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中小学禁止体罚学生的消极作用及原因分析
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

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就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教师法第37条也规定,对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教职员,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教育主管部门也三令五申,严禁教师直接或变相体罚学生。
而体罚学生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后果教师们也心知肚明:对学生造成伤害较轻者通报批评,对学生造成伤害较重者受到刑罚处罚。
但这些法规及处罚并没能阻止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
据我和我任教乡场6所学校老师私下交流,这些学校的部分教师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体罚学生的现象;在每年两次的电大考试时,和伊犁其他县市的教师同仁住在一起,偶尔交流时,这些县市的老师们也都表示:所在学笑学的部分教师也存着不同程度的体罚学生的现象。
造成体罚学生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既与学校的运作有关,与学生有关,还与教师心理健康、法制意识、传统观念和当前教育的"指挥棒"等有关。
如何攻克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这一"顽疾"呢?下面是笔者对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两大方面的看法,以供商榷。
一、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成因(一)侥幸心理暗中作祟个别教师以身试法1、违纪违法--手段高。
不少教师明明知道体罚学生违纪违法,却自认手段高明、隐秘,无人知晓,背地里进行体罚,就是查起来,还可来个死无对证,死不认帐。
2、自持有"理"--心不虚。
认为自己的心是好的,只不过是好心办了坏事,问题不大,何况自己还相对于学生是强势群体,自然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3、家长授意--壮了胆。
"严是爱,松是害"的观念还很流行,不少家长都要求教师管严些,教师认为体罚学生似乎是"分内之事"。
4、"敲敲打打"--无所谓。
不少教师认为敲一敲,打一打,给他个警告,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况且别人就没事,自己也不会那么倒霉。
体罚学生再认识

反对体罚学生早已成为强势话语。面对强势话语,人们的思想往往会被禁锢,真实的声音难以表达出来。在公开或正式的场合,人们都不会说出相反的意见,就连教育专家也只是说教育需要处罚,但不能体罚。让反对体罚成为强势话语的除了人们对人道的朴素认识以外,还有不少似是而非或者片面的的理由,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找出或坚持这些理由的大都是教育专家或者教师。
然而教师出于自己对教育的使命感和对学生的责任感以及社会的压力因而不会轻易放松对自己工作的要求,这就使教师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因此而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工作和心理上的压力。教师越来越难做、学生越来越难教,这是中小学老师的普遍感慨。在沉重的升学压力之下,中小学教师一方面要面对越来越调皮、越来越大胆、越来越难以管束的学生,另一方面要面对法律禁止体罚学生的规定和社会舆论的苛责,这使得他们经常陷入左右为难、束手无策的尴尬境地。特别是对体罚学生的教师的处理总是一边倒,无论怎样都是教师的不是,这样学生的尊严有了,教师的尊严却没了,教师的权威也逐步消解了,没了尊严,没了权威的教师怎么去教育和管束学生?一些学生因此变得毫无顾忌,甚至故意与教师作对,搞恶作剧,破坏纪律,扰乱课堂,而教师毫无办法,甚至有些怕学生。在这样的情况下,教师普遍产生了心理问题,焦躁而不知所措,以致出现了职业厌?,这一点已为不少的调查研究所证实。
3、霸权的话语 在教育部门广泛流传着这几句话,“好老师是不用体罚学生的”,“体罚学生的老师就不是好老师”,“没有教不好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样的几句话成了批评体罚学生的教师的锐利武器,让人没有辩解的余地。前两句话是那些特级教师或优秀教师等总结出来的,作为对普通教师的要求就不恰当,正象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是艺术家一样,我们也不能要求每个教师都是特级教师或优秀教师。后一句话则完全是一句霸权的话语,我们只要拿这句话往其他行业一套就知道它是多么的荒谬,比如“没有治不好的病,只有不会治的大夫”,“没有打不赢的官司,只有不会打官司的律师”,等等。
教师的成长:严禁体罚与伤害学生的教育体验

教师的成长:严禁体罚与伤害学生的教育体验教师是社会培养下一代的重要角色,他们的行为对学生的发展和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和促进教师的成长,严禁体罚和伤害学生已成为当今教育界的共识。
体罚和伤害对学生的负面影响体罚和伤害学生的行为对学生身心健康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首先,体罚和伤害会导致学生产生恐惧、焦虑和压力,这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其次,被体罚和伤害的学生往往会感到自卑和失去自信,这会对他们的自尊心和自我认同产生长期的伤害。
