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面试讲课稿范文

劳务派遣面试讲课稿范文
尊敬的面试官和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解一下劳务派遣这一话题。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用。
首先,我将介绍劳务派遣的定义和特点。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劳务人员之间的一种劳动关系。
这种关系中,劳务派遣机构作为中介,将劳务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进行工作。
劳务派遣的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灵活性高、稳定性差和责任分担。
接下来,我将讨论劳务派遣的优势和挑战。
劳务派遣的优势主要在于弥补了用工单位用工不足的短期需求,提高了劳动力的灵活性和效益,减轻了用工单位的用工压力。
同时,劳务派遣还有助于提升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和素质,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
然而,劳务派遣也存在一些挑战。
劳务派遣机构通常倾向于追求利润最大化,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可能不够到位;另外,劳务派遣也面临着用工单位对于派遣员工数量和质量的限制,以及员工个人发展的困境。
最后,我将谈谈劳务派遣的前景和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工市场的逐渐完善,劳务派遣将有更广阔的前景。
在未来,劳务派遣行业将逐渐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提供更多的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总结一下,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具有灵活性高、稳定
性差和责任分担的特点。
它在满足用工单位需求和促进劳动力灵活流动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同时也面临着利益冲突和员工权益保障等挑战。
未来,劳务派遣行业将朝着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谢谢大家!。
劳务派遣会计面试题及答案

劳务派遣会计面试题及答案一、会计基础知识1.请解释什么是资产负债表,列举其主要项目。
资产负债表是一份财务报表,用于展示公司在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主要项目包括:流动资产(现金、应收账款等)、固定资产(房地产、机械设备等)、流动负债(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和长期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2.请解释什么是利润表,列举其主要项目。
利润表是一份财务报表,用于展示公司在一定期间内的收入、费用和利润情况。
主要项目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净利润等。
3.请解释什么是现金流量表,列举其主要项目。
现金流量表是一份财务报表,用于展示公司在一定期间内的现金流动情况。
主要项目包括: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以及现金净增加额等。
二、税务会计知识4.请解释什么是增值税,列举其计算方式。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
计算方式为:销售额 ×增值税税率 - 进项税额,其中销售额为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总额,增值税税率为政府规定的税率,进项税额为公司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付出的增值税。
5.请解释什么是企业所得税,列举其计算方式。
企业所得税是一种按照企业盈利额征收的税种。
计算方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减免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实际盈利额,税率为政府规定的税率,减免税额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的减免税金额。
三、财务分析能力6.请解释什么是财务比率分析,列举常用的财务比率。
财务比率分析是通过计算和比较财务报表上的指标来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常用的财务比率包括: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等。
7.请解释什么是现金流量分析,列举其优势。
现金流量分析是通过对现金流量表的审核和比较,评估公司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分析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劳务派遣笔试题

劳务派遣笔试题
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劳动派遣合同,由劳动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供用人单位使用。
在劳务派遣过程中,用工单位与劳工派遣单位的关系存在许多法律和法规要求。
下面是一些劳务派遣的笔试题以及它们的答案。
1.劳动派遣的定义是什么?
答案: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劳动派遣合同,由劳动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供用人单位使用。
2.劳务派遣的优点是什么?
答案:劳务派遣的优点包括:灵活性强,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配劳动力;减少用工单位的用工压力,降低用工成本;用工单位无需直接承担雇佣劳动者的风险和责任。
3.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案: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派遣暂行规定》和《企业并购重组处理劳动关系指导意见》等。
4.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需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案: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派遣期限、派遣工作地点、派遣岗位要求、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5.用工单位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答案:用工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提供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向劳动派遣单位提供相关工作所需的设备、条件和安全保护;按照派遣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派遣者享有与相同或相似岗位的用工单位员工享有的福利待遇。
6.劳动派遣合同的终止条件有哪些?
