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保险合同
第三章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即格式合同,是指由保险公司提供合同的内容,投保 人只能对合同内容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不能对合同的内容 进行修订。
案例分析
1997年8月1日,张某投保了人寿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同年8月30日,张某在工作中不慎将右手卷入分切机中, 致使右手中指、无名指、小指残废,张某根据意外伤害保 险合同条款约定“一手中中指、无名指、小指残缺者各付 保险金18%,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36000元。保险 公司认为,张某右手小指部分缺失,中指、无名指只是部 分丧失功能,不符合残缺规定,只赔付保险金的2%,即 4000元。张某不服,告到法院。
案例分析
受益人案例
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 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管道煤气保险,并指 定其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 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妻与王妹 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
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新保险法明确:“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也 就是说在同时死亡情形下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被保险人 死亡在后,其立法意旨也是侧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毕竟 受益人的权利是来自被保险人的意志和让渡。
问:保险金该给谁?
某年11月,A女士通过保险代理人为她本人及丈夫投保了某 寿险,年缴保费2947元,保险金额7万元,被保险人分别是 A女士和她的丈夫。次年9月21日,A女士的丈夫因哮喘病急 性发作在家中去世,按照保险合同规定,A女士作为受益人 可以获得7万元保险金。于是,A女士通过保险代理人向保险 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经调查、审核,发现以A女士丈夫 为被保险人的这份保单中,A女士丈夫的名字是由A女士代签 的。
第三章 保险合同 课件 ppt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主要指保险受人的指定和变更
① 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投保时 指定。
② 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下,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均须经被保险人 同意。
➢ 受益人的法律地位
受益人是无偿享受保险合同权利的人, 其享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金的请求权 而不需承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一)保险代理人(Agent) ➢ 保险代理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① 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接受保险人 的委托,
② 代表保险人的利益,
③ 以保险人的名义,
④ 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保险人办理保险业 务。
➢保险代理人的种类 ① 专业代理人 ② 兼业代理人 ③ 个人代理人
表见代理。(127条)保险代理人没有代 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数量、品种、价值或存放地点的变化, 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的变更等变更。
三、保险合同的解除
➢ 法定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 直接依照保险法规的规定行使解 除权。
➢ 约定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 险合同中事先约定了合同的解除 条件,当该解除条件成就时,一 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保险合同。
四、保险合同的终止
(三)按风险转嫁程度分: ➢ 不足额保险合同 ➢ 足额保险合同 ➢ 超额保险合同
(四)按承保方式分: ➢ 特定式保险合同 ➢ 总括保险合同 ➢ 流动保险合同 ➢ 预约保险合同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辅助人和客体
• 保险合同的主体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保险人 也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① 为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计 划;
② 提供保险信息,为客户选择保险公司,。 ③ 为客户代办投保手续; ④ 监督保险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协助索赔
第三章: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合同课程大纲第一节:保险合同特征与种类第二节:保险合同的要素第三节: 保险合同订立、生效与履行第四节: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第五节: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第一节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一、保险合同的定义二、保险合同的特征三、保险合同的种类一、保险合同定义: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保险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1. 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2. 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3. 保险合同必须合法二、保险合同的特征1、有偿合同2、保障合同3、有条件的双务合同4、附和合同5、射幸合同6、最大诚信合同1) 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因享有合同的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即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经济保障,必须要支付保费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不必偿付相应的代价如:赠与合同2) 保障合同即保险合同从生效时起到终止整个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收到保险人的保障。
3) 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的合同 有条件??投保人必须缴付保费,保险人才会在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赔偿或给付保险金4) 附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是作出取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5) 射幸合同是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履约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发生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射幸合同,这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尤为明显6) 最大诚信合同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应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信息的不对称性使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它合同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投保人清楚。
保险内容的复杂和技术性保险人清楚三、保险合同的种类1.按照保险合同的性质分类: 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1) 补偿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的责任,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限,并不得超过保险金额(各类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合同都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2) 给付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由双方事先约定,在保险事件发生或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标准金额给付,不得增减,也不用再行计算。
财会类专业知识保险学讲义笔记3(保险合同+保险实务)

理论攻坚-保险学3(讲义)第三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一、保险合同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与此相对应,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
二、保险合同与一般保险合同的共性1.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3.合同必须是合法的。
三、保险合同的特性(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
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必须承诺承担保险保障责任。
(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保险合同的保障性主要表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保险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保险人的保障。
这种保障包括有形和无形两种形式。
有形保障体现在物质方面,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或给付;无形保障则体现在精神方面,对被保险人提供的心理上的安全感。
(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单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只有权利,另一方只有义务。
例如: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
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双方应该同时对价给付,例如买卖合同。
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因为投保人缴纳了保费,但是只有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才能履行保险金赔偿以及给付的义务。
(四)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附和合同是指由当事人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是做出取与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量的余地。
保险合同是典型的附合合同,因为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由保险人事先拟定并经监管部门审批。
而投保人往往缺乏保险知识,不熟悉保险业务,很难对保险条款提出异议。
所以,投保人购买保险就表示同意保险合同条款,即使需要变更合同的某项内容,也必须经保险人同意,办理变更手续,有时还需要增缴保费,合同方才有效。
【保险学必背】第三章 保险(合同)

