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石灰石矿山风险管理
石灰石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灰石矿山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从事石灰石开采、运输、加工等工作的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矿”的原则,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要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全矿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安全办公室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组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二条严格执行《矿山安全规程》、《石灰石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十五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矿山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八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第二十条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二十一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石灰石质量管理制度

石灰石质量管理制度1.0 目的:为加强石灰石质量验收和过程使用管理,确保石灰石质量满足生产控制要求,防止出现石灰石质量和管理漏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石灰石从进购到使用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3.0 职责:3.1 品质管理部结合当地石灰石资源情况,根据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要求,负责制定石灰石质量验收指标和过程质量管控要求,并严格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石灰石按质搭配使用方案的确定和监督实施,负责石灰石均化效果的评价;负责本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本制度的现象有权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2 生产技术部负责石灰石的进购、使用、生产组织管理及与质量有关的协调工作;3.3 化验室负责石灰石的质量检验和质量验收工作。
其中,化验室矿山材料员负责进厂石灰石质量验收检验;控制组负责生料入磨石灰石的质量验证检验,并负责制成车间废石质量验收检验;化学分析组负责按频次要求做好进厂石灰石、入磨石灰石、水泥制成用石灰石的化学全分析。
3.3 财务部磅房负责进厂石灰石的计量、结算管理和报表上报工作;严格按质量否决单的要求进行吨位否决。
3.4 综合管理部保卫科负责矿山石灰石车辆秩序抽查和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3.5 原料、制成车间负责按合同要求做好来料的表观质量验收、卸车堆放和搭配使用工作;3.6 设备管理部做好石灰石破碎系统、预均化设施维护和保养,确保工艺设施满足质量控制要求。
3.7 石灰石专职管理员具体负责石灰石的供方货源处、石灰石验收过程、现场堆放搭配、石灰石均化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调度,确保石灰石质量连续受控,对最终的入磨石灰石质量和均匀性负责。
4.0管理要求:4.1石灰石进厂前准备工作:4.1.1 由品质部制定石灰石验收指标和管理要求,指标的确定既要保证质量,又要满足生产用量;管理要求应有可操作性。
4.1.2生产技术部应根据验收指标的要求,认真选择和评价合格供方,年初开机前完成与供方签订本年度供货合同。
2024年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2024年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矿(公司、场)各部门和采区(分场、分厂)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矿(公司、场)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采区(分场、分厂、科室)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科(室)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剥离、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或开拓、采准、切割、回采或筑坝、放矿、闭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科室(采区、分场、分厂)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矿(公司、场)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矿(公司、场)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矿(公司、场)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和和下一年____月____日前,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市、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市、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重点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制度(2篇)

重点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制度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稳定进行,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作业规程,以及总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重点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一、矿山重点监控范围:石灰石矿山、平峒溜井、炸药库、加油站、发电分厂、变电站等有可能发生坍塌、倾覆、压埋、爆炸、火灾、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场所。
二、重点危险源安全检查时间:1、班组对重点危险源要每天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2、分厂对重点危险源要每月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重点危险源安全检查内容1、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
2、检查安全预案执行情况。
3、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4、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照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执行。
四、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重点危险源采取定期检查、随时抽查的方式进行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技措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情况。
对重点监控危险源每三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研讨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五、建立重点危险源档案管理制度,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现状、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以及检查情况等内容的全面了解和监控,建立管理档案,做到每次检查有记录,隐患整改有反馈,并实行负责人签字制度,促进公司安全管理科学化、部门管理规范化。
