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
文物保护方案及工作计划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文物资源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提高文物资源保护水平,确保文物安全,特制定本方案及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文物资源保护水平,确保文物安全;2. 优化文物保护管理体系,提升文物资源利用效益;3. 强化文物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4. 推动文物保护科技创新,提高文物保护技术水平。
三、工作内容1. 加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1)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全面摸清文物家底;(2)建立健全文物档案,实现文物资源信息化管理;(3)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2. 完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1)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制度,明确各级文物管理部门职责;(2)加强文物监管,确保文物资源合理利用;(3)加强文物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3. 强化文物保护技术支撑(1)开展文物保护技术研究,提高文物保护技术水平;(2)推广先进文物保护技术,提升文物保护效果;(3)加强文物保护设备设施建设,提高文物保护能力。
4. 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1)加强文物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2)加大文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维护文物安全;(3)加强国际合作,严厉打击跨国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四、工作计划1. 第一阶段(2024年1月-2024年6月)(1)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摸清文物家底;(2)制定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文物管理部门职责;(3)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2. 第二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1)完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加强文物监管;(2)开展文物保护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文物保护技术;(3)加强文物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文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3. 第三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1)总结前两个阶段工作成果,评估文物保护水平;(2)加强文物保护科技创新,提高文物保护技术水平;(3)完善文物保护体系,确保文物安全。
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计划

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计划引言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文化符号,保护好文物意义重大。
在文物保护方面,我们将制定全面的工作计划,致力于科学合理、有序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实现文物保护与传承的双赢。
一、制定保护政策保护政策是文物保护的基础,我们将加强相关立法工作,制定更加科学、有力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和保护措施。
1.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制定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填补立法的空白,为文物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1.2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增加文物保护政策的传播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度和支持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氛围。
二、建立保护体系建立科学、高效的文物保护体系,是落实文物保护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加大投入,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全方位的保护体系。
2.1 建设文物保护基地选择有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基地,进行综合保护和展览工作,提高文物保护的展示效果,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文化传承。
2.2 建立文物保护专业队伍培养一支专业化、专业化的文物保护队伍,注重文化遗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3 完善文物保护标准制定和完善文物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统一保护措施,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文物保护科研科学研究是推动文物保护的重要动力,我们将加强文物保护科研,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3.1 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增加科研经费投入,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积极开展与文物保护相关的研究,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文物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发展。
3.2 建设科研合作平台建立国内外文物保护科研合作平台,与国际文物保护组织和专家进行交流合作,提高科研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四、加强文物保护监督加强文物保护监督,是保障文物保护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整改和责任追究。
4.1 健全监督体系建立文物保护监督体系,包括上级部门、地方文物管理机构和社会监督组织,形成监督机制,加大对一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项目的监督力度。
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计划

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计划一、引言博物馆作为人类历史与文化遗产的重要守护者,肩负着保护、传承和展示文物的重要使命。
随着时间的推移,文物不可避免地面临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破坏,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文物保护工作计划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的目标、策略、措施及预期成果展开详细阐述。
二、工作目标1. 保护文物安全:确保文物不受盗窃、损坏等风险,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2. 延缓文物衰老:通过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延缓文物的自然衰变过程。
3. 提升展示效果:为观众呈现更加精美、生动的文物展示,传播历史文化。
4. 促进学术研究:为国内外学者提供丰富的研究资料,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
三、工作策略1. 预防为主:加强对文物的日常监测与保养,预防性保护优于抢救性保护。
2. 科技引领:引进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文物保护的科技含量,为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3. 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4. 人才培养: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5. 社会参与: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具体措施1. 安全防范系统:升级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出入控制等,提高防盗、防火能力。
2. 环境调控:完善馆内温湿度调控系统,确保文物存储环境适宜、稳定,防止文物损坏。
3. 文物修复与保养: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文物进行修复,定期对文物进行保养,延缓其衰老进程。
4. 陈列设计与展示:优化展陈布局,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升展示效果,增强观众参观体验。
5. 学术研究与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学术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深入挖掘文物背后的历史文化内涵。
6. 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意识,引导社会共同参与。
7. 制度建设:完善文物保护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3篇

