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专利分类体系
浅谈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

作为企业 重要 的无形资产之 一 , 知识产权是 企业生命 根本所 际特点进行创新运用外 , 还应该重视下面几大环节 : 在。 企业之 间的竞争 , 归根究底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 而作为企业 ( 一) 构建 知识 产权 系统化核 l f , 理念 。 经营管理 以及 核心竞争力提 升的关键 点 , 企 业知识产 权实现 系统 通过 创建企业知识产权 系统化管理 , 才 能够让员工 强化 自身 化管 理 , 对于企 业知识 产权 的运 用 、 创造 以及保 护能够都 能够提 的知识产权管理意识 , 能够 对企业知识产权 管理工作有 更深层 次 升到一个新 的台阶。 的认识 , 从 而构建 出知识 产权商务管理 、 战略管理 核心理念 , 并 且 我国企业知识产 权管理现状 将其融 入企业 管理运 作的全 部过程 中 , 同经 营管理 、 安 全生产 相 ( 一)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 系健全度不 足。 互结合 。通过创建知识产权 系统化管理 , 就可 以做 好 内部 知识产 企业 知识 产权管理涵盖 了人 员的培训 、企业战略 的制定 、 制 权管 理体系 的规范 , 鼓 励企业 做好技 术方面 的创新 , 进 而实 现企 度规 范的设计 、 创新 、 运用等多个环节 。企业知识产权蕴含在知识
提升企业知识 产权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企业 因此 , 在企业 知识产 权系 统化管理 中 , 应 以知识 产权 及知识 知识产权 管理现状的分析 出发 , 提 出了对知识产权进行 系统化管理 产 权战 略 目标 为关注焦 点 , 充分 发挥企业 领导 者的作用 , 坚持 全 的概念和方法, 同时对如何做好企业知识 产权 系统化 管理进行深入 员 参与 和 以数据 和信息 为决策 的方法 , 从 而实 现企业 、 知识产权 分析 , 希望能对今后 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起到借鉴意义。 工作者( 包括创造 者 ) 以及其他员工 的共赢 。 【 关键词 】 企业 知 识产权 系统化 管理 三、 企业知识产权 系统 化管理实操建议 作为一项 系统 工程 , 企业 在知识产 权系统化管 理的实 际运作 当中 , 除了借鉴 国外 知识产权 管理经 验 , 结合 自身知识 产权 的实
浅谈商业方法专利论

浅谈商业方法专利论商业方法专利是指对商业活动中运用的商业模式、商业方法等进行专利保护的一种专利类型。
商业方法专利一度备受关注,被认为是一种可以实现商业竞争优势、推动商业创新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实践中,商业方法专利也引起了很多争议,不仅在国际上,也在国内产生了很多讨论和争议。
首先,商业方法专利对商业创新有着积极的作用。
商业方法专利鼓励了企业对商业模式、商业方法进行创新,并保护了创新者的利益,激励了创新者进行更多的商业创新。
商业方法专利还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商业竞争优势,保护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防止他人抄袭并复制企业的商业方法。
商业方法专利有效地保护了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商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长期发展。
其次,商业方法专利对于商业互联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商业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使得商业方法专利愈发重要。
商业互联网中的许多创新都是以商业方法为基础的,商业方法专利的出现和保护使得创新者能够更好地进行商业活动,并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商业互联网的发展需要不断推陈出新的商业模式和商业方法,商业方法专利的存在可以有效地保护创新成果,推动商业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
然而,商业方法专利也引发了很多争议。
一方面,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范围较为模糊,容易引发滥用和骚扰诉讼。