此外,体罚和伤害可能会引发学生的反抗和逆反心理,导致教学环境的紧张和破坏。
严禁体罚与伤害的教育体验为了确保教师的成长和学生的权益,我们必须严禁体罚和伤害学生的行为。
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明确的规章制度,明确禁止体罚和伤害学生,并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处罚。
同时,教育机构应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教师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和技巧,以确保学生得到尊重和关爱。
促进教师的成长教师的成长是教育事业的关键,只有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体验。
教育机构应该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教师不断学习和成长。
此外,教师之间应该相互交流和分享经验,共同进步。
同时,教育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对教师的教育表现进行评价和反馈,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
结论教师的成长和学生的教育体验密不可分,严禁体罚和伤害学生是保障学生权益和促进教师成长的重要举措。
只有通过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并建立良好的评估机制,才能实现教师的成长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育界应共同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尊重和关爱的教育环境。
中小学校园暴力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中小学校园暴力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校园暴力是指在学校中发生的各种侵害、伤害、霸凌等行为。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校园暴力问题也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中小学校园暴力行为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校园暴力问题的发生和发展。
我们有必要对中小学校园暴力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以便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家庭因素是中小学校园暴力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对孩子的个性、价值观和行为习惯有着深远的影响。
如果家庭中存在家暴、严厉的管教方式、冷漠的家庭环境等问题,这些都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产生消极影响,导致孩子对周围同学产生敌意、暴力倾向。
父母的态度和行为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孩子的行为。
一些父母在日常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如吵架、打架、辱骂、冷漠等,都会对孩子的行为产生不良影响,使孩子学会模仿父母的行为,导致暴力行为的产生。
社会环境也是导致中小学校园暴力行为的重要因素。
社会环境的不良因素会给孩子带来负面影响,使其产生暴力行为的倾向。
人们对暴力事件的宣传和报道,会给孩子产生一种暴力行为是一种正常现象的错觉,使暴力行为成为“潮流”。
社会的文化风气也会对校园暴力产生影响。
一些流行文化中的暴力元素,如电影、网络游戏等,会对孩子产生误导,使其产生模仿和煽动的心理,从而导致暴力行为的产生。
学校教育环境的影响也是中小学校园暴力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
学校教师在日常教育中的态度、言行举止、对学生的纪律管理等方面都会对学生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如果学校管理混乱,教师纪律松懈,学生不守纪律,那么校园暴力问题就容易产生。
学校对于校园暴力行为的处理方式也很重要。
如果学校对校园暴力问题采取了较为严厉的措施,对施暴者进行制裁并给予适当的教育,那么就会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
在个人因素方面,孩子的个性、心理健康状况、行为习惯等因素也会对校园暴力产生影响。
一些性格孤僻、焦虑、自卑的学生更容易受到欺凌,从而产生暴力行为。
严禁体罚保护学生的身心安全

严禁体罚保护学生的身心安全体罚,作为一种长期存在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有着不可忽视的伤害。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完善,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严厉打击体罚,以保护学生的身心安全。
本文将探讨体罚的危害,介绍世界范围内对体罚的禁止立法,以及我国在保护学生身心安全方面的努力。
一、体罚的危害体罚,指的是以身体痛苦和精神恐惧为手段进行的惩罚方式。
在学校中,体罚常常被用来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然而其危害不容忽视。
首先,体罚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直接伤害。
体罚可能导致学生受伤,例如皮肤擦伤、淤血和骨折等。
更严重的情况下,体罚还可能导致学生精神创伤,对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产生长期负面影响。