七、建立重点危险源监检查月报制度。
八、完善危险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网络体系,促进危险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九、突出重点,完善程序,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查处力度。
十、各班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照安全生产分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体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石灰石露天矿山安全制度汇编

石灰石露天矿山安全制度汇编1. 前言石灰石露天矿山是一种常见的采矿方式,但由于其自然环境因素和机械设备等因素,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对于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石灰石露天矿山的相关安全制度,以期提高矿工知晓度和防范意识,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2. 矿山周界围栏设置1.矿山周界围栏应在矿山的外部设置,在矿山透镜周围应该设立不低于2米高、不易爬升的围栏。
2.矿山周界围栏应设有明显的告示牌,警示人员禁止进入,矿山工作人员必须携带准入证件进入矿山工作。
3. 采石区域安全制度1.矿山采石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标志应设在显眼的位置,以确保矿工知晓区域范围和危险提示等信息。
2.矿山采石区域内禁止矿工嬉闹、走动,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后方可进入采石区域工作。
3.矿山采石区域内应设有防护网,以防止石块滚落及人员坠落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4.采石机具和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检测,使用前必须得到监督人员的确认,并进行保养和维修。
4. 矿井内安全制度1.矿井内应设有照明设备,以确保矿工的安全和工作效率。
2.矿井内石块可能从吊桶中滑落,吊笼制动异常和冲击,必须保证设备和维护人员符合安全要求。
3.矿井内通风设施应完善,并且必须设置有急救箱和应急电话。
4.矿工必须携带个人防护装备进入矿井,维护人员要在平时对防护装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管理。
5. 矿工培训和教育1.矿工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教育后方可进入矿山工作岗位。
2.矿工必须了解有相应规定和安全制度,使用机具和设备前必须接受专业人员的指导,并且在此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3.矿工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和相关工作环境,制定安全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
4.矿工必须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以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6.石灰石露天矿山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矿山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安全规定和制度,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打造出安全、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石灰石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石灰石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和完善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2)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5)监督矿山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对新入职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对在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
四、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
3.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五、安全设施、设备管理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 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3. 禁止使用不合格、损坏的安全设施、设备。
六、事故处理1.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事故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2.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 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
4.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石灰石矿山开采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

石灰石矿山开采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开采水泥厂石灰石矿山会对环境造成多方面的影响,包括爆破产生的废气、粉尘、噪声和震动等。
其中最严重的影响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因此,无论是施工期还是运营期,矿山都应遵守“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来恢复和治理环境。
关键词:石灰石矿山开采;安全问题;对策研究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对水泥的需求也在增加,这促使许多水泥公司加快生产步伐。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对石灰石的开采。
水泥行业对石灰石的需求量极高,约占总供应量的80%,这种自然资源的价值无法被人类利用,因此,对石灰石的开发利用显得极为重要尽管国家不断出台法律法规来规范石灰石矿山的开采,但由于其开采过程中会对山体造成严重破坏,因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极其严重的。
本文基于多年对水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的研究,详细分析了石灰石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并提出了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石灰石矿山开采安全问题1.物体坠落打击在开始石灰岩矿山的开采活动之前,必须充分准备。
为此,应该彻底清理开采区域内的杂草和障碍,包括清理湖泊、砍伐树木、拆除建筑物、修建河流堤坝等,以免出现开采活动半途而废的情况。
在石灰石开采和运输的过程中,由于高空坠落的物体可能会给工作人员带来巨大的危险,因此,必须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一旦发现有危险,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由于操作者未能按照规范进行,以及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来排除可能坠落的浮石,以及工作人员未能按照规定佩戴防护帽和防护服装,导致了这种现象的出现。
因此,应该加强对操作者的安全意识,确保工作人员能够专注于工作,以避免发生危险情况。
2.发生火灾一般来说,石灰岩矿山的火灾往往是由多种外部因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明火、油料保存不当、运输途中的损坏、炸药的滥用、电气设备的故障以及雷击等自然灾害。
石灰石矿山安全整改方案

