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九章考点手册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复习要点(修订版)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复习要点第1章导论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区别(对外贸易着重于一个特定国家,国际贸易着重于世界各国)对外贸易,是指一个特定的国家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换活动,又称国外贸易、进出口贸易或输出入贸易。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换活动,也是各国(地区)经济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的主要表现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与趋势。
贸易条件:净贸易条件,简称贸易条件,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所以,贸易条件又被称为“进出口交换比价”或简称“交换比价”。
对外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依存度,简称外贸依存度,又称外贸系数。
它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对外贸易额在其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的比重。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构成,表示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的出口商品流向和进口商品来源,并反映该国同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国际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国际贸易地区分布,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各国、各个国家集团、世界各洲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地位,即世界贸易国别分布和洲别分布状况。
转口贸易:转口贸易是间接贸易的主要表现形式。
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贸易,对第三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
H—O理论的主要内容(H—O模型也称为要素配置模型或要素禀赋模型)1、H—O理论基本观点(1)国际贸易发生成因。
两国生产要素禀赋的比例不同和不同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要素比例不同。
(2)分工原则。
劳动丰富的国家出口劳动密集型商品,而进口资本密集型商品;相反,资本丰富的国家出口资本密集型商品,进口劳动密集型商品。
(3)贸易利益:双赢。
(4)政策取向:自由贸易与完全竞争。
产业内贸易:产业内贸易是指同一产业内的产品在两国间相互进口与出口。
产业内贸易理论解释1、来自需求方面的解释——收入、偏好相似(1)一种新产品首先是为满足本国(代表性)需求而生产,只有当新产品发展到一定程度,国内市场有限时才出口到国外。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重点知识点

名词解释:1.国际贸易:泛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活动。
2.对外贸易:指国际贸易活动中的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商品,劳务,技术等的交换活动。
3.对外贸易依存度: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贸易值与该国同时期的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对比关系。
4.关税:是进出口商品在通过一国的关境时,该国政府设置的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税。
5.进口配额:又称进口限额,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
6.“自动”出口配额制:又称自动限制出口,是出口的国家或地区由于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和压力,自动规定在某一段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额。
7.出口信贷:是出口国为了支持和扩大本国商品的出口,加强国际竞争能力,以对本国的出口给予利息补贴并提供信贷担保的方式,鼓励本国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或外国出口商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以解决本国出口商的资金周转的困难或满足外国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的支付货款需求的一种融资方式。
8.出口补贴:一国政府为了使出口的货物在价格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在某些货物出口时给予出口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
9.倾销:是一国或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产品抛售至另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行为。
10.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形成的,它是用来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认风险,责任,费用的划分等问题的专用术语。
11.汇票:是一方向另一方签发,要求受款人在见票时或于未来某一确定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或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简答:1.比较利益学说的主要内容:即使一个国家的各个行业的生产都缺乏效率,没有低成本的商品,通过国际贸易仍可能获得利益。
而另一个国家的各个行业的生产都有效率,成本比国外同行也都低,通过国际贸易可获得更大利益。
所谓比较利益,是指在两个国家、两种商品的贸易模式里,贸易一方两种商品都处于劣势,而贸易另一方两种商品都处于优势,通过贸易双方获得的利益。
国际贸易原理与实务第九章课件

(二)汇付的种类
