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013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流程1.孕期管理:为孕妈妈提供定期的产前检查,包括妇科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彩超检查等。
根据检查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孕期保健方案,并提供孕期保健教育,指导合理饮食、体育锻炼、心理调适等。
2.生产过程管理:提供规范的生产过程管理,包括监测孕妈妈的胎儿情况、宫缩活动,提供合理的分娩方式选择指导,并确保及时就医。
3.产后康复管理:提供产后恢复的指导和康复措施,包括恢复饮食、恢复运动、产后护理、心理疏导等,并关注乳房健康和乳汁喂养指导。
二、服务质量1.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的孕产妇健康管理科室,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护理人员等,确保能够提供全面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医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3.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应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服务过程的规范化和质量的可控性。
三、服务内容2.孕妇定期产检:根据孕妇的个人情况和孕期阶段,制定产检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妇科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彩超等项目。
4.疾病预防和管理:及时发现孕妇可能存在的患病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预防和管理措施。
对已有疾病的孕妇,应进行相应的管理和治疗。
5.产后康复指导和护理:提供恢复期护理指导和恢复运动指导,提供心理疏导和乳房健康指导。
四、服务互动2.定期开展会诊和讨论,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与孕产妇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孕期健康数据和管理过程,以便对孕产妇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总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保障孕产妇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服务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提高服务质量,为孕产妇提供更好的健康管理服务。
同时,也需要孕产妇自身重视孕产期的健康管理,积极参与服务并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背景介绍孕产妇健康管理是指对孕期和产后妇女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健康管理,旨在保障孕产妇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安全发育。
本文将详细介绍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的规范。
二、服务对象1. 孕期妇女:指已怀孕的妇女,从受孕开始到分娩结束。
2. 产后妇女:指分娩后42天内的妇女。
三、服务内容1. 孕期健康管理服务(1)孕早期:进行孕妇基本信息采集,包括个人病史、家族病史等,并进行初步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如血常规、尿常规等。
(2)孕中期:进行孕妇体格检查,包括血压、体重、腹围等,同时进行孕妇营养指导和心理疏导。
(3)孕晚期:进行孕妇体格检查,包括血压、腹围、胎位等,同时进行孕妇产前准备教育和生育计划指导。
2. 产后健康管理服务(1)产后第一天:进行产后妇女基本信息采集,包括分娩方式、产后并发症等,并进行产妇体格检查,如乳房、子宫、伤口等。
(2)产后第三天:进行产妇体格检查,包括血压、心率、子宫恶露等,同时进行产后康复指导和婴儿护理指导。
(3)产后第七天:进行产妇体格检查,包括乳房、子宫、伤口等,同时进行产后抑郁症筛查和心理疏导。
(4)产后第四十二天:进行产妇体格检查,包括子宫恶露、乳房、伤口等,同时进行产后康复指导和避孕措施指导。
四、服务流程1. 孕期健康管理服务流程(1)妇女进行建册登记,填写个人信息表和健康问卷。
(2)医务人员进行初步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制定个性化的孕期健康管理方案。
(3)定期进行孕妇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健康指导和干预。
(4)记录孕妇每次就诊的情况和指导内容,并提供健康管理档案。
2. 产后健康管理服务流程(1)产妇进行建册登记,填写个人信息表和健康问卷。
(2)医务人员进行产妇体格检查,记录产妇基本信息和产后身体恢复情况。
(3)定期进行产妇体格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康复指导和护理指导。
(4)记录产妇每次就诊的情况和指导内容,并提供健康管理档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引言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是指为孕期和产后妇女提供全面、科学、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旨在促进孕产妇的身心健康,保障胎儿和新生儿的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流程,确保服务质量的提高,为孕产妇提供更好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1. 孕期健康管理- 孕妇健康评估:通过详细问询孕妇个人和家族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评估孕妇的整体健康状况。