【保险学必背】第三章保险合同1. 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建立的,确立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它是一种法律关系,通过合同可以明确规定保险人在出险事故发生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保险责任。
2. 保险合同的要素2.1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是指购买保险的一方,被保险人则是指投保人选定的享受保险保障的对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
2.2 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是指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事物,可以是财产、人身等。
保险金额则是指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在一次事故中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2.3 保险责任和免赔额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的赔偿责任。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一部分损失。
2.4 保险期限和缴费方式保险合同约定了保险期限,即保险责任的有效期限。
缴费方式则是指被保险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3. 保险合同的形式3.1 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保险合同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需要通过书面形式来订立,各方需签字盖章。
口头合同则是通过口头协议达成,可能会带来一些证据上的困难。
3.2 标准合同和非标准合同标准合同是指按照保险行业或者政府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提供给投保人的合同格式。
非标准合同则是根据投保人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协商订立的合同。
3.3 出具合同和投保单保险公司在确认投保人的申请后,会根据约定向投保人出具正式的保险合同。
投保单是投保人提供给保险公司的申请材料,其中包括了投保人的基本信息和保险合同的请求。
4. 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修改4.1 合同解释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上遵循按照合同条款的明确表述进行解释。
如有争议,可以参考保险行业的惯例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解释。
4.2 合同修改保险合同在生效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随意修改的。
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合同进行修改。
第3章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

(2)受益人的指定
①受益人的法律资格 受益人可以是任何人,法律上没有资格限制。 自然人、法人及其他合法的经济组织均可作为
受益人。自然人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未出生的胎儿等均可被指 定为受益人。 受益人必须在请求保险金时生存,无生命的人 不能被指定为受益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都可以作为受益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一、被保险人 第十二条 第五款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 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只有有生命的自然人才能充当被保
险人。
第三十三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 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继承顺序
《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
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
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 姐妹。 《继承法》第11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 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 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12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 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6)受益人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
第三章保险合同练习题

一、选择题1. 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
A. 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B. 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C. 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合同成立A. 保险人同意承保B. 被保险人同意承保C. 保险标的确定D. 保险费支付3.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从()开始计算。
A. 保险合同签订之日B. 保险合同生效之日C. 保险费支付之日D. 保险标的确定之日4. 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
A. 保险标的的变更B. 保险责任的变更C. 保险金额的变更A.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保险责任B. 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保险费支付义务C.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标的灭失D.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同意解除合同二、判断题1.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协议。
()2. 保险合同签订后,保险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4.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可以要求被保险人增加保险金额。
()5.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可以要求被保险人减少保险金额。
()三、简答题1. 简述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
2. 简述保险合同的成立条件。
3. 简述保险合同的变更。
4. 简述保险合同的解除。
5. 简述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
四、论述题1. 论述保险合同在保险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2. 论述保险合同与保险责任的关系。
3. 论述保险合同与保险费的关系。
4. 论述保险合同与保险期限的关系。
5. 论述保险合同与保险理赔的关系。
五、案例分析题1. 某保险公司与甲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100万元。
保险期间内,甲的财产遭受火灾,损失80万元。
保险公司认为火灾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认为甲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费支付义务,拒绝赔偿。
请分析此案例。
2. 某保险公司与乙签订了一份人寿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50万元。
保险期间内,乙因疾病去世,保险公司认为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认为乙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费支付义务,拒绝赔偿。
第3章 保险合同

