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26
2020年新《经济法基础》 第8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1.税前扣除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三)非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非居民企业的标准 (1)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
内所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1)设立机构、场所,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
分,准予扣除。(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 费、供暖费、防暑降温费、困难补助等。)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 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非货币性交易,以及将货物、劳务用于捐赠、偿 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视同销售货物、 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其他不征税收入 包括“国有资产无偿划入”和“社保基金投资收益”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 义务人。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二)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的标准 (1)在中国境内成立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 2.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境内所得+境外所得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税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范围和不同类型企业的税率差异。
根据不同企业的类型和所得额的不同,税率相应有所调整。
例如,对于一般企业,税率为25%,而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则可以享受较为优惠的税率。
2.纳税义务人3.计算和申报企业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周期,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时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根据真实、合法的财务数据按照法定的税前扣除项目和税前扣除额计算应纳税额。
4.征收管理1.税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范围和不同收入标准的税率差异。
根据个人实际年应税所得额的大小,税率相应有所调整。
一般而言,个人所得税税率是逐级递增的。
2.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纳税义务人的范围和纳税义务人的责任。
纳税义务人一般是指取得所得的自然人,包括国内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纳税义务人有义务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计算、申报和缴纳税款的义务。
3.计算和申报个人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周期,计算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时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应根据真实的收入情况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4.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制度。
税务机关应依法组织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工作,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查验、核销、勘察和核定等工作。
总结: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是国家税收制度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主要针对企业营业收入进行征收,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主要针对个人所得进行征收。
这两个法律制度都规定了税率、纳税义务人、计算和申报、征收管理等具体事项。
个人和企业应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合法缴纳所得税。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之经济基础(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一定期间内办理汇算清缴。
该期间为()。
A.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B.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C.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D.次年3月1日至5月31日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
A.代扣代缴B.委托代征C.自行纳税申报D.代扣代缴和自行纳税申报3.郑某2018年3月购买福利彩票获得奖金9 000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50元、食宿费20元(均由郑某承担)。
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郑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
A.0B.9 000×20%=1 800元C.(9 000-50)×20%=1 790元D.(9 000-50-20)×20%=1 786元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的是()。
A.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B.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C.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D.获得县级体育比赛一等奖奖金5.下列关于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的相关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B.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中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C.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D.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不得扣除6.2018年12月,钱某获得A上市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10 000元。
该股票为2018年9月份购入。
适用税率20%。
钱某获得的股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0 000×50%×20%=1 000元B.10 000×20%=2 000元C.0D.10 000×50%×20%÷2=500元7.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次”的使用错误的是()。
税收法律制度

②包括:进出口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
(需要记忆)
【多选题】下列属于工商税类的有( )。
A.营业税
B.增值税
C.消费税
D.关税
【答案】ABC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流转税类的有(
A.增值税
B.消费税
C.房产税
【答案】AB
)。 D.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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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三)按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 1.中央税。中央立法、收入划归中央、中央政府征管。 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增值税与消费税, 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与城建税等。
2.地方税。中央统一立法或授权立法、收入划归地方、地方政府征管。 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
3.中央地方共享税。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收收入。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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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四)按计税标准不同分:
1.从价税——价格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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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一、税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根据法律法规,无偿取得财政收 入的一种分配方式。
二、作用: 1.组织财政收入。 3.维护国家政权。
2.调控经济运行。 4.保证国家利益。
三、特征: 1.强制性——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和政令,强制征收。 2.无偿性——国家不付代价,不直接偿还。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征税的范围、标准、方法预先规定,有稳定的适用期。
8.纳税期限: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按期、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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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9.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 。
10.减免税: 概念——少征部分;全部免征。 目的——鼓励和照顾,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比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包括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各项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
三、税率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除不征税收人、免税收人、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一)收人总额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人。
包括:销售货物收人,提供劳务收人,转让财产收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人,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人,接受捐赠收人以及其他收入。
(二)不征税收人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人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人。
(三)税前扣除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人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扣除标准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
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3.社会保险费。
4.借款费用。
5.利息费用。
6.汇兑损失。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精选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多项选择题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多项选择题考点试题及答案解析《初级经济法基础》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税款和滞纳金的有()A、纳税人偷税B、纳税人抗税C、纳税人骗税D、纳税人计算错误少缴税款【正确答案】A|B|C【解析】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期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规定追征期限的限制,即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2、下列各项中,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据实扣除的项目有()A、企业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B、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5%列支的职工福利费C、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D、按照有关规定提取的环境保护专项基金【正确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选项B,应该是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与工资薪金总额的14%相比,扣除较小者,对超过标准的部分是不能扣除的;选项C,公益性捐赠支出按会计利润12%以内扣除。
