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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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2016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附件1: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提供材料及说明参加社保近5年,在惠城区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必备险种),每月计1分。

最高60分提供属地(惠城区)地税局相关办税服务厅出具的证明(加盖公章)。

住房保障在惠城区有产权房,且在产权房所属镇(街道)内学校申请。

30分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居住年限近5年,在惠城区居住年限,每月计0.3分。

最高18分惠州市外户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惠州市内户籍:提供营业执照或在惠城区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必备险种)证明或房屋产权证等合法有效证件(证明)。

投资纳税近5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每千元计3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其企业或工商户缴纳各税累计每2万元计3分。

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计0分。

最高12分纳税编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上下载并打印的近五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加分奖励(1)适龄儿童少年或者其父亲(母亲)具有惠城区户籍。

20分提供户口簿。

(2)近5年,在参加惠城区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期间,获得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

最高5分获奖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

(3)在惠城区有见义勇为行为并受到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

最高5分注:1.计算日期以2016年4月30日为界;2.“近5年”是指2011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3.“产权房”是指产权属适龄儿童少年直系亲属的房产;4.积分可任选父或母一方计算积分,不重复计分;5.所有证件、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6.列入我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的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惠城区部队现役军人直属子女,不适用本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榕城中学博东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榕城中学博东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榕城中学博东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初一:年满规定岁数、有学习能力、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学
生。
2、七年级:符合xxx县申请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今年我校初中年级根据部分家长需求拟开设2个走读班级。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xx县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其监护人持有xxx县有效居住证,购
买博罗县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
4、“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日期至2022年5月31日止满三个月以
上。
5、xxx市内其它县区户籍儿童、少年申请入读我县学校,可用
户籍证明代替居住证。

什么是积分入学范文

什么是积分入学范文

什么是积分入学范文积分入学,指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

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

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急需人才、专利创新、奖励荣誉、慈善公益、投资纳税、计划生育、卫生防某某某、登记管理、个人信用十项内容。

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两项内容,要求流动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023年5月,东莞市教育局规定,2023年提供的公办学位,有三成半是供给优惠某某某策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的,也就是说他们可以无须积分,直接入学。

积分入学条件有哪些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三部分组成。

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

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急需人才、专利创新、奖励荣誉、慈善公益、投资纳税、计划生育、卫生防某某某、登记管理、个人信用十项内容。

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两项内容,要求流动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不同地区某某某策不一样积分入学问题解答一、首先来看看,为什么要实行积分入学?近十年来,苏州外来流动人口迅猛增加,至2023年底,全市流动人口实有登记数为698.9万,超过户籍人口总数。

我市各级某某某府和某某某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流入地某某某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原则,制定相应某某某策,建立关爱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扩充教育资源,努力解决与之相应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

至2023年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80.69万,其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数达39.69万,占比49.19%;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随迁子女数29.83万,公办吸纳率为75.16%。

我市公办学校吸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的人数列全省地级市首位。

由于我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数量庞大,入学需求旺盛,如何在努力争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比例或数量逐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公平有序地做好入学管理工作,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办法

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办法

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办法为更好地解决仲恺高新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入学的招生管理,根据惠州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2〕49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3〕4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粤教基〔2014〕24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年满6-18周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仲恺高新区生活。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指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仲恺高新区户籍人员。

拥有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以及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境外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管理暂行办法》(惠市教〔2014〕146号)执行。

第三条符合申请资格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向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仲恺高新区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近学校提出申请(具体学区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申请地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第四条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申请入读七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已在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读至小学毕业;小学毕业后入读公办初中,需重新申请。

第五条本办法以申请人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仲恺服务年限、参保年限、居住年限、计划生育、投资纳税、学历、职称、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

共有八个积分项目,其中一至七项为基本积分;第八项为加项目(具体积分项目和标准详见附表)。

第六条具体操作流程和实施时间以公告为准,每年的3月份在仲恺高新区门户网站或学校(幼儿园)公布。

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

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

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新莞人子女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管理,特制定本方案第一条本方案适用于年满6-15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有《广东省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且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国家*政策,遵纪守法的新莞人子女第二条在小学阶段品行综合评定中被评为不合格或在小学阶段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新莞人子女,不具备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资格第三条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可以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其父或母一方服务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在莞服务年限、居住条件、参加社会保险、纳税、*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第四条本方案共有十一个积分项目,其中一至九项为基本积分,总分为分;第十、十一项为加、扣分项目本方案除第九项积分项目为申请人积分外,其余积分项目均为申请人父母积分,具体积分项目、分值如下:文化程度1、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每人20分,总分不超过30分;2、具有本科学历的,每人15分;3、具有大专学历的,每人10分;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的,每人5分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1、具有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的,每人15分;2、具有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四级的,每人10分;3、具有初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五级的,每人5分在莞服务年限满满满满满满满满满满满满满满服务年限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分值246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23456789满1510 11 12 13 14 年或以上申请人父母双方的在莞服务年限可以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30分参加社保年限满满满满满满满满满满满满满满参保年限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分值2468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23456789满1510 11 12 13 14 年或以上申请人父母双方均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30分居住条件1、在莞购房或自建房并居住的,20分;2、在合法出租屋居住的,5分;3、在工作单位提供的宿舍居住的,5分 *1、应结扎已结扎或连续3年查环查孕,无怀孕的10分;2、连续2年查环查孕,无怀孕的6分;3、1年查环查孕,无怀孕的3分投资兴办工商企业近3个年度生产经营累计纳税额或个人近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额近3个年度生投资兴办工商企业产经营累计纳税额分值近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个人纳税所得税税额分值369121518212427301或以上369121518212427303579111315171921或以上申请人父母双方均有投资兴办工商企业纳税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可以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30分参加志愿者服务志愿者星级五星或以上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相应服务时数或以上60 30。

