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食局
北京现任领导

一、市委书记郭金龙,男,汉族,1947年7月生,江苏南京人,1979年4月入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南京大学物理系声学专业)。
现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委书记。
曾任四川省忠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四川省委农研室副主任、省农经委副主任,四川省乐山市委副书记、书记,四川省委常委、副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书记、书记,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执行主席、党组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二、市委副书记王安顺,男,汉族,1957年12月生,河南辉县人,1984年3月入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毕业(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经济师。
现任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曾任国家地矿部华北石油地质局第四物探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吉林石油勘探指挥所主任、党委书记,华北石油地质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石油海洋地质局副局长兼东北石油地质局局长、党委书记,地矿部人事司副司长、司长,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司长,甘肃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教工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政协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吕锡文,女,汉族,1955年7月生,浙江宁波人,1982年8月入党,1974年4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北京工业学院分院纺织工程系机织专业)。
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北京市委副书记。
曾在北京郊区插队。
大学毕业工作后,曾任北京工业学院分院团委副书记,北京市经委政治部干部处、市委工业部干部处副处级干部,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处级组织员,经济干部处副处长,经济干部二处副处长、处长,经济干部处处长,西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粮食局•【公布日期】2018.03.30•【字号】京粮发〔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京粮发〔2018〕24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新时代首都粮食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按照中央和市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要求,结合我局调查研究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调研机制坚持深入企业或服务对象调研制度。
借鉴以往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局领导班子同志要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接地气、通下情,深入企业、深入服务对象、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做到“身入”更要“心至”。
要扑下身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多与基层企业负责人交流沟通,既要听顺耳话,也要听逆耳言;既要让企业反映情况,也要请企业多提建议,当好决策参谋。
局领导班子同志每年深入企业或服务对象调研要保证一定的时间。
全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结合各自的业务和职能每年要选取足够数量有代表性的调研样本开展调查研究,便于科学、全面地发现问题和汇总情况。
调研样本的选取应以规模较大企业为主,同时兼顾中小微企业;以贡献较大企业为主,同时兼顾困难较多企业。
坚持直接联系基层制度。
局领导班子同志坚持基层联系点制度,通过与处室干部群众谈话谈心、与基层党员一起过组织生活、列席基层领导班子或支部会议等多种形式,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处室或基层加强班子建设、谋划发展思路。
指导处室加强与重点企业联系,与处室共同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困难。
局领导班子同志要带头调研、经常调研,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每年深入各联系点至少2次。
坚持重点课题研究制度。
局领导班子同志要着眼于解决全市粮食工作中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根据职责分工,主动提出与分管领域深入发展相关的重大研究课题,带领和指导处室(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2017年全国著名劳模事迹

2017年全国著名劳模事迹劳动模范一直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劳动者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拼搏,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2017年全国著名劳模事迹,希望对大家有用~2017年全国著名劳模事迹1为粮油质检事业不懈耕耘的人----记全国劳动模范奖章获得者周光俊在年轻职工心中,他是一位慈祥的长者;在领导眼里,他是辛勤工作的“老周”;而在同行看来,他则是一名不折不扣的高级专家,国家粮食学术会议现场经常出现他的身影。
他就是全国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所长周光俊同志。
科研就是我的生命周光俊,男,194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3年他从清华大学化学系毕业到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工作,至今过去了23个年头,当年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如今已经成长为一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个人谦逊和勤奋的品格,加上扎实的专业功底,周光俊在短时间内便脱颖而出,成长为技术骨干。
20年的时间里,周光俊始终忙碌在科研第一线,几乎达到了忘我的境地。
这一点,他的司机姜师傅最有感受,“周所长经常是早上提前一个多小时进入办公室,晚上更是没点”。