其次,体罚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带来隐患。
长期遭受体罚,学生可能出现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学习和成长。
对于个别学生来说,过度的体罚可能引发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更为严重的精神疾病。
最后,体罚还会破坏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信任关系,加剧学生的反抗情绪,使教育环境失去和谐。
学生在受到体罚后,多半会对教师失去尊敬感,对学校产生厌恶情绪,不愿意参与学校活动,甚至产生逃学等问题。
二、世界各地对体罚的禁止立法为了保护学生的身心安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对体罚进行禁止立法。
在欧美地区,对体罚的禁止立法已经非常普遍。
例如,瑞典于1979年全面禁止体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全禁止体罚的国家。
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家也分别通过法律明确禁止体罚的使用。
在美国,大部分州都已经立法禁止学校使用体罚。
在亚洲地区,尽管禁止体罚的立法相对较少,但也开始出现积极变化。
马来西亚于2017年通过《儿童权益法令》,明确禁止体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也在推动相关立法工作。
除了国家层面的禁止立法,国际组织和教育机构也在积极呼吁禁止体罚。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和世界卫生组织(WHO)等机构发布了关于体罚的相关文件,强调体罚的危害,并鼓励各国立法禁止体罚。
教师不能体罚学生的深度思考

教师不能体罚学生的深度思考摘要本文档旨在深入探讨教师不能体罚学生的多个维度,包括法律、伦理、教育及心理层面。
通过详实的分析,本文将强调禁止教师体罚学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提出替代的纪律管理策略。
1. 法律视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体罚学生是明确禁止的。
法律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违反这些规定,教师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2. 伦理视角从伦理角度来看,教师作为专业的教育工作者,应当以身作则,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学生权益。
体罚不仅侵犯了学生的人权,也与教育者应有的道德标准相悖。
教育旨在培养学生成为有责任感、同情心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人,而教师的体罚行为与其教育目标背道而驰。
3. 教育视角体罚并不是有效的教育手段。
众多研究表明,体罚不仅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学习和改进行为,反而可能导致一系列负面后果。
例如,它可能引起学生的恐惧、逆反心理,损害学生的自尊心和自我价值感,甚至触发长期的心理健康问题。
此外,体罚还可能创造一个暴力环境,让学生认为解决问题通过力量是可接受的。
4. 心理视角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体罚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它可能导致受害者产生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焦虑和抑郁等心理问题。
长期经受体罚的学生可能会出现人格扭曲,影响其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能力。
5. 替代纪律管理策略教师应探索更多积极且建设性的纪律管理策略,以替代体罚。
如:- 正向强化:通过奖励学生的好行为来增加这种行为出现的频率。
- 纠正指导:教师可以耐心指导学生,帮助他们理解规则的重要性,并教导他们更适当的行为方式。
- 情感支持:建立师生之间信任和尊重的关系,为学生的情感需求提供支持。
- 群体规范:通过班会或小组讨论,让学生参与到制定和维护班级规范的过程中。
- 家校合作:与学生家长合作,共同关注和解决学生的行为问题。
对学生体罚现象的归因分析

对学生体罚现象的归因分析李树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
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它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42条又规定,对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应视其情况给予处罚。
法律颁布了,教师体罚学生的情况是不是就不存在了?回答是否定的。
像拧掉学生耳垂,一巴掌打聋学生等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例还常见于报端。
有些教师对学生轻则训斥、谩骂,重则罚站、罚跪、打耳光、打屁股、打手掌,名目繁多,无奇不有。
仅罚站,就有面壁站、四角站、定时站、站太阳、站风雨,更有甚者罚学生裸体站。
有些教师体罚学生不以为错,反而振振有辞,说什么“鞭子本姓竹,不打书不读”,“不打不成才,一打分数来”。
有的教师打了学生,还不准学生声张,更有一些老师竟以对学生体罚的狠而出名,使学生畏师如虎。
据一项中小学调查统计结果表明,竟有54%的学生受过体罚和变相体罚,且小学生体罚现象尤为严重。
对此,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深思。
对于“体罚”,人们从不同的角度下了很多定义。