1.电汇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是汇出行应汇 款人的申请,使用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等电信手段通 知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电汇是目前使用较多的一种汇款方式,其优点是收款 迅速,但费用较高。
2.信汇
信汇(mail transfer,M/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 请,将信汇委托书用航邮的方式寄给国外汇入行,授权其 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付方式。
二、本票
根据各国广泛引用的《英国票据法》的解释,本票 (promissory note)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 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 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
1.本票的基本内容 (1)“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和地点。 (6)出票人签字。
1 第一节 结算工具 2 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 3 第三节 信用证 4 第三节 其他结算方式
知识目标
了解国际货款结算的基本概念; 熟悉国际货款结算的主要工具; 掌握国际货款结算的主要方式。
技能目标
能够正确填制汇票; 能够正确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结算条款。
第一节 结算工具
一、汇票
根据各国广泛引用的《英国票据法》的解释,汇票 (bill of exchange,draft)是由一个人签发给另一个人的 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要求受票人见票时或于未来某一规 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将一定金额的货币支付给特定的人 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
票汇业务流程图
4.三种汇付方式的比较 (1)相同点
三者的资金流向与结算工具的流向相同,均由买方流 向卖方。所以,三种汇付方式均属于顺汇。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第九章

第二节 报关管理制度
• 一、 报关的基本概念
– (一) 报关的含义
•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 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 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 关事务的过程。
– (二) 报关的范围
• 1 进出境运输工具 • 2 进出境货物 • 3 进出境物品
• (一) 申报时间和地点 • (二) 申报单
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 二、 配合查验
– (一) 海关查验
• 1 查验地点 • 2 查验时间 • 3 复验和径行开验
– (二) 配合查验
•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应当到场,配合海关查验。
– (三) 货物损坏赔偿
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第二节 报关管理制度
– (三) 报关的分类
• 1 按照报关的对象,可分为运输工具报关、货物 报关和物品报关
• 2 按照报关的目的,主要可分为进境报关和出境 报关
• 3 按照报关活动的实施者的不同,可分为自理报 关和代理报关
第二节 报关管理制度
• 二、 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制度
– (一) 报关单位
• 1 报关单位的含义
– 报关单位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 物收发货人。
• 2 报关单位的类型
– (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2) 报关企业。
第二节 报关管理制度
– (二)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制度
• 1 报关注册登记制度的概念
– 报关注册登记制度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依 法向海关提交规定的注册登记申请材料,经注册地海关依 法对申请注册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准予其办理报关业务的 管理制度。
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第九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考核要求:(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述1、识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按照《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货物买卖合同指卖方为了取得货款而把货物的所有权移交给买方的一种双务合同2、领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答:(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卖的标的物是货物。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为买卖。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1、识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以及我国进出口业务所采用的合同形式;答:合同的形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就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的方式,是合同当事人内在意思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是合同的主要形式。
2、领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的内容,又称合同条款,是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客观依据。
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以上合同条款是合同中通常包括的内容,并不是必须都包括这些条款,合同才成立有效。
