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法规概述1
《经济法》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知识点提要

《经济法》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知识点提要考情分析本章是培养学习法律意识、兴趣的一章,对理解、学好法律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重点掌握“法律关系主体”、“法律事实”和“法律渊源”内容,考试重点突出,分值较少,题型主要是客观题,预计考试分值在3分左右。
2019年教材新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容。
【提示】1.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
1999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获得了宪法确认。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第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第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专题概要专题一法律基本概念专题二法律关系专题一法律基本概念知识点概要知识点法的特征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5.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关键词】法的概念:国家意志性→制定或认可→强制力→权利义务→行为规范。
【考题·多选题】(2018年)下列关于法的规范属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法是社会规范B.法是技术规范C.法是行为规范D.法是道德规范『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特征。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知识点法律体系1.根据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门类及其所包含的不同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具体七个基本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
【例题·单选题】以下选项中,()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B.行政法规C.仲裁法D.民事诉讼法『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体系。
根据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可分为若干法律门类,称为法律部门。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统一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 它包括物资生产部门和非物资生产 (三)调整企业内部的经济管理关系
部门的管理关系。 是指企业内部领导机构、职能科室、 (四)调整涉外经济管理关系 生产单位之间以及他们与劳动者在企业 是指国家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活 (五)调整同经济管理关系相关的经济协作关系 管理、劳动经营所发生的管理关系。 动进行的管理、包括进出口贸易、提供 它是指由于国家干预、依靠国家计 劳务、技术转让、利用外资、对外投资 划而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与此相关的经 和外汇管理等等。 济协作的合同关系。
任课老师:厉青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的理念:社会整体利益
• 案例:ETS诉新东方 • 原告ETS是全球最大的非盈利性教育研究和考试 机构,它主持开发了 TOFEL考试,GRE考试, 并将其开发的TOFEL试题、GRE试题在美国版权 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并将文字作为商标在中国核 准注册。 • 新东方是我国规模较大的民办英语培训学校。复 制了 上述考试试题,并以出版物的形式公开销售。 此外,在被控侵权的新东方出版物的封面上均用 醒目的字样标明了TOEFL,GRE字样。原告认为 被告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及商标权,故起诉原告 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 (三)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是指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 织之间所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 经济关系。 主要指有关内部领导体制、经济责任制、内部承 包、内部经济合同、经济核算制等方面发生的关 系。 eg全民企业中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和公司中的 三会制度。
第一节 经济法的产生的发展
• 一、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及其历史发展 经济法是法律、法学体系中最年轻的“法种”。 作为一国事实上存在的经济法律制度,无论是奴隶 制法,还是封建制法,都有体现,但它们既不是现代的 经济法,更不是独立科学意义上的经济法。 现代经济法一般都认为它 最早产生于德国 ,大约是 19世纪末、20世纪初。 20年代,俄国在十月革命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 上,适应国家组织管理经济生活的需要,于颁布《苏俄 民法典》前后,也颁布了许多经济法规。
经济法课件1-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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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法
三、怎么学 1、要有一点民法知识 2、掌握基本规则 3、了解最新动态 4、做好笔记
5、训练解决实际问题的通常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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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目 录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第二章 企业法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章 合同法
• 不出错,掌握技术性规范; • 不受骗,防范风险; • 不越界,严格依法规范经营; • 以法保权,掌握法律武器及时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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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法
二、学什么
1、法律、规则浩如烟海,抓住主要问题
2、抓什么:主体、活动、纠纷解决办法 3、材料:书、法规、规则、案例、其他 4、一个有趣的案例——小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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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某村民甲与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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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责任人员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降职 撤职 开除留用察看 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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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济法律关系
3、刑事制裁
对违反经济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触犯国家刑律的经济犯 罪分子,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几年来,全国人大常委颁发了从重从快打击经济领域内 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对经 济犯罪的严打工作,维护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
甲卖给乙4头牛,款项为8000元。先支付3000元货
款,其余款项在半年内付清。在付清剩余款项之前,
甲保留对牛的所有权。签订合同的第二天,乙将牛牵
走。 根据相关法律讨论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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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水淹死,损失由谁负 责?为什么?