2019年大亚湾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办法【模板】

2019年大亚湾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办法【模板】

附件1:2019年大亚湾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办法为更好地解决大亚湾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入学的招生管理,根据XX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2〕49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3〕4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粤教基〔2014〕24号)和《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外来务工人员6-18周岁的随迁子女,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大亚湾区生活。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为非大亚湾区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有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以及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XX市教育局《关于境外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管理暂行办法》(惠市教〔2014〕146号)执行。

第三条符合申请资格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大亚湾区居住地相应学校提出申请(具体学区范围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积分制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第四条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含)出生,且没有入学记录;申请入读七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已在大亚湾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读至小学毕业;小学毕业后入读公办初中,需重新申请。

第五条本办法以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大亚湾居住年限、参保年限、投资经营情况、购房情况、志愿服务、政府嘉奖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主要依据。

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流程

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流程

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流程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流程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

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

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流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结合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随迁子女,是指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满6至18周岁的非珠海市户籍随迁儿童少年。

在我市工作、居住的港澳台侨外人员子女以及其他政策性照顾生,不适用本办法。

三、有正常学习生活能力的随迁子女,可向其父母一方工作、居住或者自有全权房产所在行政区(功能区),按积分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公办学位(含公办学校学位和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简称“公办学位”,下同)。

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

四、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设置居住年限(或房产年限)、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计划生育四项指标和一项加分指标。

具体积分指标及分值详见《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表》。

五、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加减得分之和,满分为170分(不含加分指标)。

可任选父母一方计算积分,不重复计分。

积分总值达100分及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可获得公办学位资格。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年辖区学位和申请人数,适当调低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分值,并于公示积分入学名单时一并向社会公布。

六、各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具体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稳步提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比例。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7•【字号】•【施行日期】201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7日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意见(2013年3月22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精神和省教育厅2013年2月19日视频会议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周密制订”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升学工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是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来珠海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升学的准入条件,是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粤府办〔2012〕137号文要求,深入推进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的有关政策近年来,我市认真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珠海参加升学考试。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新要求,结合我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对进城务工人员(含省内市外及省外)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有关报考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随迁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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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博罗县2017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实施方案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2〕49号)、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号)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我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实行积分入学的招生政策,为做好积分入学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遵循“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居住地所属镇(管委会)的学区学校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申请入读学校的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适用对象
(一)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博罗县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年满6周岁的非博罗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博罗县内户籍地以外的镇(管委会)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年满6周岁且具有博罗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居住地(有房屋产权的,以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地址为准;无房产的,提供《广
东省居住证》或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所在镇学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一)申请流程
1.申请、递交材料及学校初审:6月10日至30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属镇学区内的学校填写《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可在就读的幼儿园或申请就读的小学、中学领取,也可以在博罗县教育局网站的通告栏里下载。

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属镇学区内的学校递交《申请表》及各项积分指标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

2.公布招生计划数:各公办中小学待户籍生及符合相关政策学生于7月13、14日报名后,将视学位剩余情况于7月16日公布实行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数。

3.审核材料及计算积分:7月16日至17日,各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见附件1)计算积分。

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凡积分为0分的视为无效材料。

4.公布积分结果及录取名单公示:7月18日至19日,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位数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并向社会公布积分结果及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办理入学手续:初中、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7月25日至26日,小学一年级申请人带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到录取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初中一年级申请人带户口簿、《学籍基本信息表》等相关证件到录取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二)有关说明
1.到学校申报是积分入学的前提条件,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

2.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可申报一所学校,身份证号码只可申报一次。

申请人选择居住地所属镇学区内的学校申报成功后则不可更改。

如有多校申报的,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授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升初中一年级的除外)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4.未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5.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6.已被录取的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三)公告查看地点
各镇相关公办中小学的公告栏。

(四)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教育股电话:6292146、6297748。

附件:1.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
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2.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
3.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书
4.博罗县积分入学申请流程图
附件1:
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备注:1. 计算日期以2017年5月31日为界;2.“近5年”是指2012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3.“产权房”是指产权属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4.积分可任选父或母一方计算积分,不重复计分;5.所有证件、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6.列入我县高层次人才管理的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县内部队现役军人直属子女,不适用本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2:
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
附件3:
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说明书
注:以上项目带★是需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附件4:
博罗县积分入学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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