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范围通常是基于抽象的商业思想,而非具体的技术实施。
这导致了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明确,容易被滥用,形成专利悖论。
许多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模式,通过申请商业方法专利来封锁市场,限制竞争,从而阻碍了其他企业的商业创新和发展。
另一方面,商业方法专利制度与商业活动的本质不相符。
商业方法是指商业活动中的一种经营方式,它与科学技术创新有着本质的区别。
商业方法专利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专利制度的初衷,将专利保护的重点从科学技术创新转向了商业创新,与传统的专利制度相比,商业方法专利在技术含量、创新程度等方面具有较低的要求。
这导致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范围过于宽泛,不利于其他企业的商业创新和发展。
浅谈专利信息分析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断调整技术研发 的方 向 ,以避开他人
的 专 利 地 雷 , 及时 形 成 自己 的知 识 产
息 ,深 入 挖 掘 专 利 信 息 中蕴 藏 的 潜 在 专 利 信 息 是 最 重 要 的 科 技 信 息 价 值 , 已经 成 为 当今 企 业 获 得 竞 争优 势 的 重 要 保 证 。 充分 运 用专 利 分 析 方 法 ,可 以 了解 某 些 技 术 领 域 的 总 体 发 展水 平 ,借 鉴前 人 已经开 发的技 术 ,汲 取他 人专利 中 的精 华 ,确定企 业 自身的 发展 方 向;同时也 使企 业在 技术 创新 和 技 术 贸易活 动 中避 免侵 犯他 人的知 识 产 权 , 效地 促进 企业 自主创新 能 力的 不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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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政 策 ,尤 其 为 国 家 专 利 战 略 的 制 订 提 供参 考 和依 据 。 美 国 1 7 年 成 立 了 91
层次 的分 析 ,包 括 专 利 技 术 定 性 描 述 和 专 利 文 献 的 对 比研 究 分 析 , 它具 有
通过专 利分析 ,可以了解某领域
的 技 术演 变过 程 ,有 利 于 判 断 新 的 研 美国专利 商标局 技术 评估 及预测 处 , 很 强 的 技 术 性 和 专 业 性 ,对 分 析 人 员・ 发 动 向 ,预 测 今 后 的 发 展 路 径 , 启迪 J 技 术 创新 思 路 ,对 现 有 技 术 中存 在 的 每年花巨资对国内外专利信息加以统计 的 要 求 很 高 。 和 分 析 研 究 , 定 期 出 版 的 定量分析是指通过对专利 外部 特 问题进行技 术革 新 ,并提 出新的解决 Te chnOl gY A s es m eq aId o s s lt _ 1 性 及 其 变 化 所进 行 的 分 析 , 包 括 对 专 方 案 ,形 成 自主 专 利 权 ;将 不 同 的趋
浅谈专利布局策略

浅谈专利布局策略专利布局指企业结合自身的企业愿景、战略规划及短期的经营目标,在考虑了相应的产业发展状况、市场整体竞争环境、技术发展轨迹、法律制度等众多的因素后,灵活运用各种专利手段,在技术领域、专利申请地域、申请时间、申请类型和申请数量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策略性和前瞻性的规划和动态部署过程。
专利布局是一种战略性行为,目前国内外主流学者对不同专利布局模式的界定主要是来源于Granstran Ove(1999)教授在《The Economics andMana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一书中对其进行的分类:特定的阻绝与规避设计、策略型专利、地毯式专利布局、专利围墙、包绕式专利布局、组合式专利布局六种,其他学者的分类方法多是在其基础上演化而来的。
目前,一般认为专利布局可分为五种模式,即路障式布局、城墙式布局、地毯式布局、围栏式布局和糖衣式布局。
1)路障式布局路障式布局是将实现某种技术的一种或几种必需的解决方案申请专利,使对手难以使用该技术,形成路障式专利的布局模式。
路障式布局的优点是维持成本较低,可在一定时期内防止竞争对手使用该技术。
缺点是若竞争对手研发实力较强,竞争对手仍有机会绕过该障碍。