《教育学辞典》解释说:“体罚是不民主、不科学的有害的惩戒儿童的方法”。
《教育大辞典》注释:“体罚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
也有人将体罚定义为:“由某一权威代理人使用某种手段,使某人身体受到疼痛”。
……这些关于体罚的定义,都存有一些缺憾。
很明显,体罚者不是为体罚而体罚。
在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也不单纯是为了损伤学生的人体、人格,更不单纯是为了使学生身体痛苦。
体罚者使用体罚,往往是为了改变一定的他所以为错误的行为和事实。
因此我们认为:所谓体罚,是一种试图以使某人身体疼痛从而影响其心理,改变其行为的惩戒方法。
在教育界,体罚是一种争议颇多的管教措施。
一种观点认为,体罚是减少不良行为的一种方法,在某些情况下,体罚可能是唯一可以产生积极行为的一种方法。
他们往往举出苏联大教育家马卡连柯在教育生涯中曾利用体罚获得成功的事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中小学惩戒教育不当的原因分析

2 教 师 的 职业 倦 怠对 惩 戒教 育 的 影响 。 “ 业 倦 怠 . 职 并提升学生的受挫能 力。惩戒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教 育手 是一种在工作的重压之下身心疲惫的状态 ,是身心能量 段, 但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当行为,主要原因如下: 被工作耗尽的感觉 。 ”职业倦怠已成 为教育领域的职业 露 黧 戮 黧 翳 藤 囊惩戒 皤 与惩罚 病 。职 业 倦 怠最 直接 的 影 响是 导致 教 师情 绪 不 稳 ,决 策
作者简介 :刘彩 萍,女 ,甘 肃会 宁人 ,甘 肃省会 宁县甘 沟 中学教 师 ,中学一级 。研 为 ,人 的一 切 行 为 都 是建 立 条件 反射的过程。要建立某种良好的行为 ,消除不良的行为
篱 鳓 不誊 客观因素 鳓酸孽 妁
习,完成规定 的学 习任务 ; ()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 4 教 育 机 构 的规 章 制 度 。 ”但 却 没 有规 定 学 生 不 履 行 上述 义务应 当承担什么责任 。众所周知,不承担责任的义务 对人们是没有多大约束力的。 2 缺少互动。现在整个教育还往往局限于学校内课 . 堂上 ,缺乏家庭与社会的参与。其实很 多问题在家庭与 社会的监督与督促下很容 易在萌芽阶段有效 的扼制住 。 缺少 多环节 的 沟通 与 交 流 ,许 多教 师对 学 生 的惩 戒是 单 独的,更多的只是局限于班级 。致使学生离开学校后 , 家长由于工作等原因没有太多时间来过问孩子在学习及 自身 成长 方 面 的问 题 ,孩子 由于 畏惧 心 理 ,往 往不 能 够
题组对 部分省份 18 中小 学的 29 名教师进行检测 6所 22 的结果表明,中小学教师心理障碍发生率高达 4%。另 8 据福 建 省 心理 学 会 的 一项 调查 :3% 教 师 会 因 为情 绪 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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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禁止体罚学生的消极作用及原因分析
夏清河
前几年,在时不时有学生被教师伤害的情况下,为了保护末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是顺乎民意,政府部门对教师体罚学生下达了禁罚令,并且写进了法律。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有些地方对违反此规定的教师最严厉的处罚措施是开除公职。
现如今,“体罚学生”这几个字的影响力犹如“嫖宿幼女”,容易挑起媒体和公众的敏感神经,只要哪个学校发生了这种事便臭名昭著,做这件事的教师更是禽兽不如。
如此一来,体罚学生这件事成了教师不敢碰的高压线,一旦接触这条高压线,结果没有任何胜算的机会,在它面前教师成了彻底的弱者。
于是乎,教师对哪些屡教不改的学生只能敬而远之,否则稍微严厉一点,不幸擦枪走火,被扣上体罚的大帽子,便只有挨整的份了。
教师对于学生的教育在应该作为的情况下,出现了不敢作为的现象,这就是禁罚令带来的消极作用。
“体罚”这个词容易使人联想到“暴力”、“虐待”、“伤害”等行为,这样的行为之于学生当然是不人道的、错误的,我完全反对在教育中有这样的行为发生,但“惩罚”、“惩戒”则是不同的处理方式,在教育中是不应该被禁止的。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正是有关部门没有在学理上区分“体罚”、“惩罚”、“惩戒”这些词的不同含义,也没有考虑到教师工作中面对学生的不同情况,只是下一条禁令束缚住了教师的手脚,但同时也给教育工作带来显而易见的消极作用。
具体来说,中小学禁止体罚学生的消极作用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禁罚令限制了教师正常的教育权
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教师要履行好自己的教育职责就应有一定的教育权。
教师代表国家和社会对学生实施教育,为了要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培养目标,教师教学过程中要保证对学生施加影响的有效性,这种有效性的实现有时要依靠强制的办法,否则就完不成教书育人的任务。
批评教育和惩罚就是属于强制的方法。
在学校教育中,教师为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不造成伤害的前提下,对难以管教的学生采取一些批评和惩罚的措施,是不应该被追究责任的。
因此,从教师的工作性质方面分析,批评教育和惩罚学生的权利应该天然隐含在教师的工作权利中。
当今世界上很多国家允许教师对犯错的学生实施体罚或惩戒。
2006年,英国出台一项新法律《教育和检查法》,规定老师有权通过身体接触管束不守规矩的学生。