2.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 牛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第一章经济法导论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2. 经济法产生于德国
• 颁布若干具有直接经济内容、体现国家干 预意志、甚至直接以“经济法”为名的法 令、法规 :《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 法》等 • 有关经济法的学术著作纷纷公开出版 :鲁 姆夫《经济法概念》、赫德曼《经济法基 础》等
(二)经济法的发展
• 1.西方诸国经济法 • 制定出台涉及竞争规制、计划和产业政策、财税 金融、国有化(私有化)等相当广泛的经济法律、 法规 • 如:日本有关法律文献有《禁止垄断法》、《中 小企业促进法》等 • 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 • 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国家从一开始就具有组织、 管理经济的职能 推行中央集权和计划体制
• (二)经济管理关系主要发生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
• 经济法的双重职能:确认政府对经济行为的干预, 同时约束政府的过渡或不当干预行为
• (三)经济法是以“社会公共性”为主要特征的
• 经济法以“社会本位”或“社会整体利益本位” 为基础
四、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形式)
制定主体 宪法 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制 定和修改 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及 其常委会制定 由国家最高行 政机关国 务院制定 由地方国家权 力机关制 定 由国务院的组 成部门及 其直属机构在 其职权范 围内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 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 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民族自治地方 的人民代 表大会制定 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特区立法会制 定的法律 须报全国人大 常委会备 案, 但备案并不影响法律 的生效。 司法解释 国际条约或协定 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 民检察院制定并发布 ××的解释,××的 规定等 地位及效力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仅次于宪法 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经济法大量以该种形 式存在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 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 ××条例,××实施 细则等 ××地方××条例, 暂行办法等 ××规章,××办法 等 ××规章,××办法 等
升学班《经济法律法规》教案——第一章(高教版)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1 条规定: “设立公 ←属义务性规范(命 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 ……” 令性规范) 强制性规 , 该法律规范中, “设立公司”就是假定部分,意指这条法律规范 范。 是在设立公司时适用。 “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 的规定, 就是法律规范的处理部 分。 制裁常常集中表现在一部法律的“法律责任”部分。 (三)法律规范的分类 1.按照规范的内容不同, 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 规范(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
四川省彭州市职业中学财会教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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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法规》教案
第一章 经济法律法规概述
教
板书及教学过程: 二、法律规范
学
设
计
备
注
(教学反思、辅导学困生等) 〖考纲点睛〗 掌握法、法律规范的 概念。
(一)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反映国家意志的, 具体规定权 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二)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1.概念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说明法律规范是 由哪些因素或部分组成的以及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2.构成要素 每一个法律规范通常由假定(或称条件) 、处理(或称模式) 制 、 裁(或称后果)三个要素构成。 构成要素 概 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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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法规》教案
第一章 经济法律法规概述
教
学
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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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教学反思、辅导学困生等)
目前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有: 宪法、 民法、 行政法、诉讼法、商法、军事法、经济法等。 【典型例题 6.判断题】 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分为若干个法 律部门, 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 互相协调的统一整 体构成一国法律体系。 ( 『正确答案』√ 【典型例题 7.单选题】以下选项中, ( 的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 『正确答案』A 【典型例题 8.判断题】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 方法,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 『正确答案』× 课后作业:1.简述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 2.广义和狭义的法律是如何定义的? 3.什么叫法律部门?我国法律部门包括哪些内容? ) B.合同法 C.仲裁法 D.民事诉讼法 )属于我国法律体系 )
第一章经济法律基础概述(答案定稿)

第一章经济法律基础概述导入案例:2013年2月,甲科研单位与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2013年6月1日甲科研单位向乙公司转让并运送其专门为乙公司研发制造的一台仪器,乙公司在货到后即付款。
2013年5月10日,甲科研单位所在地发生地震,甲科研单位办公楼倒塌,该台仪器被毁坏,不能按期履行合同。
乙公司据此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请分析该案例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谁?客体是什么?主要内容是什么?法律关系建立的法律事实是什么?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参考答案】该案例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甲科研单位与乙公司;客体是甲科研单位专门为乙公司研发制造的仪器;主要内容是甲科研单位向乙公司转让并运送其专门为乙公司研发制造的一台仪器,乙公司在货到后即付款。
法律关系建立的法律事实是签订合同的行为;地震这一事件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是引起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
课堂讨论1-1课堂实训1-1课堂实训1-2【综合案例分析】案例1甲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专门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乙公司代理采购一批专用设备,并授权乙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乙公司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双方秘密商定,乙公司在若干合同条款上对中标供应商予以照顾,中标供应商作为答谢提供给乙公司一批办公设备。
请问乙公司代理签订采购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由此给甲行政机关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参考答案】乙公司代理签订合同的行为无效,给甲行政机关造成的损失应由乙公司和中标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
乙公司在行使代理权时,利用代理权牟取私利,不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其行为属于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滥用代理权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其行为视为无效行为,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案例2张某与房东薛某商定租其一套二居室住房1年,租期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一、经济法的概念1、来源---- 摩莱里《自然法典》2、经济法的定义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社会公共性、需要由国家协调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进行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法律的一般知识包含:一、法的概念与特征二、法律规范三、法的渊源四、法律体系五、法律行为六、法律关系七、法律责任一、法的概念与特征(一)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行为规范体系;2、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3、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