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3篇Implementation plan for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编订:JinTai College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3篇小泰温馨提示: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
本文档根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篇章2: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篇章3: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文物古迹旅游的合理开发,能够更好地实现文物古迹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也是贯彻《文物保护法》的最终目标之一。
下面是有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篇章1: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促进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管理,执行文物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的发生,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根据望城县政府和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江东岸(##综合枢纽至##古镇段)防洪排涝工程(一期),起于古城大桥,止于##古镇,包括堤防加固、堤防护砌、基础防渗等。
本堤岸为湘江一线干堤,近期采用50年一遇,远期采用120xx年一遇,为II级堤防。
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清理表土、清基及清淤施工。
根据道路纵断面设计,全线道路填方高度均小于5m,边坡在一般路段采用1:3.0,临水边坡路段采用1:2.5。
临水坡脚处设砼脚槽、雷诺护垫等,考虑到部分路段地块尚未开发及地表排水需要,设置排水沟。
2024年文物工作计划

2024年文物工作计划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文物保护工作也愈发重要。
文物是一个国家的历史和文化的见证,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因此,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开展文物工作,我们制定了2024年的文物工作计划。
一、文物保护和修复文物保护和修复是文物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2024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投入,加强对重点文物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我们将对一些重要的文物进行全面的修复工作,以确保文物的完好保存,让后人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感受历史文化的魅力。
二、文物调查和研究文物调查和研究是了解和保护文物的重要手段。
在2024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文物的调查和研究工作,深入挖掘文物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为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提供更为准确的依据。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文物保护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文物保护的技术水平。
三、文物展览和宣传文物展览和宣传是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关注文物的重要途径。
在2024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文物展览和宣传工作的力度,举办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物展览和活动,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感受文物的魅力。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文物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四、文物管理和监督文物管理和监督是保护文物的重要保障。
在2024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文物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力度,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监管,打击文物走私和非法交易行为,保护文物的完整和安全。
五、国际合作和交流文物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国际合作和交流。
在2024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和交流,共同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我们将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开展文物保护项目,促进文物保护技术和经验的交流,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国际化发展。
六、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文物保护工作需要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来支撑。
在2024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文物保护人才的培训和引进,提高文物保护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更为坚实的人才保障。
文物工作计划

文物工作计划文物工作计划四篇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是时候写一份详细的计划了。
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文物工作计划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物工作计划篇1一、文物保护工作1.做好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工作安排,6月底前完成各申遗点的各项准备工作,7至8月份迎接申遗专家的验收;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实施各项文物本体保护展示工程,做好申遗点周边环境整治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申遗档案的制作、监测机制的建设工作。
2.积极推进大遗址保护及遗址公园建设。
在市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汉长安城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建设;配合沣东新城,做好阿房宫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和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启动工作;做好遗址本体保护研究,实施部分遗址抢救性保护项目;配合昆明池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勘探、试掘工作,为方案编制提供依据。
认真做好半坡遗址公园、丰镐、杨官寨、栎阳城遗址、秦东陵、汉杜陵、霸陵的保护利用工作。
3.积极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按照文物的隶属以及管理使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明确每一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责任主体,统筹安排。
推进《**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和《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阿房宫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推动《丰镐遗址保护规划》、《**遗址保护规划》、《霸陵》、《栎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半坡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启动《秦庄襄王墓保护利用规划》、《明秦王家族墓保护规划》、《通远坊天主教堂保护规划》、《华严寺塔保护利用规划》等的规划编制工作。
在文物维修方案的编制、保护规划的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的立项和实施上,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文物遗产保护策划书3篇