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在法律上赋予老师“体罚”学生的权力。
法国历来对体罚持许可态度,包括很多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认为老师打耳光和打屁股是具有“教育意义的”。
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于2002年6月26日公布了一项名为“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的方案,规定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教师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一定程度的体罚。
这成为韩国2002年教育改革的三大热点之一。
日本《学校教育法》第11条明文规定:“校长和教员认为在教育上有必要时,可以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对学生和儿童进行惩戒,但不得体罚。
”美国的50 个州中有21个州是允许体罚的。
这21 个州在法律上保护教育工作者对学生进行体罚的合法性,而对学生体罚最常见的方式是用木板打学生的屁股。
在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和法规中,对于教师职责、权利的规定是有的,但让人感到难以理解的是,在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条文中,没有一处规定写明“教师可以批评教育学生”,仅有一处能够“批评教育”
学生的条文,是在《义务教育法》第三章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此条文规定,“批评教育”学生的主体竟然不是教师,而是学校!可见,我国的教育法律本来就没有光明正大的赋予教师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
禁罚令出台后,由于批评跟体罚是沾边的,使得教师轻易不敢对犯错的学生进行批评,唯恐一不小心碰到禁罚令的高压线。
现实中由于遗传和家庭的原因,学校中总有一定比例难管教的孩子,并且随着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的增加,这种孩子有不断增多的趋势。
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实施后,在说教无效的情况下,教师再没有其它的办法可用,只好任其发展。
由此看来,本意是保护学生免受伤害的禁罚令,成了学生做错事的护身符,使教师对待学生时小心翼翼,噤若寒蝉,无法对学生施加强有力的教育影响。
二、禁罚令使教师在师生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
我国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这本无可非议,就像世界上也有些国家是禁止体罚的,比如奥地利、芬兰、德国、挪威、瑞典、丹麦、冰岛、乌克兰和罗马尼亚。
问题是“体罚”这个词的内涵非常不明确,法律也没有事先加以定义,这就必然带来理解上的岐义。
正是不同的人可以对“体罚”有不同的理解,使得学生和家长获得了一种自由裁量权,只要教师对学生身体有“体罚”的倾向,家长都可以拿出禁罚令的大棒挥向教师。
于是,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有教师因让学生站了几分钟而被家长上告体罚;有教师因学生上课说话向讲桌扔了一颗粉笔头,反弹到了学生脸上,家长要借故体罚打教师耳光;有教师严厉批评了学生几句,学生直接叫嚷要到教育局告教师体罚……这些事件的起因都是因为禁罚令不明不白,对什么样的行为是体罚,什么样的行为是变相体罚,没有规定清楚,给了人可乘之机。
正如有个别禽兽不如的教师,社会上也存在匪气十足的无赖家长,往往扛着“禁止体罚”的法律大旗恫吓、讹诈教师和学校。
在媒体对体罚事件的夸张报道下,教育主管部门担心出丑,总是一边倒地站在学生和家长一方,用牺牲教师权益的方式息事宁人,使教师成为学生和家长的随意处罚的对象。
教师一旦被诬陷,自感尊严扫地,脸面无存,作教师的自豪感顷刻就会化为乌有,今后他对待教育的责任感,对待学生的行为方式,可能都会颠覆。
由此可见,本意是出于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规定,因太过于概括和简略,在规范教师行为方面不仅不具操作性,反而成了教师履行教育职责的绊脚石,和个别家长侵犯教师权益的借口。
我们都懂得对孩子要关爱但不能溺爱的道理,如果在学校中担心孩子的身心受到伤害,就要由着他们我行我素,不能采取严厉一些的教育措施,这跟溺爱有什么区别呢?其实对学生严格管教与健康成长并不冲突,就像一颗小树苗的成长过程中,如果对它的斜枝歪叉下不了剪刀,那么它就不可能长成参天大树。
我国的中小学教师面对的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学生,他们大都是独生子女,身上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少,比如任性、自私、承受挫折能力差等。
因为是独生子女,家长大都对他们爱护有余管教不足,如果在学校中教师不能采取严厉一些的措施来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那么我们是在眼睁睁地错过教育良机。
因此,国家在对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要求不断加强的同时,也应该赋予他们必须的教育权利,否则就像分给一个人工作任务,却又绑住他的手脚,只能令其“望洋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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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不可取,惩罚不可少)
2010-7-16 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