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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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检验抽样有哪些方式?

进出口商品检验抽样有哪些方式?

进出口商品检验抽样有哪些方式?
抽样工作是一项既细致又繁重的任务,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情况复杂,有时一批商品数量很大达几万吨,有的为了充分利用仓库密集堆垛,有的散装商品采取露天存放等等,都给抽样工作带来困难。

为了切实保证抽样工作的质量,同时又要便利对外贸易,必须针对不同商品的不同情况,灵活地采用不同的抽样方式,才能较好地完成抽样任务。

行之有效的抽样方式有:
(1)登轮抽样。

进口大宗商品,如散装粮谷、铁矿砂等,采取在卸货过程中登轮抽样的办法,可随卸货进度,按一定的比例,抽到各个部位的代表性样品,然后经过混和、粉碎、缩分,取得代表性的检验样品。

(2)甩包抽样。

例如进口橡胶,数量很大,按规定以10%抽样,采取在卸货过程中,每卸10包甩留1包,供抽样用,既使抽样工作便利,又能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3)翻垛抽样。

出口商品在仓库中密集堆垛,难于在不同部位抽样时,如有条件应进行适当翻垛,然后进行抽样,这个方式要多花一定的劳力。

(4)出厂、进仓时抽样。

在仓容紧张、翻垛困难的情况下,对出口商品可事先联系安排在出厂时或进仓时进行抽样,同时加强批次管理工作。

(5)包装前抽样。

为了避免出口商品抽样时的拆包损失,特别对用机器打包的商品,在批次分清的前提下,采取包装前进行抽样。

但成包后应补行包装检验。

(6)生产过程中抽样。

有些出口商品,如冰蛋、罐头等,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按生产批次,按照规定要求,随生产随抽样,以保证代表性,。

进出口服装质量验证抽样方法的研究

进出口服装质量验证抽样方法的研究

进出口服装质量验证抽样方法的研究作者:任春华王香香林春贵来源:《中国纤检》2013年第12期摘要:为增强检验检疫把关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本文在构建合格评定体系的前提下,探讨进出口服装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方法,包括查验项目、测试项目的抽样方案和评定规则。

关键词:服装;合格评定;符合性评价;验证;抽样自国家质检总局第113号局长令《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颁布施行以来,各直属局根据总局《办法》及《指南》研究构建“以企业分类和产品风险分级为基础、以合格评定程序为核心”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合格评定管理体系。

进口工业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也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中。

合格评定程序主要是指直接或间接地确定商品否是满足技术法规和标准中相关要求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而抽样是合格评定活动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着抽查验证结果是否具有代表性。

本文从构建合格评定体系工作的角度探讨进出口服装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方法。

1 制定背景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1.1 制定背景国际质量管理经历了质量检验阶段、统计质量管理阶段和全面质量管理阶段。

而抽样活动也伴随着质量管理的发展,先后有接受方全数检验、抽样检验,生产方全数检查、统计技术抽样检查和第三方抽样验证等方法。

为了更好地履行政府质量监督管理职责,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检验检疫抽样标准也经历了驻厂连续批验收抽样、按接收质量限检索的逐批抽样和独立批质量监督抽样三个阶段。

随着外贸业务量急剧增加和我国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检验检疫也完成了“企业保姆”到“国门卫士”的蜕变。

近年来在合格评定程序的深入实践中越来越认识到原来建立在质量接收限基础上进出口工业产品的抽样方案偏离了“国门卫士”的职能定位,也不适应零库存、大通关的外贸发展形势要求,制约了检验检疫宏观管理职能的发挥。

因而,制定科学的进出口服装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服装成品抽样检验方法

★服装成品抽样检验方法

服装成品的抽样检验方法1.1. 抽样检验标准(2)检验水平:为一般检验水平,检查的严格度为正常检查。

(3)接收质量值AOL不合格品定义致命缺陷:指产品使用中可能造成人身健康危害或财产损失或品牌形象损失的缺陷,称为致命缺陷,也叫A类缺陷(例如:衣服出现款式、板型、原材料(褪色、起球、缩水、撕裂)、标识(窜牌)等的严重质量问题的)。