答案:劳动派遣合同的终止条件包括:派遣期限届满、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派遣单位将劳动派遣者调离用工单位等。
通过以上问题,可以对劳务派遣的定义、优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内容和终止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解。
这些知识对劳务派遣工作的从业人员来说是必备的基础。
试论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位选择 的所谓 的劳务 派遣机构仅仅是一般人 事代理机 构 、 职业介绍所等 。如 果用 工单位所选择 的派遣机构不具有 法 定 的资质 ,一旦派遣 员 E与用工单位之 间发生劳动争 议 , 仲裁 庭或 法院一般 都会认 定被 派遣劳 动者与用 工单 位之
间存 在事实劳 动关 系 , 这样用工单 位就要承担本 该 南劳务 派遣单位对被 派遣 劳动者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我 国 《 劳动 合 同法》 9 第 2条 的规定 , 劳务派遣 单位 给 派遣员T 造成 损害 的, 一单位 与劳务 派遣单 位承担连 带责任 。因 用 [
( ) 回 被 派 遣 劳 动 者 方 面 的 风 险 一 选
我 国《 劳动合 同法》 5 第 7条对劳务 派遣单位 的资质作
了专 门的规 定 : 劳务 派遣 单位应 当依 照公 司法 的有 关规 “ 定设立 ,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5 0万元 。” 在用工 实务中 , 很多
【 摘
要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灵活方便 , 用工成本 少, 劳动争议发生率低 , 受到很 多用工单位青睐。但若防范
措施 不到位 的话 , 也可能会 引发较 多的法律风险。因此要注意劳务派遣 中的法律风险 , 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 键 词 】 劳务 派 遣 ; 关 法律 规 范 ; 法律 风 险 【 图 分 类 号 】 D 2 . 【 献 标 识 码 】 A 【 章 编 号 】10 — 0 6 2 1 )7 0 8 — 2 中 92 文 2 文 0 9 3 3 ( 0 2 0 — 0 10
用: 单位 在选择劳 务派遣单 位时 , 往会忽略劳 动合 同法 [ 往
对劳务派遣 单位 的资质 规定 , 疏于对 劳务派遣单位 的资质 和经 营能力等要件 的审查 , 进而导致所 选择 的和 自己合作 的劳务 派遣 机构很多都不具有法定资质 。甚至有 的用工单
使用劳务派遣的原因

使用劳务派遣的原因1. 咱为啥要用劳务派遣呀?你想想,像咱开个小公司,一下子要招好多人,自己去弄多麻烦呀!就好比盖房子,咱自己一砖一瓦地垒,那得累成啥样,劳务派遣不就像找了个专业施工队嘛,轻松多了!例子:上次我们公司急需一批客服,自己招人根本来不及,还好有劳务派遣,迅速解决了问题。
2. 劳务派遣多方便啊!难道你不这么认为吗?就像你去市场买菜,自己挑多费劲,劳务派遣就是那个帮你选好菜直接送到你面前的人呀!比如我们隔壁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找到了合适的技术人员,省了好多事儿呢!3. 哎呀,劳务派遣可真是个好东西!你说咱要是自己招人的话,得花多少时间和精力呀!这就跟走迷宫一样,自己走容易迷路,劳务派遣就是那个给你指引方向的。
例子:我们有个项目要启动,多亏劳务派遣及时提供了人员,不然真不知道咋办。
4. 为啥要用劳务派遣呀?你瞧,自己招人成本多高啊,各种福利都得管。
劳务派遣就不一样啦,就像借了别人的工具用,用完还回去就行,多省心啊!我们之前有个短期任务,用劳务派遣太合适了。
5. 劳务派遣能解决大问题呀!自己招人风险多大呀,不合适还得重新来。
劳务派遣就像有了个保险,让人放心啊!记得那次有个紧急需求,劳务派遣马上就来人了,多给力!6. 你想想,用劳务派遣多灵活呀!这就跟变形金刚似的,可以根据咱的需要随时变换。
比如说我们旺季的时候需要很多人,淡季就不需要那么多,劳务派遣就能很好地满足呀!7. 劳务派遣多好用呀,你还不明白吗?自己招人有时候真的会挑花眼,劳务派遣就是帮你过滤筛选的呀!就像去海边捡贝壳,劳务派遣捡好了给你。
之前我们找销售,劳务派遣推荐的人都很不错呢!8. 哎呀呀,劳务派遣真的很有必要呀!自己去组建团队多慢呀,劳务派遣就是那加速器呀!我们有个新业务要开展,靠劳务派遣迅速拉起了队伍。
9. 你说不用劳务派遣用啥呀?自己招人不确定性太大啦!劳务派遣就像定海神针一样,让咱心里有底呀!之前有个项目变动,还好有劳务派遣的人随时调整。
试论《江苏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高校劳务派遣

过劳务派遣单位 , 用 人 单 位可 以得 到 劳 动 力 的 使 用 权 , 并且 需 要 向劳 务派 遣单 位 支 付劳 务 费 用 , 而 劳 动 者 则 需 要 在 用 工 单位 中从 事 必 要 的 劳 动 的一 种 形 式 。 对 于 劳 务派 遣 , 它 需 要 兼 顾 三方 面 的
利益, 即劳 务派 遣单 位 、 用 人单 位 以及 被派 遣 的劳 动 者 。
务 都 是 由 人 才 派 遣 中 心负 责 。 根 据 相 关部 门 的 调 查 , 采 用 劳 务 派
遣 用 工模 式可 以帮 助 用 人 单位 节 约 2 0 -4 0 %的 成 本 , 这 也 是 江 苏 高 校 采 用 劳 务派 遣 用 工模 式 的 重 要 因素 。 江 苏 高 校 和 被 派 遣 教 职
( 2 ) 有利于优化引进人才机制。 对于江苏高校而言, 他们引进
人才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高层次 , 另 一 种 是 普 通 应 用型 。
在 大 部 分 的 江 苏 高 校 中, 他 们 更 多采 用 的 是 普 通 应 用 型 。 当 然普
关键 词 : 劳务派遣 江苏高校
一
人事制度
在2 0 世纪中叶的欧美 , 最 终 受 到 了全 球 范 围 的 热 捧 。 我 国 的 劳 务
派 遣 形 式 的 使 用是 从2 0 世 ̄ g 7 0 年代 , 由于改 革 开放 政 策 的实 施 ,