采用该种布局模式时,企业应当对竞争对手的研发能力有所了解,若竞争对手实力较自身强,路障式布局就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则不该使用该模式,该模式适合技术领先型企业采用。
2)城墙式布局城墙式布局是指将实现某一技术目标之所有规避设计方案全部申请专利,形成城墙式系列专利的布局模式。
城墙式布局可以抵御竞争者侵入自己的技术领地,不给竞争者进行规避设计和寻找替代方案的任何空间。
当围绕某一个技术主题有多种不同的技术解决方案,每种方案都能够达到类似的功能和效果时,就可以使用这种布局模式形成一道围墙,以防止竞争者有任何的缝隙可以用来回避。
3)地毯式布局地毯式布局指系统地在一项技术的逐个研发步骤都申请专利技术保护,形成类似于地毯的技术领域全覆盖,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技术研发成果,阻止竞争者入侵。
浅谈专利法第25条第一款第二项

浅谈专利法第25条第一款第二项在答复专利审查意见的时候,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审查意见“权利要求1保护的技术方案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属于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情形,不属于专利的保护客体,不能授予专利权”。
《专利审查指南(2010)》规定:“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
综上论述可知,所谓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通过人们逻辑推理和分析而得出的,没有给出具体应用的技术领域,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并未记载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完整的技术方案。
那怎样才能避免出现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情况呢?笔者主要从两时段进行阐述:一、新申请撰写时代理人在新申请撰写时,经常会遇到很多优化算法的专利,例如:对聚类算法的优化、对水稻算法的优化、对闪电搜索算法的优化等。
而发明人在提供技术交底时,整个优化算法并没有给出应用的技术领域、技术范围或者应用的工程。
为了避免后期审查意见答复时出现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所以代理人应从以下几方面出发尽量避免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情形出现。
1、从题目入手写题目名称时,所以代理人可以这样拟定题目名称“一种基于…的…领域或工程的优化方法”,此处最好不要写算法的优化方法,或者写“一种…算法的优化方法”,所述算法的优化方法应用于…领域或工程,以上两种拟题方式能够降低本发明属于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的概率。
2、从背景技术入手写背景技术时,一般都会介绍现有技术会采用什么算法,此算法存在什么缺点,但是一个好的背景技术的撰写,一定要结合实际应用领域或工程,此处应用领域或工程必须是具体的,并不是简单撰写应用于化工领域或工程、电气领域或工程、机械领域或工程。
浅谈专利权的归属与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_11081

浅谈专利权的归属与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_11081 浅谈专利权的归属与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 一、专利权专利权主要是指专利;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权利。
专利可以保护技术创新,如果发明人创造了具有创新及实用性的工艺方法、机器、产品或者对它们有所改进,都可以申请专利。
在一个国家获得了专利,专利权人在这个国家就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即享有垄断性的生产、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
可见;专利权人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专利权是各国专利局或专利主管部门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的一种专有权利。