在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很少有人能够潜心钻研,更多地是频繁出没于社交场所。
曾经有人对周光俊说:“你就是个傻老土,当着所长还这么辛苦,值当吗?”他的回答却掷地有声:“科研就是我的生命,值。
”周光俊的刻苦钻研,换来的是丰硕的研究成果,至今他还是北京地区唯一一名粮油质检专业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并两次入选“北京市高级专家数据库”。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新型粮油产品纷纷面世,这也给粮油质检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周光俊坚持深入科研一线现场办公,减少冗余环节,少开会、开短会,确保时间最大限度地用于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近几年,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承担了一些新科研项目任务,为确保成功,周光俊带领技术人员倾注了大量心血。
1998年,北京市市场销售的面粉出现滥用添加剂现象,消费者反映强烈,市政府要求对此问题进行调查。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粮保管台账管理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粮保管台账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粮食局•【公布日期】2006.12.15•【字号】京粮发[2006]146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粮保管台账管理制度的通知(京粮发〔2006〕146号)各远郊区县粮油总公司、顺义区粮食局、北京粮食集团公司、军粮中心:为做好北京市储备粮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北京市储备粮的管理水平,现将《北京市储备粮保管台账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北京市储备粮保管台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北京市储备粮管理水平,确保北京市储备粮数字真实、准确,资料完整,依据《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储存北京市储备粮的有关单位,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北京市储备粮保管台账(以下简称保管台账)和北京市储备粮油出入库通知单(以下简称出入库通知单)的管理。
第二章保管台账管理机构及人员第四条保管台账分级设立,并设置到承储市储备粮的自然库点。
(一)北京市粮食局设立全市保管台账。
(二)远郊区县粮食总公司(粮食局)设立本区县保管台账,其上一级台账为北京市粮食局设立的全市保管台账。
(三)粮食集团公司所属市储备粮承储库点设立本库保管台账,其上一级台账为北京市粮食局设立的全市保管台账。
(四)远郊区县粮食总公司(粮食局)所属市储备粮承储库点设立本库保管台账,其上一级台账为本区县粮食总公司(粮食局)设立的保管台账。
(五)本市异地代储市储备粮承储单位设立的保管台账,应包括异地代储部分,外省代储库点需设立本库代储保管台账。
第五条保管台账管理工作由本单位主管领导负责。
凡设立保管台账的单位应有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六条出入库通知单由北京市粮食局开具后,按照单据联次的要求流转。
市储备粮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出入库通知单的管理工作,业务部门有专职人员负责手续传递和其他具体管理工作。
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

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6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刘淇二00二年六月二十日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储备粮的管理,确保市储备粮的安全和粮食市场的稳定,提高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储备粮的管理及其相关工作。
本办法所称市储备粮,是指市政府储备的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控市场或者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保障供应的粮食和食用油。
第三条市储备粮的粮权属市政府,市储备粮的规模由市政府确定。
第四条市储备粮的储存工作应当做到布局合理、规模存放、结构优化、安全规范。
第五条市粮食局负责全市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规划市储备粮总体布局,审核认定市储备粮承储单位(以下简称承储单位)的资格,制定市储备粮轮换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市储备粮的库存数量和质量,据实拨付承储单位储存市储备粮的各项补贴,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市储备粮规模,负责将市储备粮所需费用纳入当年地方财政预算;按时将市储备粮费用补贴拨付给市粮食局,并监督使用情况。
市储备粮所需贷款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分行负责安排。
第七条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本行政区域内的承储单位做好市储备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粮食局每年应当按照市储备粮库存总量20%至30%的比例安排分批轮换。
轮换期间,市储备粮的库存数量不得低于总规模的80%。
市储备粮的轮换出库,由市粮食局按照所储存粮食、食用油的入库时间,实行先进先出;或者根据粮食、食用油的质量状况进行安排。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稻谷储存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稻谷储存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粮食局•【公布日期】2005.09.15•【字号】京粮发[2005]136号•【施行日期】2005.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稻谷储存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京粮发[2005]136号)北京粮食集团公司、各远郊区县粮食局(总公司)、市粮检所:为确保我市储备稻谷安全储存,延缓品质劣变,保证在规定的储存年限内品质完好,市粮食局粮油保管技术组制定了《北京市储备稻谷储存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局将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对符合《北京市储备稻谷储存基本要求》的单位优先安排承储计划。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北京市储备稻谷储存基本要求(试行)为确保我市储备稻谷安全储存,延缓稻谷品质劣变,保证稻谷在规定的储存年限内品质完好,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基础上,对我市储存储备稻谷提出如下基本要求。