文物遗产保护策划书3篇篇一《文物遗产保护策划书》一、背景文物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瑰宝,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人类活动的干扰,文物遗产面临着诸多威胁,如损坏、偷盗、破坏等。
因此,加强文物遗产保护刻不容缓。
二、目标1. 提高公众对文物遗产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 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文物遗产的安全与完整。
3. 促进文物遗产的合理利用与传承,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
三、具体措施1. 宣传教育举办文物遗产保护展览,展示珍贵文物和保护成果。
开展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普及文物遗产保护知识。
利用社交媒体、网站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2. 保护管理建立健全文物遗产保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
加强对文物遗产的日常巡查和维护。
与相关部门合作,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3. 修复与保护技术引进先进的修复技术和设备,提高修复水平。
培养专业的修复人才。
4. 合理利用开发与文物遗产相关的文化旅游产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开展文化活动,让文物遗产“活起来”。
四、实施步骤1. 第一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完成宣传教育活动的策划与筹备。
开展文物遗产保护现状调研。
2. 第二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2])举办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并完善保护管理制度。
3. 第三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3])实施文物遗产修复项目。
推进文化旅游产品开发。
4. 第四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4])持续加强保护管理工作。
五、资源需求1. 人力资源:包括宣传人员、管理人员、修复技术人员等。
2. 物力资源:展览场地、修复设备、宣传资料等。
3. 财力资源:申请政府专项拨款、争取社会捐赠等。
六、评估与监督1. 定期对文物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评估,检查目标完成情况。
2. 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3.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策划方案,不断改进保护工作。
七、文物遗产保护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通过本策划书的实施,我们有信心能够更好地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让它们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和价值,为人类文明的传承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物保护工作年度工作计划