- 孕妇营养指导: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和营养需求,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提供膳食建议,确保孕妇获得足够的营养。
- 孕期体重管理:根据孕妇的体重指数和孕周,制定合理的体重增长目标,并进行定期体重监测和评估。
- 孕期体育锻炼: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和孕周,制定适宜的体育锻炼计划,提供相关指导和建议。
- 孕期心理支持:了解孕妇的心理状况,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匡助孕妇应对孕期的情绪变化和压力。
2. 产前健康管理- 产前筛查和诊断:为孕妇提供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包括超声波检查、血液检查、羊水穿刺等,以确保胎儿的健康。
- 产前辅导:为孕妇提供产前辅导,包括产前检查的时间和内容、分娩方式的选择、产后护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 产前教育:为孕妇提供孕期知识、产后护理、新生儿护理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孕妇的健康意识和护理能力。
3. 产后健康管理- 产后复查:对产妇进行产后复查,包括子宫恢复情况、伤口愈合情况、乳房状况等的检查和评估。
- 产后营养指导:根据产妇的身体状况和哺乳需求,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提供膳食建议,确保产妇获得足够的营养。
- 产后心理支持:了解产妇的心理状况,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匡助产妇应对产后的情绪变化和压力。
- 产后康复训练:为产妇提供产后康复训练,包括盆底肌肉锻炼、腹部肌肉恢复等,促进产妇身体的康复。
三、服务流程1. 孕产妇健康档案建立- 孕妇首次就诊时,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孕期健康评估结果、产前检查结果等内容。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引言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是指针对孕期和产后妇女提供的一系列综合性健康管理措施。
本文旨在制定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以确保孕产妇在孕期和产后得到全面、科学、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孕产妇和胎儿的健康水平。
二、服务对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适用于怀孕和产后的妇女。
其中,怀孕妇女按照孕周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包括早孕期、中孕期和晚孕期。
产后妇女指分娩后6周内的妇女。
三、服务内容1. 孕产妇健康评估与筛查1.1 孕产妇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包括年龄、婚姻状况、孕次、分娩次数等。
1.2 孕产妇家族病史和个人病史的详细询问,包括遗传病史、慢性病史等。
1.3 孕产妇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肺听诊等。
1.4 孕产妇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1.5 孕产妇特殊筛查项目,如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等。
2. 孕产妇健康指导与咨询2.1 孕产妇营养指导,包括合理膳食搭配、补充营养素等。
2.2 孕产妇生活方式指导,包括合理运动、戒烟戒酒等。
2.3 孕产妇心理健康指导,包括减轻焦虑、保持积极心态等。
2.4 孕产妇产前准备指导,包括分娩知识普及、产后护理等。
3. 孕产妇疾病预防与管理3.1 孕产妇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管理,如妊娠期高血压、妊娠糖尿病等。
3.2 孕产妇感染性疾病的预防与管理,如尿路感染、阴道感染等。
3.3 孕产妇其他疾病的预防与管理,如贫血、孕期呕吐等。
4. 孕产妇产后康复服务4.1 产后恢复指导,包括产后饮食、体力活动等。
4.2 产后心理调适,包括产后抑郁症的预防与处理。
4.3 产后乳房护理,包括母乳喂养指导、乳房按摩等。
4.4 产后避孕指导,包括避孕方法选择、避孕知识普及等。
四、服务流程1. 孕产妇健康评估与筛查1.1 孕产妇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1.2 孕产妇家族病史和个人病史的详细询问。
1.3 孕产妇体格检查。
1.4 孕产妇实验室检查。
1.5 孕产妇特殊筛查项目。
2. 孕产妇健康指导与咨询2.1 孕产妇营养指导。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前改为13周前(实际时间没有变) 3. 服务内容中,孕早、中、晚期均增加了“进行健
康教育与指导”内容 4. 服务要求中,调整了“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 5.“考核指标”名称改为“工作指标”
.
4.填写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
.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
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
.
