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计算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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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摘要:一、车祸受伤赔偿项目二、医疗费计算标准三、误工费计算标准四、护理费计算标准五、其他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六、注意事项正文: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车祸受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车祸受伤赔偿项目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患者,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4.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凭据支付。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院规定的住院伙食标准计算。

7.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及医生建议,按照实际需要的营养品费用计算。

二、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赔偿金额= 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赔偿比例三、误工费计算标准误工费赔偿金额= 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 赔偿比例四、护理费计算标准护理费赔偿金额= 护理人员实际收入× 护理天数× 赔偿比例五、其他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1.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人均收入计算。

2.死亡赔偿金:根据当地居民人均收入和事故责任比例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身份和当地居民生活水平计算。

六、注意事项1.赔偿金额的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2.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就医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后续赔偿事宜的顺利进行。

3.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有争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X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X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X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天数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X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X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一(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X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一(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X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X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X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X(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X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20年一(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X[20年一(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X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X6个月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一(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一(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一、事故认定1.1 交通事故被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1.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负责任的程度。

二、基本赔偿项目及标准2.1 财产损失赔偿(1)车辆损失:按照车辆市场价格估算损失金额,最高不超过车辆购置价或交强险保额。

(2)修理费用:按照维修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3)财务损失:包括车辆停放损失、拖车费、鉴定费等。

2.2 人身损失赔偿(1)医疗费用:按照就医费用标准进行计算,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2)护理费用:按照实际支出情况给予补偿。

(3)营养费:按照营养补给标准进行计算。

(4)交通费:如有必要,可按照实际支出情况给予补偿。

(5)残疾赔偿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评定结果进行计算。

(6)死亡赔偿金:根据被扶养人的实际情况和被赡养人死亡前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

三、加重赔偿项目及标准3.1 轻伤事故引发的加重赔偿(1)精神抚慰金:按照被害人身心受到影响的程度进行计算,不得低于500元。

(2)误工费:根据被害人实际工资标准、实际误工时间等进行计算。

3.2 重伤或死亡事故引发的加重赔偿(1)精神抚慰金:按照被害人身心受到影响的程度进行计算,不得低于2000元。

(2)误工费:根据被害人实际工资标准、实际误工时间等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2年。

(3)抢救费用: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计算。

(4)殡葬费用: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计算。

四、其他注意事项4.1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当注重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4.2 在赔偿金额计算时,应当充分尊重被害人的意见和要求,并依法依规进行计算。

4.3 责任方应当积极承担赔偿责任,尽量减少双方的损失。

总结:1. 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精神抚慰金:是指向被害人或其家属给予的奖励性赔偿,目的在于安抚其心理,缓解其痛苦。

(2)误工费:是指因交通事故而不能从事正常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现实⽣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关于交通事故的事情,对于交通事故的发⽣会给双⽅造成⼀定的损失,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药费:按发票2、误⼯费:按实际减少收⼊计算3、护理费:按实际产⽣的费⽤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计算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5、交通费:按票据6、住宿费:合理发⽣实际费⽤7、住院伙⾷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物、⼿机等损9、鉴定费:凭票据10、律师费:凭票据,参照《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11、残疾赔偿⾦: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x元×20×伤残系数,农村:x元×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系数增加⼀岁减少⼀年,居民:x元×年限×系数75周岁以上城镇:x元×5×系数,农村:x元×5×系数1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13、丧葬费:2815214、被扶养⼈⽣活费城镇:x元×年限(⼈均消费性⽀出),农村:x元×年限(⼈均消费性⽀出)15、死亡赔偿⾦: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877020,农村:384160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增加⼀岁减少⼀年,农村:x元×年限75周岁以上,城镇:219255,农村:9604016、精神损失费: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17、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出赔偿三个亲属的⼀个⽉的误⼯费、交通费、住宿费⼆、交通事故赔偿法律依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最⾼⼈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问题的解释》等。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怎么算

Modern marriage is not a product of emotions, but more of the crystallization of competition. Choosing a spouse is actually a competition in disguise for employment, and Xiaosan is the original partner's biggest competitor.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怎么算导读:交通事故当中的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当地居民生活费标准的40%~60%左右的比例确定的,或者说按照受害人在医院花的医疗费,一般不会超过医疗费的20%,国家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中规定的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主要是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怎么算?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也可以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

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由此,对营养费的确定,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为依据。

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做出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

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赔偿标准及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赔偿标准及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赔偿标准及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造成人身损伤的情况下,由责任方向受害人或其家属支付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和残疾赔偿等一系列赔偿费用的法律行为。

本文将着重讨论营养费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营养费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营养费赔偿标准应根据受害人的人身损伤程度、年龄、职业等因素合理确定。

以下为一般情况下的赔偿标准:1. 重伤或致残的受害人,根据伤残程度按一定比例给予赔偿;2. 潜在功能障碍的受害人,如记忆力、理解力、行动能力等受到影响的,根据损失程度判定赔偿;3. 未成年受害人,一般按照成年人的伤残赔偿标准予以赔偿;4. 对于老年受害人,其身体康复能力较差,应按照其年龄和职业特点适当提高赔偿标准;5. 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受害人,不仅应该给予伤残赔偿,还应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赔偿。

