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24年度涉企
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1.12
•【字号】铁政办发[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
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铁岭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2篇)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____年,在县优化办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效率和效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预防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保证贯彻落实《____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____》(____发____号)的文件精神以及《____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____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____》(____办发____号)和____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____报送____年涉企常规检查工作计划____》(保优办发____号)的相关要求,我乡计划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本年度涉企检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乡领导高度重视涉企检查工作,以“____”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____,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为乡内企业提供更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全乡经济全面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明确责任、强化领导。
通过会议研究,建立涉企检查备案工作责任制,同时明确我乡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分管领导为龙显胜同志;责任部门分别为乡财政所、乡安监站、乡计生办、乡民政室林业站等;具体承办人为刘鸿志、彭寅、张仲文等人。
二是提升高度、细化要求。
为确保涉企检查备案工作落实到位,乡党委政府要求各部门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涉企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将之作为为企业办实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坚持把备案制度落实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决按照上级涉企检查相关要求,细化工作内容,将其作为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并及时报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
二、严格检查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站所严格制度不违规,狠抓落实不走样。
涉企检查能合并检查的要合并,能集中检查的要集中,能定时检查的要定时,能减少频次的要减少。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市场安全、工程质量监管职能,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监管执法检查工作,为使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X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做好X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及备案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的通知》(X政发[X]2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这些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能和我局监管执法能力的现状,现编制X市住建局X 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开展建设工程安全、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为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按照分级负责,行业监管的原则,对本行业的涉企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其他综合监管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协调,并按计划抽查重点企业。
继续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建筑市场安全教育培训、工程质量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等方面的有关事项进行培训,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加强事故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稳定。
(一)X市工程质量监督站X分站1.保证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确保报监工程监督覆盖率达100%,杜绝建筑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2.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两年专项行动,强化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3.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4.积极服务重点工程,全力助推我市城市建设。
涉企检查计划总结(优秀5篇)

涉企检查计划总结(优秀5篇)涉企检查计划总结篇1涉企检查计划总结一、背景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当地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我局决定开展一次全面的涉企检查。
本次检查旨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确保企业合规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目标设定本次涉企检查的主要目标是摸清企业现状,发现并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
同时,通过检查工作,提高我局对企业经营的监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计划实施1.确定检查对象: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类型、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需要进行检查的企业名单。
2.制定检查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内容,包括财务、税务、环保、安全等方面。
3.安排检查时间:根据检查内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间,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4.确定检查方式:根据检查内容和企业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检查方式,如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
5.组织检查队伍:根据检查任务和人员配备要求,组建检查队伍,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6.准备检查资料:根据检查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和文件,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7.开展检查工作:按照计划,认真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质量和效率。
8.撰写检查报告:根据检查结果,撰写检查报告,详细列出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9.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将检查报告提交给企业,并跟进问题整改情况,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四、总结本次涉企检查计划总结旨在总结检查工作的实施过程和成果,分析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展望未来的改进方向和目标。
通过本次检查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作,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也需要加强检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建议为了更好地实现检查目标,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与企业沟通:建立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支持。
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

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2017年1月12日,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依法办发〔2017〕1号印发)第一条?为规范和控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含依法授权、委托的组织)年度内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执法检查,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外,都应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送本级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呈报同级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开。
未经政府批准和公开,行政执法机关一律不得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第三条?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送。
行政执法机关拟定的检查计划,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报送同级政府法制办审核。
报送审核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通过其主管部门报送;无主管部门的,直接向同级政府法制办报送。
第四条?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
检查计划制定要体现“双随机”要求:检查对象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数量按照不超过20%比例限定;检查内容应当选择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行业管理问题突出的重点项目;检查依据载明检查内容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检查时间明确到具体月份或季度;检查方式为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等。
第五条?严格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审核。
政府法制办要认真审核各部门报送的检查计划,并在1月30日前报政府批准实施。
执法计划要依法从严掌握。
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不予批准;坚持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对能够合并的要合并,能够联合检查的实行联合检查。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完整版)

计划编号:YT-FS-7889-15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完整版)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深思远虑目营心匠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完整版)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国土资源执法机构依法行政,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根据《丹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行政机关涉企执法活动标准》要求,现对201X年XX市国土资源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一、涉企执法检查对象通过巡查、举报、卫片检查等方式发现有疑似违法用地、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企业。
二、涉企执法检查方式在对疑似违法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应按照《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依法开展检查。
可以采取的检查措施有:1、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测、拍照、录音、摄像;2、对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要求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3、要求被调查的企业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查阅和复印相关材料,收集证据;4、责令有违法用地或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三、涉企执法检查要求各执法单位要深入开展土地、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涉企执法,保证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完整版)

