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加强我院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预防和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全面推进医院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院“三重一大”制度》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xx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xx部署的实施方案,涉及医院全局的重大决定。
2、医院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医院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等。
3、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活动安排,重大表彰和处罚。
4、党组织、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重大问题,包括支部设置、发展党员、制定规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党员方案等。
5、人事调配,包括人员的调进和调出,人员录用和招聘等。
6、工会、团委、妇委会提交的需研究的事宜,离退休干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7、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和行政后勤等方面需要提交院务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1、推荐职能部门正、副职人选。
2、全院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小组长的任免。
3、医院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4、重要岗位人事调整。
5、高级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安置。
6、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拔尖人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选拔等。
(三)重要项目安排1、医院国有资产处置。
2、重要设备购置。
3、基本建设、装修改造。
4、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
5、对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医院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
2、奖金、福利。
3、单项支出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资金款项支出。
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一)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院务会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卫生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
为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一)重大事项决策1、医院的办院方针、指导思想,医院和科室规划、人才培养目标。
2、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医疗、科研、行政、基建、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
3、科室岗位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4、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
5、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进人计划、年度医疗设备及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6、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办法。
7、重大问题及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决策。
8、其他应当提交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1、全院各科室正、副主任、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用。
(三)重大项目安排1、医院发展和基本建设规划;2、合同标的50万及以上的基建、安装工程项目;3、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含医疗设备及一次性医疗用品)标的单价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4、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1、医院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2、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3、一次性投入在5000元及以上的资金支出。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做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准备,严格按照会前酝酿决策、会中集体决策及会后执行决策三个阶段进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一)酝酿决策阶段1、充分征求意见。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认真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充分听取相关科室及职工、群众的意见,扩大职工、群众参与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涉及稳定方面的重大决策还应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涉及其他科室的要主动征求见,并形成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会议讨论。
医院“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范围凡涉及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
主要包括:(一)重大事项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3、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5、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6、医院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7、重大项目评估、验收审批等;8、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工作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1、重要科室干部任免;2、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3、其他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1、医院项目;2、自身能力建设;3、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4、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5、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落实院长和院长授权的分管院领导审批制度。
2、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10万元(含)以上集体研究决定。
3、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医院“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党支部会议、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形式决策。
依照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一)决策范围与规则医院党支部会议、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规则,按照相关议事规则执行。
(二)决策程序1、确定议题。
医院党支部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题由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根据副职或各科室的建议,确定研究议题。
医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医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内涵“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
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一)重大事项决策在医院工作中,凡涉及医疗、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关系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属于重大事项,对这些事项的决策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
医院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1、贯彻落实医院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2、医院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
3、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4、年度工作计划。
5、医院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6、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
7、干部队伍建设。
8、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及调整、实验室建设。
9、管理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10、重要人事事项及人员的奖惩。
11、国内外合作与交流事项。
12、资金分配方案及其它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3、其它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1、重大专项建设项目。
2、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
3、其它重要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1、医院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
2、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
二、议事原则集体讨论“三重一大”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过程坚持的根本原则。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三)依法决策原则: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医院规章制度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的根本依据,医院的任何决策,均不得违反。
(四)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管干部是提高医院对重大问题决策水平的根本保证。
(五)责任追究原则:实施责任追究原则是保证医院对重大问题决策正确的重要举措。
医院“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定)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监督条例(试行)》、xx区卫生计生党工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xx卫计党[2014]74号)和《加强和改进xxx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徐卫委[2012]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本单位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和区卫计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明确决策围、规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围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营造党民主讨论环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法规围开展决策活动。
三、决策事项根据单位运行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本实施办法明确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一)重大决策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重要法规和重要法律法规以及执行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重要事项;2.涉及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重要工作方案等重要事项;3.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及有关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4.本单位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涉及全局性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5.涉及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和医疗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和非正常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应对方案等重要事项;6.事关本单位科室、岗位设置、人员编制使用调整、绩效分配及其他重大改革方案等重要事项;7.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医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定)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xx区卫生计生党工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xx卫计党[2014]74号)和《加强和改进xxx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徐卫委[2012]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本单位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和区卫计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三、决策事项根据单位运行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本实施办法明确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一)重大决策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执行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重要事项;2.涉及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重要工作方案等重要事项;3.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及有关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4.本单位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涉及全局性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5.涉及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和医疗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和非正常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应对方案等重要事项;6.事关本单位科室、岗位设置、人员编制使用调整、绩效分配及其他重大改革方案等重要事项;7.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第二附属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医院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实施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策的制度。
重大决策是指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和党的建设等关系医院改革发展和涉及全院医护员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决策;重要人事任免是指医院科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是指重大的基建项目、修缮项目、仪器设备项目、合资合作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未列入预算的涉及数额较大的资金使用与调度。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依据职责分工和权限范围的不同,分别由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进行决策。
