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案例1(天津港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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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事故分享案例

化工安全事故分享案例

化工安全事故分享案例一、案例一: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一)事故经过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首先起火,23时34分06秒发生第一次爆炸,近30秒后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

爆炸能量相当于24吨TNT炸药,现场火光冲天,蘑菇云升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原因1. 直接原因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2. 间接原因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瑞海公司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非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

企业安全管理极其混乱,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违规存放危险货物等。

有关部门监管缺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未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

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口岸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对瑞海公司危险货物的监管不到位。

(三)事故教训1. 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法违规建设危险货物储存场所。

2. 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二、案例二:江苏响水“3·21”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一)事故经过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并波及周边16家企业。

事故现场浓烟滚滚,爆炸冲击力巨大,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周边环境严重污染。

天津港 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天津港 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注意小孩的情况,给以安全感,避免紧张情绪。同时注意一些东西不要让小孩子 看到!尽可能避免创伤后应激障碍。
手机几乎一定会打不通电话的,3G\4G 网络一般也会出现问题。有线网络反而是 相对稳定的,如果需要联系他人,建议采用通过网络方式联系。大概个把小时候通讯会 逐渐恢复,届时再进行必要的联系。
发生类似天津爆炸事故时,该如何自救
在规模庞大的货物堆放场 ,由于货品流动性大,一般化 工品与危险化工品往往会有码 放在一起的可能性,加上边上 还有汽车等同样易爆的机电产 品,如果在管理上不勤加注意 ,易燃易爆的隐患非常严重。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情景再现:
而根据现场消防指挥部消 息,已经能确定堆放场存放着 硝酸钾、硝酸钠等硝酸盐物质 ,这都是常温环境下的良好氧 化剂,加上现场还有遇水后会 产生反应释放氢气并释放大量 热的钠,所以爆炸后产生效果 犹如火箭燃料爆炸一般。
发生类似天津爆炸事故时,该如何自救
建议处理方案 : 强调:发生化工品爆炸火灾这类事情,对于普通人的逃生避险方案,其实就只有一条原则:向上风方
向快速撤离。 各种安全培训守则上都会讲很多条,但真的出事的时候,没有人能记得 123,气氛紧张也容易忘,所
以专业训练时,所有培训老师都会强调,就是牢牢记住上面这一条。 如果爆炸的位置在你的上风口,尤其要注意:一般下意识就是背对爆炸点的方向跑,如果爆炸后的气
撤离时原则上是上风口方向,但是,不要正对着爆炸区域走过去!!!这时候要绕过爆炸区域的。 走时关闭煤气、电、水、门窗。这个不是地震需要马上逃,关闭门窗的事情还是可以有的。撤离时 带好钱、身份证、手机以及充电器、水、避寒衣物。穿上平底鞋,走吧。爆炸中心较远的地方不会 有什么踩踏的,但是这时候交通一般是瘫痪的。结伴而行。避免遇到其他危险(比如不怀好意的人) 。尽可能避免建筑物下方,避免冲击波导致的玻璃掉落。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近年来,中国发生了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其中的一些案例如下:
1.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爆炸事故:这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工业爆炸事故之一。

在天津港的化学品仓库区发生了多次爆炸,导致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数千家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2. 2014年3月16日,山东省胜利油库火灾:该火灾是由于油库爆炸引发的,导致30多人死亡,另有多人受伤。

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3. 2018年6月25日,四川省九寨沟7.0级地震:这次地震不仅给九寨沟景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还造成了20人死亡,500多人受伤的惨重后果。

4. 2020年1月9日,湖北省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这一疫情爆发导致全国范围内连锁反应,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 2016年8月2日,湖南省岳阳市白鹤滩水库险情:水库发生险情,一处拦污沉淀池决口,导致水库水位急剧下降,造成多户居民和农田受灾,多人失踪。

这些案例都是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和损失。

我们需要从这些事故中吸
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案例警示ANLIJING5HI茨烽港“日•IN'瑞海公課危险品食產特剧奠大火灾憾炸事放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

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及原因(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120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也称海关监管区)最先起火,23时34分06秒,事故现场发生了第一次大爆炸。

距第一次爆炸点约20米处,有多个装有硝酸钱、硝酸钾等氧化剂、易燃固体和腐蚀品集装箱,受到火焰蔓延的作用以及第一次爆炸冲击波影响,23时34分37秒发生了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

据测算,本次事故中爆炸总能量约为450吨TNT(三硝基甲苯,炸药)当量,事故现场形成6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月14H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二)事故直接原因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鞍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二、事故救援情况8月12H22时52分,天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瑞海公司火灾报警,立即转警交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

与此同时,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119指挥中心也接到群众报警。

接警后,天津港公安ANLIJING5HI案例警示局消防支队立即调派与瑞海公司仅一路之隔的消防四大队紧急赶赴现场,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也快速调派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三大街中队赶赴增援。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近年来,由于安全意识淡薄和管理不善,我国各行各业频频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通过对一些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加深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提高安全意识,更好地防范和应对各种安全风险。