➢访视前电话预约。 ➢携带访视包。 ➢自我介绍、说明来访目的。 ➢进入产妇家,在接触母婴前,清洁双手。 ➢检查顺序先检查新生儿后检查产妇。
观察:面色是否苍白、营养状况、 精神状态、 心理情况等。
.
一般体格检查: 测量体重 注意体重每周增长的情况,从孕中期开始
孕妇每周体重增长应在0.3-0.5kg范围。 测量血压 产科检查:宫高、腹围、听胎心
.
妊娠周期 手测子宫底高度
尺测子宫长度
20周末
脐下1横指
18(15.3 ~ 21.4)
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
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 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 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如:发现妊娠剧吐;阴道出血或腹痛;妊娠期合并内科疾 病、精神神经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者;辅助检查异常等。
6.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
.
孕中期服务对象是妊娠13周-27周末的孕妇
.
让孕妇了解分娩是一个正常生理过程。 让孕妇了解自然分娩好处,有利于胎儿出生后建立正常
呼吸及产妇产后身体恢复。 让孕妇了解分娩的技巧,在分娩过程中的支持措施包括: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引言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是指为孕期、产期和产后妇女提供全面、连续、个体化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以保障孕产妇身心健康,促进母婴安全。
本文旨在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孕产妇的权益和健康。
二、服务对象1. 孕妇:指已怀孕的妇女,包括初次妊娠和多次妊娠的妇女。
2. 产妇:指已分娩的妇女,包括自然分娩和剖宫产的妇女。
三、服务内容1. 孕期健康管理服务1.1 孕前健康评估:通过对孕妇的个人史、家族史、遗传病史等进行评估,了解孕妇的健康状况,制定个性化的孕前保健计划。
1.2 孕期体格检查:定期进行孕妇的体格检查,包括血压、体重、尿常规、血常规等项目,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1.3 孕期营养指导:根据孕妇的营养需求,提供合理的膳食指导,保证孕妇获得充足的营养。
1.4 孕期健康教育:向孕妇提供孕期保健知识,包括孕期禁忌、运动指导、心理调适等,提高孕妇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2. 产期健康管理服务2.1 产前准备:提前安排住院手续,准备好分娩所需的器械和药物,确保分娩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2.2 分娩过程监护:对产妇进行分娩过程的监护,包括宫缩监测、胎儿心率监测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分娩并发症。
2.3 无痛分娩:根据产妇的需求和适应症,提供无痛分娩服务,减轻产妇的疼痛感。
2.4 产后护理:对产妇进行产后护理,包括伤口处理、乳房护理、产褥期护理等,促进产妇的康复和恢复。
3. 产后健康管理服务3.1 产后复查:对产妇进行产后复查,包括子宫恢复情况、伤口愈合情况、乳房状况等的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2 乳房喂养指导:向产妇提供乳房喂养的指导和支持,解决产妇在喂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3 心理疏导:对产妇进行心理疏导,匡助其调整情绪,预防产后抑郁等心理问题的发生。
3.4 家庭计划指导:向产妇提供家庭计划指导,匡助其选择适合的避孕方法,合理安排生育间隔。
四、服务标准1. 服务人员: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务人员提供,包括妇产科医生、护士、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引言孕产妇健康管理是指为孕期、产期和产后的妇女提供全面、系统的健康服务,旨在保障孕产妇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良好发育。
本文旨在制定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孕产妇的生育健康水平。
二、服务对象1. 孕期妇女:指已怀孕的妇女,包括初次怀孕和多次怀孕的妇女。
2. 产期妇女:指已到预产期或已进入分娩过程的妇女。
3. 产后妇女:指分娩后6周内的妇女。
三、服务内容1. 孕期妇女健康管理服务a. 孕前健康评估:包括妇女的基本信息、家族遗传史、既往病史等的收集和分析,以及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b. 孕期健康监测:包括孕妇的体重监测、血压监测、尿常规检查、血常规检查等,以及孕期并发症的筛查和管理。
c. 营养指导:根据孕妇的营养状况和需求,制定合理的膳食方案,并提供营养补充剂的建议。
d. 孕期体育锻炼指导: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和孕周,制定适合的体育锻炼计划,提供运动指导。
e. 心理支持:提供孕期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孕妇应对不适和情绪波动。
2. 产期妇女健康管理服务a. 产前准备:包括分娩方式的选择、分娩计划的制定等。
b. 分娩过程的监护:监测产妇的宫缩情况、胎儿心率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c. 分娩协助:提供分娩时的呼吸指导、姿势调整等协助措施,减轻分娩疼痛。
d. 产后护理:包括产后休息、乳房护理、会阴伤口护理等。
e. 产后健康评估:对产妇进行身体检查,评估产后恢复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康复指导。
3. 产后妇女健康管理服务a. 产后复查:对产妇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妇科检查、乳腺检查等,评估产后恢复情况。
b. 乳房护理和哺乳指导:提供乳房按摩、乳头护理等指导,解决乳房疼痛和乳汁分泌问题。
c. 产后心理支持:提供产后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产妇适应新的角色和生活方式。
d. 避孕指导:根据产妇的需求和身体情况,提供合适的避孕方法和指导。
四、服务流程1. 建立档案:对孕产妇进行信息登记和建档,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孕期检查记录、分娩记录等。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和保健卡,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妇科检查和血常规、阴道分泌物、尿常规、肝肾功能、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等。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通过询问、观察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进行评估和进行高危筛查,识别需要转诊的高危孕妇。
对出现有危急征象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机构。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孕28—36周,每28天进行一次产前检查,36周后每2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
重点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建议复查血常规和尿常规、复查胎位、听胎心率、测量宫高和腹围,并注意胎儿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
同时动员孕妇住院分娩,提供安全分娩常识、产褥期保健及母乳喂养指导。
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得到分娩信息后应及时对产妇进行产后访视,正常分娩的产妇访视次数不得少于2次。