(一)重大决策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决定、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党的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医院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3、医院中长期发展、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方案以及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调整;4、医院重要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和调整;5、医院内部机构、学科的设置和调整,人事编制、年度进人计划等重大问题;6、全院医护员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等重要事项;7、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8、医院固定资产处置和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9、医院重大表彰决定;10、医院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11、重要合作与交流事项;12、医院党政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1、医院科级干部任免与党纪政纪处分;2、医院各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的任免与党纪政纪处分;3、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和协商;医院党代会、职代会、工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审定;4、涉及医院整体工作的各类委员会和领导小组负责人与成员的决定;5、高层次各级各类人员的引进和调离。
医院三重一大

医院“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实施"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办法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现就单位领导班子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办法:一、"三重一大”内容(一)重大决策1、处重大决策主要包括:(1)贯彻院党支部和行政各项决定指示的措施(2)各项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和党政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年度财务预算、经费分配计划、年终财务结算(4)岗位聘任、人事安排(5)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6)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与完善、人员奖惩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7)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与处理(8)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和开支项目(二)重要干部任免中层及以上干部任免(三)重要项目安排1、重大招投标项目2、专项基金使用项目申报3、投资在1万元以上固定资产项目采购审核申报(四)大额资金使用1、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2、干部、职工岗贴、绩效的发放标准等3、办公经费使用4、职工困难补助和有关福利费使用;(五)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人员和决策程序一般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决策。
1、院党政工领导参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到财务、管理岗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2、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分管工作召集会议充分讨论,到会人数应超过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为通过,同时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
3、凡涉及”三重一大”内容都须经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及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4、决策过程的主要阶段:酝酿决策——设想、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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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定)为贯彻落实XX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xx区卫生计生党工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xx卫计党[2014]74号)和《加强和改进xxx(X卫委[2012]30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本单位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和区卫计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明确决策X 围、规X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XX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XX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X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XX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XX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营造党内XX讨论环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X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三、决策事项根据单位运行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本实施办法明确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一)重大决策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执行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重要事项;2.涉及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重要工作方案等重要事项;3.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及有关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4.本单位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涉及全局性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5.涉及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和医疗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和非正常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应对方案等重要事项;6.事关本单位科室、岗位设置、人员编制使用调整、绩效分配及其他重大改革方案等重要事项;7.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等,后备干部的推荐、使用意见以及人员的招录、辞退、调进、调出、教育、培训等重要管理措施;2.单位内市、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XX 党派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和提名,需报请上级组织审批的其他人事事项;3.涉及本单位中层干部的考核评优、处分等奖惩事项;4.申报本系统、区级及以上各类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等审批事项;5.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1.重点基建项目、服务(外包)项目的计划、组织和实施方案;2.重大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3.重大设备采购安排、组织和实施;4.涉及业务用房和重要设施的修缮、改造、搬迁等项目;5.出国(境)参团考察、交流及培训等出访活动;6.重点学科人才建设项目、各类人才选拔、人才引进鼓励办法等事项;7.上报区卫计党工委、区卫计委的重大项目方案,或区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项目方案;8.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年度财政(财务)预算的编制申报和额度调整(非医疗类5万元以上,医疗类10万元以上);2. 超过3万元的大额资金使用;3.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4.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四、决策程序凡属职责X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党政联席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做到规X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XX和结果的合理规X。
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阶段:(一)酝酿决策1.充分征求意见。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扩大XX,集中民智。
选拔任用干部,应事先征求党组织意见,保证纪检监督职能的履行和必要的组织程序。
2.适当进行酝酿。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提前以相应会议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
“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涉及多个科室的,牵头科室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凡应该协调而未完成的或者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议题,一般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
3.按照程序提议。
提请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需经“三重一大”事项申报科室的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政主要领导审定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
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准备规X化的上会材料,包括议题和相关论证支撑材料;中心办公室一般应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含议题或有关资料)发送到相关参会人员,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5.注意XX工作。
事关涉密内容的事项,在未作出决策前,酝酿时应注意XX,防止跑风漏气。
(二)集体决策1.保证出席人数。
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党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决策事项应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才能形成决定。
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但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表决。
2.充分发表意见。
在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介绍上会内容,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
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讨论情况,再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在逐项表决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
凡属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按规定进行表(票)决。
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
4.形成会议记录。
审议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形成清晰的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要详细记载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讨论意见和决策形成的结果,明确负责落实的科室、责任人。
每次召开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做到相关材料齐全归档,内容包括:议题事项、会议通知、提请讨论议题的相关附件材料、会议原始记录等。
5.组织列席旁听。
领导班子可根据议题内容,视情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党员代表、职工代表、XX党派代表和或服务对象等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三)执行决策1.分工组织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执行情况应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
2.严格执行决策。
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意见。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
中心办公室及相关职能科室应对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加强督查,负责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
五、监督检查中心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党政领导要严格议事决策规则,切实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一)建立报告制度。
中心党支部对本单位制定、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负总责。
每年年底,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班子成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后的执行情况,并将其列入XX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二)完善督查制度。
中心党支部应加强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执行等情况作为检查内容,纳入监督检查X围。
上级组织对本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存在问题提出的督查意见和建议,应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三)形成纠错制度。
中心党支部对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督促落实整改。
(四)实践公开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除依法XX外,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等要求,应分层分类在一定X围内予以公开;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六、责任追究(一)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XX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有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组织处理;涉嫌重大违规违纪的,移送上级纪检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流程图;2.“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登记表。
中共xxx党支部二0一六年五月一日附件1:“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流程图会议主持人:填表人:填表说明:1.本表一事一表,留存本单位,若有相关会议材料需附在登记表后存档;2.涉及大额度资金的,需填写“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3.表内涉及金额为“人民币”,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