一、事故案例:2024年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2024年8月12日,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天津港发生了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73人死亡,六百多人受伤,给周围的居民造成了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

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安全意识淡薄。

事故发生前,天津港对危险品的管理和安全审查不严格,未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队伍。

二是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事故发生地点主要为危险化学品仓库,该仓库在没有取得相应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了用途,并且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不符合规定。

三是事故防控体系不完善。

事发现场附近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没有进行合理的分区分级管理,也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事故案例:2024年重庆巴南大火事故2024年3月30日,重庆市巴南区商品市场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5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展开调查,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市场内火灾防控设施不完善。

事故发生时,市场内的自动灭火设备失效,灭火器材缺失,无法及时扑灭火势,导致火灾蔓延。

二是市场租赁企业对安全管理不到位。

市场内存在违规改建的情况,部分店家盲目扩大经营范围,使用危险电器设施,增加了火灾事故的风险。

三是市场管理部门对市场的日常巡查和安全隐患的消除不够及时。

市场管理部门没有及时查处违规改建和危险品的存放,事前预防和管理不力。

三、事故案例:2024年广州百货大楼火灾事故2024年10月,广州市中心百货大楼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伤。

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建筑物消防设施不完善。

百货大楼内部的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失效,没有及时发出警报和启动灭火系统,给火势的扩散提供了条件。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一、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8月18日,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杨焕宁同志(时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现任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任组长,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爆炸、消防、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北纬39°02′22.98″,东经117 °44′11.64″。

地理方位示意图见图1)运抵区(“待申报装船出口货物运抵区”的简称,属于海关监管场所,用金属栅栏与外界隔离。

由经营企业申请设立,海关批准,主要用于出口集装箱货物的运抵和报关监管)最先起火,23时34分06秒发生第一次爆炸,23时34分37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

事故现场形成6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月14日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按受损程度,分为事故中心区(航拍图见图2、示意图见图3)、爆炸冲击波波及区(示意图见图4)。

事故中心区为此次事故中受损最严重区域,该区域东至跃进路、西至海滨高速、南至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北至吉运三道,面积约为54万平方米。

两次爆炸分别形成一个直径15米、深1.1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个直径97米、深2.7米的圆形大爆坑。

以大爆坑为爆炸中心,150米范围内的建筑被摧毁,东侧的瑞海公司综合楼和南侧的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只剩下钢筋混凝土框架;堆场内大量普通集装箱和罐式集装箱被掀翻、解体、炸飞,形成由南至北的3座巨大堆垛,一个罐式集装箱被抛进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4层房间内,多个集装箱被抛到该建筑楼顶;参与救援的消防车、警车和位于爆炸中心南侧的吉运一道和北侧吉运三道附近的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安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储存的7641辆商品汽车和现场灭火的30辆消防车在事故中全部损毁,邻近中心区的贵龙实业、新东物流、港湾物流等公司的4787辆汽车受损。

化工安全管理中的事故案例与教训总结

化工安全管理中的事故案例与教训总结

化工安全管理中的事故案例与教训总结在化工行业中,安全管理始终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事故仍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化工事故案例,总结其中的教训,以期为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2015 年 8 月 12 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这起事故造成了 165 人遇难、8 人失踪、79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 6866 亿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这起事故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

首先,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

对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风险认识不足,未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防潮等措施。

其次,监管部门在审批、监管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企业的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此外,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完善,在事故发生后,救援力量未能迅速有效地展开救援,导致事故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2019 年 3 月 21 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园区内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 78 人死亡、76 人重伤,640 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达 19863507 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

从这起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无视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

同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

此外,企业在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事件,它不仅会对企业的生产秩序和经济效益造成影响,更会对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下面我们来盘点一些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1. 天津港爆炸事故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大规模爆炸事故,导致173人死亡、79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00亿元。

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公司未按要求存放危险化学品,并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存放设施和装卸设备,同时安全管理不到位,最终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2. 东北制药厂爆炸事故2002年7月24日,黑龙江省东北制药厂发生爆炸,造成46人死亡、多人受伤,并导致大量有毒气体泄漏,给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了严重污染。

事故的原因是厂区内储存的氯化铵和氯化钠堆积太多,突然发生爆炸,事故也暴露出了企业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3. 碧海化工厂泄露事故2019年3月21日,江苏盐城碧海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氟化氢泄露事故,导致78人死亡、617人受伤。

事故发生是由于企业生产装置泄漏,造成有毒气体泄露,企业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最终造成了严重后果。

4. 矿井事故矿井事故是发生频率较高的生产安全事故之一。

2010年4月5日,山西临汾霍州煤电公司豆儿盖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0人死亡、4人受伤。

事故发生是由于矿井通风不畅、瓦斯爆炸风险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以上是一些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从中可以看出,这些事故多是因为企业对安全规定的不遵守和管理不到位所致。