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将购买的货物用于下列行为时,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有()A:劳动保护B:免税项目C:无偿赠送D:个人消费【正确答案】B|D【解析】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将购买的货物用于下列行为时,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有()A:劳动保护B:免税项目C:无偿赠送D:个人消费【正确答案】B|D【解析】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对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负有付款义务的有()A、汇票的承兑人B、银行本票的出票人C、支票的付款人D、汇票的背书人【正确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付款人。
汇票的承兑人、支票的付款人、本票的出票人是票据的付款人。
6、下列各项中,属于附加刑的有()A、拘役B、罚金C、没收财产D、没收违法所得【正确答案】BC【解析】(1)选项A:属于主刑;(2)选项D:属于行政处罚。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二轮章节练习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二轮章节练习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甲股份有限公司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萝卜深加工中心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联合合伙企业D.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向荣演艺工作室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B.企业促销提供的商业折扣,应按折扣后的金额计入企业的收入C.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D.企业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期限付款提供的现金折扣,应冲减企业的收入3.境外某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8年取得境内甲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收入1000万元,取得境内乙公司支付的财产转让收入80万元,该项财产净值60万元。
2018年度该境外公司在我国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A.1 000+(80-60)=1 020万元B.1 000+80=1 080万元C.1 000+60=1 060万元D.80万元4.某企业2016年度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合计为3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全年已经预缴税款25万元,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抵免税额为20万元。
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是()。
A.55万元B.50万元C.30万元D.75万元5.某企业2018年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税法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
则该企业201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研发费用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20×75%=15万元B.20万元C.20+20×75%=35万元D.20+20×100%=40万元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章节强化试题五

第5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的是( )。
A.民办非企业单位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C.一人有限公司D.个人独资企业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1万元B.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1万元C.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900元D.每月领取的退休工资5000元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加班工资B.差旅费津贴C.独生子女补贴D.国债利息收入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是( )。
A.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持有中国境内非上市公司股份而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而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而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某境内居民企业2018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4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35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 )万元。
A.32B.10C.15D.216.2018年某集团通过市政府向灾区捐款100万元,直接向受灾小学捐款30万元,两笔捐款均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该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为1500万元。
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集团201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1530B.1020C.1070D.1120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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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基本情况
在最近3年的机考中,本章分值在21分左右。
不论考生参加哪个批次的考试,在三个不定项选择题中,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的题目必占其一。
本章分为五个单元,共计30个考点。
本章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部分考点需要死记硬背,复习难度较大。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企业所得税不同项目的税前扣除标准以及个人所得税不同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在机考试题中一般会给出。
复习本章需要10个小时左右。
201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对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进行了重大调整;
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多处重大调整;
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重写了个人所得税的全部内容。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综合所得
分类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其他问题
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
税前不得扣除的项目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题1·判断题】居民企业无需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
【答案】×
【解析】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2·判断题】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年)
【答案】√
【例题3·判断题】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年)
【答案】√
【例题4·判断题】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答案】×
【例题5·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2015年)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
B.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乙公司
C.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在境外设立机构、场所的丙公司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丁公司
【答案】D
【解析】(1)选项ABC:属于居民企业;(2)选项D:属于非居民企业。
3.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下列所得,应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2015年)
A.股息所得
B.转让财产所得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D.租金所得
【答案】ACD
【例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7年)
A.股息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租金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B
【解析】选项B: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3·单选题】2017年6月,甲公司向境外乙公司分配股息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
已知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计算甲公司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2017年、2018年)
A.1000×10%×50%=50(万元)
B.1000×10%=100(万元)
C.1000×(1-25%)×10%=75(万元)
D.1000×(1-25%)×10%×50%=37.5(万元)
【答案】B
【解析】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收入全额(1000万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考点02: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P171)
1.直接计算法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减免税额10万元,抵免税额20万元。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2016年)
A.1000×25%-10-20=220(万元)
B.1000×25%-10=240(万元)
C.1000×25%=250(万元)
D.1000×25%-20=230(万元)
【答案】A
2.间接计算法
如果题目中给出了年度会计利润,可以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
(1)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根本不能扣除的项目(如税收滞纳金),应全额调增;
②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如业务招待费),超标部分应调增。
(2)纳税调整减少额
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②免税收入;
③加计扣除项目(如研究开发费用)。
考点03:收入总额(★★★)(P171、172、173)
1.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解释1】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均应计入收入总额,考生应准确区分三者的范围。
【解释2】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的有()。
(2017年)
A.股权投资
B.应收票据
C.银行存款
D.应收账款
【答案】BCD
2.销售货物收入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增值税】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增值税】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销售商品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增值税】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增值税】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5)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解释】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售的商品。
(6)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时,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金银首饰除外),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7)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时,对于商业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8)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解释】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
如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方在10日内付款给予5%的折扣,在30日内付款给予3%的折扣,即属于现金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