人力 资 源管 理 上 避 免了 不 必 要 的麻 烦 。
劳务派遣笔试面试题及答案

劳务派遣笔试面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进行劳动的用工形式。
A. 派遣单位B. 用工单位C. 劳动者选择的单位D. 劳动者户籍所在地单位答案:B2.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一年B. 三年C. 五年D. 二年答案:A3. 劳务派遣用工是企业用工的()。
A. 主要形式B. 补充形式C. 临时形式D. 长期形式答案:B二、判断题1.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答案:错误2. 用工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答案:正确3.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
()答案:错误三、简答题1. 请简述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有哪些?答案: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信息;- 支付劳动报酬,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就业培训;- 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克扣劳动者的报酬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 请简述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中的禁止行为。
答案: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中的禁止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不得以劳务派遣形式逃避用工责任;- 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不得因劳动者被派遣而降低其工资待遇;- 不得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停止支付工资;- 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四、案例分析题某公司因业务需要,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了一批员工。
在工作期间,该公司发现其中一名员工小张的工作表现非常出色,决定将其转为正式员工。
请问该公司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答案:该公司在将小张转为正式员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确保小张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 与小张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 为小张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确保其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待遇;- 遵守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小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试论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兼评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兼评2 浩楠
( 上海财经大学 法学院 。 上海 2 0 0 4 3 3)
摘
要 :派遣工 与正式工 同工不 同酬较 之于劳务派遣规模过 大和主流化 。 是更为根本 的劳务派遣 问题 ,
实现 同工 同酬是解决 劳务派遣 问题 的关键 。 劳务派遣 中的 同工 同酬 , 不仅是 法律原则 , 而且是法律规 则;其 “ 同工” 仅 以岗位作为界定 的标 志;其 “ 同酬” 在 空间范 围和衡量标准 上有两个层次 , 即用工单位 内 部 和用工 单位所在地 。 2 0 1 2 年《 劳动合 同法修 正案 》 虽然 对劳务派遣 中的 同工 同酬 规则作 出修 改和补充 , 但在 同工 同
同工 不 同酬 等 滥 用 劳 务 派 遣 的 现 象 , 在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劳动合 同法 》 ( 简称《 劳动 合 同法 》 ) 出 台之前 已相 当普 遍 和严 重 , 而在 试 图对 劳务 派 遣 从严 规制 的 《 劳动合 同法 》 实 施后 更 为突 出 。 面 对 劳 务 派 遣 滥 用 的 日益严 重 和 《 劳 动合 同法 》 的 规 制失 灵 , 全 国人大 常委 会 2 0 1 2 年 1 2 月2 8日《 关
然而, 社会 上 对 《 劳动合 同法修 正案 》 即将 实施 后 的效 果 , 尤其 是 对 派 遣 工 同工 同 酬 的 实现 , 期 待 者有之 , 怀 疑 者 有 之 。为此 , 笔 者 就 劳 务 派 遣 中
的同工 同酬 问题 试作 探讨 。
一
、
同 工 同酬 在 劳 务 派 遣 规 制 中的 意 义
断无 涉 , 是 一个 不存 在 “ 是” 与“ 非” 的 中性 概念 ; 后者则含 有对劳务派遣作 出的 “ 非 ”的判 断 , 通 常 是 指 劳务 派遣 的滥 用 。我 国现 阶 段 , 劳务 派 遣 的滥 用 , 主要 表 现在 两 个 方 面 :一方 面 是 劳务 派 遣规模过 大, 几 乎遍及各个行业 , 远 远 超 出《 劳 动 合 同法 》 所 限定 的 临 时 性 、辅 助 性 、 替 代 性 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论劳务派遣一、劳务派遣的含义1、劳务派遣的概念劳务派遣,也叫做劳动派遣和派遣劳动,是间接雇佣劳动的一种形式。