因此,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至关重要,只有不断加强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安全规定执行,才能有效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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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案例1
பைடு நூலகம்
武汉“夺命电梯”
背景信息:
2012年9月13日13时26分,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景园”在建住宅发生载 人电梯从33层坠落事故。据武汉市委宣传部最新消息,共有19人遇难。 事发今日下午1时许,武汉长江二七大桥与欢乐大道交界处东湖景园小区工 地上,一载满粉刷工人的电梯,在上升过程中突然失控,直冲到34层顶层 后,电梯钢绳突然断裂,厢体呈自由落体直接坠到地面。东湖风景区“东 湖景园”还建楼C区7-1号楼建筑工地上的一台施工升降机在升至100米处时 发生坠落,造成梯笼内的作业人员随笼坠落据悉,该小区为在建还建房小 区。
事故赔偿:
“9〃13”事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正努力开 展善后工作,按照政策最大限度给予补偿和帮助,对家庭情况较差、生活特别困难 的将优先进行赔付。2012年9月15日,首批用于19名死者中黄陂籍工人的150万元赔 偿款项已经到账。
事故罚款:
2014年10月30日,湖北省安监局发布有关行政处罚公告,武汉东湖风景区东湖村 因“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被罚款120万元。
21.雷小明,男,中共党员,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管执法局常务副局长 (负责全面 工作),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2.林良根,男,中共党员,武汉市城市管理局查违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 告处分。 23.袁建梅,女,中共党员,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4.丰巍,男,中共党员,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执法五大队副大队长 (负责 全面工作),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5.徐国强,男,中共党员,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给予行政记 过处分。 26.余海斌,男,中共党员,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局副调研员,给予 行政记大过处分。 27.吴汉泉,男,中共党员,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 处分。 28.甄别,男,中共党员,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
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公布的名单显示,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武汉万嘉臵业责任有限公 司,施工单位为湖北祥和建设集团,监理单位为武汉博特监理公司,施工升降机安 装厂家为武汉中汇机械公司。 经鉴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 升降机导轨架66节(33楼顶部)和67节标准节连接处的4个连接螺栓,有两个没 有螺母,连接失效,无法受力。加之额定只能承载12人的升降机,事发时承载了19 人和245公斤的物件,严重超载。当吊笼上升到66节(33楼顶部)接近平台位臵时, 产生的倾翻力矩大于对重体、导轨架等固有的平衡力矩,升降机左侧吊笼顿时向左 侧倾翻,连同67节以上的4节标准节一起坠落地面。
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湖北省重大建筑施 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武汉市委、市政府主 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根据国务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9月14日,省政 府成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以下 简称“事故调查组”),省安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省安监局、省监察厅、 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住建厅和省质监局等单位人员参加,并邀请省检 察院派员参与调查工作。
1.易少锋,男,东湖景园施工项目部现场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易金堂,男,东湖景园施工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 事责任。 3.肖锦全,男,东湖景园施工项目部内、外墙粉刷施工项目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其刑事责任。 4.魏劲松,男,武汉中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5.杜三武,男,武汉中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施工升降机维修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其刑事责任。 6.丁炎明,男,武汉博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部总监代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其刑事责任。 7.王君,男,武汉万嘉臵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8.易少启,男,中共党员,武汉市新洲区人大代表,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党 委书记,东湖景园C区施工实际承包人,罢免区人大代表资格,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 责任。 9.张仕宏,男,武汉万嘉臵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10.万克俊,男,中共党员,武汉万嘉臵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其刑事责任。 11.张正,男,中共党员,武汉市洪山区建筑管理站和平分站安全监管员,移送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刘维宏,男,中共党员,武汉市新洲区人大代表,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罢免区人大代表资格,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3.刘松,男,中共党员,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4.夏国胜,男,中共党员,武汉博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履行总工程师职 责),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刘阳,男,中共党员,武汉市洪山区建筑管理站和平分站副站长 (主持工作),给予行 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6.张保忠,男,中共党员,武汉市洪山区建筑管理站总工程师 (原和平分站站长),给予 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7.罗时彦,男,中共党员,武汉市洪山区建设局党委书记兼洪山区建管站站长,给予行 政记大过处分。 18.王伟震,男,中共党员,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站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9.杨凡,男,中共党员,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武汉市副局级干 部),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0.方东生,男,中共党员,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给予行政记 大过处分。
事故现场图片:
事故追责:
湖北省住建厅公布了导致19人死亡的工地升降机坠落事故相关责任单 位,称此事件为重大安全事故,事故性质恶劣,伤亡惨重。 东湖高新区法院于2014年8月底作出一审判决,工程总负责人、工地施 工负责人、电梯出租公司法人、施工现场安全员、监理公司现场总监、粉 刷工程包工头以及电梯维修工等7人分别被判处4年至5年有期徒刑不等。 事故调查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9•13” 重大建筑施工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省政府同意:给予 28名责任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责成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及 主要负责人、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及主要负责人、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及 主要负责人向武汉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 景区管委会城乡工作办事处向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作出深刻检查; 责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依规对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博 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中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资质从严作出处 理;责成省安监局依法依规对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博特建设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中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武汉万嘉臵业有限责任 公司、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村委会给予规定上限的行政处罚; 责成武汉市政府对违规多建的一栋东湖景园住宅楼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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