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收费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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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申请表、验收证书、绩效评价报告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申请表、验收证书、绩效评价报告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验收管理,依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批准列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资助的项目,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后,均须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

第三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科学的评价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第四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实施。

第五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前,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成果转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江苏省重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审计暂行规定》(苏科审〔2003〕498号)要求,对项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六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须组建验收专家组。

验收专家组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面向省内外聘请技术、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7人。

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他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组专家。

第七条项目验收采取现场考察与会议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章验收申请第八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文本约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等进行评价。

第九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通常应在合同任务完成后的半年内完成,因客观原因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报告,通过省辖市科技局报省科技厅审批。

对申请提前验收的项目,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12•【字号】苏府办〔2021〕81号•【施行日期】2021.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12日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引导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继续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积极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有效提升以发明专利为主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加快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

将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作为高质量发展、质量强市、富民增收等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系统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2021年,力争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净增3000家,到2023年,我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6万家。

三、重点任务(一)加强高企培育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定期交流沟通制度,细化培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时通报各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情况。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 企业填报注意事项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   企业填报注意事项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企业填报注意事项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企业填报注意事项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报送系统企业填报说明1。

企业登记企业登录注册界面,点击注册,在注册页面上正确输入相关企业基本信息后,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

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

2021年度申报或者注册过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企业用户使用原先注册的账号即可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以下是注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点内容:1、组织机构代码注册时的组织代码是用户帐户。

注册后,企业用户可以在注册时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登录备案系统。

每个组织机构代码只能注册一次。

请不要再注册。

2.单位管理员个人信息的电子邮件地址宜填写公司常用邮箱,避免因为单位管理人员的替换带来的不便。

3、单位名称申报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企业全称。

企业名称在申请期间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名称。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企业应当填写新名称并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名称必须准确,并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网上填写的名称和纸质申请材料一致。

4.主管部门企业填选企业所属地区的科技局,如属于苏州工作园区的企业,请选择苏州工作园区作为主管部门,而不应该选择苏州市科学技术局或者其他非辖区的科技主管部门。

如果主管部门发现提交企业的注册信息为非本辖区内的企业,请备注原因后将注册信息退回给企业。

5、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单位分为一万元和一万美元。

如果企业注册资本中需要两者,则将一万美元兑换成一万元人民币,并按注册时的汇率叠加。

6、附件大小请用图片软件压缩到50k以内上传。

7.企业登记信息修改。

首先,当企业提交注册登记且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未通过审查时,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修改注册信息,包括组织机构代码、电子邮件、单位名称、主管部门、注册资本等;二是企业提交的注册信息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企业不得自行修改注册信息。

如需修改,请联系当地科技总监,由当地科技部门编写相关证明材料,并报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审核后可对其进行修改。

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会展集团(苏州)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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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会展集团(苏州)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会展集团(苏州)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会展集团(苏州)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科技成果转化税务方案

科技成果转化税务方案

科技成果转化税务方案技术创新是我们在全球化经济下的竞争力源泉,只有领先的科学技术和卓有成效的市场运用,才能让中国经济摆脱依赖人力自然资源,牺牲“OECD蓝”和人民职业幸福的发展路径。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经修订后出台,既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更是科技兴国的战略实践。

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解析科技成果转化的税务处理,供读者实务工作中参考。

一、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概念及规范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上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有下列形式: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或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2.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3.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4.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国发[2016]16号文件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制定转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制度时,要按照规定充分听取本单位科技人员的意见,并在本单位公开相关制度。

依法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

2.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

3.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4.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给予的奖励,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本规定执行。

二、税务处理(一)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1.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税务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转让科技成果以及提供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江苏省技术管理规定办法

江苏省技术管理规定办法

江苏省技术管理规定办法背景为了促进江苏省科技创新及技术进步,规范科技管理行为,加强对科技活动的监管和管理,江苏省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管理规定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科技活动和科技事业单位、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组织,以及从事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科技人员,同时也适用于政府部门和其他机构。

管理原则江苏省技术管理的原则如下:1.科技创新是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技术管理应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

2.合理配置科技资源,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目标。

3.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4.鼓励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5.加强科技管理和监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质量。

技术管理措施为规范和加强江苏省技术管理,下列措施将被采取:1.加强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支持。

促进企业、高校、研究所等机构相互合作,加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发展。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科技成果实际应用,积极推进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3.完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

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科技管理机制,成立科技管理机构,并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4.推行科技评价制度。

实施科技评价制度,对科技创新成果进行评价和鉴定。

5.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通过完善人才评价、激励等制度,激励科技人员不断创新、发明和研发项目,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诚信体系建设为保证江苏省技术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建立诚信体系是必要的。

下列措施将被采取:1.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和利用各方面信息资源,建立科技诚信档案,确保科技人员诚信。

2.加强对科技活动过程的监管和评价,对违规和不诚信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对科技活动中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3.促进科技活动透明化,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科技活动的认知度和知情权。

2023年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2023年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近年来,苏州市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提高科技创新的综合效益,苏州市政府制定了2023年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该计划旨在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推动苏州市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一、背景与目标苏州市位于江苏省中部,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产业基础。

近年来,苏州市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

然而,这些成果在转化应用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因此,2023年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的目标是,通过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有机融合。

二、主要内容和举措1.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苏州市将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提供技术转让、产业孵化、资金支持等服务,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同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主体的合作,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联动机制。

2.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苏州市将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项目。