如发现异常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内由医务人员到产妇家中进行,访视内容包括:测量体温、血压、检查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情况。
对产妇进行产褥期健康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感染等问题进行处理。
对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2、满月访视:在产后28—30天进行,主要检查产妇子宫复旧情况、恶露是否干净、新生儿体重增加情况,提供新生儿喂养指导,提醒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分娩后42天产妇做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以及育常识等指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
(三)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
(四)加强宣传,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示免费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育龄妇女愿意接受服务,提高早孕建册率。
(五)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检查或随访记录上,并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
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五、考核指标
(一)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二)孕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三)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六、附件
1.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2.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3.产后访视记录表
4.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医生在第一次接诊孕妇(尽量在孕12周前)时填写。
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
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
2.填表孕周:为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
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
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
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
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
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
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9.个人史:可以多选。
10.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
11.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12.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进行相应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
13.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14.保健指导:填写相应的保健指导内容,可以多选。
15.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6.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查日期,并告知孕妇。
17.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附件2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填表说明
1.孕周:为此次随访时的妊娠周数。
2.主诉:填写孕妇自述的主要症状和不适。
3.体重:填写此次测量的体重。
4.产科检查:按照要求进行产科检查,填写具体数值。
5.血红蛋白、尿蛋白:填写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测结果。
6.其他检查:若有其他辅助检查,填写此处。
7.分类:根据此次随访的情况,对孕妇进行分类,若发现异常,写明具体情况。
8.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9.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0.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1.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医生签名。
12.第4次和第5次产前随访服务,应该在确定好的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或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应的检查,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和记录。
附件3
产后访视记录表
1.本表为产妇出院后3~7天内由医务人员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检查时填写,产妇情况填写此表,新生儿情况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表”。
2.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
3.血压: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
4.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
5.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其他异常,具体写明情况。
6.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7.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8.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名。
附件4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1.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
2.血压:如有必要,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
3.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
4.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未恢复,具体写明情况。
5.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6.处理:若产妇已恢复正常,则结案。
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7.随访医生签名:检查完毕,核查无误后检查医生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