我国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授予的,在专利权的保护有效期限内,专利权可以赠与、转让、继承。
所以,专利权人是可以变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有以下三种:(一)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该项规定说明发明专利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同时对现有产品或者方法进行改进获取的专利。
(二)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浅谈我国的专利制度建设

究 经 费 。专 利 为什 么 如 此 重要 ?这对 外
商 们 来 说 是 最 简单 不过 的道 理 : 因为 只
后 , 们 必 须 要 尽 快 地 、 大 限 度 地 提 我 最 高 我 国 技 术 创 新 的能 力和 水 平 。从 宏 观 角 度 看 , 励 技 术 创 新 , 根 本 的 是 我 鼓 最 们 国家 要 建 立一 种机 制 和 一 种 制 度 , 为 技 术 创 新 建 立 一 种 长 期 稳 定 的 良 好 的 法 律 政 策 环 境 。国 外 几 百 年专 利 制 度 的 历 史 和 国 内 十 几 年 的 实 践 以 及 有 关 理 论 研 究 都 表 明 , 利 制 度 是 维 护 市 场 经 专 济 公 平 有 序 竞争 , 动 和 保 护 技 术 创 新 推 的 长 期 稳 定 起 作 用 的 强 有 力 的 基 本 法 律 制 度 和 有效 机 制 。 我 国一 些 企业 技 术 创 新 能 力低 , 推 不 出 有 市 场 竞争 能 力的 产 品 。 行 新 技 进 术 的 发 明 创 造 ,是 技 术 创 新 的 第 一 环 节 , 励 人 们 发 明 创 造 的 积 极 性 , 推 激 对 动 技 术 创 新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 利 制 度 是 专
成 果 鉴 定 , 外 国 人 不 认 成 果 , 认 专 但 只
的 良性 循 环 。这 在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 在
一
激 发人们 发明创 造积极 性的 一个 重要
机 制 。 利 制 度通 过 给 发明 创 造 者 这 种 专
排 他 的 专 利 权 , 之 占 领 市 场 , 而 得 使 从
原创:浅谈企业专利布局的策略

原创:浅谈企业专利布局的策略作者:唐⽴平腾龙⼆期近些年来,随着国内创新氛围和法制环境的改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专利保护⾃⾝的创新技术,甚⾄希望通过专利实现技术垄断或者改变企业在⾏业的地位,“专利布局”⼀词也越来越频繁的被企业专利⼯作者所提起。
所谓专利布局,是指企业出于商业竞争的⽬的,基于企业的经营理念、战略定位和创新体系,综合产业态势、经营、技术、市场和法律等内外部因素,有⽬标、有规划、有策略地构建严密⾼效的专利保护⽹络,提升企业在市场活动中的竞争⼒。
企业的专利布局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来进⾏。
⼀、宏观专利布局宏观专利布局是指基于公司的经营战略和技术规划构建专利的有机组合,以形成有利于公司经营的专利竞争格局。
因此,制定公司的宏观专利布局策略时,⾸先需要明确公司的⾏业地位及战略定位,由此确定公司的专利战略⽬标,然后根据公司的中期技术规划和短期技术规划,确定专利布局的策略。
宏观专利布局策略除了国内外专利申请数量的规划外,还应对⼀些重点技术⽅向的专利申请量进⾏规划,通过多个技术⽅向的局部专利优势,确⽴公司相对于竞争对⼿的专利优势地位。
重点技术⽅向的来源主要来⾃于公司的中、短期技术规划,部分⽅向则可以由专利管理⼈员提出。
例如,智慧家电概念刚兴起时,⾏业普遍认同这是未来的家电发展⽅向,对于家电⾏业的专利管理⼈员来说,即使公司尚未将智慧家电列⼊公司的中、短期技术规划,也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将智慧家电作为专利布局的⽅向之⼀,组织研发⼈员围绕智慧家电进⾏专利布局。
宏观专利布局的具体规划可以参考下图,根据公司的规模和投⼊情况,对单个产品线选择3-6个技术⽅向作为重点布局的⽅向,制定每个⽅向未来1-3年专利申请量的规划。
此外,专利管理⼈员还应考虑围绕竞争对⼿的已有产品布局⼀些专利,使得在遭遇专利诉讼时,不⾄于太被动。
此类专利也可以作为⼀个布局⽅向,纳⼊专利布局规划中。