(二)法的基本特征1、规范性2、国家意志性3、普遍性4、权利义务性5、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①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1、法对人们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
(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须做什么)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
(针对一类人、一类事而制定)3、法是可以反复适用。
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1、制定:法是由国家专门机构依照法定职权或程序创制的规范。
2、认可:国家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如国际条约3、解释:法律制定或认可后,还有一个再度创造的过程。
③法具有普遍性1、主权范围内人人有效;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普遍一致性Ps:“法律不能强人所难。
”——凡是法律规定的都是我们能做到的。
④法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义务性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因此法律具有权利义务性。
⑤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并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侵犯公民权利的主体有个体和国家;侵权个体由国家强制力制裁;我们又依靠法律程序控制国家强制力。
模块一:经济法基础理论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陈宏寿制作
四、经济法的特征
1、经济性:实现一定历史时期国家的经济发展 目标 2、国家干预性:依法加强国家对经济的管理 3、综合性:采用各种管理手段,维护市场秩序 4、系统性:相互协调 5、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 6、较强的动态变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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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济பைடு நூலகம்的渊源
1、市场主体法: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规范 2、市场主体行为规则法:调整主体行为的相 关法律规范 3、宏观调控法:规范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的 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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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一、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指的是当事人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根 据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对经济法有关政府管理经济行为规范的完善
2、促进中国经济法具体法律体系内容的完善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陈宏寿制作
三、经济法的定义
应注意把握住以下几个基本点:
1、基本使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基本价值取向:促进全社会各方利益的实现 3、实施主体: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4、基本内容: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产生过程
生产力的发展 国家
私有制
阶级
法的产生
(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陈宏寿制作
二、经济法的发展过程
1、从经济的角度,可以认为,社会大生产的发 展,推动了经济法的产生。 2、从政治的角度,国家出面干预经济的客观必然 性,导致了经济法兴起的客观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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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1)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的统一 (2)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统一 (3)是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的统一 (4)是当事人自觉实现和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 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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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 1.按经济内容分为:计划法律关系、合 同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信贷法律 关系等等。 • 2.按法律性质可分为:(1)组织法律关系; (2)财产法律关系。 • 3.按结构形态可分为:(1)经济管理法律 关系;(2)经营协调法律关系。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组织。 • 2.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 要素相统一。 • 3.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 会组织意志直接协调结合的法律关系。 • 4.经济法律关系是采取较严格的法定程 序和法定形式的法律关系。
诉讼时效期间
• 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 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为2年,这是民事普通法规定的具有普遍意义 的诉讼时效。适用于1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的情形包括:(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3)延 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 者损毁的。
(2)地域管辖。
• 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 特殊地域管辖: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 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双方当 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 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 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③因不动产 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 辖。④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 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 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四)法的渊源: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等 • (五)法律规范、法律部门和法 律体系 • (六)法律解释:正式解释和非 正式解释
二、 法的外部关系问题
• (一) 法与国家的关系 • (二) 法与政策的关系 • (三) 法与道德的关系
(一)经济法的概念 三、经济法的基础理论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我国现行主要经济法律法规 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公司法 》 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合同法》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商业银行法》 4.分配调控关系:《税收征收管理法》
• (3)开庭和裁决 •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仲裁不公开进行。 •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 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仲裁庭在 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 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 仲裁庭的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许 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 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 效力。 •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2.仲裁的基本原则
• (1)自愿原则。仲裁解决纠纷,双方自 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协议,仲裁委员 会不予受理。 •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 平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 • (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3.仲裁机构
• 仲裁机构包括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 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仲 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 •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 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 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 7—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 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一)仲裁