只要发现一个这种类型的不合格,就不接收。

重缺陷:不同于致命缺陷,但能引起失效或显著降低产品预期使用性能(产品外观、销售、服用性能)的缺陷,称为重缺陷,也叫B类缺陷。

(例如:衣服上出现明显沾污、开缝、破洞、整烫亮光、缝制不平服、关键尺寸规格不符注)当消费者购买时,看到这类缺陷不会再买这件衣服,或者这类缺陷将导致第一次或洗后穿着不适服,消费者会退回衣服。

发现一个重缺陷,则判定此件衣服不合格或不可接受。

轻缺陷:不会显著降低产品预期使用性能的缺陷,或偏离规定要求但只轻微影响产品的有效使用的缺陷(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影响较小的缺陷),称为轻缺陷,也叫C类缺陷。

(例如:衣服上出现轻微沾污、线头、缝迹不顺、非关键尺寸点等不合格注,但这些不合格不明显影响外观、销售和服用性能的不合格)。

三个轻缺陷折算为一个重缺陷。

不合格品:1. 其中包含致命缺陷(也可能还包含重或轻缺陷)的个体叫致命缺陷不合格品,也叫A类不合格品;2. 包含重缺陷(也可能还包含轻缺陷)但不包含致命缺陷的个体叫重缺陷不合格品,也叫B类不合格品;3. 包含轻缺陷但不包含致命缺陷和重缺陷的个体叫轻缺陷不合格品,也叫C类不合格品。

不合格品应分级统计。

被观测的个体集中的不合格品数除以被观测的个体总数即不合格品率。

该数再乘100即是百分不合格品率。

1.3. 检验作业实施(1)方法:在总箱数内随机抽取应抽箱数,然后按颜色、规格在样品箱中均匀抽取应抽样品。

(2)抽样数量要求见表。

14 合格批和不合格批的判定(1)A类不合格品只要发现一个,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⑵当B类不合格品大于等于Re时,贝卩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出口产品质量检验操作实务

出口产品质量检验操作实务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出口产品质量检验操作实务
出口产品的质量检验需依据订单的质量要求,保证产品出口符合要求。

(一)常用的出口产品质量检验方式
常见的检验方法如下:
1.全数与抽样检验。

(1)全数检验就是对待检产品批100% 地逐一进行检验,又称全面检验或l00%检验。

这种质量检验方法虽然适用于生产批量很少的大型机电设备产品,但大多数生产批量较大的产品,如电子元器件产品就很不适用。

(2)抽样检验是从一批交验的产品(总体)中,随机抽取适量的产品样本进行质量检验,然后把检验结果与判定标准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产品是否合格或需再进行抽检后裁决的一种质量检验方法。

过去一般采用百分比抽样检验方法。

这种抽样检验方法已被逐步淘汰。

2.计数与计量检验。

(1)计数检验。

计数检验的计数值质量数据不能连续取值,如不合格数、疵点数、缺陷数等。

(2)计量检验。

计量检验的计量值质量数据可以连续取值,如长度、容积、重量、浓度、温度、强度等。

3.理化与感官检验。

(1)理化检验是应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依靠量具、仪器及设备装置等对受检物进行检验。

理化检验通常测得检验项目的具体数值,精度高,人为误差小。

理化检验是各种检验方式的主体,特别受到人们的关注。

(2)感官检验就是依靠人的感觉器官对质量特性或特征作出评价和判断。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出口服装检验方式和程序

