设备,确需调整,由使用部门向设备部门申请,报副总经理核准后,交财务。

动力设备部备份存档后负责实施,生产部门协助实施。

B、海关监管的设备未解控前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改装,移动,转借,更换标识,变更用途或进行其它用途。

4.3.4闲置设备管理A、因生产任务变化暂不使用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退库管理。

B、设备部门部门因场地原因,需要原安装位置保留的,由设备部门与使用部门协商解决。

C、动力设备部需为退库设备加足润滑油,防锈油,用罩布盖好悬挂“暂不使用“标示牌。

4.3.5设备盘点A、使用范围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B、部门须按照财务盘点制度要求,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帐物相符。

4.4设备操作使用规范4.4.1操作规程A、设备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前,由设备部门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

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B、设备部门应对设备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保养维护和简单维修的培训。

C、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

D、生产部门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

4.4.2操作人员使用设备或工具时应达到“四项要求”“四项要求”是指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A、整齐:是指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理安全完整B、清洁:是指设备或工具内外清洁,各滑动面,丝杆,齿条等处无油垢,无划伤,各部分不漏水,不漏油,杂物垃圾清扫干净。

C、润滑:是指按时加油,油量达到要求,油质符合标准。

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毡。

油线、油表清洁干净,油路畅通。

D、安全:是指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遵守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做到生产安全无事故。

4.4.3操作上岗证(参照程序文件《人力资源控制程序》)4.4.4设备和工具使用A、设备、工具使用必须做到“六不超”:不超重,不超载,不超速,不超压,不超温,不超电流。

B、设备、工具运行时,操作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5保养与维修(参照文件《设备维护保养制度》)4.5.1保养制度公司的重要设备和主要设备实行三级维修保养制度。

A、初级级保养由设备使用部门现场操作人员负责实施。

主要内容为设备的清洁、润滑、零部件…B、一级保养由动力设备部专业维修人员负责。

主要内容为设备检修,搬迁,拆装,调试等日常维护。

以及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检修,及润滑系统的清洗,换油等,并填写《设备检修/保养记录卡》。

《设备检修/保养记录卡》见附表。

C、二级保养由动力设备部负责实施。

主要内容为根据《设备保养计划表》对相关设备及精度误差较大的设备安排大中修,对较大的设备事故可联系厂家(或外部),协助维修。

《设备保养计划表》见附表。

4.5.2大修计划A、设备部门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维护资料或设备运转及完好情况每年编制一次大中修计划预算,报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B、设备大中修计划时间,设备部门必须与使用部门取得共识,维修时间做详细安排。

4.5.3设备事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即可判断为设备事故;A、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4小时(含)以上的。

B、动力供应中断,造成公司停产30分钟以上的。

C、非客观原因导致设备或重要部件损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4.5.4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A、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B、对薄弱环节的管理1.公司设备部依据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2.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4.5.5设备、工具备件A、设备、工具维修计划内的备件由动力设备部申请,采购部门采购;特殊、紧急备件由动力设备部提出做紧急件采购。

B、设备、工具备件存放应做到分类放置,标识清楚,无碰撞损坏,无锈蚀。

C、特殊情况需拆除其它设备备件,保障生产设备运行时,必须得到设备和使用部门主管的书面同意,副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实施,并需及时将拆除备件的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4.6设备报废4.6.1设备的报废申报A、设备、工具(价值2000元以上)严重损坏和自然损坏后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或设备、工具无法满足工艺要求或质量要求,而且设备使用状况较差,零部件或整体设备被市场淘汰,并无法改造的设备由动力设备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报废。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见附表B、动力设备部需将核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及有关报废单据凭证报财务部门。

C、对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工具、由动力设备部在《设备/工具维修申请单》判定,由责任部门根据判定书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准后,工具方可报废。

《设备/工具维修申请单》见HTL-FM751-114.6.2设备的报废处理A、动力设备部对报废的设备必须立即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移出现场。

B、报废的设备,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在档案中予以注销,报废资料需保持半年以上。

5、[相关文件]《质量记录控制程序》HTL-QP-424-01《工具设备维修流程》HTL-JD-WI-016、[相关表单]《设备验收单》HTL-FM-751-04《设备台帐》HTL-FM-751-05《设备检修/保养记录表》HTL-FM-751-06《设备保养计划表》HTL-FM-751-07《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HTL-FM-751-08A《设备/工具维修申请单》HTL-FM-751-11《消防设施的维护记录表》HTL-FM-751-10《设备点检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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