石灰石矿山安全整改方案石灰石矿山是指开采石灰石资源的矿山,由于其开采过程涉及到爆破、挖掘、运输等危险作业,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针对石灰石矿山的安全问题,制定安全整改方案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矿山管理、作业流程、设备检修等方面提出石灰石矿山安全整改方案。
1. 矿山管理改善(1)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全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其能够主动发现并防范事故隐患。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要求。
建立完善的安全档案管理系统,记录事故案例,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3)加强巡查和监测:建立定期巡视制度,确保矿山各个环节的安全运行。
安装安全监测设备,实时监控矿山的风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 作业流程改进(1)优化作业流程:对石灰石矿山的作业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减少或避免危险操作环节。
例如,在挖掘过程中,合理规划爆破方案,减少爆破的次数和范围,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事故预防措施:对作业环节中存在的危险点进行评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来减少事故的发生。
例如,设置防护栏、安全带等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改善应急预案:针对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包括事故报警流程、人员疏散计划、伤员救治方案等。
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设备检修提升(1)建立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制定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对矿山中的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及时替换老化设备,减少因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
(2)加强设备巡检:设立专门的巡检岗位,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修复。
同时,培训操作人员,提高其对设备运行状态的观察能力和处理故障的能力。
(3)建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的操作安全可靠。
总结:石灰石矿山的安全整改方案需要从矿山管理、作业流程和设备检修等多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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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危险源辨识是指使用合适的方法对生产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的过程。
风险评价是指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分析、预测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
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措施以消除、预防和减弱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的管理制度1、为了有效对厂及各矿山的施工作业过程的风险进行辨识、风险评价,便于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此制度。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进行策划和管理,对各部门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厂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进行总结。
3、下属各矿山安全管理部门每年下半年度第一个月底须认真填写并上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表》、《职业危害因素清单》于安全科。
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生产工艺变更、设备设施变更、重大人员、改建扩建调整时需重新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填写上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表》、《职业危害清单》于安全科。
4、安全科负责每年7月上旬完成各矿山、各部门上报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表》汇总及编录,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会审,形成年度更新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表》、《重大危险源清单》、《职业危害清单》由安全科下发,通过基于问题及持续的风险评价,实现对风险评价的动态、闭环的管理。
5、各矿山、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按年度更新《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表》、《重大危险源清单》、《职业危害清单》中所列安全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执行。
6、安全标准化系统负责人定期于“安全生产经营调度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各厂队、各部门的危险源辩识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全矿山的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工作进行总结。
7、危险源辨识、评价原则:●危险源辨识、评价应全面、具体,力求准确,并应注意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和七种类型(爆炸、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生物因素、人机工效因素—生理、心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范围须涵盖所有的过程、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过程须考虑生产场所以外的活动、装置及相关方的活动;●认定并评估工作或活动的次生风险;●考虑正常和非正常的情况以及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风险评价时须考虑内部和外部的变化。
8、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步骤:9、危险源辨识方法:●询问交谈;●任务观察;●查记录;●安全检查表;●作业过程分析;●咨询专家和矿山领导进行评价。
10、风险评价方法:采用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法)或专家会议评审,即通过对全矿山生产经营活动和全过程分类分布进行排查式的危害源辨识,定量估算每一种危害源的危险性分值,从而确定风险等级大小。
采用LEC评价法,评价公式:D=L×E×Ca.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作为L,根据不同的可能性赋予不同分值,如下表:b.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作为E,并根据不同的时间,赋予不同的分值,如下表:c.把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作为C,并赋予不同分值,如下表:d.把危险性作为D,其值为L、E、C三者乘积,其等级划分如下表:LEC评价法是主观经验的判断,应当在评价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研究修正,以确保危险源能得到有效控制,保障职工得人身安全不受伤害。
各级危险源识别评价工作组织根据各自识别得危险源,分别进行汇总分析,建立《危险源清单》,按照LEC方法进行评价,根据评价得结果确定对应得危险源和风险控制措施。