出口服装检验方式和程序

出口服装的检验
检验方式二的实施:
1.抽取检验样品 a)抽样条件:抽样工作应以所抽取的样品具备 充分代表性为前提。 b)抽样方法: 抽样按SN/T0553《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执 行。抽取内在质量检测的样品,须向企业出具 《抽/采样凭证》,按要求封装标识样品,及 时交测试实验室。
出口服装的检验
2.检验项目和要求
进口国有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 进口国有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 合同要求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 合同要求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 生产经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混乱,近期曾发生检验不合格, 生产经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混乱,近期曾发生检验不合格, 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存在诚信污点的企业出口产品。 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存在诚信污点的企业出口产品。 进料加工贸易的出口服装, 进料加工贸易的出口服装,在进口面料检验时发生不合格 情况的。 情况的。 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首次出口的服装, 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首次出口的服装,或产品输入 国(地区)为企业首次出口的。 地区)为企业首次出口的。
出口服装的检验
检验方式一的实施 :
检验方式一应在分类管理和对报检产品质量风险分析 的基础上实施。 施检机构应在评估出口企业具备合格保证能力的基础 上实施检验方式一,评估可采用抽批检验检测、日常 监督管理等方式进行。 施检机构应针对进口国/地区技术法规,验证企业合格 保证的符合性。 应审核检测报告与我国或进口国/地区技术法规的符合 性。 发现报检批部分或全部项目不符合出口服装检验依据 的要求,应转换实施检验方式二。
a)外观检验项目 包装:按SN/T0554《出口服装包装检验规程》规定执 行。 数量:核对总箱数、装箱件数、搭配是否与报检所附 资料要求相符。 外观品质质量:按照相关产品检验标准执行。 产品的商标和其它标签、挂牌和图案上不得含有欺诈、 误导和反动的内容,不得违反我国和进口国(地区) 的法律法规。

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

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

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1.范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服装外观品质、规格检验抽样方案、抽样方法、判定和转换规则等技术特点。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服装外观品质、规格检验抽样判定。

2.定义AQL:合格质量水平Ac:合格判定数Re:不合格判定数I:检查水平A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A类缺陷,也可含B类缺陷。

A类缺陷:单位产品上显现缝制不良、整熨不良、脏污、破洞、规格不符等严峻阻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B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B类缺陷,不含A 类缺陷。

B类缺陷:单位产品上显现缝制不良、线头、脏污等轻微阻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3.抽样3.1 抽样方案一次抽样。

3.2 检查水平一样检查水平I3.3 合格质量水平AQLA类不合格品AQL=2.5B类不合格品AQL=4.04.方案实施4.1 出口服装抽样见表1、表2、表3 表1 一次正常抽验表件(套)表2 一次放宽检验表件(套)表3一次加严抽验表件(套)4.2 检验批的构成应以同一合同在同一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唯独检验批或出口报验批唯独检验批。

4.3 抽箱数量抽箱数量=总箱数的平方根×0.6(四舍五入,取整数)4.4 方法在总箱数内随机抽取应抽箱数,然后按规格、款式、颜色在样品箱中平均抽取应抽样品。

如规格、款式、颜色超过所抽样箱数,则不受抽箱数限制。

4.5 检查规格检查按所抽样品的10%,但每一规格不得少于三件(套),外观检验依据各类检验标准。

5.合格批与不合格批的判定5.1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小于等于Ac,则判定为全批合格。

5.2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大于等于Re的数字,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5.3 当A类不合格品大于等于Re时,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5.4 当B类不合格品数大于等于Re,A类不合格品数小于等于Ac,两类不合格品数相加,如小于两类不合格品Re总数,可判定全批合格。

如大于等于两类不合格品Re总数,则判定全批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行业标准SN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行业标准SN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行业标准SN/T0553-1996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服装外观品质、规格检验抽样方案、抽样方法、判定和转换规则等技术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服装外观品质、规格检验抽样判定。

2.定义AQL:合格质量水平Ac:合格判定数Re:不合格判定数I:检查水平A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A类缺陷,也可含B 类缺陷。