买卖双方当事人可根据交易货物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合同的条款内容作出增减约定3、应用:各种合同形式的法律效力。
备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交易磋商是指买卖双方以买卖某种商品为目的而通过一定程序就交易的各项条件进行洽谈并最后达成协议的全部过程。
交易磋商可以采用口头方式,也可采用书面方式。
一般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来往的函电、传真等。
交易的一般程序应包括邀请发盘、发盘、还盘、接受和签订合同等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交易成立基本环节,也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学习笔记《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九章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标的物

学习笔记《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九章国际货物买卖中
的标的物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 一、列明商品品名的意义 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有明显的区别,交易过程,交易条件,一些做法和涉及的法律问题会比国内贸易复杂; 因此明确买卖标的物,规定名称很有必要; 二、品名条款的内容 国际货物买卖中,交易的标的物都是 具体的商品; 要构成买卖中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是被卖方所占有的; (2)必须是合法的; (3)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的; 三、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是合同中的主要条件; 应注意以下事项: (1)商品品名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应能确切地反映商品的用途,性能和特点,切忌空泛,笼统含糊; (2)必须是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商品情况,做不到都不应被列入; (3)为避免误解,再签订合同尽可能使用国际通行称呼; (4)如果某种商品具有不同称呼,在确定品名时,必须注意有关国家的海关税则和进口的限制有关规定,尽量选择有利于降 低关税和方便进口的名称;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一、品质的重要性及对进出口商品的要求 又称商品的质量,指商品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综合,是商品适合一定用途,满足用户需要的各种特性; 商品品质包括商品物理性能,机械性能,也包括化学成分,生物特征等自然属性; (一)品质的重要性 (二)对出口商品品质的要求 我国出口商要同世界广大消费者见面,为了适应需要,我们必须贯彻“以销定产”方针和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大力提高商品质 量; (三)对进口商的商品品质要求 货比三家,切实把关品质,不低于国内实际需要,以免影响国家生产建设和人民消费使用; 也不应超过国内实际需要,造成浪费; 二、表示品质的方法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 1、看货买卖 根据现有货物实际品质进行交易; 2、凭样品买卖 通常从一批货物商品中抽出或是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质量的少量实物; 两种形式: 一是参考样品; 二是标准样品; 在国际贸易中,有些商品无法确定固定标准,只能借助样品来确定其品质; 样品买卖可分为下列几种: (1)凭卖方样品买卖; (2)凭买方样品买卖; (3)凭对等样品买卖; 指的是卖方根据买方提供样品,加工复制一个类似样品供买方确认,经过确认后的样品就是对等样品; (二)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1、凭规格买卖 2、凭等级买卖 3、凭标准买卖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6、凭产地名称买卖 三、关于品质机动幅度规定 公差条款:指的是工业制成品由于科技水平或生产水平限制而生产的公认误差; 品质机动幅度:指的是某些初级产品由于卖方所交的货物品质难以完全与合同规定品质相符,为便于卖方交货,往往在规定品 质指标外,加订一定的允许幅度; 四、品质条款的内容 重要条款之一;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详细笔记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xx xx\第一章导论第一节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内容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之间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国际贸易的研究内容: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特别是资本主义阶段国际商品流通的一般规律性;资本主义诞生后,早期国际贸易有:葡萄牙的里斯本、西班牙的塞维尔、尼德兰的安特卫普、英国的伦敦等,先后成为繁盛的国际贸易港口,其贸易范围遍及亚洲、非洲和美洲。
2、国际贸易理论与学说;3、对外贸易政策(如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等);4、各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对外贸易发展的主要特点。
第二节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一、对外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同别国或地区进行的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活动。
从一个国家来看这种交换活动称为对外贸易。
从国际范围来看这种货物和服务交换活动,就称为国际贸易或世界贸易。
二、对外贸易额和对外贸易量(单选)1、对外贸易额:又称对外贸易值,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表示的进出口商品的总值。
一般一国以离岸价格(FOB价格)计算出口额,以到岸价(CIF价格)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额总是小于世界进口额。
通常所说的国际贸易额是指世界出口额而言。
2、对外贸易量:单纯反映对外贸易的数量规模。
这一指标便于不同时期对外贸易额的比较。