一、仓房要求(一)高大平房仓。
是指跨度21米以上、粮堆高度6米以上的平房仓(详见高大平房仓储粮技术规程)。
(二)普通房式仓。
散存或采用包打围方式储存的仓房,单仓仓容不小于1500吨。
(三)准低温库或低温库内采用散存及垛存方式的。
(四)原则上,砖圆仓不做为大批量储存稻谷之用,但可做为稻谷接卸时周转仓房或倒仓之用。
(五)仓房顶部隔热:可喷涂反光隔热材料,根据经验夏季高温季节可降低仓温5℃;或在仓房顶部内侧喷涂硬质聚胺脂,一般厚度〉5cm;或采取彩钢板隔热层吊顶等措施。
(六)门、窗、粮情检查出入口要加强密闭保温隔热性能。
(七)机械通风管道、环流熏蒸设备的出入管道等应具有隔热性能。
(八)在仓房装粮线以上需配置有轴流风机。
二、设备要求(一)机械通风设备仓房须有用于机械通风用的连接口,并做到密闭。
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通风道。
粮食执法检查经验交流材料

粮食执法检查经验交流材料1. 粮食质量抽检与筛查经验交流近年来,我市粮食质量抽检与筛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加强粮食质量监管能力,特举行了粮食执法检查经验交流会。
会上,各单位代表就粮食质量抽检与筛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分享了一些成功经验。
江南粮食质量检测中心的代表表示,在抽检与筛查过程中,首先要确保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抽检样本的代表性。
其次,应加强检验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
此外,建议加强对样品流转环节的监督,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北京市粮食局的代表分享了该局近年来推行的一项新策略——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
他指出,通过对粮食市场的风险评估以及建立健全的预警机制,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此外,上海市粮食卫生监督所的代表强调了粮食抽检与筛查工作中的信息化建设。
他介绍了该所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如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在抽检与筛查过程中实现全程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
这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加强了对可疑样品的追溯能力。
在经验交流会上,各单位代表还就粮食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执法检查中的合作机制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经验进行了探讨。
此次会议为各单位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也为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抽检与筛查工作提供了思路和方向。
2. 粮食质量监管实践与案例分享粮食质量监管是粮食行业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实践的经验交流,我市粮食局特邀请了多个相关单位代表进行经验分享和案例分析。
首先,市质监局的代表分享了一起涉及粮食质量违法行为的案例。
他指出,在粮食质量监管中,要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监测和抽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此案例中,市质监局发现了某批次粮食含有过量农药残留的情况,及时采取了暂停销售和追缴的措施,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其次,农业局的代表分享了一起粮食品质改进的案例。
他介绍了该局针对部分小麦品种质量不稳定的问题,组织了专门的调研团队,与种植户和相关企业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粮食局•【公布日期】2010.07.22•【字号】京粮发[2010]90号•【施行日期】201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粮发〔2010〕90号)各区县商务委、粮食局,各远郊区县粮食总公司,北京粮食集团公司,军粮中心:现将《北京市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北京市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号令《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5号令”),规范本市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活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首都粮食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粮油仓储活动,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粮油仓储单位,是指仓容规模500吨以上或者罐容规模100吨以上,专门从事粮油仓储活动,或者在粮油收购、销售、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过程中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市粮食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备案管理工作制度。
粮油仓储单位所在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粮油仓储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经营场地,且符合“5号令”有关污染源、危险源安全距离的规定;(二)仓容规模500吨以上或罐容规模100吨以上;(三)拥有持有资格证书的专业粮油保管和质量检验技术人员(具体见附件一《关于专业粮油保管和粮油检验技术人员数量的规定》);(四)仓储设施与设备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粮油仓储单位名称符合“5号令”第八条的规定。
第七条粮油仓储单位名称中有“国家储备粮”、“中央储备粮”、“北京市储备粮”、“市储备粮”字样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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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粮食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粮发…2008‟15号
北京市粮食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管理的通知