A类缺陷:单位产品上出现缝制不良、整熨不良、脏污、破洞、规格不符等严重影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B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B类缺陷,不含A类缺陷。

B类缺陷:单位产品上出现缝制不良、线头、脏污等轻微影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3.抽样3.1 抽样方案一次抽样。

3.2 检查水平一般检查水平I3.3 合格质量水平AQLA类不合格品AQL=2.5B类不合格品AQL=4.04.方案实施4.1 出口服装抽样见表1、表2、表34.2 检验批的构成应以同一合同在同一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唯一检验批或出口报验批唯一检验批。

4.3 抽箱数量抽箱数量=总箱数的平方根×0.6(四舍五入,取整数)4.4 方法在总箱数内随机抽取应抽箱数,然后按规格、款式、颜色在样品箱中均匀抽取应抽样品。

如规格、款式、颜色超过所抽样箱数,则不受抽箱数限制。

4.5 检查规格检查按所抽样品的10%,但每一规格不得少于三件(套),外观检验依据各类检验标准。

5.合格批与不合格批的判定5.1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小于等于Ac,则判定为全批合格。

5.2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大于等于Re的数字,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5.3 当A类不合格品大于等于Re时,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5.4 当B类不合格品数大于等于Re,A类不合格品数小于等于Ac,两类不合格品数相加,如小于两类不合格品Re总数,可判定全批合格。

如大于等于两类不合格品Re总数,则判定全批不合格。

6.转换规则6.1 无特殊规定,开始一般采用正常检查抽样方案,在特殊情况下,开始可使用加严检查或放宽检查抽样方案。

出口服装检验程序

出口服装检验程序

出口服装检验程序出口服装检验程序出口服装检验工作是指商检机构依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外贸出口合同、成交样及检验标准等要求,对出口服装的品质、包装、数量及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进行检验和管理的工作。

1 报验出口服装的报检是整个服装检验工作中的第一个环节,发货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商检机构申请报验(规定的报验地点是指货物装运口岸,或商品集中产地,或储存地点)。

1.1 出口报验凡是即期出口的服装,报验人向当地商检机构办理出口报验手续。

办理出口报验时,报验人需向商检机构提供以下单证:(1)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出口商品检验申请单”;(2)买卖双方签订的出口合同及信用证,没有信用证应在报验单上注明结汇方式;(3)服装生产工艺制作单和装箱单;(4)出厂检验的厂检结果单及“标识查验申请单”;(5)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的纸箱证书;(6)该批货物出运的发票。

经产地商检局检验的出口服装,在口岸出口报验时应同时提供产地商检局签发的“检验换证凭单”正本。

报验人携带以上资料报验后,应与商检人员约定具体的检验时间,以便安排工作。

1.2 申请预验商检机构为了配合经营单位做好出运前的备货工作,对已生产好的出口服装,尚未确定出运数量、运输工具,或尚未加刷出口标记的,经工厂检验合检后,报验人可向商检机构提出预验申请,并按出口报验手续办理申请预验。