宏观专利布局在制定和执⾏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点:第⼀、宏观专利布局的具体⽬标,应落实到相应的研发部门和研发⼈员,并结合考核、奖励等激励措施,使其能真正落地执⾏;第⼆、每个技术⽅向的专利申请量的规划,应和具体负责该⽅向的研发⼈员共同确定,每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向和数量进⾏⼀定的调整;第三、专利布局⽅案的执⾏过程中要做好专利质量的监控,避免出现滥竽充数的专利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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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专利分类体系
随着技术发展和现代专利制度完善,业界对专利文献的检索成为常用的手段。
本文将对目前主要的三种分类体系情况的发展、内容等出发,比较三种分类体系的异同,以期为技术人员、专利工作者使用专利分类号检索提供帮助。
标签:国际专利分类体系;联合专利分类体系;日本专利分类体系
1.引言
专利文献承载大量的发明创造内容,起传播发明創造,促进科技发展的作用。
对于科研工作者来讲,专利文献的检索,可启发发明创造思路、了解领域发展动态、避免重复研究,避免侵权等;对于知识产权工作者来讲,专利文献的检索,有助于了解现有技术以及专利挖掘、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等;基于上述理由,无论是科研工作者还是知识产权工作者常常需要开展专利文献检索。
专利文献的检索,除了采用关键词检索外,还可以采用专利分类号进行检索。
但由于对于专利分类体系不熟悉、不了解,如何通过分类号开展检索成为专利文献检索的一难点。
本文将从世界主要专利分类体系人手,介绍这些分类体系的特点和异同,为分类号检索储备专利分类知识。
目前,现行的专利分类体系主要包括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国际专利分类体系、欧洲专利局和美国商标局共同管理的联合专利分类体系、日本特许厅管理的日本专利分类体系。
2.国际专利分类体系
2.1国际专利分类体系的发展
随着技术发展,特别是审查制的现代专利制度在多个国家实施,如何对多个国家的大量专利文献开展检索困扰着各国,也让很多国家认识到建立统一的专利分类体系的必要性。
2.2国际专利分类体系的概况
IPC提供了一种南独立于语言的符号构成的专利分级系统,用于根据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涉不同技术领域,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进行分类。
IPC分类号南公布专利文件的国家或地区T业产权局分配。
IPC的修订工作由IPC专家委员会进行。
新版IPC于每年1月1日生效。
IPC分类表可通过如下链接下载:
http://www.wipo.int/classifiCations/ipc/en/
IPC分类体系按照由高到低、逐级细化的结构设置,依次为部、大类、小类、大组、小组,部为最高等级。
小组中还有一点小组、二点小组等,点数越多级别
越低。
一个完整的分类号南代表部、大类、小类、大组或小组的符号组成。
IPC将技术分为A-H部8个部类,除了H部外其他均有分部。
分类位置是指分类条目涵盖的技术主题范围。
分类位置范围如何理解,是利用分类号进行专利文献检索的难点之一。
分类位置范围由类名、附注、参见相互作用决定。
部、分部、大类的类名仅概括其涵盖的范围和内容,没有对其涉及的内容作精确定义;小类、大组、小组的类名结合其相关的附注或参见尽可能精确地定义了其所包括的技术主题。
因此,理解分类位置范围时,首先需要先解读类名,类名解读有时是完整的短语,有时是上位组的继续或进一步限定。
另外,解读完类名后,还需要查看其所在的小类、大组、小组有没有附注、参见影响分类位置范围,方可完成分类位置范围的解读。
理解分类位置范围,确定该分类号所涵盖的技术主题,根据所要检索的技术方案概括的技术主题选择合适的分类号便可采用分类号开展专利文献检索。
如何根据技术主题确定分类号,是开展分类号检索的一难点。
本文通过下面案例,展示确定分类号的步骤。
3.联合专利分类体系
3.1联合专利分类体系的发展
为了使得每个分类条目下文献量适中且适应技术发展的需求及更新,提高检索效果,欧洲专利局(EPO)建立了欧洲专利局分类体系(The EPOClassifieation SVstem.ECLA)。
ECLA是在IPC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分,条目约为国际专利分类条目的两倍多。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也建立了美国专利分类体系(uc),用于对美国专利的分类。
UC分类原则上是一种功能性分类,即根据发明所进行的活动进行分类,而IPC和ELCA更倾向于应用性分类。