二、营养费赔偿计算方法营养费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受害人因伤导致的身体机能下降所需的营养和保健费用。

一般情况下,营养费计算公式如下:营养费=(身体损伤后每日所需热量-正常人每日所需热量)×每日营养费标准×伤残日数1. 确定身体损伤后每日所需热量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生的诊断资料,可以确定受害人身体损伤后每日所需热量。

一般来说,瘫痪、截肢等伤残程度较高的人需要较高的热量摄入。

2. 确定正常人每日所需热量根据一般人的饮食结构和平均每日所需热量,可以确定正常人每日所需热量。

通常情况下,成年人每日所需热量在2000-2500千卡之间。

3. 确定每日营养费标准营养费标准一般由当地相关部门根据市场价格和营养需要制定。

按照标准的不同,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

4. 确定伤残日数根据受害人的医疗记录和康复计划,可以确定伤残日数。

伤残日数是指受害人从事故发生到康复或伤残程度稳定恢复的天数。

通过以上步骤计算出的营养费即为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种一般情况下的计算方法,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计算,以确保赔偿金额的公正合理。

车祸出院后营养费赔偿标准

车祸出院后营养费赔偿标准

车祸出院后营养费赔偿标准在车祸中受伤后,营养是恢复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

受伤患者可能需要更多的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以及其他必要的营养物质来促进康复,而营养不良可能会延缓恢复的速度。

因此,营养费用的赔偿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车祸出院后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1. 营养费用赔偿标准的基础首先,车祸出院后营养费用的赔偿标准应该基于医疗评估。

只有在医生的建议下,因车祸出院的患者才能享受营养费用的赔偿。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身体特征和状况,建议所需的营养成分,以满足康复的需求。

对于不同的患者,所需的营养成分是不一样的,因此赔偿标准也会不同。

2. 营养费用的计算方式营养费用通常按日计算。

每日营养成分的需求量完全取决于患者应该摄入多少营养物质,这需要医生的诊断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医生会制定出一份特别的饮食计划,其中包括需要补充的营养成分和食品,以及其它的任何特殊要求。

营养费用的计算公式如下:每日营养费用 = 营养成分的单位价格 x 所需的数量需要注意的是,营养成分的价格因地段和市场而异,这也可能会影响赔偿标准的制定。

3. 营养费用赔偿的范围营养费用的赔偿范围应包括医生建议的必要营养成分,如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等。

对于患有特殊疾病或过敏症的患者,还可能需要包括相应的特殊食品或补品。

此外,赔偿范围还需要考虑患者的日常起居。

在恢复期间,患者可能需要额外的帮助,例如家庭健康护理服务或者聘请专门的助手,以确保饮食的健康。

4. 营养费用赔偿的限制对于营养费用的赔偿,仍然存在一些限制。

首先,医生的建议是必要的,患者必须获取医生的书面建议以便准确评估汇款。

其次,赔偿范围必须合理。

赔偿的总额不能超过营养成分的实际需求,并且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赔偿上限。

5. 营养费用赔偿的申请流程要获得营养费用的赔偿,需要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通知保险公司。

要获得赔偿,需要首先告知机动车交通事故相关的保险公司,并详细说明营养成分的需求。

第二步:保留医生的书面建议。

事故误工费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事故误工费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事故误工费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1、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2、受害人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365日]×误工天数3、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随时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导致身体的意外受伤,如果是他人造成的间接损害,我们是可以通过相关证明去要求一定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赔偿的,那么事故误工费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的小编带你一起来了解这个问题。

1、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2、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365日]×误工天数3、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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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计算标准及依据
1.什么是营养费
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2.营养费的范围
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

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法官就支持营养费,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

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4)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4.营养费的证据
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

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个案而言,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是参照,不是根据。

由于受到医患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医疗市场竞争等影响,很难保证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公正、科学、准确。

因此,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查。

对于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在判断真实性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营养意见出具的医疗机构是哪个等级。

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信度较高,因为这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高、比较注重信誉及形象。

(2)营养意见出具的载体是什么。

最佳载体是医院的伤、病情鉴定表。

一般情况下,医院对病情鉴定表表管理较严,有相对严格的程序
和条件规定,需具备较高资历和职称的医务人员(一般是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才有资格出具。

其他载体如出院医嘱、病情证明书、门诊病历,一般医务人员均可出具,医疗机构对之监督很少,可信度低。

(3)医疗机构是否对其出具的意见进行了确认。

不仅要加盖医院公章,医疗机构还要在意见上对医务人员的职称和鉴定内容进行确认,以增强意见的真实性,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

伤、病情鉴定表一般均具有以上内容,因此,其可信度最高。

(4)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结合病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如果还不能确定,可以对该项进行司法鉴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医院出具的意见提出自己的质证意见。

如果对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异议,且符合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需要,法院会予以认定。

对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当事人有异议的,由法官审查确定。

如果仍不能确定,应由主张营养费的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

当事人如果不同意申请鉴定,应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对营养费的主张不予支持。

5.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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