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加分细则_上海户口打分细则
上海积分落户细则

上海积分落户细则近日,上海市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现有户籍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
上海将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适用对象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材料准备要细致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材料准备要细致上海市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也是经济和商业中心。
积分120分是指在上海市内的积分落户政策下,需要达到的最低积分要求。
在此,我将详细介绍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上海积分落户政策概述上海市通过积分落户政策来吸引高素质人才,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根据政策规定,个人可以通过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来申请积分落户。
每个积分项目都有相应的分值,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成就、语言能力、年龄等。
二、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为了积累足够的积分,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1.学历要求: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学位应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国外学位需要通过中国教育部学历认证。
2.工作经验:应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工作内容应与所申请的岗位相符,并在正规机构或企业中担任核心职位。
3.年龄要求:年龄在24至45岁之间,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
4.政策倾斜:对于毕业于国内外一流高校的优秀人才、在国内外一流大学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才,政策会有一定的倾斜。
5.语言能力:英语达到CET-6水平或相当水平,成绩证明可以通过英语考试或认证材料获得。
6.创新创业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或曾参与科技创新项目。
7.综合素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修养,无犯罪记录。
三、材料准备要细致为了申请上海积分落户,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号码等。
2.学历证书: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通过中国教育部学历认证。
3.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工作证明、推荐信、社保证明等,证明自己的工作经验。
4.语言能力证明:提供英语考试成绩证明,如CET-6成绩单或其他相关认证。
5.创新创业证明:提供科技创新项目证明、专利认证等。
6.综合素质证明:提供无犯罪证明、道德修养证明等。
7.其他附加证明文件:如曾经获得的奖励证书、学术成果证明等。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材料准备要细致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材料准备要细致《深度探讨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准备材料详解》一、引言上海作为我国的国际化大都市,近年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才前来发展。
而对于想要在上海落户的人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积分政策。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以及准备材料的细致要求,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和准备。
二、上海积分政策概述1. 上海积分政策的背景和意义在国家大力推动人才引进的政策下,上海积分政策的出台旨在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这座城市,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力量。
而这也使得上海的积分政策相对其他城市来说更加灵活和多元化。
2. 上海积分政策的评分标准上海积分政策主要根据个人的各项条件和要求进行积分评定,包括芳龄、学历、工作经验、社会责任感、外语能力、学术成果等多个方面。
而要获得上海积分120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接下来我们将逐一进行分析。
三、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1. 芳龄要求在上海积分政策中,芳龄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评分标准。
一般来说,芳龄越小,积分越高。
而要获得120分,一般要求申请人芳龄在25-40岁之间,芳龄过大或者过小都不利于获得高分。
2. 学历要求学历是评分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通常来说,硕士学位以上会有更多的加分项,如海外留学经历、国际知名学府毕业等。
获得120分的申请人通常需要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或者是在相关领域有显著的学术成果。
3. 工作经验要求在工作经验方面,上海也有一定的要求。
一般来说,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经验、在技术、管理等领域有独特成就的申请人会得到更多的加分。
在申请上海积分120分时,需要提供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证明。
4. 语言能力要求在语言能力方面,上海也有一定的要求。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英语水平证明,如托福、雅思等成绩。
掌握其他外语也会有一定加分。
要获得120分,英语水平通常要求在一定水平以上。
5. 社会责任感要求作为新时代的人才,社会责任感也是上海政策非常重视的一项。
2022年高校毕业生落户上海最新打分标准

2022年高校毕业生落户上海最新打分标准目录1.基本要素2.导向要素3.用人单位要素(重大修改,2022、2022年毕业的同学请注意)一、毕业生要素分(一)基本要素1.最高学历博士27分硕士24分本科21分2.毕业学校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3.学习成绩(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4.外语水平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5.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7分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二、用人单位要素分(四)科研创新(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在2022年6月15日前,学校须出具由分管校领导签发的当年本校所获专利毕业生名单确认函,样张附后)拥有发明专利证书5分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1分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1分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且在创意设计等产业用人单位就业的3分(一)基本要素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行为诚信规范,并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分(二)引进重点领域人才要素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3分用人单位在上述重点领域人才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3分(三)承担重大项目或优秀人才要素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用人单位录用急需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3分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1-10分(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五)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团队成员2分⑵创办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担任董事2分(二)导向要素1.荣誉称号(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上海落户72分细则