因此uc与IPC、ELCA 在结构和具体分类规则上具有较大差别。
为了协同国际分类体系和提高检索效率,推动五局共同混合分类系统,EPO 和USPTO于2010年10月25日签署联合声明,启动联合专利分类体系(Cooperative PatentClassifiCation. CPC)项目,共同推动基于ECLA的联合专利分类体系。
CPC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EPO从该日期只使用CPC对专利进行分类,同时停止更新、维护EcLA;USPTO从2015年起只使用CPC对专利进行分类。
中国知识产权局(CNIPA)于2013年6月4日与EPO签订谅解备忘录,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发明专利文献进行CPC分类。
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于2013年6月5日与USPTO签署协议,宣布将实施CPC试点项目。
随着CPC的深入发展,很多国家纷纷加入联合专利分类体系。
3.2联合专利分类体系的概况
CPC分类主要来源于ELCA和ICO,吸收了部分UC的分类。
其体系结构与ELcA类似,与IPC兼容。
CPC的编排方式与IPC相同,依次为部、大类、小类、大组、小组,部为最高等级。
CPC分类体系包括A-H部和Y部,A-H部对应IPC的8个部,部的类名没有变化,而Y部为新增,主要涉及新兴技术领域,以及部分uc的跨领域、交叉技术的分类号。
CPC分类表中的分类号包括主干分类号和2000系列分类号,主干分类号来源于先前ELCA的条目和uc中涉及商业方法的条目;2000系列分类号来源于先前的ICO、IPC引得码及其先前在EcLA/ICO中的重要KW(controlled kewvords)。
CPC除了CPC分类表、还包括CPC分类定义。
影响CPC分类位置的因素除了类名、附注、参见、新增的注意,还有CPC分类定义。
获得CPC分类相关资料可通过如下链接获取:
http://
由于CPC具有更为细分的条目,因此每条分类条目下专利文献数量比IPC 少,即检索效率更高。
在确定CPC分类号的时候,常常与IPC分类号略有不同。
4.日本专利分类体系
为了弥补IPC分类条目不够详细的缺点,日本特许厅建立了日本分类体系,包括FI和F-Term体系。
FI分类体系是IPC基础上的继续细分类,在某些技术领域对IPC分类进行扩展。
F-Term从各种角度,例如目的、用途、结构、材料、使用等,在IPC分类和FI分类基础进行再分类或细分类。
F-Term的标引是基于权利要求的拆解,有时结合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来进行的,从技术的多个侧面如发明目的、效果、控制手段等进行标引。
因此,在检索过程中,可以利用多个F-Term分类号构建所要检索的技术方案,开展日本专利文献的检索。
5.三种分类体系的优缺点
IPC的优点在于文献覆盖范围多达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其仅有7万多条分类条目,每条分类条目下的文献量较多,造成检索效率低;修订频率仅为每年
一次修订。
CPC分类体系的优点在于分类条目多,共有25万多条分类条目,每条分类条目下文献量适中,使得检索效率提高;每年数次修订,适应当前技术发展的趋势,但其文献覆盖范围比IPC小,CPC文献覆盖范围为45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文献,包括:1920(含)之后的所有美国专利文献,具有EPO三种官方语言同族专利的文献,部分W()(CN,JP,…)文献等。
F-Term分类体系的优点在于分类多个侧面,方便检索,但文献覆盖范围仅为日本专利文献。
IPC、CPC、FI和F-Term分类体系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不足,在检索过程中,注意根据检索的技术主题和检索目标,选择合适分类体系下的分类号开展检索,方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6.结语
采用专利分类号对专利文献进行检索,可以弥补关键词检索缺陷,提高效率,但不同分类体系具有的不同特点,根据检索的技术内容情况,采用不同分类体系检索,方可实现又准又全的高效检索,为我们的科研活动、专利挖掘、专利审查等提供帮助。
刘慧媛(1983-),女,漢族,硕士,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电力领域专利审查研究。
李帅(1983-),男,汉族,硕士,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分析检测领域专利审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