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二○一三年年终财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总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总结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资事发[1993]44号【发布部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日期】1993.08.28【实施日期】1993.08.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总结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国资事发<1993>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受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委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财政部联合组织的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了做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总结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全面总结工作1.各地区、各部门在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写出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的总成效;(2)组织实施的主要作法与经验体会;(3)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产生问题原因的分析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4)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要求重点突出,内容充实,有观点、有材料、有分析,有解决问题的对策。
典型事例具体,数据准确。
2.总结报告于近日报送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资源司。
二、评选先进工作1.评选范围:参加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的地区(包括省、地市、县,下同)部门、基层单位(含各级财产清查登记工作专职机构)和个人。
2.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单位领导重视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建立了以分管领导为首的财产清查登记领导机构和健全的办事机构,并配备了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及相应的工作条件。
(2)在上级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及有关政策法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了全面的适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落实。
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安排的公告

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安排的公告
尊敬的全体员工:
根据公司的年度计划,为了保障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和管理效率,现将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安排公告如下:
1. 清查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
2. 清查范围:所有公司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等。
3. 清查方式: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实地清查,
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清查内容:清查时需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格,包括资产编码、名称、规格、数量、存放地点等信息。
5. 清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管理负
责人,需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6. 清查报告:各部门负责人应在2023年2月15日前将清查报
告提交至资产管理部门。
7. 异常处理:如发现固定资产数量与清查表格不符或有其他异
常情况,应立即向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核实和处理。
请全体员工积极配合,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资产管理部门联系。
谢谢大家的合作!
公司资产管理部门
日期:2022年12月1日。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清[199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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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清〔1992〕24号1992年10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关于一九九三年在全国开展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的意见,在总结一九九二年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国家行政事业财产清查登记工作中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是清产核资工作的组成部分。
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管理,而且对即将开始的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也有重要意义。
因此,请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好。
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国家行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附件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为了在全国范围内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国清〔1992〕5号文《关于印发<清产核资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国清〔1992〕6号文《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对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的指导思想是:查清和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占用财产的实物数量,并以此为基础相应登记并反映其价值量,将一切应归国家所有的财产,都纳入国家财产的管理范围,逐步做到与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管理相衔接,建立健全和完善行政机构及事业单位的财产管理制度,达到财产合理、有效、节约使用的目的。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_1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号)和《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桂财资〔〕4号)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定于3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为了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和清查范围本次资产清查以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市直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
二、资产清查要求和报送时间对于近两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对于近两年来没有进行过资产清查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此次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认真开展本部门和单位的清查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各部门应当于7月31日之前,将清查结果按要求报送市财政局。
资产清查报表全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录入、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按照《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附件)和财政厅有关要求进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扎实推进自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至10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展全面清查以来,全国很多省市结合自身特点,扎实推进展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