上海落户72分细则
上海落户72分细则,作为上海市普通口碑考试的入门门槛,在家庭收入、受教育程度、工作经验以及其它一系列条件的分数累积下,申请者的总得分需要达到72分,才可以在更高层次被审核通过,最终在上海取得户口。
上海市政府精心准备了一系列政策,以欢迎更多优秀人才在这里安家立业。
其中家庭收入方面,家庭月收入在800元以上每人2分,在800元以下每人1分;受教育程度方面,本科及以上每人8分,大专每人6分,高中每人4分,初中及以下每人2分;工作经验方面,每满一年累计1分满4年累计2分;毕业院校方面,学校再上五十本排名里的,累计2分;参军支教方面有一定时间支教累计2分;有独生子女在上海上学算2分。
另外,上海还将经济、经济专业等得分和入户地址作为综合考量落户标准,如果家庭月收入较低,可以符合特定规则,可以让入户地址发挥作用,给予免费的出入证,让申请者可以在更方便的居住环境中进一步加分,进而满足落户72分的要求。
总之,上海市政府推出的上海落户72分细则规定了进入上海市的门槛,而多种各种累计分数的方式让每一个有志于安家立业的人都有机会来实现自己的梦想,期待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上海市政府大家庭中来。
上海应届生户口积分规则

上海应届生户口积分规则【实用版】目录1.上海应届生户口积分规则概述2.积分计算细则3.积分落户政策变化4.如何计算积分5.落户上海的建议正文一、上海应届生户口积分规则概述上海应届生户口积分规则是指在上海地区,应届毕业生申请落户时需要满足一定的积分要求。
根据 2022 年最新的政策,应届生申办上海户口落户的积分需要达到 72 分,积分越高,落户上海的可能性越大。
二、积分计算细则积分计算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学历积分:本科生 60 分,硕士生 70 分,博士生 80 分。
2.学术成果积分: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3.社会实践积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4.荣誉称号积分: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称号,如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5.其他积分:如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水平考试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三、积分落户政策变化2022 年上海应届生积分落户政策有所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积分落户政策更加严格,积分要求提高到 72 分。
2.学历积分调整,本科生积分由原来的 50 分调整到 60 分,硕士生积分由原来的 60 分调整到 70 分。
3.增加了学术成果、社会实践等积分项目,更加全面地评价应届生的综合素质。
四、如何计算积分在计算积分时,需要根据上述积分计算细则,将各项积分相加。
可以参考以下计算方式:1.学历积分:本科生 60 分,硕士生 70 分,博士生 80 分。
2.学术成果积分: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3.社会实践积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4.荣誉称号积分: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称号,如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5.其他积分:如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水平考试等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五、落户上海的建议对于想要落户上海的应届生,可以提前评估自己的积分情况,了解积分落户政策。
此外,可以通过参加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等途径提高自己的积分,以增加落户上海的可能性。
上海积分落户方案

上海积分落户方案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不断变化,城市人口流动成为了一个全国性的问题。
其中,大城市的人口流动特别突出。
为了更好地控制城市人口规模和结构,一些城市开始实行积分落户政策。
上海也在其中。
本文将介绍上海积分落户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什么是积分落户?积分落户作为一种限制城市人口规模的政策,是指向具有一定条件和积分的居民提供市民户口的一种机制。
积分落户政策主要包括必备积分和加分项两部分。
必备积分按照一定标准核算,通常包括连续稳定就业、纳税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学历、结婚等因素。
而加分项则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政策倾向设定,如在上海就可以采取户籍转移、绿色住房、优秀志愿服务等加分项。
二、上海积分落户政策为了控制上海市人口的规模和结构,上海积分落户政策从2016年开始试点。
该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1.申请条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生活来源;–连续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个人账户贡献,缴费期限满1年;–学历达到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在上海购买或者租赁符合规定的住房;–持有上海市签注签证,或居住证有效期在6个月及以上;–未被列入上海市失信行为信息公开名单或者限制乘坐民航飞机等规定。
2.积分计算标准上海市积分落户的分值总额为100分,其中必备分占60分,加分项分值不超过40分。
其中必备分中,就业、学历、社保、纳税等四项占60%(每项15分),结婚或生育一年以上、对未成年子女上中小学、为群众服务、优秀志愿服务四项占40%(每项10分)。
3.加分项–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满足“985”、“211”重点建设大学或国外高水平大学的硕士毕业生或博士毕业生可再加10分);–就业:达到本市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在行业内从事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的,可加5分;–房屋:满足城市“绿色住房”标准的住房,或者以上海市政府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等住房,可加10分;–家庭稳定:已婚且夫妻、子女同时居住在上海满一年,可加10分;–服务积分:优秀志愿服务经验、对未成年子女进行义务教育、街道保洁等服务可加1至5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11.25•【字号】沪人社规〔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规定,现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1月25日附件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适用对象(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机构,引进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细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中央单位在沪一级分支机构、总部在沪单位的分支机构。
3.经各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分支机构。
4.确需引进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14项人才的分支机构。
(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等其他特殊管理人员的引进落户,根据相关部门或文件规定执行。
二、关于申办条件(一)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所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三)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2项所称“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是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政府表彰,且具有个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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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户口加分细则_上海户口打分细则上海户口打分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第七条(加分指标及分值)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紧缺急需专业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00分。
(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00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四)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五)远郊重点区域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七)表彰奖励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八)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第八条(减分指标及分值)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上海户口积分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第七条(加分指标及分值)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紧缺急需专业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00分。
(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00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四)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