文物保护工作年度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国家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对于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为了更好地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文物保护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展开讨论,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本年度文物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国家重点文物的安全保护,加强文物的科学性保护和利用,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工作重点及具体任务1. 完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完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依法性和规范性。
具体任务包括:修订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文物保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加大文物保护规划和标准的制定力度。
2. 加强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文物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国家重点文物的安全保护。
具体任务包括:加强文物保护设施和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文物保护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文物保护环境监测和控制水平。
3. 加强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文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具体任务包括:加强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文物保护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完善文物保护人才激励机制,推动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工作。
4. 推动文物保护科技创新推动文物保护科技创新,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技术含量。
具体任务包括:开展文物保护科技研究和应用示范,加强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文物保护与先进科技的融合与交叉,提高文物保护科技支撑能力。
5. 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具体任务包括:加大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文物保护知识普及和宣传推广活动,促进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渠道建设和管理。
三、工作措施及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工作领导体制,明确领导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工作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强化督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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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一、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文物是国家、民族发展的重要历史见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传承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县是邯郸市文物大县,文物遗存丰富,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发现的古墓葬、古遗址、古建筑及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184处。
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项目建设不断增加,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问题,文物保护工作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制尚须进一步完善。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名府故城的保护、展示工作,目前面临着诸多难题。
因此,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是当前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下大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一)落实文物工作七纳入。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文物法》的要求,切实将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领导责任制、社会防灾体系、社会治安体系之中,全面提升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增加财政预算安排。
文物保护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县财政局要按照《文物法》的有关规定,将文物保护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证。
文博单位的事业性收入,全额用于文物保护与管理事业。
县财政每年安排的文物专项经费,应随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比例增加,主要用于县级文物维修与保护、编制全县文物保护规划、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征集重点文物、扶持博物馆建设,为落实好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支撑。
(三)积极引导社会和民间资金参与。
鼓励企业和个人出资、捐资进行文物维修和保护,在不改变文物格局、风貌的前提下,允许出资者按规定要求有偿使用部分国有文物。
文保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要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筹措经费,不断探索社会化保护文物的路子。
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私人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都有按照《文物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负起保护、修缮的责任。
(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县文物部门要加强与上级文物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
三、突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一)宋府明城的保护与开发常抓不懈,扎实推进邯郸运河保护规划实施。
1. 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中国大运河邯郸市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的通知》(〔2010〕21号)要求,已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大名运河段遗产保护内容纳入大名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妥善解决居民搬迁、土地利用调整、道路调整等问题,最大限度保护运河遗产文物本体和环境的完整性、真实性,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合理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运河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大名府故城的保护和利用工作长期以来得到国家及省市领导和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论证审批的大名府故城保护规划内容,加快规划实施,打造中国宋代都城考古发掘、科研展示基地,着力推进大名府国家级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
3. 大力推进规划实施,打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大名明清府城文物保护规划》和《明清府城重要历史节点修建性详规》已经完成。
抢救保护古城内的一批优秀历史文化建筑,如:黄氏祠堂、王藻故居、五女师旧址、大名市旧址、张氏故居等,划定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悬挂文物保护标识牌,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申报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县财政列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以规划为指导,制定修缮方案,有序实施抢救性修复、修缮。
4. 切实加强古建筑保护。
对已公布为保护单位的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刚性保护,并遵循属地管理、产权有责的原则,明确非国有古建筑的所有人为保护管理责任人、国有古建筑的使用人为保护管理责任人。
对未经批准擅自迁移或者拆除古建筑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原则上尽量避免拆除。
历史建筑确需迁移或拆除的,应事先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城乡规划等部门审批,拆除以后的建筑构件,原则上由文物或建设等部门收储。
(二)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基本建设的关系,加大基本建设用地文物考古及勘探工作的推进。
根据《文物法》和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五纳入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基本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作为建设规划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
国土、文物、规划、住建、工商、交通运输以及公检司法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共同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1. 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坚持依法保护文物。
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基本建设项目应避开文物重点保护区的原则,大名县域内历史文化遗存众多,地下文物分布密集,因此,县域内的建设工程必须坚持实施文物调查和文物勘探工作。
由文物部门出具建设工程用地文物勘探报告书后,规划部门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包括:房产开发、工厂企业建设、修路架桥、河道水渠治理、铺设管道、窑场取土、电力电缆及通讯线路架设等,建设单位必须事先会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工程范围内(包括取土区)进行文物调查和勘探工作。
如有重要发现,由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必要的文物考古和发掘活动。
3. 配合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工程预算。
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开发项目进行的文物勘探、发掘,所需经费由投资者承担,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度重视博物馆建设,建设体现大名特色的高标准博物馆。
要进一步完善结构,提升功能,扩大影响,充分利用民间资源,征集文物,扩充馆藏文物的数量种类。
要落实国家文物局等多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1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对藏品的登记、建档和安全管理,落实藏品丢失、损毁追究责任制。
实施馆藏文物信息化和保存环境达标建设,加大馆藏文物科技保护力度。
提高陈列展览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教育作用。
加强博物馆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博物馆队伍素质。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加强对博物馆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博物馆专业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博物馆陈列展览的质量和水平。
(四)实现文物保护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重视文物科技工作,利用现代科技,创新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方式。
县文物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强文化遗产科技保护项目的学习研究,积极与上级文物部门学习沟通,根据我县特点,重点学习研究古遗址的保护、发掘展示等科研课题,将文物保护及利用纳入工作计划之中。
1. 加强文物市场的调控和管理。
加强对文物市场的调控和监督管理,依法严格把握文物流通市场准入条件,规范文物经营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确保文物市场健康发展。
依法加强文物商店销售文物、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的审核备案工作。
坚决取缔非法文物市场,公检法司及文物等部门要严厉打击盗窃、盗掘、走私、倒卖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严格执行文物出入境审核、监管制度,加强鉴定机构队伍建设,严防珍贵文物流失。
加强国际合作,对非法流失及涉案文物要坚决依法追索。
2. 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
文物保护工作专业性强,急需扩充人员队伍,以适应文物大县文保工作的发展需求。
进一步发展壮大文保员队伍、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等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
财政要增加财政预算,切实落实文保员待遇。
对于多年从事文物保护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文保员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3. 加大宣传力度。
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民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依法保护与群众自发保护相结合的文物保护机制。
四、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成立机构,健全组织。
成立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议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省、市文物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切实把文物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依法保护。
依法加强文物的安全管理,文物、工商、交通运输、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加大对文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盗掘、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文物安全。
对追缴的文物要妥善保管,并在结案后及时无偿移交文物部门。
文物部门从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接收的文物,要由县博物馆和县文物保管所登记入库收藏。
规划部门要把文物保护单位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会同文物部门研究、商定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
单位或者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发现文物,应当及时向当地文物部门报告,并保护好文物和现场,出土的所有文物应当上交文物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有、藏匿、买卖或者赠送。
(三)属地管理,严格考核。
根据《文物法》的规定,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每年要对文物保护涉及到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考核。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政府要切实负担起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的职责,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对失职、渎职者,要严格按照责任制追究责任。
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文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责任制,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全方位提高防范水平。
(四)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文物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形成文物保护的强大合力,确保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