各远郊区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局、国资委,京粮集团、
各远郊区县粮食总公司:
近年来,本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
项政策,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政府投资支持下,国有
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技术水平普遍提升。
为进一步保护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防止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避免增加政府的再投入,确保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的落实和首都粮食安全,现就加强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是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设施基础,是粮食和食用油脂油料储存安全的基本保障,必须保持与粮食宏观调控相适应的设施规模。
各远郊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辖区内的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管理,掌握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情况,对企业提出的设施处置申请提出初步意见。
国有粮食企业要认真执行有关政策,提高保护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自觉性,积极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为确保首都粮食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二、国有粮食企业要保持对流通基础设施的掌控能力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京政发[2004]29号)精神,坚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要适应政府宏观调控需要的原则,保持国有粮食储备库和骨干购销企业的掌握和控制能力。
存储各级储备粮和从事军供等政策性业务的国有粮食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以及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
三、严格控制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处置
本市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十五”以来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粮油仓库、质量检验设施和设备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和转移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抵押、不得变卖。
确需改用的,须按要求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实施。
经批准实施的要按照“谁占谁还、占一还一、限期建成”的原则,在适当地点补偿占用的场地及其设施。
目前承担市级储备粮存储任务的53个储备粮库的设施(名单附后)原则上不能改作它用,确实需要撤并、改用、占用、报废和拆除时,在下述条件下须按国有粮油仓储设施管理权限逐级报市粮食局,经市粮食局协调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因重点工程、城市规划、商业开发建设以及布局调整等原因,需要全部或部分占用粮油仓储设施,占用单位同意在适当地点补偿建设相同数量的设施。
(二)企业利用现有的粮油仓储设施潜在的商业价值,进行设施的置换,如异地迁建、功能恢复、条件改善等。
(三)粮油仓储设施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申请报废;粮油仓储设施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但因自然灾害损坏或设计建造质量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经技术鉴定确认无修理和使用价值,申请报废。
涉及冲减国有资金的,需由市粮食局审核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四、建立储备粮库预留发展机制
各区县、各单位在整体规划时要考虑现有粮库的布局和规模,并留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根据本辖区的发展规划,在统筹兼顾的前提下保留储备粮库建设用地,以便适应今后的发展需要。
对非保留库点开发利用的资产收益要用于进一步完善国有粮食仓储企业的设施建设。
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完好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出现随意处置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行为。
国有粮食仓储企业要认真做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不断提升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功能和水平,提高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管理水平,保证设施的安全完整。
此文件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内容由市粮食局负责解释。
附件:市级储备粮承储库名单
市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市级储备粮承储库名单
(53家)
西北郊粮食收储库
西北郊粮食收储库714分库
大红门粮食收储库
南郊粮食收储库
东北郊粮食收储库
京都金谷粮食购销库
西南郊粮食收储库
怀柔国家粮食储备库
怀柔庙城粮食收储库
怀柔杨宋粮食收储库
怀柔北房粮食收储库
怀柔河防口收储库
顺义牛栏山粮食收储库
顺义上辇收储库
顺义铁匠营收储库
顺义杨镇收储库
顺义王各庄收储库
顺义平各庄收储库
顺义张辛粮食收储库
通州粮食收储库通州直属库
通州粮食收储库通州徐辛庄粮库通州粮食收储库通州永乐店粮库通州粮食收储库通州漷县粮库通州粮食收储库通州大杜社粮库昌平粮食收储库
昌平沙河粮食收储库
昌平南口粮食收储库
昌平后牛坊粮食收储库
大兴国家粮食储备库
大兴北藏村粮食收储库
大兴青云店粮食收储库
大兴魏善庄粮食收储库
大兴礼贤粮食收储库
密云宝益粮食收储库
密云溪翁庄粮食收储库
密云溪翁庄粮食收储库高岭粮库延庆粮食收储库大榆树粮库
延庆粮食收储库大柏老粮库
延庆粮食收储库康庄粮库
延庆粮食收储库沈家营粮库
延庆粮食收储库永宁粮库
房山昊天粮食收储库
房山南观粮食收储库
房山石楼粮食收储库
房山窦店粮食收储库
平谷官庄粮食收储库
平谷山东庄粮食收储库
平谷北杨桥粮食收储库
平谷山东庄粮食收储库夏各庄分库
门头沟三家店粮食收储库三家店粮库
门头沟三家店粮食收储库三家店粮库杨坨分库
门头沟三家店粮食收储库斋堂粮库
门头沟三家店粮食收储库石门营粮库
主题词:基建管理通知
北京市粮食局办公室 2008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