所谓劳动派遣,就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要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机构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为其选拔符合要求的员工,并在经过被派遣劳动者的同意下派遣该劳工至用工单位工作;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负责其工资支付,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而用工单位实际地使用劳动者并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费用。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劳动形态:雇佣关系与使用关系分离,实际使用劳动者的机构不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不适用劳动者劳动力的一种劳动形态。
简而言之,就是招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招人。
2、劳务派遣的特征劳务派遣所形成的劳动形态与传统雇佣关系有着明显的差异,有其自身的特征,把握这些特征有助于判断劳务派遣是否存在。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什么是传统雇佣关系。
传统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且这种关系式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
而相对而言,劳务派遣则具有下述特点:(1)劳务派遣所形成的劳动关系,是非典型的劳动关系。
典型的劳动关系是直接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所存在的劳动关系。
而劳务派遣所形成的劳动关系则并不是规定雇主与受雇人之间的劳务关系的。
(2)雇佣与使用分离。
劳务派遣机构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也就是说雇主就是劳务派遣机构,而用人单位则是要工单位,虽然劳动者为要工单位提供劳动力,但是他们之间却不存在法律上的合同关系。
(3)劳务派遣的劳动者要受到雇主与要工单位的双层剥削。
典型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只受到雇主的剥削,而在劳务派遣关系当中,劳动者不仅要受到用工的单位的剥削,而且他们派遣机构也要在劳动者身上获得一定的利润。
(4)劳务派遣将传统的劳动关系的两者的社会关系分解成了三角关系,也就是说,派遣机构,劳动者,用工单位三者之间形成了三角关系。
二、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构成派遣服务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构成了劳动关系,派遣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民事上的一个合作关系,可见,其实在整个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两个单位相结合对一个劳动者才构成一个完整的劳动法律关系。
1、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的关系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契约关系。
而这种劳动契约关系是一种非典型性的劳动契约。
首先,作为雇主的劳务派遣机构没有任何的厂房、设备、生产机构等,其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契约的履行需要涉及第三方,要在第三方的工作场所进行。
而由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有这样劳动契约关系,这就表明了派遣劳工只能向派遣单位请求工资,福利等权利,而且,社会保险这类的社会福利,派遣机构也应该承担。
2、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劳动力派遣契约关系。
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双方可以通过意思自治、平等协商,在劳务合同中约定各自对派遣劳工的权利与义务,法律也可以对两个雇主在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进行分配。
3、派遣劳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派遣劳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指挥命令关系与劳务提供关系。
派遣劳工虽然在用工单位处功过工作,但却要服从派遣单位的指示。
用工单位要保障派遣劳动的安全卫生条件,并给派遣机构给予劳务给付。
而且,只有派遣机构有权请求用工单位给付。
而通过派遣机构向派遣劳工支付工资。
三、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严格地来说,劳务派遣法律关系并不是一个法律关系,而是上述三重法律关系的集合。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涉及派遣机构、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类法律关系主体,由于他们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扮演的角色不同,所担负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亦有差距。