• 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 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法定程序作出具 有约束力裁决的活动。1994年8月31日第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95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
1.仲裁的适用范围
•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 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可以仲裁;而关于婚姻、收养、监护、 抚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 处理的行政争议则不能仲裁。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 经济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 素构成。 •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 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 人。 • 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 (1)国家机关。(2)经济组织和社会团 体。(3)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 员。(4)个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
• 一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 二是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 三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二、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 法律责任: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法行为、 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产生法 律责任的原因:(1)侵权行为。(2) 违约行为。(3)法律规定,指无过错责 任或叫严格责任。 • 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国家机关 对违法者依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 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二)诉讼
• 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 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诉争的活动。其法 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1.审判组织
•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或行政案件,由审判 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 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 判员1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任务时, 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 合议庭。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 审判员1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 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 • 人民法院对第二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 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 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 1.经济权利是指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 种资格或许可。。 • 2.经济义务是指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 种责任。 • 3.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分类。 • 经济权利可分为:(1)原生权利如所有权。(2) 取 得权利如经济债权。 • 经济义务可分为: • (1)法定义务。(2)约定义务。 •
4.仲裁协议
• 条件:一有仲裁协议,即有当事人双方自愿把 他们之间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书面 约定。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 束力。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 内容:(1)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有 仲裁事项;(3)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5.仲裁和受理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 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 •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 三类:(1)物(2)智力成果(3)行为。
五、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 更和消灭
•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要求具备三个 条件:一是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的依据;二是有经 济法律关系主体,这是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实际承 担者;三是有法律事实出现。 •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 因。分为两大类: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 按法律行为的外在表现情况,可以分为作为和不 作为两种形式。按行为性质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 法行为。 •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 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 象。
2.审判制度
• (1)合议制度。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 单数。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 • (2)回避制度。 2 • (3)公开审判制度。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 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论案件是否 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 (4)两审终审制度。
3.诉讼管辖
• (1)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性质、案情 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 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人民 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 外还有专门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 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
第三节 经济法的实施
• 一、经济法实施的概念 • 二、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 三、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法实施的概念
• 法的实施,是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 获得实现的活动 • 法的实施包括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国家专门 机关和国家授权单位依照法定的职权与程序将 法律规范适用到具体人或组织的活动,称为法 的适用;另一种形式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全体自然人自觉地遵守法律规 范,称为法的遵守。 • 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 民事责任: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 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 ⑥修理、重作、更换;⑦赔偿损失;⑧ 支付违约金;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⑩赔礼道歉等。 • 行政责任: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等 • 刑事责任
三、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解决经济纠纷途径和方式主要有调解、 和解、仲裁、诉讼。此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 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还可申请行政 复议。
5.审判程序
•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一般民事、行 政和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 程序即诉讼程序完毕。
(1)第一审普通程序
• ① 起诉和受理。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一原 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 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收 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 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 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 • • • •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 五、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