湖南省首先召开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发动会,积极部署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要求可以从资产的数量、价值、构造、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根底。
山西省早动手、早准备、早安排,清查工作认识到位、政策法规学习到位、监视责任落实到位和监管工作效劳到位,“四到位”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施行。
据介绍,阳泉市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发动部署会议上提出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将一直持续到今年8月,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根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
为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根底数据库,重庆市政府也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展全面清查。
重庆市财政局要求,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根底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从而进步会计信息质量。
为防止清查工作在执行中变形走样,夯实整个财政管理根底组织专项监视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目前,全国大局部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也已逐步展开。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副院长xxx对记者说,“在清查过程中,要注意将资产按照不同归属类别进展分门别类,而且可以把资产清查工作当作是国家政策性改革中的一项根底性工作,将不必要的建筑、效劳设施等出租或卖出,同时也是一种资产根底的积累,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进步资产使用效益。
”同时,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还同时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方法》,明确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内容和各方管理职责,标准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流程。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12.13•【文号】财办[2006]52号•【施行日期】2006.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6]5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三日附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益,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一)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六)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关于财产清查的通知

关于财产清查的通知
各部门、药店:
为了规范财产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利
用公司资源,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开展财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的目的意义:
1、通过财产清查,摸清家底,建立财产明细台帐。
2、财产管理责任到人,公司财产由专人管理,并明确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财产直接责任人。
3、建立健全财产购买、领用、调配、使用、保管手续
制度。
使财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
4、严格执行财产损坏赔偿制度,管好财产,提高使用
效率。
严格履行财产交接手续,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交接,员
工凡调动、调离工作的,应主动及时移交财产。
造成损坏、
丢失的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办理调动、调离手续。
二、清查范围:公司及各部门全部设施设备。
办公用具、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
三、清查时间:2009年8月1日到31日
四、清查组织领导,成立财产清查小组。
组长:史经理,副组长:侯利萍,庞富锁。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清查小组
负责清查各项工作的协调、进度汇总、登记,并制定财产管
理办法。
财产清查工作,是关系到公司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一项
十分重要的工作。
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
合,扎扎实实地做好此次财产清查工作。
附:财产清查登记表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资产清查是公司的一项财产管理制度,做好这项工作对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及时准确提供公司经营成果、资产状况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摸清家底、保证帐实相符,公司决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开展一次全面财产清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查范围1、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用具、低值易耗品;2、材料、维修备品备件等各类库存物资;3、个人借款;4、单位往来。
二、清查方法1、对各类物资进行实物盘点。
其中:固定资产(包括机械设备、房屋构筑物等)由设备部牵头、**部配合,现场逐台逐项清点,登记;办公用品用具、低值易耗品由综合部牵头、财务部配合,每部各派一人,逐个房间清点、登记,并由物资保管或使用人签字认可;库存物资由财务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点并填写盘存报表。
2、凡在公司有借款的部门和员工个人,应在****年**月**日前到计划财务部办理完报销或还款手续,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审批。
逾期不办又无正当理由的,属于部门借款的,财务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从借款部门负责人工资中扣除;属于个人借款的,财务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从其工资中扣除。
3、与外单位往来由各经办部门负责清查,计划财务部配合。
重点是“三产”应收未收的款项及本年度已经发生但是发票未到的各项业务。
对于应归属于****年度的成本、费用相关经办部门应及时联系对方予以开具发票入账,特殊情况需要经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审批,否则次年度一律不予入账。
另自****年12月起各部门取得的机打或者手写发票(定额发票除外)购货人或者需方必须书写“****公司”全称,不得把公司名称简写或者不写,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入账。
4、下属**、**单位自行组织财产清查工作,事后公司财务部将进行现场稽核。
三、时间安排1、盘点截止时点统一为**月**日下班前;2、****年**月**日至**月**日为各单位、部门现场清查时间。
盘存报表报送计划财务部时间为**月**日下班前;3、次年1月1日至*日由财务部根据各单位、部门报送的盘存报表,进行财实核对、表实核对、卡实核对;4、次年1月4日由财务部会同各经办部门根据本次清查中查明的盘盈、盘亏物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并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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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铁政字〔2013〕155号签发人:韩玉鉴
关于全面开展二○一三年年终财产清查工作的
通知
公司各单位:
年终财产清查工作,对于核实企业经济实力,查明资产结构及分布状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盘活存量资产,充分挖掘现有资产潜力,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以及核实全年成本和盈亏,办理年终决算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2013年财产清查工作,现将本年度财产清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部署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财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年终财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长:韩玉鉴李留纪
副组长:曹顺周张广才王丰李文社刘晓军李学友苗绍智王新超