接下来分别对三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进行阐述:1、派遣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派遣机构,即劳务派遣单位,它作为用人单位,所享有的权利是法律允许其从业的自由。
其所需要承担的义务,除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
”外,根据第66条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
这也就说明劳务派遣单位要存在一定的资本,且劳务派遣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的劳动用工方式存在。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其应该承担雇主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作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北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也就是说派遣单位用告知的义务。
讲完了派遣机构对劳动者的义务,接下来我们来讲一下派遣机构对用工单位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2、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是实际使用劳动力的单位。
用工单位应该担负劳动安全卫生等义务。
用工单位应该执行国家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用工单位应该承担告知义务,也就是说用工单位必须告知劳动者工作要求及报酬,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上岗培训,以便劳动者能够投入工作,同时使劳动者了解自身的价值,以及了解劳务派遣机构之相关的扣除比例。
很显然的,在用工单位加班并非劳动者的分内之事,但是,如果用工单位工作需要,加班也是必须,那么加班的费用应该由用工单位负责。
再者,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的劳动者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劳动派遣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所以用工单位这么做很可能是违反法律的。
最后,用工单位在待遇上对被派遣劳动者应与其非派遣岗位的其他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3、被派遣劳工的权利首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
”由于劳务派遣的劳动者要受到雇主与要工单位的双层剥削。
在劳务派遣关系当中,劳动者不仅要受到用工的单位的剥削,而且他们派遣机构也要在劳动者身上获得一定的利润。
所以制定上述规定,有利于遏制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除此以外,法律确立被派遣劳动者的团结权,这更有利于这些劳动者组织起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劳务派遣的利弊分析劳务派遣就像很多事物一样,有其两面性,我们应该理性的去看待它。
1、劳务派遣的有利之处首先,明确一点就是并不是所有的领域都存在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绝对匹配,很多产业都需要辅助经营,而辅助性工作并不见得需要直接雇佣员工,从企业方面来看,劳务派遣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再从劳动者的角度看,劳动者本身能力不等,有些人失去了其原来的岗位,其工作技能将暂时或者永远得不到发挥,那么寻找工作就显得异常困难,这是劳务派遣无疑能够暂时解决其就业问题。
所以说劳务派遣能解决直接雇佣的障碍。
其次,随着社会的发展,诸如家政服务,大楼清扫等弹性工作增加了许多,而这些工作不可能专门雇人,这样不符合成本效益,所以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就显得很重要了。
再者,劳务派遣一定程度上能增加部分劳动者的就业机会。
最后,对于用工单位而言,有些岗位不需要长期雇佣,长期雇佣显然增加了不必要的浪费,所以,劳务派遣的出现,有助于提高用工单位的效力。
2、劳务派遣的不利之处劳务派遣的不利之处也是不可忽略。
首先,职业安定受到威胁。
劳工之所以被派遣,其中最主要、最客观的原因在于其无法被直接雇佣。
其次,社会保险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由于进行了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逐步从企业责任转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责任。
而劳务派遣使劳动的社会保险权利的落实增加了难度。
再者,难以做到同工同酬。
现阶段在我国看来,即使同一类岗位同时存在被派遣劳动者与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前者的报酬与后者相比有着明显的差距。
这类社会现象属于就业歧视现象之一类,也就是说是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总之,劳务派遣是满足派遣方,用工方和劳动者各方利益的雇佣形态,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当然需要寻找满足上述各方面的平衡点,尤其是维护本身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权益,这样劳动派遣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才能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