⑤要件条款 Conditions
保险合同的 内容
②定义 Definitions ④除外责任 Exclusions ⑥其他条款 Miscellaneous Pro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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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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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险 条 款
承保风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风险 条款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列明风险,一类是一切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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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约定期限届满
保险人履行了全部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责任
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因违约失效而终止 因解除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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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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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变更
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量、内容变更和
法律效力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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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变更
也称为保单的转让 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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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被
保险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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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 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 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 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 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 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 公司索赔。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 什么?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 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 险公司索赔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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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合同的形式
投保单
暂保单
保险合同 的书面形式 保险单 批单
保险凭证
投保单也称要保单,是投保 人为订立保险合同而向保险 人提出的书面要约。投保单 经保险人作出承诺后,即成 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其内 容一般包括:投保人和被保 险人的地址、作为保险标的 的财产坐落的地点、投保险 别、保险金额、保险份数、 保险期限、保险费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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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教案第三章保险合同一、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掌握保险合同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明确保险合同的三要素,掌握可保利益和保险标的的概念,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及四种书面形式,把握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的过程,特别是把握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了解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的条件及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二、教学重点保险合同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概念;可保利益的概念;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的过程。
三、学时安排2学时。
四、教学内容第一节保险合同及其特征一、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一种协议。
2、保险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保险合同必须合法二、保险合同的特征1、双务性合同单务合同:只对当事人一方发生权利,对另一方只发生义务的合同。
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的合同。
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负有缴付保费的义务,保险人负有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射幸性合同保险合同履行的结果建立在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上。
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特点来源于保险事故发生的偶然性,这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表现明显。
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特点是就各个保险合同而言的。
3、补偿性合同主要是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4、条件性合同5、附和性合同附和性合同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是作出取或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
并非保险合同全部采用标准合同形式,有些特殊险种的合同采用协商办法签订。
保险合同不是典型的附和合同,而是具有附和性质的合同。
6、个人性合同主要体现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第二节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有: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是参加保险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它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1、保险人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或给付责任的人。
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必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2、投保人又称要保人。
是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纳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1、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被保险人的确定方式: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被保险人的名字;以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采取订立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确认被保险人。
2、保单所有人保单所有人是指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
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
保单所有人拥有的权利:变更受益人;领取退保金;领取保单红利;以保单作为抵押品进行借款;在保单现金价值的限额内申请贷款;放弃或出售保单的一项或多项权利等。
指定新的所有人3、受益人(1)收益人的定义:也叫保险金受领人。
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
(2)受益人的构成要件:受益人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由保单所有人所指定的人。
(3)受益人的形式:不可撤销受益人;可撤销受益人(4)受益人不同于继承人:受益人享有的是受益权,是原始取得;而继承人享有的是遗产的分割,是继承取得。
受益人没有用其领取的保险金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的义务;而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的义务。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1、保险合同的客体是可保利益。
2、可保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3、保险标的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
特定的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订立的必要内容,但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并非保障保险标的本身。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一)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1、保险合同条款定义:是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条文,是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
分类:a.根据合同内容分类基本条款: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以及按照其他法律一定要记载的事项。
附加条款:保险人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增加承保风险的条款。
b.根据合同约束力分类法定条款:法律规定必须列入保单的条款。
任选条款:保险人自己根据需要列入保单的条款。
2、保险合同内容a.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b.保险标的c.保险金额d.保险费:投保人向保险人购买保险所支付的价格e.保险期限:按日历年、月计算;以一件事件的始末为存续期间f.保险金额:是由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确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被保险标的的金额,它又可以被看作是保险人的责任限额。
确定保险金额的原则:不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严格遵循可保利益原则(二)保险合同的形式1、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记载“声明事项”,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2、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
它是正式保单发出前的临时合同暂保单的法律效力与正式保单完全相同3、保险单简称保单。
它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保险合同行为的一种正式书面形式4、保险凭证也称小保险,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书面凭证,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法律效力与保险单相同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订立: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而作出的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1、要约保险合同的要约通常由投保人提出2、承诺保险合同的承诺也叫承保,它是由保险人作出的。
当投保人逐一填好投保单所列事项,经保险人审查签章承保后,保险合同随之成立。
二、保险合同的生效1、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2、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3、保险合同的成立不等于生效许多保险合同约定,在其成立后的某一时间内生效,因此,在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前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保险合同的履行(一)投保人的义务1、缴纳保费的义务是投保人最重要的义务2、通知义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3、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二)保险人的义务1、确定损失赔偿责任(1)责任范围的确定基本责任:按合同的基本条款对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附加责任:是附加于保险人基本责任范围之上的责任。
一般不能单独承保除外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外,保险人不予承担的责任规定除外责任的原因:避免保险人遭受巨额损失;限制对非偶然事故的赔偿;避免逆选择(2)除外责任包括:除外地点;除外风险;除外财产;除外损失2、履行赔偿给付义务赔偿金的主要内容赔偿或给付金额施救费用检验估价等合理费用第四节保险合同变更与终止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1、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变更一般指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变更,故又称保险合同的转让、保险单的转让。
2、财产保险保单转让的程序一般情况下,转让必须得到保险人的同意。
货物运输保险允许保单随着保险标的的转让而自动转移,不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3、人身保险保单的转让程序一般不需要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即可转让,但在转让后必须通知保险人。
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在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可以提出变更合同内容的要求,但须经保险人同意,办理变更手续,必要时加缴保费。
三、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一)合同的无效合同虽然已经订立,但在法律上不发生任何效力。
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自始无效与失效(二)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使合同无效的一种单方面的行为。
(三)合同的复效保险合同的效力在终止以后又重新开始。
四、保险合同的终止(一)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是保险合同终止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二)合同因解除而终止1、法定解除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消灭已经生效的保险合同关系2、约定解除一旦出现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时,一方或双方即有权解除保险合同3、任意解除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三)合同因违约失效而终止(四)合同因履行而终止第五节保险合同争议处理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1、文义解释原则按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来解释。
文义解释必须要求被解释的合同字句本身有单一的而且明确的含义。
2、意图解释原则在无法运用文字解释方式时,通过其他背景资料进行逻辑分析来判断合同当事人订约时的真实意图,由此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
意图解释,只适合用于合同的条款不精当,语义混乱,不同的当事人对同一条款所表达的实际意思理解有分歧的情况。
3、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关要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不可滥用。
4、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于先加的批注的解释原则5、补充解释原则二、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