计划编号:YT-FS-7889-15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完整版)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 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 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深思远虑目营心匠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完整版)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国土资源执法机构依法行政,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根据《丹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行政机关涉企执法活动标准》要求,现对201X年XX 市国土资源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一、涉企执法检查对象通过巡查、举报、卫片检查等方式发现有疑似违法用地、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企业。
二、涉企执法检查方式在对疑似违法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应按照《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依法开展检查。
可以采取的检查措施有:1、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测、拍照、录音、摄像;2、对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要求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3、要求被调查的企业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查阅和复印相关材料,收集证据;4、责令有违法用地或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三、涉企执法检查要求各执法单位要深入开展土地、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涉企执法,保证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
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背景介绍2023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了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运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企业合法经营的监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正式出台。
该计划旨在对各类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防范化解各类经济纠纷,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检查范围1.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生产企业:对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2)经营企业:对经营企业的合法经营、价格合理、诚信销售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3)服务企业:对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诚信经营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2. 检查重点(1)生产安全(2)环境保护(3)产品质量(4)价格合理(5)用户权益三、检查目的1. 保障经济秩序通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 保护用户权益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价格合理、诚信销售等方面的检查,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防范化解经济纠纷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和化解各类经济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检查重点1. 生产安全对生产企业的生产设施、生产工艺、用工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生产。
2. 环境保护对企业的生产排放、废水、废气等环境污染物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保护生态环境。
3. 产品质量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追溯和处置。
4. 价格合理对经营企业的价格形成机制、价格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保障市场价格秩序。
5. 用户权益对企业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违法广告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侵害用户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保护用户权益。
五、检查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检查的重点和重点行业,统筹安排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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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取的;
6、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的;
7、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并收费的;
8、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等收取费用的;
10、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3、《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4、《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随机
抽查
2018年8月
—
2018年12月
2
站前区卫计局
站前胃肠病医院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现场
调研
审查
2018年7月末前
建设工程主体验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随机
2018年4月
7
站前区环境保护局
纳入我局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企业
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
《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现场、
网络、
书面
第一季度
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定向抽查(专项)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省局文件
现场、网络、书面
第二季度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不定向抽查(专项)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省局文件
现场、网络、书面
第三、四季度
中高考期间,考点周边相关行业检查(专项)
市政府文件
现场、网络、书面
营口血栓病东桥医院
站前正安中医门诊部
营口瑞济医院
站前瑞林医院
站前王世荣口腔诊所
站前区新兴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前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南园社区东盛卫生服务站
3
站前区统计局
营口燕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检查统计违法行为、核查统计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现场
审查
2018.10
调研
5月
打假及商标侵权
《商标法》第六十二条
检查
6月
商业贿赂专项整治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七条
检查
7月
打击走私专项整治
《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十五条
检查
8月
打击传销专项整治
《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
检查
9月
企业
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检查
《公司法》第211条、《税收征管法》第60条,营工商发(2016)78号文件
书面
检查
2018.4
——
2018.6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3、用人单位执行职工名册制度的情况。
4、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依法申报缴费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7、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8、用人单位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
站前区城建局
非化工类工业及非市级城市道路、管线、电力、电信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及建筑市场管理权限
随机
全年
燃气企业
日常监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辽宁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
6
站前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辽宁银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功能型全消光高强锦纶66特种纤维厂房项目
第三季度
清无工作专项检查
《清无办法》及省市政府文件
现场、网络、书面
重点第四季度
9
站前区旅游执法大队
旅行社及旅行社分支机构
检查旅行社及分支机构依法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规范旅行社市场秩序。
1、《旅游法》
2、《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
3、《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4、《辽宁省旅游条例》
法规
检查、
上级
现场
抽查
2018.1.01—
2018.03
8
站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个体户
两节期间消费者保护
《消法》第三十三条
查验
1月
整治违法广告
《广告法》第四十九条
检查
2月
“315”及《消法》宣传
《消保条例》第四条
调研
3月
整治霸王条款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四条
查验
4月
防传销进校园主题宣传
市打传办工作方案
2018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行政执法检查具体事项
行政执法检查法律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
1
站前区物价局
辖区内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行业、教育行业、行业协会、企业
1、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多收费的;
2、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3、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的;
检查、
本级
检查
五一前(4月份)、十一前(9月份)、12月份、临时性检查
导游人员
检查导游人员带团旅游过程中的规范。
1、《旅游法》
2、《旅行社管理条例》
3、《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4、《导游服务质量》标准
5、《辽宁省旅游条例》
法规
检查、
上级
检查、
本级
检查
五一前(4月份)、十一前(9月份)、12月份、临时性检查
旅游星级饭店
监督检查旅游星级饭店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及安全工作情况。
1、《旅游法》
2、《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3、《辽宁省旅游条例》等
法规
检查、
上级
检查、
本级
检查
五一前(4月份)、十一前(9月份)、12月份、临时性检查
10
站前区服务业局再生资源办公室
天福新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营口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营口市站前区
劳动监察局
站前区用工企业
(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