通过资金的引导和支持,激发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科技成果的商业化水平。

3. 加强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苏州市将组织开展科技成果推广活动,加强对科技成果的宣传和推介。

通过举办展览、论坛等形式,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的对接,拓宽科技成果的应用领域。

4. 培育科技创新企业:苏州市将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企业进入苏州市。

同时,加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培育和孵化,提升其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三、预期效果通过2023年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的实施,预计将取得以下效果:1.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速度将大幅加快,转化应用效果将显著提升,为产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

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学技术成果应用到生产实践中,以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过程。

为促进创新创业,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科技企业的负担,并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本文将就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探讨。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研发费用的基础上加计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

这项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对于科技企业而言,研发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环节。

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减税优惠,从而降低研发成本,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这项政策的实施,既能够支持企业的研发创新,又能够加强科技成果与经济增长的衔接。

二、知识产权权益转移的税收优惠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流转至关重要。

为鼓励科技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交易和合作,许多国家纷纷推出了知识产权权益转移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项政策的核心是,对于知识产权的转移收入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税优惠。

通过降低税负,企业能够更加灵活地开展知识产权交易,加速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进程。

同时,这也为科技企业提供了更多获取资金的途径,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税收优惠为了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都设置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通常包括技术创新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通过认定后,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

四、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风险投资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进入科技领域,一些国家推出了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

这项政策的目的是通过减免投资收益税、减免投资损失税等方式,激励投资者增加风险投资,支持科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解读+PPT


条件五:研发费用及归集(附表)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 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 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 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 (不含申报年)。
条件一:申请对象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条件二:知识产权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 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的所有权;
1. 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 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2、知识产权的取得途径: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 等 3、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 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 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行次 类别 项 目 金 额 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一、营业收入(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 减:营业成本(填写A102010\102020\103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填写A104000) 管理费用(填写A104000) 财务费用(填写A104000) 利润总 资产减值损失 额计算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1-2-3-4-5-6-7+8+9) 加:营业外收入(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 减:营业外支出(填写A102010\102020\103000) 三、利润总额(10+11-12)

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

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工作目标1.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的工作目标之一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我们将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多元化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动力。

2. 培育科技创新人才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的另一个工作目标是培育科技创新人才。

我们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吸引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人才,为苏州科技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设立人才基金,提供人才创业投资和贷款担保,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建设高水平人才载体,提升人才服务平台,为人才提供全链条服务;•实施人才培育项目,支持人才培训和交流,提高人才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和贡献热情。

3. 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的第三个工作目标是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我们将充分发挥苏州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强科技创新资源整合,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具体措施包括:•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发展科技创新园区,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生态;•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全方位科技服务;•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资源,提升苏州科技的国际影响力。

工作任务1. 制定科技发展规划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的工作任务之一是制定科技发展规划。

我们将根据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和苏州市实际情况,编制科技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指导科技工作有序开展。

具体工作包括:•开展科技创新需求调研,了解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需求;•组织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团队,制定科技发展规划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完善科技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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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收费透明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起步较早,在全国率先设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吸引了一批重大成果来江苏转化。

作为江苏省最重要的科技项目之一,随着2020年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临近,苏州企业如何抓紧时间申报这一项目呢?给大家提供相关申报建议。

一、立项企业优势点
1、属于行业龙头或者突破“卡脖子”的核心技术。

2、项目产品附加值高,具有战略意义。

3、原创性强、投入产出高,能促进新的经济增长点。

4、企业资金实力雄厚,现金流情况良好,能自主支撑项目的投入。

5、项目申请书从项目名称到项目描述,重点突出,简洁明了。

6、拥有与高校的产学研技术开发合同,并产生实际支付凭证。

7、附件材料齐备,证明关系明确。

二、申报未通过立项常见原因
1、资金安排不合理
资金一般用于购买研发设备、材料、试验费等,其他用途最好不安排。

2、自筹资金证明出问题
自筹资金证明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或者银行授信额度报告或风投协议等,未通过申报的企业可能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不足。

3、技术水平证明缺失
技术创新性以及创新水平,由科技查新报告和科技咨询报告来证明,查新报告证明具有创新性,咨询报告证明技术在国内外的创新程度。

4、项目产品实现的经济效益过低
申报条件要求项目投入产出高,盈利能力强。

但许多企业存在对项目预测过于保守的问题,远远达不到市场前景好的要求。

5、附件证明材料过于陈旧
查新报告有效期为1年,未通过申报的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可能过于陈旧,缺乏时效性,包括检测报告等。

6、成果证明关系薄弱
部分企业成果与转化关系不明显,未有效体现项目的成果与产业化的关系。

7、产学研合作不完整
未与高校合作,或者只签订了框架协议,未签订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技术开发合同,这块很容易失分。

8、项目成果核心技术过低
作为前瞻性及突破性技术,一般用发明专利证书证明,简单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者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是无效的。

三、申报建议
1、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处于国内领先以上、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因此,申报企业要考虑自身情况来确定申报与否。

2、立项企业有70%与高校合作,建议企业及时与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签订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技术开发合同,最好能有支付资金凭证。

3、建议企业负责人至少为省双创人才,最好有省长江学者或院士带头。

4、建议企业的成果为发明专利证书。

以此来有力的证明企业项目的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

5、加大自筹资金的证明力度,能有效证明项目投入资金充沛且有保证,千万不能用未来盈利作为项目投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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