经预验合格的出口服装,签发“预验结果单”,出口时凭“预验结果单”办理出口换证。

1.3 申请重验(1)出口服装经检验合格后,超过检验有效期还未出口的,出口时需要办理申请过期重验。

(2)经检验不合格的出口服装,经工厂返工整理后,需办理申请重验。

(3)由于分批、并批出运影响原来检验结果,以及保管不良及受其它影响使质量发生变化的产品,出口时需要办理申请重验。

(4)口岸查验时发现不合格的商品,经加工整理后,可向商检局申请重验。

口岸查验时发现合同、信用证规定的品质项目未检验的必须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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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抽样 3.1 抽样方案
一次抽样。 3.2 检查水平
一般检查水平I。
SN/T 0553— 1996 代替ZBY75 020— 90
3.3 合格质量水平 AQL
A类不合格品 AQL=2.5。
B类不合格品 AQL=4.0。
4 方案实施
4.1 出口服装抽样见表1、表2、表3。
批量
N 9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3500 35001~150000
表2 一次放宽抽验表 抽验数
n 8 13 20 32 50 80
A类不合格
AC
RC
0
1
1
2
1
2
2
3
3
4
5
6
件(套) B类不合格
AC
RC
12122 Nhomakorabea3
3
4
5
6
7
8
批量
N 9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35000 35001~150000
表3 一次加严抽验表 抽验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服装外观品质、规格检验抽样方案、抽样方法、判定和转移规则等技术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服装外观品质、规格检验抽样判定。
2 定义 本标准使用下列符号和定义。 AQL:合格质量水平。 Ac;合格判定数。 Re:不合格判定数。 I:检查水平。 A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A类缺陷,也可含B类缺陷。 A类缺陷:单位产品上出现缝制不良、整烫不良、沾污、破洞、规格不符等严重影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B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B类缺陷,不含A类缺陷。 B类缺陷;单位产品上出现缝制不良、线头、沾污等轻微影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n 32 50 80 125 200 315
A类不合格
AC
RC
1
2
2
3
3
4
5
6
8
9
10
11
4.2 检验批的构成
应以同一合同在同一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为一检查批或出口报验批为一检验批。
4.3 抽箱数
4.4 方法
抽箱数=
,将得数取整数。
件(套) B类不合格
AC
RC
2
3
3
4
5
6
8
9
12
13
14
15
在总箱数内随机抽取应抽箱数,然后按规格、款式、颜色在样品箱中均匀抽取应抽样品。如规格、款式、颜色超过所抽样箱数,则不受抽箱数限 制。
4.5 检查
规格检验按所抽样品的l0%,但每一规格不得少于3件(套),外观检验依据各类检验标准。
5 合格批与不合格批的判定
5.1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小于等于Ac,则判定为全批合格。 5.2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大于等于Re,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5.3 当A类不合格品数大于等于Re时,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5.4 当B类不合格品数大于等于Re,A类不合格品数小于Ac,两类不合格品数相加,如小于两类不合格品Re总数,可判定全批合格。如大于等于两类不 合格品Re总数,则判定全批不合格。 6 转换规则 6.1 无特殊规定,开始一般采用正常检查抽样方案,在特殊情况下,开始可使用加严检查或放宽检查抽样方案。 6.2 从正常检查到加严检查
使用正常检查抽样连续5批中有2批不合格应及时转向加严检查抽样。 6.3 从加严检查到正常检查
加严检查若连续5批合格,可转向正常检查抽样。 6.4 从正常检查到放宽检查
正常检查抽样连续10批检查合格,出口工厂长期质量稳定,可转向放宽检查。 6.5 放宽检查抽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转向正常检验。
a. 放宽检验发现一批检验不合格; b. 产品质量不稳定。 6.6 在执行加严检验抽样中如连续5批检验不合格时,应停止接受报验并限期整顿工厂。 6.7 本标准系一次抽样,当判定不合格经整理后,须重新进行抽样检验。
表1 一次正常抽验表 抽验数
n 20 32 50 80 125 200
A类不合格
AC
RC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件(套) B类不合格
AC
RC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批量
N 9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3500 35001~150000
出口服装检验 抽样方法 Method for the sampling of garments inspection for export
前言 本标准引用GB 2828— 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系等效采用ISO 2859标准。 本标准代替ZBY75 020— 90《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 原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黎、于杰、赵毅强。 本标准根据GB/T 1.1— 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对前版标准做以下变动: — 增加定义,对A、B类不合格品加以解释。 — 开箱数的计算:总箱数开平方后改为开平方后乘以0.6后取整数,这样对箱数多的批次较为合理。 — 对合格批与不合格批的判定,进一步做了说明。 本标准作为服装检验抽样方法,可用于各类服装检验的抽样及判定,可被引用于上述服装的检验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黎、孙民、赵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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