成员科室:李庆海魏遂卿张安民郭凯王小伟许扬廉三红王永前李亚冰江海峰李孟军张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各责任单位抽调专人负责本业务口所属集团公司业务部门的相关手续审批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1、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清查工作;25日前汇总结果,30日按时上报。
2、企管科负责专项资金、在建工程的清查工作,12日之前完成清查工作,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
3、机电科负责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工具仪器、电费以及外转电费的清查工作;15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4、后勤中心负责固定资产中房产、低值易耗品以及办公用品的清查工作;15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5、供应科负责存货中原材料以及暂估材料的清查工作;15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6、运销科负责存货中煤炭的清查盘点工作;12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7、行政办负责公务车辆的清查盘点工作;12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8、生产科负责固定资产中井巷工程的清查盘点工作;15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9、通风科负责工程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12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10、劳资科负责职工四险一金的核对清查工作;15日前完成核对工作,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
11、工联办负责土地的清查工作;15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
二、工作原则
公司所属各单位在财产清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的工作原则。
1、清查工作要以账面记载为依据,以实地盘查为手段,对所有资产进行扎实地全面彻底清查。
在清查中要求把实物盘点同核查账务相结合,把清查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见物就点,见账就清,对账物不清的要进行追忆、查找,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在清查中,发现物资设备去向不明、虚报冒领、私自变卖、贪污盗窃等违法违纪问题,要专案上报,不准隐匿不报。
3、年终财产清查,要边清查、边核实、边处理、边建制,严防前清后乱,以巩固清查成果。
三、清查的内容及具体要求
1、流动资产的清查范围。
包括现金、各种存款、有价证券、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1)现金。
清查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对现金长款和短款,白条抵库等现象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
(2)各类存款。
核对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集团公司财务部及其他金融机构中存款数是否相符,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若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3)应收及预付款项。
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和待摊费用。
按应收票据的种类逐笔与购货单位或银行核对查实。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在本次清查过程中,重点核查与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往来款项。
在核查过程中,以债权人为对账主体,发起与其相对债务人往来对账事宜。
首先审查确认债权成立的依据是否充分,而后逐一与债务人核对,确保双方记帐金额一致;对有争议的债权或双方对账不一致的款项,要编制企业间余额调节表,理清未达款项,对双方记账金额不一致的事项,双方应从记账依据、(工程等)测算方法、估价方法(如材料计划价与实际价)等入手,必须确保记账金额一致;对双方未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应认真清查、查证、核实,厘清事项过程,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的款项,要查明原因,积极催收;对经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要明确责任,
在满足坏账损失必备的条件时,连同各项证明材料一并报集团公司清查办公室审批。
职工个人借款要认真清理,限期收回。
(4)存货。
清查内容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以及代保管、在途、外存、外借、委托物资(商品)等。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采取必要的手段(如:过磅、检尺等),对查出的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要查明原因,进行相应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2、固定资产的清查范围。
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及井巷工程等。
对固定资产要查清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已提折旧额。
对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待报废和提前报废资产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以及清查出的各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处理。
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按固定资产目录,并区分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登记,建立健全实物账卡,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对清查的各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要查明购建日期、使用时间、技术状况和主要参数等,登记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统筹调剂,盘活闲置资产。
3、在建工程的清查范围。
包括在建、完工未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未验收入帐等工程项目。
要认真清查项目投资总额和管理
状况,并及时交付使用,办理移交手续等。
对于完工的在建工程及早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本年完工的在建项目,要在年底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转增固定资产,并按规定提取折旧。
4、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清查。
对无形资产,各单位在核查过程中要确保无形资产的确认依据充分,产权主体是否为本单位(如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同时对各类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查;对递延资产等要保证证明其存在的文件材料充分,在资产核查过程中,应关注资产的取得、摊销、处置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5、负债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各项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对负债清查时各单位要与债权人逐一核对帐目,达到双方帐面金额一致。
清查工作开展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日)为2013年10月31日。
四、财产清查报批程序
1、各单位将年终财产清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财产清查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清查小组领导审批。
审批后由各单位报集团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在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必要的审查、批准程序后,报公司财产清查办公室。
2、公司清查办公室将清查结果汇总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五、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抽调业务骨干,专职负责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清查结果和工作
总结书面上报财产清查办公室(本单位注意存档备案),物资材料、机器设备、房屋等清查分类结果同时上报集团公司职能管理单位,于2013年11月30日审批完毕,并取得各归口部门批文。
如未按期完成影响公司资产清查进度,将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义煤集团巩义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
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