三、直接贸易、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1、转口贸易(中转贸易):货物消费国与生产国通过第三国进行贸易活动,对第三国而言,就是转口贸易。
2、过境贸易:别国出口货物通过本国国境,未经加工改造,在基本保持原状条件下运往另一国的贸易活动。
国际贸易有两种类型:直接过境贸易和间接过境贸易。
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对外贸易按商品形式与内容不同,分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多为无形,不可存储的。
WTO列出的12个服务行业部门:商业、通讯、建筑、销售、教育、环境、金融、卫生、旅游、娱乐、运输。
六、贸易差额1、出口总额超过进口总额,称为贸易顺差或出超。
202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202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写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与术语第二章:国际贸易理论基础2.1 国际贸易概述2.2 国际贸易理论2.3 国际分工与贸易模式第三章:国际贸易实务操作3.1 贸易流程概述3.2 交易前的准备3.3 贸易合同的签订第四章:国际贸易合同条款4.1 品质条款4.2 数量条款4.3 包装条款第五章:价格条款与贸易术语5.1 价格确定机制5.2 国际贸易术语(Incoterms)5.3 价格条款的运用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6.1 运输方式选择6.2 运输成本与保险6.3 运输风险与责任第七章:国际货物保险7.1 保险类型与条款7.2 保险责任范围7.3 保险索赔程序第八章:国际贸易支付方式8.1 信用证支付8.2 汇款支付8.3 其他支付方式第九章: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9.1 合同履行要求9.2 违约责任9.3 违约补救措施第十章:争议解决机制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适用法律与仲裁10.3 争议解决程序第十一章:合同变更、续签与终止11.1 合同变更条件与程序11.2 合同续签条件11.3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二章:附加条款与特殊约定12.1 附加条款12.2 特殊约定事项第十三章:签字栏13.1 甲方签字13.2 乙方签字13.3 签订时间13.4 签订地点第十四章:合同生效与备案14.1 合同生效条件14.2 合同备案程序第十五章:其他事项15.1 合同份数与语言15.2 未尽事宜与补充15.3 合同解释权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写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操作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2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所有参与国际贸易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1.3 定义与术语本合同中的关键术语和定义如下:"合同":指本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合同。
"甲方":指合同中的买方。
"乙方":指合同中的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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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第九章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标的物
考点 21 商品的品名和品质(★三级考点单选)
1、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条款是指品名条款;在国际贸易中的标的物,是指用于换取对价的货物。
一般来说,要构成买卖中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是被卖方所占有的;(2)必须是合法的;(3)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的。
2、看货买卖是根据现有商品的实际品质进行的交易。
采用这种方法时,交易通常在卖方所在地进行。
看货买卖可用于拍卖、寄售、展卖等业务中。
3、凭样品买卖可以分为:凭卖方样品买卖、凭买方样品买卖和凭对等样品买卖。
如果样品没有标明是参考样品或标准样品,一般以标准样品看待。
目前,我国出口的某些工艺品、服装、轻工业品等,常用凭样品买卖来表示其品质。
对等样品也称为“回样”或“确认样”。
在国际贸易中应用较广的品质表示方法是凭规格买卖。
4、凡以文字、图标、相片等方式来说明商品的质量者,均属凭说明表示商品质量的范畴。
良好平均品质(FAQ)一般是指“大路货”。
5、列明商品品名的意义:
(1)从法律角度看,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标的物的具体名称,关系到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从进出口业务角度看,品名的规定是买卖双方交易的物资内容,是交易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
6、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1)商品的品名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应能确切地反映商品的用途、性能和特点,切忌空泛、笼统或含糊;
(2)商品的品名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凡做不到或不必要的描述性词句,都不应被列入,以免给履行合同带来困难;
(3)为了避免误解,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的称呼。
(4)如果某种商品具有不同的名称,那么在确定品名时,必须注意有关国家的海关税则和进口限制的有关规定,尽量选择有利于降低关税和方便进口的名称。
7、表示品质的方法:
(1)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包括:看货买卖和凭样品买卖。
(2)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包括:凭价格买卖、凭等级买卖、评标准买卖、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凭商标或牌号买卖和凭产地名称买卖。
考点 22 商品的数量和包装
1、重量的计算方法包括:毛重、净重、公量、理论重量、法定重量和实物净重。
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重量。
在多数情况下,它只作为搬运及装卸等场合的计重。
运输部门在承揽运输时,也只按毛重计算吨位重,毛重一般适用于价值较低的交易。