11、重大危险源评价准则①曾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纠正预防措施的;②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风险的,且无适当控制措施;③依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的结果(含中风险以上的)确定重大风险;④外部专业评价机构及上级安监部门确定的;⑤不符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要求。
12、风险层次控制原则①含中风险以上的危险源须上报安委会,由安委会制定措施、责任部门整改落实,安全科负责对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实施检查和考核,一般或轻微危险源由各矿山、各部门自行整改落实并上报安全科。
②风险控制措施依次策划:●停止使用有害物质或以无害物质代替;●改用危害性低的物质;●隔离人员或危害;●局限控制(如分散危险);●工程技术控制;●管理控制;●个体防护。
危险源监控制度1、存在危险源的各矿山、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2、对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各矿山、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厂各级安全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3、所属各矿山应根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的管理制度》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生产装置、设施、危险物质或场所进行辨识、评价及控制策划,并建立保持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4、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危险源辨识、评价记录;●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危险源监控检查表;●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5、所属矿山应至少每年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辨识、评价。
6、辨识与评价工作可以由安全科、所属各施矿山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出具《安全管理现状评估报告》。
《安全管理现状评估报告》应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7、《安全管理现状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危险源等级;●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8、在与危险源相关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安环部、所属矿山应对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9、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具体等级认定、监控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0、所属各矿山应成立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11、所属各矿山应保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12、所属各矿山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13、安全科、所属各矿山应将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14、所属各矿山应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15、安全科、所属各矿山应对危险源中的状态进行定期监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16、安全科、所属各施矿山应对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17、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安全科、所属各矿山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8、安全科、所属各矿山应制定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危险辩识与评价;●应急设备与设施;●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培训与演练。
19、安全科、所属各施矿山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20、安全科、所属各矿山应建立危险源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对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21、安全科、所属各矿山应定期对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22、安全科、所属各矿山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责令责任矿山立即排除。
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责任部门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科、所属各矿山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23、安全科、所属各矿山在监督检查中,应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责任部门对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管理规定1、关键任务属特定的工作任务,如果其未正确执行,可能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
关键任务分析指系统地检查每一个任务,识别与它相关的所有损失暴露,对这些暴露制定控制措施。
2、制定任务程序和惯例涉及五个步骤:(1)系统地识别关键任务。
(2)通过下列方法分析每个关键任务:●将它分解为执行的步骤;●识别所有的损失暴露(安全、健康、环境、质量);●改进建议;●对每一暴露制定控制措施。
(3)编写任务程序和惯例。
(4)使用这个程序。
(5)定期回顾和更新。
3、识别与分析关键任务的步骤:(1)列出本单位、部门、班组内的工种或职业清单;(2)对每一种工种或职业涵盖的所有任务列清单(任务是指需要一系列特定而确切的行为去完成的);(3)将工作任务按照直接判断法或打分方法进行分析评定,最终确定出矿山的关键任务。
4、各矿山关键任务的确认与控制根据对矿山下属矿山生产场所、工艺、活动的风险评价,矿山存在以下关键任务:●各大系统的使用与维护;●爆破物品储存及使用;矿山关键件任务的控制按照各项管理制度、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严格控制,以达到控制关键任务的目的。
任务观察制度为对执行关键任务、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有效安全控制,减少意外的伤害、财产的损失、环境的破坏,必须要求对关键任务、危险作业实行任务观察:1、厂下属矿山任务观察人员分为:(1)专职任务观察人员各施工队安全员安全科工作人员;执行关键任务、危险作业过程中专门指定的安全人员。
(2)兼职观察人员安全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自评员;各施工队、部门的技术人员、领导;各矿山领导;相关作业部门的相关人员。
2、必须对执行任务观察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胜任任务观察。
培训工作由安全科、办公室负责。
3、执行任务观察的人员必须确认执行关键任务、危险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接受了符合要求的专业培训、安全培训,否则应立即予以制止。
4、任务观察过程中应做到:在观察的同时辨识危险源和评估风险;及时指出观察中发现的可能导致损失的行为;了解员工的工作习惯;检查现有的工作方法与制度;跟踪当前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