净重是指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不包括包装(皮重)的重量,即净重等于毛重减去皮重。
在国际贸易中,对以重量计量的商品,大部分都按净重计价。
净重是最常见的计量方法。
公量比较适合于经济价值较高、含水量又极不稳定的商品,如生丝、羊毛和棉花等。
理论重量一般只作为计算实际重量的参考。
法定重量是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的重量。
而除去这部
分重量所表示出来的纯商品的重量,则被称为实物净重。
法定重量和实物净重大多用于海关征税。
2、公量=干量+标准含水量
=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回潮率是指水分与干量之比。
标准回潮率是交易双方商定的商品中的水分与干量至百分比。
实际回潮率是指商品中的实际水分与干量指百分比。
3、目前得到国际公认的用于商品包装的条形码主要有两种:即UPC和EAN。
条形码是由美国和加拿大共同组织的统一编码委员会选定的,以美国商业机器公司提出的标志符号。
UPC码是美国、加拿大统一的标志符号。
EAN条形码是欧盟的欧洲物品编码协会吸取了UPC的经验而确立的物品标志符号。
该协会于1977年改名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
EAN条形码由13位数字构成。
我国产品若销往美国、加拿大时,应使用UPC 码;而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时,则需使用EAN码。
4、中性包装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包装方式,其目的是为了避开某些进口国家与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适应交易的特殊需要,它是出口国家厂商加强对外竞销和扩大出口的一种手段。
采用中性包装的出口商品,如因故转为内销时,必须重新拆开包装。
5、运输标志是区别一批货物同其他同类货物的依据。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简化了国际贸易程序工作组,制定了标准运输标志,包括四个因素:(1)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2)参考号,如运单号码、订单号码或发票号码;(3)目的地;(4)件数号码。
6、在我国出口贸易中,接受定牌生产的通常做法是,在商品或包装上采用买方指定商标或品牌,同时注明“中国制造”字样。
7、交易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主要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有时也包括包装费用等内容。
8、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包装费用一般都包括在货价之内,不另计价,在包装条款中无须另行订明。
但有些情况下,买方不愿接受卖方的通常包装,而要求特殊的包装,导致包装费用超出正常的包装费用,使产品成本增加,则需要在包装条款中订明包装费用的负担方。
9、规定数量机动幅度的方法:
(1)合同中明确、具体地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这种做法一般仅适用于矿产品、煤炭、粮谷和化肥等大宗交易;
(2)在交易数量前加上“约”字;
(3)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10、包装的重要性:
(1)商品的包装是实现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商品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桥梁。
绝大多数商品只有通过适当的包装,才能进入流通领域进行销售,以实现其使用价值和价值;
(2)包装不仅能起到保护商品和美化商品的作用,而且包装本身还是货物说明的组成部分。
11、规定包装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1)对包装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
(2)应订明包装费用由何方负担;
(3)明确由何方提供运输标志。
12、按照其在流通领域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商品的包装可以分为一下几种:
(1)运输包装;运输包装又称外包装或大包装,其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防止在储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
(2)销售包装;销售包装又称内包装或小包装,它是直接接触商品,并随商品进入零售网点与消费者见面的包装;
(3)中性包装;中性包装是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即在出口商品包装的内外都没有产地和厂商的标记。
(4)定牌生产;是指卖方按照买方的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这种做
法就叫做定牌生产。
13、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1)必须适应商品的特性;
(2)必须适应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3)必须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客户的要求;
(4)要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省费用,便于各环节有关人员进行操作,以免使货物遭受损失。
14、运输包装的分类:
(1)按包装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
(2)按包装造型的不同,可分为箱、袋、桶和捆等不同的包装;
(3)按包装材料的不同,可分为纸质包装、金属包装、木制包装、塑料包装、麻制品包装、玻璃制品包装等。
;
(4)按包装质地的不同,可分为软性包装、半硬性包装和硬性包装;
(5)按包装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全部包装和局部包装。
15、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可根据其作用、用途不同,分为以下几种:
(1)运输标志;包括:主要标志、目的地标志、原产地标志、体积和重量标志、件号标志。
(2)指示性标志(又称注意标志);(3)警告性标志。
16、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1)便于陈列展销,以吸引顾客和供消费者选购;
(2)便于识别商品,以便消费者了解、看货成交;
(3)便于携带和使用,为消费者提供方便;
(4)要有艺术吸引力,以便吸引顾客,提高售价和扩大销路。
17、销售包装的策略:
(1)类似包装策略;(2)组合包装策略;
(3)多用途包装策略;(4)附赠品包装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